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片又看)《塞尔玛和路易丝》
又名《末路狂花》。今天下午困得很,躺在床上随便翻出张盘边看边睡,正巧拿出这张。看着看着,就不再困了。
这应该也算是部公路片。
看的我难受死了,这世界对女人终究是不公平的。所以女人是用来保护的,当她面临困难和危险的时候。:tears: 当年觉得“你妈了逼的”的腹肌很好看 精瘦精瘦的 我买《操我》的时候,那个卖碟的老哥说,这个好这个好,这是《末路狂花》色情版。。。:mad: 至爱。。。吉娜戴维斯的演出比苏珊萨兰登更叫人赞叹
真叫一光芒四射!!
说有个女同版的末路狂花,是啥啊? Dionysos在 12-12-2004 07:47 发表:
至爱。。。吉娜戴维斯的演出比苏珊萨兰登更叫人赞叹
真叫一光芒四射!!
赞同。
一个刚刚获得某种意义上的自由的人,在释放自己心灵的初始便一再受到各种不公正待遇的打击...吉娜的表现完美。
心痛、唏嘘。 呵呵。居然全是男性发言。。。
我碰到过很多男性不喜欢这种女性题材的电影。
(对不起,请问qkld是女的吗?) 这种话题只有男性或者只有女性关注参与都是不正常的,所以QKLD是女的 饕餮在 12-13-2004 15:29 发表:
呵呵。居然全是男性发言。。。
我碰到过很多男性不喜欢这种女性题材的电影。
(对不起,请问qkld是女的吗?)
莫非是我粗俗的语言引来你的质疑||||||||||||| :fist: 说真的,我从来都没什么明显的性别意识,如果不在照镜子我压根意识不到自己是女人.
当然我不是在给自己脸上贴金,但吴尔夫姐姐说:"柯勒律治叔叔说:'所有伟大心灵都雌雄同体.'"当然我也不是说她在给自己脸上贴金.
所以说,把吴姐姐定义为最早的女权主义者是不正确的,她从童年起的性别意识压根就是错位的,当然了,错位得更离谱的是她姐姐凡妮莎.
关于吴姐姐和她姐姐之间的关系,就是,翻译成大家都能理解的话:吴姐姐以男人爱女人的方式爱她姐姐,但吴姐姐的姐姐以男同志拒绝女性仰慕者的冰冷姿态拒绝了她.于是吴姐姐就只好对她姐姐的老公说:你多幸运,住在她的圣殿里,而我只能是一个日日夜夜的朝拜者.(这话难道不嫌太色情么?)
至于我自己,不过是听到男性味道十足或者女性味道十足的音乐或电影就浑身鸡皮疙瘩的发冷,而已.比如KATE BUSH, TORI AMOS, 我时常抚心自问:难道还有什么更恐怖的现实性么?
我好象跑题了.
关于吴姐姐和她姐姐之间的关系,就是,翻译成大家都能理解的话:吴姐姐以男人爱女人的方式爱她姐姐,但吴姐姐的姐姐以男同志拒绝女性仰慕者的冰冷姿态拒绝了她.于是吴姐姐就只好对她姐姐的老公说:你多幸运,住在她的圣殿里,而我只能是一个日日夜夜的朝拜者.(这话难道不嫌太色情么?)
哈哈好玩。。。
我是觉得所有的心灵都雌雄同体。伟大的心灵敢于直面。
另:我不觉得末路狂花怎样女性电影,一看就是男性描出来的女人
跟白昼美人一样,就算是如何如何女性意识觉醒也是男人安排出来的路子。
真女性的东西,比如钢琴教师,是男的都会看着不爽。
(不知道末路狂花的本子/小说是不是女的写的,也不知道钢琴教师的导演是不是女人,只是感觉。) Dionysos在 12-14-2004 07:48 发表:
哈哈好玩。。。
我是觉得所有的心灵都雌雄同体。伟大的心灵敢于直面。
另:我不觉得末路狂花怎样女性电影,一看就是男性描出来的女人
跟白昼美人一样,就算是如何如何女性意识觉醒也是男人安排出来的路子。
...
