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喜欢亦舒的,我这样子说肯定多少人觉得我多土的,不过我本来就是西部出来的人嘛,有乡土气息是正常的。我就是觉得这个女的还多安逸的。
今天才看的她写的《开到荼靡》,原因还是很土,因为晓得王菲有这首歌。原来荼靡是一种蔷薇科的植物,夏末开放,黄白色,和我想象的差得很远,我总觉得这个词给我红色的感觉,不过这样的错觉,我经常有,比如煜岚就让觉得应该是白色的,虽然人家的本来意思是越烧越旺的火,所以我有点怀疑,我可能是色盲。
她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喜欢把名字全部翻译成中文,我觉得我也有同样的爱好,比如我比较喜欢写米高鸡逊和詹娜特,或者马丹莉,我的原因是因为我记不真切拼写,她的原因,我更愿意理解为平易近人。主要是要区别一下,人家比我厉害,比我有道理。
敌人与敌人都曾经相爱,每次她的书里面都会出现我特别喜欢,觉得特别有道理的话,这次是这句。虽然我不会承认一些事情,不过隐约的我还是自己知道一些原因,因为我也好希望一个人死掉过,虽然没有拿刀,但是内心还是很恶毒的希望过,希望那个人死掉,然后给自己一个理由结果掉自己,虽然事情没有发生,因为我的被动,但是从此我们是敌人,这是真的。我不承认相爱,但是我同意亦舒的话,你不要说我矛盾,鲁迅都晓得,花有花的道理,他不懂。
P.S:开到荼靡——亦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