直直 发表于 2004-1-6 15:21:38

从A到Z:比尤拉•柏林的一生

英国青年作家威廉·博伊德(WilllmnB09d)于1952年出生在非洲的加纳。作为八十年代登上文坛的年轻作家,他已经成为“后殖民”作家群体的中坚力量。1981年发表的《非洲好人)一举成名,为他赢得了当年的惠特布里德奖和1982年的毛姆奖。
作为八十年代崛起的作家,博伊德的小说带有明显的后现代特色,应该属于英国的后现代小说范畴。以下刊登的他发表在《纽约客》上的短篇小说《比尤拉·柏林的一生》就明显体现了他的风格:运用时空快速跳跃、叙述视角不停转换、意识流以及废弃线性结构等典型的现代主义小说技巧,而且还玩弄着文字游戏,而他要表达的思想就掩身在这些形式得以革新的文字之中。这篇小说的段落依次以英文的二十六个字母为首字母的单词开始。
从A到Z:比尤拉•柏林的一生
[英国]威廉•博伊德

A懊恼,无聊,悲观,厌世,虚伪,迷茫……说来奇怪,这些字眼似乎都特别有意思,它们所描述的各种痛苦,几乎也不让我觉得难受了。也许这就是所谓“美丽的病症”吧。不过我言过其实了。只是到了柏林之后,我才意识到了我的问题。

B 柏林给了我一个名字,而且造就了我。去柏林之前,一切都是平平淡淡,按部就班:我呱呱坠地;我渐渐长大;我上小学,上中学,然后上大学(传媒研究专业);最后是电影学校。我的生活很乏味。在电影学校,我本来想当编辑(出于一种支配欲望),可一年后,我改变了主意,决定做美工(我擅长绘画)。你怎么会知道你实际上过得很乏味呢?反正你会知道。知道后,有些人一如既往闷闷不乐地得过且过,还有些人则采取了行动。
在汉堡的一次电影节期间—有一部我担任美工的短片也在参展——我与我的第一任丈夫乔治相遇了。他是一位艺术家。电影节一结束,我就决定随他前往柏林。当时我二十二岁。我知道这将是一个新的开始。一个月后,我们结婚了。
有个人刚刚牵着一只丹麦大种狗和一只达克斯狗从旁边走过。这可是难得一见的事儿。(我这会儿是在阿姆斯特丹写这个故事。
乔治和他的朋友举办了一次名为Stunk的展览。(这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应该发德语的s音,Stunk:Kunst,即艺术。)他们在一个叫什么斯特拉斯的地方租了一层办公楼,为期一个月,这里就成了他们的展厅。乔治要我也出些点子,于是就诞生了“透明衣橱”,还有比尤拉•柏林。在做了二十二年的比尤拉•麦克特克之后,我知道比尤拉•柏林这个名字一准会精彩得多,也要时髦得多。

C灿烂的色彩当时塞满了我的衣橱。我用各种明艳的色调来装扮自己,(可如今,我的衣服只剩下了黑、白、灰三种颜色。)在Stunk展览期间,我将那些绚丽多彩的衣服挂在衣橱里的镀铬挂杆上,全身上下只穿着胸罩和内裤。然后,人们从我的衣橱里任选一些衣物进行搭配,再将他们的要求写出来。在随后的一个小时里,我便按他们的要求装扮自己:黑色的细高跟鞋配褐色的深筒步行鞋,皮夹克配比基尼泳裤;宽边草帽配睡裤;格子呢围巾配网眼紧身裤。我每配成一套行头,就用一次性成像的相机照张相,钉在巨大的展牌上。我得说,如果没有比尤拉•柏林和她的透明衣橱,Stunk展览恐怕早就被人忘得一干二净了。百分之九十九的新闻报道都跟我有关。租约到期时;我已经照了一千多张相片,展牌成了一张由形形色色的比尤拉•柏林所组成的五彩缤纷的拼贴画。现在回头想想,我才发现,乔治为此一直不能原谅我。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也就每况愈下了。