我其实没说末路狂花,现在我趣味极度低俗,稍有强刺激心脏就受不了。
所以,能让我笑的,能让我感动的,能让我憎恶的,能让我发冷发热,能让我上蹿下跳的东西一律不看了。闲来时读读《植物的欲望》或者《奥兰多》,都已经是承受的极限了。 另外我觉得,现在的作品都把吴姐姐描绘得太刻薄太生硬太严肃了,她的死也未免太惨烈了(会游泳的人,用石头把自己拖拽至河底)。如果她能在和平年代,未必不会是个木木式的专栏作家,对人对己仍然刻薄,但幽默感会更重些。她会更孜孜以求搞笑诺贝尔的成果以发明更多的悖论。现代的治疗方式也不会让她癫狂至不可挽回的程度,只是在她之后,福柯才写了《疯癫与文明》。如果她和他生活在同一年代,决计会彼此惺惺相悉。
做为BLOOMSBURY GROUP里的心灵群P狂人,性解放运动的先驱没准还就是她了。 我想象一下福斯特和吴尔夫在一起的样子都流口水。。。
谁晓得吴阿姨有没当过福伯伯的女王:yy:
另外我觉得,现在的作品都把吴姐姐描绘得太刻薄太生硬太严肃了,她的死也未免太惨烈了(会游泳的人,用石头把自己拖拽至河底)。
啊啊啊,BM有没关于她的文章贴到读版给俺看看。。。
反正我看HOURS里面那个吴尔夫就觉得:绝对不会是这逼样儿
还没看过爱德华阿尔比的--谁害怕吴尔夫,想看!不知道好玩不好玩。。。 Dionysos在 12-14-2004 16:53 发表:
我想象一下福斯特和吴尔夫在一起的样子都流口水。。。
谁晓得吴阿姨有没当过福伯伯的女王:yy:
EM福斯特不是古早古早就离开英国了么?虽然吴姐姐也把福斯特列为点燃她生命欢愉的六人之一,但我对他们之间的故事实在不太了解。我只晓得吴姐姐写了篇散文,大赞福斯特。 Dionysos在 12-14-2004 16:56 发表:
啊啊啊,BM有没关于她的文章贴到读版给俺看看。。。
反正我看HOURS里面那个吴尔夫就觉得:绝对不会是这逼样儿
还没看过爱德华阿尔比的--谁害怕吴尔夫,想看!不知道好玩不好玩。。。
你先看着解解谗。
生活在布鲁姆斯伯里
赵毅衡
在欧洲,房子比人长久。天天走进布鲁姆斯伯里中心上班,仿佛可以随时走进戈登广场,与鬼魂碰杯。这里曾是弗吉尼亚·伍尔夫和她的姐姐范奈莎以及一批被称作“布鲁姆斯伯里集团”知识分子经常聚会高谈阔论的地方。
一
第一次意识到我竟然坐在历史的隔壁,是屋外一条锈蚀的防火梯。
八年前东方学院扩展,买下了边上罗素广场二十五号旧楼,以前是菲玻出版公司(Faber & Faber)的办公楼,楼的外墙有一条钢制的火灾时供逃逸的样子:至今电影里枪击追捕场面的常规道具,现实世界中已经不多。东方学院装修此楼,决定拆掉此防火梯。现在英国的建筑防火规定,对内部隔墙隔门要求甚严。楼外防火梯颤颤巍巍,女士先生恐慌中跌下,甚于被烟火熏烤亡命的可能。
但是防火梯变成了一个事件:据考,诗人艾略特在菲玻出版社工作时,妻子维维安一旦从大门口冲进来,门房肯定拦不住她,但是可以迅速电话通知在三楼上工作的艾略特,让他从这条防火梯逃跑。悍妻猛于火,当年罗素广场的行人,看到穿着整齐的艾略特先生从墙外钢梯狼狈而下,想必会给诗人一点同情吧?
