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这都市有变数
这都市有变数──王安忆新长篇小说《遍地枭雄》
在外人眼里,或者事实上的确,当下的上海,繁华至此,却不过是在怀念、凭吊、临摹和复制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辉煌。样样都象了,华联换回“永安”,但已然改口过来,再硬生生拗回去,况味是真不在了。如张爱玲,今年是她十年祭,到时必然隆而重之地纪念,但真正祭奠的核心精神,这个城市当日的“张氏”底脉,是断了的。可以预见所有纪念活动的结果都只是图个小资的名份而已。
学术界言必称的“张氏传人”,上海作协主席王安忆近日新长篇《遍地枭雄》或许就因此改变惊人。
人物完全是男性,干的是劫车营生,公路片的格局,跳脱出张爱玲系框定的女性主体思维(王安忆之前作品如《长恨歌》、《我爱比尔》、《妹头》、《富萍》和《桃之夭夭》等都是女性主体),甚至因为所描写的“行业”特殊性,女性成了摆明车马的被刻意回避的对象──他们劫的车载过一次女性,就算闯了祸,断绝一切欲念,车子尽快脱手。往后,小说就连女性过客角色都不再看见了。
是一次颠覆──没有女性主体的张爱玲系的小说。换言之,《遍地枭雄》不再可归于这个城市的小说被一贯限定的阴柔婉约里,竟是完全北方系的筋肉了。
又很明显的,小说虽然依然以上海为始,最后又回到上海,但上海只是个空架,绝大部分情节以公路片的形式在江、浙、皖、赣、鲁等地方上演,如若是女性主体,那无疑是中国的《末路狂花》,偏又不是,四个传统的男性行走江湖的形象,情节也没什么跌宕,中国古往今来多的是这样的小说,唯其出在王安忆笔下,才显得不同。
颠覆是颠覆,但总有些王安忆特色的东西是顽强地固在那里的。《遍地枭雄》对于人物的描写,仍然是细腻到无法再细厘的程度,这对于北系江湖类小说来说,是不可能承载的。因为人物相对集中,只有四个人(大王、二王、三王和毛豆),因此其细腻描写更觉得错觉地细,感觉上超过了对王琦瑶、妹头、富萍和郁知秋的刻画。另一点是,《遍地枭雄》似乎不再如前作那样费心架构情节,一切信马由缰,万水千山走遍,独怕收不住尾之际,一拢嚼口,小说落回到上海,是悬崖勒马的刺激和快意。
读这本小说前后都不在常态,于长假伊始在季风买下,翻看第一页,下地铁时竟然首次在最熟悉的站上坐错地铁方向,已是异数。而读完,则是于突发大病的病榻上,经历了生死以后的性情下,完全是隔世的感悟。
倘是上海变了,本是劫数,亦是定数,是福是祸自有命。而当下,甚至连王安忆也变了,就不得不让人有些惘然。然而颠覆和改变,必是这遍地枭雄时代的底脉。
*2005年5月于病中。 这个小说我现在看到第六十三页。本来应该没什么发言权的。因为没有看完。
可是我实在想说。我有点受不了王安忆在这部小说里。老是写:“什么什么呢!”比如:“虽然不搭话,可彼此却有着默契呢!”这类的话,看了一次两次还可以接受。但如果成了他这文章的习惯用语。我就觉得可能是低档的了。
因为和朋友也讨论过。可以轻易被描摹或者抓住的特点,事实上是应该摒弃的。我不知我说的是不是够清楚,比如一个朋友写的blog上面所有的“也”都写作“亦”。我觉得这就是低档的特点,因为它太容易被读者辨识,也太容易引用在别人写的文章里,如果别人想的话。所谓:“那些抓不住的,才是真的”。
看了你说的他的变化,回忆以前看的《长恨歌》、《我爱比尔》、《富萍》和《桃之夭夭》之类的。还确实是有不少的变化。整个就是硬气了不少。而且直感上,他这次应该是写得很顺当。
而且这篇真的是横空出世呢!没想到逃之夭夭刚看完似的。就又出了一本书。
而且我总觉得。作家的改变总都是好的,不管它是不是真的转型的好,是可以一股脑认作好的。 对了!又想到一点。这本书我不是刚看了开头吗,然后兴起看了你这篇读后感。发现原来是劫车的故事,一时间有点败兴呢!因为就看到的这些,完全想不到后来会发展成那步田地。所以我在想,是不是以后写影评或者书评的人,应该少说一些关于结尾或者情节的东西。这样可能对没有看过的读者公平一点,让他有和你一样初读时进展情节的兴致。可是,好像要不谈文章内容,书评就写不下去了,你说呢?伤脑筋啊!!!
