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xx 发表于 2003-5-17 22:53:47

布鲁斯小球[转自现代变奏]

布鲁斯小球


很久以前,我从黑暗中醒来。刚睁开眼,便发现了一只小球。它在黑暗中悠闲地转动着。它只有阿莱夫那么小。因为它是蓝色的,所以我就把它叫做布鲁斯小球。
小球并不完全是蓝色的。在它的球面上,有一块绿色的斑。这块绿色斑的面积离蓝色的一半还差一点。这块斑是鸡蛋的模样,上下两头小,中间大。实际上,它也不太像鸡蛋。它的边缘曲曲折折,甚至还有些缺口。只是大概有鸡蛋那么个轮廓。斑上一片浅绿色,一片深绿色,毛绒绒的,看上去非常舒服——后来我知道,这是自然的生理反应。小球面上,湛蓝的底色,翠绿的斑,娇娇滴滴,很是诱人。我想,应该去欣赏它,还是应该把它吃下去。两个选择似乎都是因为他的秀色可餐。
这只布鲁斯小球其实并不算是圆的。实际上,它更像一只梨。中间突出,上下两端稍扁。特别是下边,微微有道向内的小弧。对,这只小球是梨状体。不过大家都愿意说它是圆的,我也愿意。
小球悠闲自得地转动着。我像转篮球一样,用手抚拍了几下它的边缘,给它加把劲。这样它就更快地转了起来。在布鲁斯小球面上的湛蓝色,绿色在阳光的照耀下汇在一起,变幻无穷,真是炫目地让人迷醉。
我真的被它醉倒了,不知醉了多久。醒来时自己一无所知,连眼睛都睁不开。手脚永远漫无目的动来动去,好像虚无的空气是座山,我正在攀爬它一样。
我的爸爸姓任,我的妈妈姓米。他们都希望我快快长大,所以我的名字就叫任米大。其实一开始我就应该叫任米大了。
在爸爸妈妈的悉心教育下,我真的如他们所愿,长得飞快。我用几秒钟就站了起来,用几秒钟就学会了说话,再用几秒钟就学会了用石头、青铜和铁,还用几秒钟就学会了写字、画画和唱歌。
当然,我还学会了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做游戏。做各种各样的游戏。大家最喜欢玩的就是过家家的游戏。用长凳围起来,或用粉笔画个圈,就算是个家了。这些小朋友在做游戏时,免不了要踩死许多蚂蚁。其中最著名的,莫过第二次过家家游戏大展。这次大展,共有二十亿以上的蚂蚁卷了进去,伤亡的蚂蚁总数有一亿。小希最坏,他一个人就踩死了六百万之多。
还有别的游戏。比如黑四做的游戏。这场游戏持续了大概有三微秒,一共死了二干五百万蚂蚁。
还有场游戏我得提一下,这是在玩一次过家家游戏时的内部文化游戏。一个姓叶的的小家长告诉我,这场游戏共死了两千万只蚂蚁。
其它游戏种类也很多,比如赛跑游戏、扔花生米游戏(听说每个玩过家家的,都会藏好多好多花生米的。)、作茧的游戏等等。不过我——任米大还是最喜欢去控制我的布鲁斯小球。
我走到小球面前,看到它与以前相比是越转越快了。为了看清楚布鲁斯小球现在的样子,我只能也跟着它绕起圈子来。小球在中心转,我瞪着眼睛围着它转。速度得和它相等, 这样才能达到相对的静止,让我看清楚它。
加速。加速,好,看清楚了。我和布鲁斯小球才几分钟不见,它变化倒挺大:原来一大块绿斑已变成了大约六块小的。形状各异,大小不同。颜色也变了,都是灰不拉叽,黑咕隆咚的。嗯!一点儿也不好看!一点儿也不好玩!我生气了,心情不好。用三根手指捏住它,一用力,布鲁斯小球就碎了。碎得连粉末都发现不了了。



这是原来模仿博尔赫斯“阿莱夫”写的东西,刚发现与卡尔维诺更相近。

ryan 发表于 2003-5-18 03:00:59

现代变奏谁的作品?

jaxx 发表于 2003-5-18 15:40:42

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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