一九九四年的电影《汤姆与维芙》(艾略特夫妻的小名),把艾略特演成一个对妻子缺乏容忍之心的小人,维维安的精神崩溃他有大半负责。名演员戴福(Willem Dafoe)演艾略特,当年永远温文尔雅的诗人,平添了一分凶悍之气。如此解释历史,自然也没有让他从防火梯狼狈逃窜,以免观众过于同情这个薄情郎。但是东方学院事务处非拆防火梯不可,引起文物保护主义者的抗议,文学史家们则为艾略特有无狼狈逃窜之事,各执一词。争讼尚未休,在脚手架的布蓬后面,建筑公司早就拆掉了这条对艾略特有利的证据。
说起来是小事,但是许多人认为,艾略特没有婚姻之难,就不会把伦敦写成荒原,也不会说“我们是空心人,是乱草填塞的人”。这个防火梯——空心人匆忙奔入荒原的通道——万万拆不得。不过我校事务处的人,对古人的处境,缺乏最起码的感应。如今此墙上,只剩下一个伦敦旅游局安上的搪瓷牌:“诗人艾略特一九二五至一九六五年在此办公”。像我这样有幸见到过防火梯的人,见到这设计恶俗的字牌,只能为古人伤心。
二
那是我刚到东方学院不久,九十年代初的事。此后东方学院又扩大,伦敦大学另外的几个学院也在扩大。报上开始说话了:布鲁姆斯伯里集团的残存遗迹,都要被湮灭了。东方学院出版科搬出教学楼,到半里路外的Tavistock广场,那里正是弗吉尼亚·伍尔夫合办并且坚持了几十年的私人出版社“荷加斯出版社(Hogarth Press)所在地。
私人由于爱好而办的出版社,难以长久。小出版社不盈利,一点个人原因,小小家事,就不再坚持下去。都说弗吉尼亚性格不定,容易悲观忧郁。就凭办荷加斯出版社几十年,可以看出她真做起事来,作风执着。自己开出版社的现代作家,各国都大有人在。台湾朱西宁一门作家,自办三三书坊。作家办出版长期坚持并有所成,如伍尔夫夫妇者,恐怕很少。原因简单:事务工作太多,为人作嫁,大师不为。读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日记可以看到,她很喜欢看稿编书,遍识英才,并没有觉得是耗费她的宝贵时间。一九一九年就慧眼出版艾略特的《诗集》,一九二三年也是荷加斯出版英国版《荒原》。
东方学院出版部走进了荷加斯的文物楼,我觉得岂不妙哉。此事文物保护主义者不无伤悲:布鲁姆斯伯里这块地方,三十年代起就被伦敦大学逐渐侵蚀。九十年代后期,英国高等教育终于像美国一样自我取消精英地位,大学生扩展到同龄青年的一半,并且大量抓捕外国学生,现今伦敦大学几乎占用了整个布鲁姆斯伯里地区。
这一带突出的街区建筑景观,是一连串的“广场”:罗素广场、戈登广场、塔维斯托克广场、菲次罗依广场、东方学院扩建后消失的托灵顿广场、博龙斯维克广场等等。译成“广场”,是因为原文作Square,方形广场。实际上伦敦中心区的这些广场,应当称为“花园广场”(Garden Square),中间不是空地,而是有小径的花园。周围四街紧排在一起的维多利亚式,或乔治亚式房子。由于在市中心,后花园不可能大,前临大花园,就显得宽敞而葱绿。二十世纪初在住院是相当舒适的中产阶级住宅。
半世纪以前在香港,有“人生四子”之说:美国的工资,英国的房子,日本的妻子,中国的厨子。我第一次听到,颇为不解:英国房子——除了乡村贵族第宅——有什么可羡慕的?后来明白,这是前汽车时代中产阶级的人生追求。在汽车让住宅撤向郊区之前,伦敦的Garden Square可能是最接近大自然的设计安排,远胜过纽约只看见一线天的大楼公寓。
一九○四年,父亲去世,范奈莎与弗吉尼亚两姐妹,娘家姓斯蒂芬,就与大哥索比,小弟安德连出来自己找“价格比较便宜”的房子,搬到布鲁姆斯伯里地区的戈登花园广场四十六号。原来父亲有十一口人,外加七个仆人照应,气氛窒息。现在到这个花园广场,像上世纪初急于脱离大家庭的中国青年一样,豁然开朗。此后,许多朋友也住到附近。这里成为一批青年知识分子的聚会地点,到一九○六年后,在知识界已经出现“布鲁姆斯伯里派”(Bloomsbury Set)这个调侃的名称。
如今布鲁姆斯伯里地区的房子,已经寸土寸金,但依然有昔日的优雅宁静,当作办公室,并不合适:开间小,走廊多。这些从布鲁姆斯伯里文人那里买过来的房子,留一块小圆牌向前屋主致意。只是因为是文物保护房,才没有遭到拆平重建之灾。