所以我总觉得。为什么我自己不太写影评或者书评,就是,喜欢的人不用看评论也会买来看的。不喜欢的人说得多天花乱坠坠乱天花,也是无动于衷。而且。一般人大概对未知的东西都会有点抗拒的心理。起码我是这样:别人对我说有多好的书一定要看。我在自己买来看之前就先把他认定为烂书,并且不耐烦听他再评论下去,你有没有这样的习惯?还是只有我一个人这么怪胎? 对于小说,我不赞成读者遵作者设计情节“出口”的指引找到“出口”同时滋生规则的“愉悦”这样一种读法。
阅读小说应该是磨难、消散、重塑的过程。如此情节紧凑,肢体丰满的小说文本也可以当作零情节文本去读。
而零情节、旁征博引、枝叶繁茂的小说文本则为读者设计重重陷阱、障碍,目的正是引出“真正的读者”—读者逾越于作品。
entryno1在 6-3-2005 21:56 发表:
对了!又想到一点。这本书我不是刚看了开头吗,然后兴起看了你这篇读后感。发现原来是劫车的故事,一时间有点败兴呢!因为就看到的这些,完全想不到后来会发展成那步田地。所以我在想,是不是以后写影评或者书评的 ... 要不是住院无聊到爆炸,我也不会去写这么个读后。但事实上,在入院之前,已经看了这小说的二分之一,就很讶异于王安忆的这次改变。很难知道这次的改变是有意为之还是顺水推舟(这有待于看王安忆下几部小说去检验),但诚如entryno1 所言,有改变总是好的。然而为什么不能接受小说句式上的变化呢?就像《长恨歌》,大量使用判断句式,在现代汉语中不用判断句式的地方,王安忆也用判断句式,完全“一眼以蔽之”的王安忆风格,是不是也很低档呢?对不起,如果那样,我平时写东西都很低档,因为我经常滥用判断句式,完全偷师王安忆。倒是王安忆在这次新作里为了配合雄性的内容,出现了一些脏字,但很明显,用得很牵强,或许大约还是因为思维定势她是张系作家的缘故,但更多的,我觉得这可以作为我们所讨论的王安忆这次改变的佐证。
如果因为我点破了小说的内容而使大家失去了阅读的兴趣,那我很遗憾,不是为自己,而是为那些放弃阅读的人。如果小说真的在描写劫车,那也就没有这篇读后了,犯罪小说我并不爱看。又诚如斑竹所言,读者逾越于作品,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种逾越法,唯一可惜的是,放弃阅读。 我是超爱《长恨歌》呢,上学时候还COS王安忆写了个小说,还挺像。哈哈,写哪种文字很过瘾。 entryno1在 6-3-2005 21:56 发表:
。所以我在想,是不是以后写影评或者书评的人,应该少说一些关于结尾或者情节的东西。这样可能对没有看过的读者公平一点,让他有和你一样初读时进展情节的兴致。
我写影评都很少写情节。呵呵。:yearn: 睡谷在 6-7-2005 21:58 发表:
我写影评都很少写情节。呵呵。:yearn:
知我者睡谷也!