D都说狗是奇妙的动物。一想到因为过敏而从来不曾养狗做宠物,我就后悔不已。“我对人类了解越多,对狗就爱得越深。”这话是谁说的?是马修•阿诺德,还是尼采?反正有什么人这样说过。毫无疑问,我对狗的评价比对我前夫的评价要高。当然,我指的是我的第一任和第二任前夫,不一定包括即将成为第三任的那位。

E尔后,乔治打算以“代谢物”为题再举办一次展览。(当时我们的婚姻关系还维持着。)如果说Stunk使我一举成名,那么,“代谢物”则让我臭名远扬。乔治计划在我们的公寓里呆上一年不出门,其间,他要把他所有的代谢物都收集和保存起来。是的,是所有的代谢物。比如说,他会用纱布将刮胡水过滤一遍;把胡茬提取出来。对此我没必要一一细说了。他把这些“代谢物”用瓶子或盒子装起来,封好口,逐个贴上标签。它们将构成这次巡回展览的主要内容。按照乔治的设想,这些东西将为乔洽在这一年内的特异体质提供忠实的记录。我坚持了三个星期,就因为某种胃肠细菌感染而大病一场。乔治执意不肯出门。他说,他的工作还在进行之中,而且他的身体也非常健康,最后,警察只好破门而人,(再说,左邻右舍也在怨声载道。)接着就是消毒和烟熏,于是,“代谢物”就成了现代德国艺术史上的一个小小的注脚,我们的婚姻也走到了穷途末路。乔抬去了伊比萨的一座小屋。,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见过面。时至今日,我才认识到,乔治是一起等待着发生的事故,是一颗人们忘记试射的有故障的导弹。

F“发射了!”每次达到高潮时,科尼利厄斯都会这样喊奢,科尼利厄斯是我的秘密男友,是驾驶我的潜水艇的艇长。我瞥经为此自得其乐,可现在却有些腻烦了。(欧托对科尼利厄斯一无所知。)科尼利厄斯的家里冷得要死,这让我牢骚满腹。我跟他说;我是暖暖和和地长大的,我习惯了温暖的环境。
科尼利厄斯说:“你是从热带来的吗?在殖民地长大的,啊?哪儿?非洲还是印度?”
我回答说:“都不是。是英国,伊斯特本。”
我父亲是经营煤气炉和电炉的,不仅管销售,而且负责安装。我们家里没有中央暖气,但电炉到处都是,每个房间都有三四台,电热管在镀铬的网罩里发出橘红色的光芒。即使是夏天,我们也在那种不饶人的闷热里熬着。我父亲说,如果连自己家里都不能弄得舒舒服服,暖暖和和,那还做什么电炉生意?
后来他病了,我认为都是电炉给害的。在他与我母亲离婚后——我母亲对这种“暖暖和和”再也忍无可忍——我要他改行并且换个生活环境,可他还是留在伊斯特本,他的电炉仍然炉火通明。
科尼利厄斯津津有味地听了这一切,说,这是典型的英国式的固执。现在想想,也许他是对的,问题就出在那个地方,出在英国。

G怪只怪分泌腺,我父亲总是说,分泌腺才是导致他后来消瘦和乏力的罪魁祸首。他一直没觉得疼痛,可是不难看出,他身上什么地方已经很不对劲了。为了战胜“分泌腺”的毛病,他开始搜罗各种维生素和滋补品,搭配起来让自己服用,如人参和鱼肝油,荨麻茶和蜂王浆,以及大量的维生素E和千奇百怪的海藻汤等,同时,他口里的葵花籽还一天到晚嚼个不停,可到头来却是白忙一场。
我捧着父亲的骨灰,跨过海峡,来到法国,将他们洒在索姆的战场上。我想,能够离开伊斯特本,来到国外,他一定会感到欣慰。当时正是夏天,我在草地上缓缓而行,间或抓起一小把骨灰,让它顺着我的指尖滑落,随风飘去。空气中弥漫着割草后的清香。