不过布鲁姆斯伯里之撤向远郊,不是赶汽车时代时髦。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布鲁姆斯伯里的人都持反战立场,登记为“良心反战分子”。英国一向允许这些人不当兵,但是必须到乡下劳动。范奈莎干脆买下伦敦之南秀丽远郊房子“杳尔斯农场”,以便就近照顾,二三十年代布鲁姆斯伯里的聚会地点,也常到该处。伍尔夫夫妇,凯恩斯夫妇,也陆续在附近置房——可谓领风气之先。今人要瞻仰布鲁姆斯伯里人物遗迹,先到伦敦大学一带的花园广场房子来看看圆牌,凭吊遗踪,然后搭车南下,去看收藏文物的纪念馆。
三
布鲁姆斯伯里,此词中文音译实在累赘。英文简单:花镇,不过出典或为某爵爷的名字。十九世纪初已是伦敦城区中心,现在更成为伦敦中心的文化区:大英博物馆,大英图书馆,一些主要出版社,学生熙熙攘攘闹事的伦敦大学。假定北大至今留在沙滩,北图也不搬迁,而且北京胡同也像伦敦,房子越老越堂皇,你就可以想像一个中国的布鲁姆斯伯里。
这样的文化区,恐怕只能在文化尚属精英活动的时代,才有可能:沙滩周围的胡同、门牌边可以挂起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全部重要名字。
所谓布鲁姆斯伯里集团,实际上是一个松散的、经常聚会的知识分子群体,画家与美学家特别多,艺术色彩很浓,也有作家、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除了经常聚会高谈阔论,这些知识分子的共同点是对所谓“维多利亚英国”的美学趣味和道德习俗的反感。
布鲁姆斯伯里集团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影响远远超出英国,中国“新月社”的形成,显然以此为模式:诗人作家批评家为中心,团聚包括科学家、银行家、政治家,甚至军人等一时之选,往往以女主人沙龙为聚会地点。也出杂志,办书店,参与情况却因人因事而异。
恐怕其他人难以仿效的是“布鲁姆斯伯里集团”的奇特男女关系。以尖牙利第三者闻名的美国女作家朵罗西·帕克,当时有妙语形容这批文化人——“许多对儿,成三角儿,住四边儿”(指广场住宅)。
奇怪的是,如此复杂的关系,没有败坏这些人物的友谊。也许正是因为友谊远远更为重要,所以谁与谁睡一床,反而是很次要的,以后可以“调整”的小事。性事自由,友谊第一,这是布鲁姆斯伯里的男男女女之所以团聚不散的原因。他们的其他品格——才气横溢,傲慢天下,行为狂狷——都能散而不能聚。与性爱有关,却超越性爱之上的友谊,才是他们的聚合剂。福斯特曾有狂言:“要是让我选择背叛国家还是背叛朋友,我但愿有勇气背叛国家。”
我们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这批人有意创造的“神话”,但布鲁姆斯伯里人物的奇特私人关系,至今还给文化史家写不尽的题目。
四
多少年来,此“集团”究竟由哪些人“组成”,史家争论颇多。在当初,事情很简单:范奈莎与弗吉尼亚两姐妹与谁交往,谁就是“布鲁姆斯伯里派”。正像徐志摩与谁友善,谁就是新月派:卞之琳从来未能参加新月派的聚会,只是因为徐志摩青睐,亲手发表其早期诗,因此徐去世后,《新月诗选》必须有这位青年加盟。
如果把两姐妹从一九○五年到一九三七年的三十三年中邀请过的人全部开列,布鲁姆斯伯里的“成员名单”就会很长,一九八七年出版的《布鲁姆斯伯里人名录》(Who’s Who in Bloomsbury)有人名上百。不过范奈莎与弗吉尼亚也是“最不能忍受呆瓜”的人,因此一旦她们觉得某人“没劲”,就毫不客气拒绝再邀。谁不再参加聚会,谁也就不再是布鲁姆斯伯里的人。因此此书大部分人,只是“一度”属于该派,或者说,边际成员。
辛亥年后,大英博物馆收进大量东方文物,需要招一个年轻助理,整理中日绘画。阿瑟·韦利(Arthur Waley)一九一三年从剑桥毕业,考上此职。他得到这份工作,却不懂任何东方语言。只好立马自学中文日文不久就成为西方二十世纪翻译中日诗歌的圣手。他的优美而流畅的自由诗译文,影响远超出东方文学圈子外。