我想说的关于书评里面写情节的事情。实际上是想说,有很大一批人第一次读一本书,是想和书里的情节一起发展,并且对照自己预想的情节,对比作家和读者视角的不同。如果读者看了书评里面关于书的内容概括,这种趣味就少多了
我的着重点其实在于拓展小说情节的趣味。而兴趣当然也会随着了解内情而减少。
墨墨揶揄地说他的遗憾在于放弃阅读的人,我哪句话说看了你的书评就放弃这本书了?我想你也太高估自己的能力了。
另外关于墨墨说的偷师的状况,我想如果只是偷他的句式特点,那对不起,这就真的是低档的偷师了。
墨墨和很多人一样,把王安忆和张爱玲放在一起理论,我觉得他们两个真的精髓倒不只是句式特点的那一点点皮毛。最难学到的应该还是对人性的深刻体察以及敏感而又切中要害的讽刺吧。
我想说句不太客气的话:墨墨之所以到现在还只是墨墨,因为他只偷了句式上的一点零星,这就是墨墨和王安忆,张爱玲的差别吧。
呵呵
关于“放弃阅读”这一段,我是顺着ben的说法说下去的,并无影射或揶揄谁放弃阅读这本书的意思。事实上很讽刺的是,如果我没有突发疾病被送进医院而百无聊赖,这本书于我绝对就停在长假6号那天我最后一次看它的大约100多页了,所以我的原文是“放弃阅读”而不是“读完小说”,是为自己找台阶下的意思。病床上胡乱写的豆腐干文字,若是能几句话概括小说的内容,真是我不敢去想的奇事,事实上我的意思一早就是“这小说里至少有比表面上劫车更深的内容”,当然这也是我自己的感觉,也就是“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种逾越法”这句话的意思。
写作风格本身就是见仁见智的事,即便是刚学写作的孩子,他们的作文也有大人可借鉴之处。至于某种风格低不低档,我没想过。我只能说,文字本身就是很底层的交流工具,而每个人,即便是平民百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语言风格,能交流就好了,不存在交流的高低档问题。
关于张爱玲王安忆之类的争论,说到底和网络上随地可见的什么菲迷文迷琳迷N种迷的争论有何区别?主体或早已作古,或根本就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么热闹关于她的争论而置身事外,只剩下万千旁观者在那里掐架,当热闹看看可以,当真了就不好玩了。
我从来没想和张爱玲王安忆“没差别”,没人否认张爱玲对于人性的体察令人敬佩,但能体察到这些的人并不只有她,我尊敬她是因为她能够用自己的笔把这些体察表达得彻底而已。而我写字是生存的需要,上班时候写个值班日志什么的。至于隔几年想提笔写个小说什么的,只是心血来潮,多是没有结尾的,当下世界,谁会笨到写书赚钱(当然用下半身写作那是另外一回事),当然也不要对号入座。 这文章和墨墨每日小电台可真不像。哈哈。
嘻嘻
睡谷在 2005-6-8 19:25 发表:这文章和墨墨每日小电台可真不像。哈哈。
很明显,讲版那里的小电台,都是和各位豁客并无关系的新闻,博大家哈哈一笑就过去了。而这里既然是读版,不出点木子美爆料余秋雨骂战之类的事件根本也不成样子。这当然是玩笑,也是事实。
:obasan::obasan: 我觉的木子美还可以啊。真的觉得还可以。是不是因为我坏? entryno1
按照你的说法你所指的阅读只是封闭的作者空间,无疑是低档的阅读,参看罗兰.巴特<作者之死>
你对墨墨的回贴可太不厚道:throwup:
你应该主动问问墨墨需不需要你道歉. 墨墨在 6-8-2005 19:19 发表:
关于“放弃阅读”这一段,我是顺着ben的说法说下去的,并无影射或揶揄谁放弃阅读这本书的意思。事实上很讽刺的是,如果我没有突发疾病被送进医院而百无聊赖,这本书于我绝对就停在长假6号那天我最后一次看它的大约 ...
