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 发表于 2005-1-9 15:09:23

我觉得一切都应该理顺了

SugarMix 发表于 2005-1-9 16:33:54

当我今天登陆ID
看到   欢迎您回来,Brown_Eyes
当时的心情是相当复杂的

真正对这个论坛有感情有回忆的
"欢迎您回来" 这句登陆问候melt away everything

もも 发表于 2005-1-9 16:47:48

我好喜欢阿拉蕾的呀!

julietmoli 发表于 2005-1-9 16:52:29

??Quote:


julietmoli??在 1-9-2005 14:19 发表:

是你不冲动,不过我刚发了一些口气很平静的帖都被删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刚好没有触及问题,所以才刚好没有和她起冲突吧。

我看bm的回帖很诚恳啊。
我是没什么问题。因为我也是豁达新人,就是想这里发展下去,大家有个玩的地儿。我没有什么前因后果在里面。所以。。


我还是很欣赏睡谷君的,我昨天不在,中午一看好多评论,觉得的确是bm版主不太好,所以回了一些帖,结果被删了,
你也可以看一下kulico和dragcity(拼对乎的帖,现在的问题不是大家的问题,事实上能让你看见觉得不好的帖已经在一线时间被删了,可是我觉得她没有这个权利这样做,因为她是当事人嘛。
之所以没有气愤或说过激的话也是因为很喜欢这个论坛。

歌德斯尔摩 发表于 2005-1-9 17:02:46

正常了~~~~~

Larme 发表于 2005-1-9 17:22:59

もも在 1-9-2005 16:47 发表:

我好喜欢阿拉蕾的呀!


莫非。。。:sese:

Larme 发表于 2005-1-9 17:25:08

翻出了这个,初夏的kutdat
http://img34.imageshack.us/img34/2109/kutdat_oldmac.png

出库单 发表于 2005-1-9 20:17:09

呀,我旅游去了2天。去成都的机票已经订了。

akajohndavis 发表于 2005-1-9 22:08:01

现在的豁达已经不同以前了, 说不出什么

只能感觉到, 偶尔来看看,反正也没什么时间吹水

顺便,闲人加个QQ来啊 :police:

LetruaL 发表于 2005-1-9 23:18:47

不就是得瑟了点么 没大事吧

思稻普洱 发表于 2005-1-9 23:53:04

もも在 1-9-2005 04:47 PM 发表:

我好喜欢阿拉蕾的呀!

可是你的头像难道不是乱马他爸??

思稻普洱 发表于 2005-1-10 00:30:38

BTW,我的帖子数每天都在减少,虽然我都只是回帖,没开过帖,也不记得是些什么东西.删得还真够勤劳的.
我其实比较淡漠,离开也有personal的reason,虽然如果圣诞回来,豁达没有起这么大变化的话,我也下不了这个决心.所谓沟通,或者所谓的延续风格之类的,实际意义并不大.反而很多余,因为变了就是变,何必非要说没变呢?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我常来,于是我以为,这里是我家了,主人一直是好朋友,对我客气,我也给家添点东西,做饭扫地什么的,时间长了,还以为自己也是主人了.可是客人毕竟是客人,你别真的收拾行李住进来,客人总是要走的,别自己误会自己了.主人家迎来送往,客人别太把自己当事儿了.
我前两天也发了自杀的帖子,和宁说了下,然后又删了,其实发不发自杀贴,是表达个看法而已,不用太敏感了.BM敏感,其实是因为已经意识到自己所做有所不妥,可是敏感的反映,反而让事情更糟糕.然后除去冷嘲热讽,一改常态的真诚态度,反而更让人觉得如芒在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BM更像受害者,连快意恩仇都做不到了.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管理员,管理员需要的是更大程度的淡漠而不是热情.猴子其实比想象中更不适合做这个工作.
走或者留,都有三个月的时间作为缓冲,其实挺好的,就我而言,我最在乎的是在豁达里认识的朋友.我不会和你们断了联系,i promise!(对了,我是停2,暂时用马甲).

Mark 发表于 2005-1-10 01:02:15

怎么停2也被欺负?
现在是加拿大还是在国内呢?妈的怎么还欺负到你头上来了?!

思稻普洱 发表于 2005-1-10 01:38:24

被欺负的是马甲,不是偶,HOHO

[岚] 发表于 2005-1-10 09:09:41

oh~~my god!

Larme在 1-9-2005 17:25 发表:

翻出了这个,初夏的kutdat
http://img34.imageshack.us/img34/2109/kutdat_oldmac.png

奔跑光线 发表于 2005-1-10 12:00:31

我觉得停2说的好
波及所有人 却没有一个笑得出的
多数是滚雪球样的误会 大家都不由自主的滚也就顾不得想停还是不停了

张叔平 发表于 2005-1-10 12:03:03

不存在欺负不欺负的问题

喜欢就留下 不喜欢则离开

对于ike stop2222 之前在MSN上已经表达的很明白

天要下雨 娘要嫁人 即使都走光了于我而言也没有任何损失

至于我现在的态度 和以前没什么两样 只是我的“身份”不同了 所以别人觉得我的语气就不一样了

Dacapo 发表于 2005-1-10 12:03:15

嗯....出到强迫症

flyer 发表于 2005-1-10 12:25:04

喂,都2005了,还磨磨叽叽的,BM同志人说话就那口气你要让人非得改的让你舒服那也是一种强迫,谁看不惯就不要玩嘛,所谓道不同不与为谋,要是互相不服就来一场决斗吧,别整得光动口不动手,象一群骂街的没劲透了。

Dacapo 发表于 2005-1-10 12:32:32

flyer在 1-10-2005 12:25 发表:

喂,都2005了,还磨磨叽叽的,BM同志人说话就那口气你要让人非得改的让你舒服那也是一种强迫,谁看不惯就不要玩嘛,所谓道不同不与为谋,要是互相不服就来一场决斗吧,别整得光动口不动手,象一群骂街的没劲透了。

说得好!喜欢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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