韦利当时住戈壁广场旁边的恩兹里街。每天骑自行车穿越布鲁姆斯伯里上下班,看到这批人物熙熙攘攘进出。其中几个,是他在剑桥国王学院的先后同学。他被邀请参加布鲁姆斯伯里的聚会。大半原因是因为当时中国诗是个时髦题目。但是韦利却是一个拘谨的人,与布鲁姆斯伯里那些意气飞扬的才子才女不容易谈到一起。那对姐妹花很快就不再邀请韦利。
一九一六年,他完成第一本译诗《中国诗一百首》,用的是自由诗,译风新颖,没有出版商肯接受。韦利的剑桥同学弗赖(Roger Fry)资助,帮他印了一百本。韦利给斯特拉奇(Lytton Strachey)一本,受到一顿无情的嘲笑;韦利寄给庞德一本,结果庞德与这位无名小助理成为好友,还拉上另一位无名小诗人艾略特,三人每星期在伦敦索和区喝一次咖啡。
现在研究布鲁姆斯伯里集团的文学史家,往往把韦利算在里面,可能是想显示这批知识精英的眼界开阔。其实韦利津津有味的谈题,往往是《世说新语》中的某种茶,或是敦煌手卷某歌谣提到的农具,在英国沙龙里,这些事当然不能群起响应。我在伯克利加州大学的导师白之先生,读过韦利的讲习班。鄙人也可以高攀为布鲁姆斯伯里的隔代弟子。
韦利的生性,连作教师都不适合。他是东方学院的“名誉讲席”(Honorary Lecturer),只给研究生和教师开讲习班。但有这些讲习班经常冷场,因为参加者不知道提什么问题,才不至于浪费大学者的时间,而大学者也不知道学生想了解什么。的确韦利只适合与大英博物馆的收藏终生相守——他实际上是个书斋学者。
而布鲁姆斯伯里的人物,大都拒绝做书呆子。我们可以说他们是现代知识分子的典型;在各自的专业上是权威,但是高谈阔论的却是与本行不太沾边的任何“大题目”。赛以德(E, Said)说真正知识分子应当是“业余”的,这些布鲁姆斯伯里人物,聚谈终夜言不及义,是最好样的知识分子。
五
至于布鲁姆斯伯里核心成员是谁,有个简单判别法:范奈莎的孩子们,经常用昵称的人,就是母亲的最好朋友,就像中国的高干子弟说到一些老革命,骄傲地直称阿姨伯伯,把平民出生的人唬的一楞。只是范奈莎的孩子们并不在外面张扬。在日记与私人信件中如此称呼而已。范奈莎的大儿子朱利安(Julian Bell)的信件里,我们读到这样一些不加注弄不明白的名字:伯梯(哲学家伯特兰德·罗素),林顿(传记作家林顿·斯特拉奇),戈尔狄(政治学家高尔斯密斯·娄易斯·狄金森),梅纳德(经济学家梅纳德·凯恩斯),摩根(小说家E. M.福斯特),罗杰(美学家罗杰·弗赖),汤姆(诗人T. S. 艾略特),邓肯(画家邓肯·格朗特),巴尼(小说家大卫·加涅特)等等。
这些一次大战前后的英国文化精英,怎么会众星捧月式地汇集到斯梯芬姐妹两人身边?后来的文化史家发现了一个简单而残酷的秘密:当时英国正规大学不招女学生。两姐妹早年决定分工:一画一文:范奈莎上女子学校学绘画,而弗吉尼亚自己练文笔。大哥索比在一九○六年旅游希腊时患上伤寒早殇,给了这两姐妹出头的机会。
布鲁姆斯伯里这些人,原来都是索比在剑桥的同学:戈登广场,从剑桥回伦敦的国王十字火车站步行可到。因此周末假期,自然而然到这个没有长辈的年轻人之家来聚会。这批剑桥高村生,在中产阶级出生的两姐妹眼中,个个怪怪的,“不修边幅,貌不惊人”,但是都喜欢神侃到深夜,谈的又是最抽象的题目,让这两个既有头脑又美貌惊人的姐妹尝到精神美味。索比不幸去世,她们原以为这样高朋满座的聚会就此告终,不料这些男青年来得更勤,有的人公开追求,有的人只是喜欢与两姐妹为伍,干脆就搬到戈登广场比邻而居。如果长兄索比健在,这个家就有家长,下面的故事就两样。小弟安德连职业是心理病医生,不太喜欢与文人为伍,也不太“关心”两个姐姐的圈子。
今天人们对布鲁姆斯伯里集团的兴趣持久不衰,相当大原因也来自索比之死的后果:有了这著名的两姐妹,周围一批奇特的男女名人,报上就“丑闻”不断。他们似乎并不在乎,或是有意用他们的私人方式,击破维多利亚时代的偏执,傲慢,与道德虚伪。从布鲁姆斯伯里之后,至少英国知识界的审美趣味与道德宽容程度,为之一变。