关于这本书,我特别同意墨墨说的,我觉得它是一部宏大的书。他像很多外国小说那样,把草莽当作英雄来写,可惜最后还是给警察逮着了,至此,我认为就有点国人风格了。我倒是觉得在那废矿里四个人一起赤诚地洗完澡,就可以嘎然而止了,那样的话给人有点旷远的印象,但现在的结尾有点让人看了不爽。但是谁叫这个时代就是一个让人无论如何都不爽的时代呢!所以我认为,似乎王安忆在结尾处用了鲁迅所谓的“曲笔”。
整个这本小说,我觉得都是太庞杂而丰富的,我很想知道王安忆究竟对于这本小说作了什么功课,窃以为应该不只是游历两座废矿就能写出来的。因为他太复杂了,而且还真是“不止于此”得比《长恨歌》之属庞扩得多。
另外那些关于女人祸水的言论,它作为女性作家,把它当作宿命来写,也是很可圈点的吧
关于墨墨自己的文章,你的《微凉》基本上是我看过的非职业作家所写的最好的小说,虽然像足了王或者张,但我觉得你这篇文章最着重的一点却在于“悬疑”二字。不只是女主人公想知道那个造访的来客是谁,所有读过的人大概大抵都是很想知道的。
关于ben对我的责备,我只能说,我又没有人身攻击,只是讨论问题,有什么必要道歉?!什么事情您都别太认真吧!况且人家默默还都没有责难我,您拿耗子个什么劲啊。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 entryno1同学
你说话时别带太多讽刺意味,注意下用词 ben老师
您说话时别带太多说教意味,又没谁给您学费,用得着这么爱管人吗。
要不选您当班主呢。当得称职得有点过了。
一开始也没跟您交流。您插一脚算哪出戏呀。真看不明白。。。伤脑筋啊/。/。。//
我觉得这世界真是乱了。比方说。当斑竹的不把无聊的无病呻吟的变态的帖子删了。我们这正常的讨论问题呢。就警告,就教训。也未免太专拣软柿子捏了吧 你们说话都好张系啊 睡谷在 6-13-2005 13:01 发表:
你们说话都好张系啊
张系?还张粗呢。张系是什么系。还真没领教过 自己不小心,结果发了烧,又躺了一星期。
斑竹言重了,何以严重到要道歉的地步,倒让我觉得有点为难了,呵呵。本来各论坛上讨论甚至争论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嘛呵呵,比起来,我在其他论坛上受到的人参公鸡可大得多呢!直接点着鼻子骂的都有,相比起来entryno1那个实在温和得可以了。不过entryno1对斑竹大人有些话,我也捏把汗啊,喜欢看书的人,说话该含蓄点才是吧?
谢谢entryno1仍然记得拙作,还给那么高的评价,实在受不起。其实这小说我废掉的原因,一是这第一段太王系了,二是仔细看这段,时间无法自圆其说,如果说那是49年,那5月上海就解放了,等不到天凉,要说是48年秋,时局不见得那么紧张。其实我是有写下去,续写了一段七十年代末,另外原来计划中尚有2004年的一个线索,三个线索穿插这样子发展故事,最终找到三段时空交错的交叉点,所以其实我并没想好那个来看曼君的男人以后小说里会不会再解密,很有可能在另一个时空上解密,也有可能就是死结。
不过现在也不费心了,我就是这么个懒人。呵呵。 墨墨在 6-19-2005 16:49 发表:
自己不小心,结果发了烧,又躺了一星期。
斑竹言重了,何以严重到要道歉的地步,倒让我觉得有点为难了,呵呵。本来各论坛上讨论甚至争论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嘛呵呵,比起来,我在其他论坛上受到的人参公鸡可大得多 ...
墨墨你跟斑竹什么关系啊?我看你们说话太吓人了:你替斑竹指责我,他替你指责我,空打空地眉来眼去,我成了受害人。
我看《微凉》的气派,绝对是个长篇小说,还是应该写下去吧!我现在特别同意王安忆在后记里写的:写作这回事就是这样:只要一日一日写下去,玄虚的东西就变得存在了。我觉得你把他放弃是很可惜的。因为这种文章,其他人写不来的,也只有你了。
我总觉得写文章的人,老抱着“会不会像他的偶像”的包袱也不足取。我看文章和写文章的标准就只是:他够不够有意思。管他是模仿痕迹,甚或来料加工。我觉得这就像一个人的长相:他像哪个明星不重要;他衣服穿的好赖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够不够好看吧。丑人,就算是穿上名牌衣服一样还是丑;就算是像liz,像pj harvey,那也是丑,他们也算明星吧?我不知我说得够不够清楚。我是觉得放开别的不论,就是写下去,这个文章就成立了。
我觉得先且不说您玄之又玄的构思,就继续写第二章。是首要的。
最后,还是祝你早日康复吧!对买碟也别太执著了,也给我们这些后进,留点生路走吧!每次看您的碟报都很想砸电脑,之后又继续情不自禁看您又能变魔术一样向空气抓一把,就变出什么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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