H花粉热是夏天的标志:厚厚的草地上,随着割草机的轰鸣,一排排的青草纷纷倒下,花粉飘散到空中。但对我而言却另当别论了。在我看来,花粉热是春天的产物。T.S.艾略特曾说过“四月是最残酷的月份”之类的话,他不是在胡说八道。很显然,他是—个对夏季和花粉双重过敏的人。可我却是一年到头都过敏,每个月都成了我的四月。打开报纸,我就开始流鼻涕;一个女人从身边走过,她身上的香水味就让我的喉咙发紧;(这些女人干吗要在身上泼那么多香水?怎么那么嗜好化学气味?)晚上一上床,我的髋骨就像患了关节炎似的疼痛起来。我知道,像我这样的大有人在。我们每个人都有些慢性中毒,都有些过分敏感,我们都生了病,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I一旦生病,人生中就拥有了一段极为辉煌的时期,相形之下,其余的日子就显得暗淡无光。我父亲病倒后,不管我置身何处,也不管我在做什么,我满脑子想的似乎都是他。最后,我别无选择,只好搬回了伊斯特本,寸步不离地照料他的饮食起居。他从来不曾去医院,当地的护士每天来看他几次,而我则为他做各种软和的食物,后来是流食,再后来,他就只靠牛肉汤了。每当我把热气腾腾的汤端到他床前时,他总是说,“啊,我的救命汤!”

J记日记是我从十二岁就养成的习惯。不过,最近几年里,我对其中的方法做了些改进。每天一睁开眼睛,我就记下出现在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上床睡觉之前,再把最后一个念头记下来。这样做起来特别有意思,你也该试试。每天记下伪逮两件事极为随意却又清晰无误地描绘出了你的人生轨迹。我翻回到1999年4月14日。早晨:“吉安卢卡是个十足的;顽固不化的混蛋;”晚上:“倒垃圾。”再翻到,1996年11月22日。早晨:“冬日的阳光使我的房间看起来脏兮兮的。”晚上:“伊迪斯•华顿的书还不错,就是有些枯燥,得耐着性子读下去。”

K看过吉卜林写的一本名为《斯托基公司》的书,里面有个人物叫M'Turk;我猜想这大概是McTurk的另一种形式吧——虽然以前我从没看到过M的右上角有“’”。这是我在书里找到的唯一的一位麦克特克。
我自己的名字比尤拉是从一本书里来的。那是我母亲生我之前所读的—本书——威廉•亚历山大•加路德斯骑士》,该书以南北战争前的南方腹地为背景。我母亲当时对南方腹地特别痴迷。我想,这本书能带她离开伊斯特本,离开我父亲的电炉店。她常常轻叹:“啊,比尤拉之乡!”于是,我便有了这个名字。不过比尤拉•麦克特克却是大错特错了,它会让人联想到一个矮墩墩的胖女人,可我却身材颀长而且特别苗条。所以,我很高兴能用城市名来做自己的名字,而成为比尤拉•柏林。它能给我一种坚实、强韧的感觉,就像是用一道防御工事,或一层不粘虫胶或聚四氟乙烯将自己包裹起来了一样。

L伦敦如今怪怪的,到处都牵满了电线;而纽约则太繁忙;旧金山又太健康;巴黎又太不自然。所有这些城市,我都了如指掌,或者说该了解的我都了解了。在人的一生中,有时候会特别想放松放松。我坐立不安,一心想将自己隐匿起来,所以只好离开伦敦。除了阿姆斯特丹,还能上哪儿呢?阿姆斯特丹吸引着我,就像烛光吸引着灯蛾。