奇怪的是,大半个世纪过去,“丑闻”至今年内尚未无穷尽——不断有新资料出现。弗吉尼亚·伍尔夫作为这个集团最锐利的一支笔,对这些事有多篇回忆。在当事人远未作古前,她的描写相当大胆:早在一九○七年弗吉尼亚写了《往事二三》(Reminiscences),口气是给尚未出世的外甥朱利安写信;一九二二年写的《布鲁姆斯伯里旧事》(Old Bloomsbury),描述了这些声望正如日中天人物的奇行怪癖;一九四○年的《忆旧》(A Sketch of the Past),或许是觉得她的大限已到,描述更为坦诚;伦纳德行伍尔夫在八十高龄时作的《自传》五大卷(六十年代陆续出版),未免书呆子气太浓。范奈莎的长子朱利安生前就说,如果他活到年龄,就会编一本《布鲁姆斯伯里丑闻集》;这件事只能由他的弟弟昆丁(Quentin Bell)来做:一九七○年的《布鲁姆斯伯里》,一九七二年的得奖之作《伍尔夫传》,爆出了长辈生活中的许多内幕。九十多高龄在前两年去世的昆丁·贝尔教授,一直是布鲁姆斯伯里历史的当然权威。
哪怕以丑闻自豪的儿辈,也难免为长者讳。于是出现了一批专门攻击布鲁姆斯伯里的书——这也自然,因为布鲁姆斯伯里这批自大狂,臧否当时人物,一向尖刻不留情。刻薄话一向是文人聚会的佐料,处处树敌就是必然的事。但是当范奈莎的小女儿,当年人见人爱的大美女,现在的牢骚老妇安杰莉卡(Angelica Garnet),一九八四年写出自传《好意误我》(Deceived with Kindness),对当年长辈的生活方式攻击不遗余力,这才真正让人大开眼界。
在宾年出版的弗吉尼亚与范奈莎厚厚的书信全集中,所有这些“反面”的攻击,看来并非事出无因。生活苦多于乐,与世人无异,他们比《世说新语》中人物更丰满,更鲜活有趣,正是因为他们实际上都是相当脆弱的人。说不尽的布鲁姆斯伯里,因为他们自己说不尽自己。
六
范奈莎与弗吉尼亚这一对才高八斗的姐妹花,布鲁姆斯伯里的真正核心,她们的长相非常相似,从少女到中年,照片若没有说明,很难分清。
但是这两姐妹性格甚至体格完全相反:弗吉尼亚过于敏感,性格脆弱,健康不佳,常常忧郁症发作,落到疯狂的边缘,多次自杀未遂;而范奈莎则是雍容大度,性感开朗,容光焕发,历经生活打击,而依然坚强。
一九三二年斯特拉奇去世;一九三四年弗赖心脏病瘁发;爱子朱利安一九三七年在西班牙内战阵亡,从此布鲁姆斯伯里人物凋零,指天说地的聚谈不再,但是只要范奈莎家安在哪晨,哪里就依然是布鲁姆斯伯里的“所在地”。早在二十年代弗吉尼亚就发现,即使她住在伦敦,范奈莎不在,布鲁姆斯伯里也就不存在。一旦姐姐回来,布鲁姆斯伯里马上旧戏新演。甚至到今日,范奈莎去世前住在查尔斯农庄,依然是布鲁姆斯伯里的主要纪念馆,那里满墙壁画,几乎没有未装饰的空处。
弗吉尼亚很明白,她对付这个世界,能力远远不如姐姐,她感叹姐姐拥有“一打生命”。范奈莎与克莱夫的婚姻,生了两个儿子后,就名存实亡。在她怀孕和生育期间,丈夫与小姨子弗吉尼亚越来越亲密(虽然两人是否有染,从无定论),这种事情本来足以破坏任何情亲关系,她们的婚姻却一直维持到死神来到。登徒子克莱夫·贝尔,大部分时间住在这个那个情人处,有时回来看望妻子孩子,还把情妇带来“让家人品评”。
一九二二年后美学家弗赖成为范奈莎的情人,但是两年后范奈莎抛开他,爱上比她小六岁的画家格朗特。格朗特虽是同性恋,却与范奈莎终身相守。范奈莎在家里安排了专门给丈夫克莱夫·贝尔保留的卧室、书房、单用的卫生间,也给格朗特的男友如凯恩斯、加涅特等准备了单独的房间。而范奈莎与前 情人弗赖,两人一起发起了立志改造英国工艺美术的“俄米加工场”(Omega Workshop)。
或许有人会说,这是范奈莎善于做戏,克制自己过分,以致真假不分。或许范奈莎很早明白性爱之不可靠,妹妹与丈夫的调情可能给了她最清楚不过的启示,所以她情愿找个男同性恋作终身伴侣,这样他们之间的依恋,就是纯粹的感情。但是读到一九九三年出版的范奈莎书信集,在没有必要作假的场合(范奈莎不可能想到这些信会最终出版),她的语调,依然充满对生活的乐趣。或许正是范奈莎这种奇特的生活方式,似乎与周围每个人和睦相处,却从来不依赖某个人的性爱。她几乎是单枪匹马养育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读一下两姐妹的日记信件,明显可以发现弗吉尼亚·伍尔夫,说到自己家里人时,都是酸话连篇;说到其他人,语调之尖刻,例如抓住每次机会攻击当时呼和浩特声挺高的女作家曼殊菲尔,读来几乎令人难堪。她本来才高气傲,要她长期佩服什么人,也难。但是这种心情对她本人恐怕为害更甚。
弗吉尼亚知道自己的性格远远不如姐姐,她的同性恋倾向,使她经常处于感情危机之中。在生活上,依赖脾气温顺的丈夫,多次精神崩溃,都是靠伦纳德的耐心,渐渐恢复。对比范奈莎的生活上“成功”,文学名声是上帝对她的补偿。果然,范奈莎士比亚在美术上的成就,远远不如弗吉尼亚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到今日,布鲁姆斯伯里这所以依然是个文化史大题目,与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文学成就,以及她的女权主义先行者的觉悟,很有关系。但在当时,如果没有范奈莎为人的魅力和坚毅性格,布鲁姆斯伯里恐怕难以存在。
布鲁姆斯伯里人物对性事和友谊的非凡态度,本来似乎可以代代相传,结果在后辈身上一个个失败;朱利安在中国的浪漫情,卷进的复杂情绪旋涡把自己都搞糊涂了;安杰莉卡退给了格朗特的男情人加涅特,后来发现自己的生父竟然是格朗特,她的婚姻几乎是乱伦,在为恚怒,离婚后一蹶不振。这不奇怪,因为他们都没有范奈莎的气度。如果没有范奈莎,如果范奈莎也像弗吉尼亚那么脆弱,甚至像平常人那样七情六欲摆不平,那么人们艳称的“布鲁姆斯伯里派”,只是几个狂悖男人的妄想。
范奈莎本人的画风,明显受后印象主义影响。马蒂斯几度参加布鲁姆斯伯里聚会。可惜,布鲁姆斯伯里的高谈阔论,外国人很难跟上。因此,这一派人物虽然一向反对民族主义,却没有外国成员。
七
本世纪初中国文化人留学英国,作为学生,与当时英国文化精英的接触很有限。徐志摩却是一个例外:这位二十多岁的学生,在无论哪国的名流面前,从无卑感。因此我在英国翻阅旧籍,不可免经常遇到徐志摩的影子。徐志摩与韦利讨论过程中国诗的翻译,也与弗赖讨论过青铜艺术。弗赖送给徐志摩一幅自己的画。徐志摩在一九三一年那次致命的南行前,把日记文件托交凌叔华保管,同时把弗赖这幅画转送给凌叔华。一九四六年凌叔华到英国,见到范奈莎,给她看这幅画。范奈莎一看故人之作,辗转反复又回旧土,不禁触景生情。后来荷 加斯出版社出版了凌叔华的英文小说《古韵》(Ancient Melodies)。
弗赖是布鲁姆斯伯里诸人中,对中国文物最感兴趣的人。他的画家,但更是美学家。弗赖是范奈莎的一度情人终身师友,在布鲁姆斯伯里的形成上也是个关键人物:罗素,狄金森等剑桥“前辈”,就是经由弗赖进入布鲁姆斯伯里的圈子。他努力推崇的,除了法国后印象主义,就是中国的青铜艺术了。他参与大英博物馆东方部主持的中国艺术研究项目,他的论文,是西方讨论中国青铜艺术最早的文字。一九三四年弗赖去世前,在母校剑桥讲授美术史,中国青铜器是他热中的题目,备课时间远远超出教课需要。他说:“真希望能把整个学期全部用来讲中国艺术,我心中对周代青铜器有宗教般的敬畏;铸匠与他的妻子,在关健时刻,不惜双双跳进熔炉,取得完美的阴阳配合。”
现在我还没有判别别清楚的是:徐志摩与布鲁姆斯大林伯里人物的相知程度,是否已经能算圈里人。这个题目,似乎不值得研究。但是在英国文化史上,算不算一个Bloomsburian,出入大矣。
徐志摩认为美国文化人太浅薄,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转到英国。他希望到剑桥师从罗素刚到剑桥校方闹翻,徐志摩就在伦敦经济学院就读。另一说是他与金缶霖、张奚若在纽约听到拉斯基演讲,大为倾倒,三人联袂来英,学习英国的社会主义。弗吉尼亚·伍尔夫一九二八年日记中发牢骚说,伦纳德身边老有中国学生(她没有记下名字),求教合作社运动这类的课题。这批伦敦经济学院的中国学生,到中国却成为思想颇为简单的西化派。英国的左翼激进立场,到中国,就很可能成为保守主义者,看来这是一个难以逃脱的怪圈。