M妈妈不赞成我改姓。她也不赞成我吃艺术饭,还不喜欢我的第一任丈夫乔治和我的第三任丈夫欧托。关于我的第二任丈夫,我对她只字未提。不过,我觉得她会喜欢我的秘密男友科尼利厄斯。科尼利厄斯一表人才,放荡不羁,为人自私自利,十足一个加路德斯小说中的花花公子形象。
我的第三任丈夫欧托虽然起了一个德国式的教名,却是个英国人。他的全名叫欧托•卡莱尔,以修计算机为业。他对我从采不用“亲爱的”、“宝贝”等常见的爱称,而把我叫做“爱管闲事的单细胞生物”或“我的琼浆玉液”等。对此我也不甘示弱。他出门旅行或打电话时,我们常常是这样道别的:
欧托:“再见,,我的煎鱼炸土豆。”
我:“再见,黄色利爪的大鸟。”
欧托:“我爱你,苗条的健美运动员。”
我:“再见;我心中的风车。”
欧托身材高大。我父亲去世后,不知怎么我就想找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欧托的身高是六点四英尺,而我是五点九。

N那是1969年,我出生了。1969年3月27日。在那个星期,第一架协和飞机正在试飞。在阿姆斯特丹的希尔顿饭店,约翰•列侬与尤克•奥奴正在为争取和平而露宿示威。我是六十年代出生的,所以,如今只有回到阿姆斯特丹才似乎是唯一合适的选择。差不多是兜了一个大圈吧,一个几近完整的圈子。

O欧托刚刚从达喀尔打来电话。每次他从国外打电话来,我就把他的一张相片放在面前。这张相片是在安提比斯的一家海滨咖啡馆拍的,那时与我们同行的还有我当时的大画家男友克莱夫伯爵——在他甩了我后,我常常说,他不是什么“伯爵”,而是一个“破鞋”。欧托穿了一身冲浪服,外套一件大汗衫,头发湿漉漉的竖得老高,乍看之下,就像一个瘦得皮包骨的流浪儿。对电话里听到的那种不现实的声音,我已经有些反感了,不过,如果眼前有张照片,就会大不一样。

P拍摄是我目前所干的行当。离开“透明衣橱”之后,我开始拍摄人们的双脚。
在我们身体的各个部位中,我们对自己的双脚是最为粗暴的,所以它们将我们日渐变老的过程暴露无遗,这一点,连我们的脸都都望尘莫及。我们把脚塞进尺码不合的鞋子里,让它们长途跋涉,除了偶尔剪剪脚趾甲,涂涂指甲油之外,对它们基本上不屑一顾。年复一年,老茧、鸡眼、冻疮、赘疣,让我们的脚在自己的眼皮底下一步步变形,逐渐失去往日的模样。我有二十五个不同年龄的拍摄对象。每隔半年,我为他们拍摄一次,既拍他们的面孔,也拍他们的双脚。已经有两个人打了退堂鼓。他们说,这种体验太难受了,感觉就像是脚底下的鞋子里藏了一个时钟,滴滴答答、毫不停歇地将自己拖向生命终结的时刻。也许你在根特、巴塞尔或伦敦的东艺术馆看过我的摄影展吧?有些人的脚就像是植物身上长出的赘瘤,还有些人的则像是被人为破坏的风景。摄影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每天早晨,门还没开,展厅外面就排起了长龙。

Q Qwertyuiop,我准备给我的孩子起这个名字,不管这个孩子什么时候出世,也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然后,他(她)可以从这一串字母中任选几个组合起来做自己的名字,Trey,Opi,Yute,Power,随便哪个都行。不过,我还不能确定是不是让欧托做孩子的父亲。我跟他说我们的关系已经完了,可他还是跟着我来到了阿姆斯特丹,并且不知怎么还偏偏住进了我在凯泽斯格拉特所租的这套公寓里。他说斯希普霍尔机场是他开展业务的绝好地方。(他修的都是大型计算机,如机场的,医院的,政府部门的,所以常常要去国外,连五角大楼都雇了他两个月。)他把坐飞机的时间打发在写作上。他正着手写一部小说,不过我只知道书名叫《花园飞机活门》——与麦克斯•恩斯特的一幅画同名。我觉得恩斯特为自己的作品所起的名字在现代艺术中是无与伦比的。欧托经常出门在外,忙乎他的神秘工作。我发现自己即使是跟科尼利厄斯在一起,心里也还在想着欧托。可他一回来,我又腻烦他。我既想他在身边,又不让他在身边。不去上班时,他将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写小说或读书。

R让我得到莫大安慰的也是读书。几年前,面对那不计其数的书籍,我决定系统有序地进行阅读。因此,我每年选出一个主题,然后就只读与这个主题相关的书籍。比如1995年,我专读那些以女人名字为书名的书,包括《爱玛》,《包法利夫人》,《德赫丝•拉昆》,(伊赛尔•华特斯》,《十字路口的戴安娜》,《头脑简单的贝蒂小姐的一生》等。1998年,我选择了动物,读了《袋鼠》,《鸟的世界》,(矶鹞》,《白猴》,《鸽巢》,《骑驴旅行》。今年我转向了城市,如《再见了,柏林》,《伦敦野外》,《不为人知的洛杉矶》,《抵达布鲁克林的最后通道》,《巴黎在燃烧吗?》,以及《维达的总督》。明年我打算选抽象名词。(我已经将(劝导》和《混沌》列入了1月1日以后的阅读书目。)我发现自己对这种阅读方法越来越着迷:你可以听任时间来印证你随心所欲之中的不经意的收获,可这种随心所欲之中却隐含着某种条理,只有你自己知道,只有你自己明白,是属于你个人的秘密。读书本是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但只有你深知其中的意味,它改写了你的人生。

S所有形式的诗歌中,我最喜欢的依次是六节诗,乡村牧歌和十四行诗。同样,这大概是因为我喜欢事物系统有序,喜欢做事有条不紊。不久前,我读过—首诗,描写的是在海滩上被海水冲来刷去的易拉罐。接下来的那个周末,我便到了肯尼谟朱伦的海滩上,捡了十几个这类的易拉罐。(当时我在构思一场展览,将这些
经过风吹浪打沙洗日晒的易拉罐与超级市场里那些色泽鲜艳的崭新的易拉罐摆在一起,来展示易拉罐的生命历程,以及海水强加给它们的漫长的死亡过程。)我喜欢一边抽烟一边读诗。我也闹不明白怎么回事,平常我是不大抽烟的,但读诗时,我就想抽烟。

T谈到烟,稍微想一想,你就会发现这东西很奇怪。喝酒更容易让人理解一些,反正我们总归是要喝点什么的。可把烟吸进肺里,却怎么也不能算是一种本能的动作。我喜爱柴火燃烧时的烟味,但是,看到一堆篝火,我决不会跑上前去对着浓烟猛吸一顿。我父亲在去世前的一个月开始抽烟,他说,这只是一种反抗的手段,是为了与他体力的每况愈下作斗争。(我们总是整晚整晚地抽烟,我还一边为他读诗。)正是出于同样的性格特点,他才让家里的电炉长年不灭。我觉得我现在更能理解他,更能设身处地地为他着想了。

U U形弯道在我看来比传统的岔路口之说更能代表人生的旅程。我们一生中有多少重大事件可以被比做U形弯道呢?就拿失恋来说吧,这是人们情感上的一个重要的U形弯道,而压根儿不是所谓人生旅途上的岔路口。我现在移居阿姆斯特丹也是在走一个U形弯道:父亲去世后,我不得不离开伦敦。欧托也是一个u形弯道:我们没有了爱情,准备分手,不久却重新走到了一块儿。这样就有了两个U形弯道。可如今我又要离开他,投奔科尼利厄斯了,这真让人不可思议。顺便说一下,科尼利厄斯有囤积食品的癖好。我曾经在他的食品柜里看到三十听橘子罐头,现在他的冰箱里还储存着四公斤黄油。这是一种暗示吗?用电影业的
行话来说,也许我的一生只不过是一连串的跳割,所谓延续性其实是一种不精确的幻象。我们只是从一个场景跳割到另一个场景而已。挺新潮的。