在伦敦如鱼得水的徐志摩,一九二一年终于因失恋加离婚而颓唐。他又生出剑桥求学梦,当时狄金森已从剑桥国王学院院长退休,但是说话尚管用,就让徐志摩到剑桥做旁听生。狄金森是个有名的“爱中国者”,在家中穿一身不知哪里弄来的品戴花翎满清官服。对中国学生,几乎有求必应。华东师大陈子善先生考证发现,徐志摩有题诗赠狄金森。
此后,布鲁姆斯伯里与中国的关系,转到中国;布鲁姆斯伯里的第一个后代,范奈莎的长子朱利安·贝尔,一九三五年秋天应聘到武汉大学做英国文学教授。政治学家姨父伦纳德支持他的选择,说是中国将是未来国际政治变动的中轴。安杰莉卡在自传中说:她哥哥临行时,伦敦要为他饯行的长辈同辈男女朋友多得顾不过来,只能“像魔术家似地掂量给每个人多少时间”。到中国,是去“最外国的外国”。但是到武汉不久,朱利安就热恋上比他大八岁的凌叔华。在朱利安的布鲁姆斯伯里式道德观看来,爱情就是爱情。因为有夫之妇就不敢爱,反而是道德上的懦弱。
可能因为凌叔华谈徐志摩谈得过多。朱利安好奇,或许不无妒嫉,就写信给弗赖的遗孀,要求她找出徐志摩给弗赖的一些英文信寄给他看。果然信从万里之处寄到武汉。他读了说“不过尔尔!”这倒是英美文人至今不改的傲慢本色。
朱利安的爱情上左右支绌,焦头烂额,就约了他的班上的得意门生叶君健,一起沿着红军第四方面军的长征路径走入四川,试图重新作他的中国革命之梦——朱利安激赏马尔罗的,人境》(La Condition Humaine),大有误读,以为西方人真的在中国革命中扮演重要角色。但是他的确面临一个两难之境;法西斯主义的猖厥,使他觉得不能再固守老一辈的反战立场,而布鲁姆斯伯里的自由精神,使他依然不能忍受情绪化的爱国主义。因此,他只能到国外参加反法西斯战争。后来他果然如愿以生命酬理想。
叶君健在抗战开始后,受命到英国任“鼓动员”(Agitator)。这个职务名称虽奇怪,任务倒也清楚。朱利安已经不在,弗吉尼亚去世,布鲁姆斯伯里不再聚会,这个团体也就不再存在。但是朱利安的这些长辈友人,还是给了他不少帮助。
另一个得到布鲁姆斯伯里帮助的是作为大公报记者来英的萧乾。萧乾忙中偷闲,在剑桥读研究生,写《英国心理小说》论文,当时弗吉尼亚刚自沉去世不久,耸纳德让萧乾来家中阅读弗吉尼亚的手稿和日记——可能萧乾是全世界第一个读到丛尔夫信件日记的人。这些珍贵材料,与布鲁姆斯伯里主要人物的信件日记,一直藏于剑桥墩档案库,八十年代后陆续整理出版面世,依然还有很多宝藏,例如朱利安在中国时与范奈莎亲密的通信,等着好事者去发掘。
不过中国人与布鲁姆斯伯里的姻缘,还会与布鲁姆斯伯里神话一起延续下去。在查尔斯顿纪念馆,我们很难看到中国面孔,但是却看到不少中国工艺品。我们不知道是中国文化人来英酬酢的赠礼,还是朱利安从中国寄回给母亲的工艺品。但是我们见到的肯定不是全部,例如朱利安作为“东方马蒂斯”寄给母亲的齐白石作品,就不知去向。
在欧洲,房子比人长久。天天走进布鲁姆斯伯里中心上班,仿佛可以随时走进戈登广场,与鬼魂碰杯。前年泰特画廊,去看耶鲁大学,举行布鲁姆斯伯里回顾展。作主题演讲者,竟然是英国美术史家朱利安·贝尔。我眼睛一阵迷糊,才想通:此人必是昆丁五十年代初生的儿子,为了纪念,也为了让范奈莎老太太高兴,才取了这个名字。
下一个念头,簌然鞭击我头顶:六代人或已出生,三代人已经老死,就在我谈邻居奇人趣味事时。 :love:不知道哪里能看到吴尔夫姐姐的画儿啊? 恩?我看过很多啊.
买伍尔夫传啦. <这种话题只有男性或者只有女性关注参与都是不正常的,所以QKLD是女的>
赞同!!:)
这世界本来就应该有两个声音! 翻老贴,最近看一记录片
电影中的同志,很有意思
采访苏珊萨兰塔
她说最后跳崖前接吻那场戏是她想出来的
还有就是证实了我的想法
最后这里真的是学Butch Cassidy and the Sundance Kid的结尾的!
苏珊说:你想想,如果龙虎小霸王最后保罗纽曼和雷德福冲出去赴死以前结个吻,那是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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