V为人要有些异想天开,这是好事而不是坏事。人生中充满了各种不太当真的计划:也许你想干点什么,可是又没有太当回事儿,或者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或财力。这仍然值得鼓励。我有点儿想去俄国,有点儿想学西班牙语,有点儿想读罗纳德•费尔班克的小说,还有点儿想在自己身上哪个见不得人的地方刺上纹身。科尼利厄斯就在自己的尾骨上刺了一朵百合花。我很珍惜这些突发的奇想,因为它们似乎预示着另一种可能会成为现实的人生。越是异想天开,你的生活就越显得丰富多彩。与乔治离婚之后,我曾经喋喋不休地对一位心理医生解释这一切一他想将我送到瓦里姆。他认为我神经出了毛病。

W Weltverbesserungswahn(改造世界妄想症),我真喜欢这些德语词。这就是我的心理医生给我下的结论——他是个德国人。我之所以会嫁给这个人,嫁给这个疯子,一定是因为“代谢物”事件期间熏天臭气的刺激,以及后来的住院和乔治的离我而去给弄的。这是一种情绪反应,完全是灾难性的情绪反应。我当时,定是头脑发昏了!两星期后,我回过神来,与他断绝了关系,从此对他的名字矢口不提。这段婚姻留给我的唯一遗产就是这个结论:改造世界妄想症——相信世界能够改造得更加美好。我那位心理医生丈夫说,这是一种妄想,不是信念,而我拒绝承认它是一种妄想,就恰好证明了我在妄想。你瞧,我还能跟他呆下去吗?与这家伙为期两周的婚姻中的唯一可取之处,就是性生活。

X香那都是一家酒吧的名字,在乔旦期间,我每周有三个晚上在那儿干活。科尼利厄斯是酒吧的经理,他在那栋房子的顶层有一套小公寓,欧托不在时,我们就在那儿做爱。他刚刚买了一千个沙丁鱼罐头。我问他喜不喜欢吃沙丁鱼,他说不喜欢,可它们很便宜,再说,谁能保证自己的口味永不改变呢?我告诫自己说,书一写完——关于易拉罐问题,我目前正考虑着写书,而不是办展览——我就不再见他了,可我觉得他已经爱上我了,真是见鬼!这些男人都是怎么啦?上星期,我在阿姆斯特丹这儿还遇见了一位出版商,他几乎是一口答应明年出我的书,如果一切都处理得当的话——这话是什么意思?真让人捉摸不透。

Y一晃就是好多年过去了,我想像着自己变成了老太太,住在海边的一套房子里,不是伊斯特本,也不是伊比萨。我一天到晚一年到头都让窗帘垂着。Qwertyuiop常来看我。每次来了,他(她)都会脱掉鞋袜,然后我就会拍摄他(她)的双脚。他(她)是个好孩子,很关心我——他(她)是科尼利厄斯的吗?
我问:“天气怎么样?”
他(她)说:“妈妈,打开窗帘,您自己看吧。”
我说:“不,你告诉我才更有意思。”
于是他(她)就不厌其烦地跟我说,天气晴朗,有雨云,晚些时候可能下雨。在光线昏暗的家里,我老是喜欢胡思乱想,我喜欢对自己的将来想人非非,可现实又会是怎样的呢?——一个龙钟的老太婆靠着烟酒了此残生。

Z在我父亲去世后,动物园给了我莫大的安慰,而我听说阿姆斯特丹的动物园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过去,我经常观看大猩猩,可它们让我很压抑:它们太通人性,常常散坐着,露出各自那硬邦邦的家伙,或者拿粪便互相打仗。老虎则难免让人心惊胆战:它们在笼中来回踱步,浑身上下散发出对囚徒生活的强烈怨愤。所以,我开始寻找那些把动物园当作安身之所的动物,不久就注意到了犀牛。它们那庞大的形体,那不必劳心劳力的生活,不知不觉地迷住了我。在我最痛苦的时刻——当科尼利厄斯央求我离开欧托,与他共同生活时;当欧托要我陪他前往加利福尼亚时——我多么渴望自己能变成一头有着坚韧厚皮的犀牛。于是,我就会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它们,想像着自己变成了动物园里的犀牛,只管吃喝拉撒睡,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从而使自己的心神得到安宁。身处动物园中,却享受着某种自由。远离了尘世,远离了尘世的喧嚣和义务,最终也就从烦恼中得到了解脱。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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