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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学史论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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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ett 发表于 2004-7-4 12: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merican Literary History Series
             美国文学史论译丛

1.Morris Dickstein: Gates of Eden
<伊甸园之门_六十年代美国文化>

2.Malcolm Cowley: Exile's Return
<流放者的归来_二十年代的文学流浪生涯>

3.Larzer Ziff: The American 1890's
<一八九0年代的美国_迷惘一代人的岁月>

4.Henry Nash Smith: Virgin Land
<处女地_作为象征和神话的美国西部>

5.Richard H.Pells: Radical Vision and American Dreams
<激进的理想与美国之梦_大萧条岁月中的文化和社会思想>

6.Van Wyck Brooks: The World of  Washington Irving
<华盛顿·欧文的世界>

7.Edmand Wilson: Patriotic Gore
<爱国者之血_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文学>

8.Robert  E.Spiller: The Cycle of American Literature
<美国文学的周期_历史评论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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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arrett 发表于 2004-7-4 12: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放与归来 除 根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凭借着一战的契机步入辉煌。国力的整合与上升自不待说,新生代作家们也在这年头野心勃勃地跑上了文坛的前台。关于他们,信笔可以拈来多少重要的名字啊:多斯帕索斯、埃肯明斯、哈特克莱恩、菲茨杰拉德……还有中国读者熟悉的海明威。作为一种文学现象,他们拥有一个富于感性的名称:“迷惘的一代”



世纪末:我们仍是迷惘的一代



    马尔科姆考利(MalcolmCowley)是美国当代诗人、评论家,生于1898年,在二十年代崭露头角,也属于迷惘的一代作家。在喧闹过后,集团意义上的迷惘的一代作家消散以后,考利仍不无眷恋地回顾起那一段岁月,那一代作家和他们的成长。于是有了这本《流放者的归来》。考利仿佛既在二十年代之中,又在二十年代之外,以一种既亲密又疏远,洋溢激情而又客观冷静的态度,讲起了那个充满冒险、挫折、奇迹和遗憾的年代:“……一代美国作家出走到世界中去,…他们多年在外寻求宝物,然后他们象所有长大了的孩子们一样,回到家里来挖掘宝藏----也许真的有宝藏,也许它就一直埋藏在父亲的花园里,但是流放者们没有在花园里找到,他们只找到别人在找寻的东西:最适合他们去做的工作和需要他们去抚养教育的家室子女……”一切有如人生逆旅,有的人在路上死掉,活着的人开始找到自己的位置并安顿下来,冒险生涯结束了,流放者们踏上了回家的路,迎向未来的平凡生活。

    万幸的是,在考利那里,“离别与归来”模式的凸现并没有使这篇评论沦为理念的图解和简单推衍。相反,细心的读者在每一个页码上都可以读出作者的良苦用心:努力地呈现出充满细节和例外的丰富。

    对《流放者的归来》的检读是冬日里久违的享受。随着阅读的层层推进,长久以来闪烁在脑海里的一些思想不期然地得到了照亮和廓清,内心充溢不谋而合的惊喜。这固然得益于考利的深厚功力和匠心,更重要的是,人类生存境况的许多基本问题,例如生活和艺术、精神和物质、现世幸福和终极追求…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和技术的进步迎刃而解。恰恰相反,长期以来困扰着考利们的问题,今天仍然在困扰着此岸的我们。不同的生存状态,相同的生存感觉。“迷惘的一代” 这个不无浮饰的流行语汇,真切地映照出当下存在的尴尬。我们这些喧哗与骚动的灵魂,千山万水的跋涉之后,必须面对的仍然是同样的空虚和迷惘。

   在这个意义上,从世纪初到世纪末,我们仍是迷惘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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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arrett 发表于 2004-7-4 12: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美国文学的周期 潘小松/文


考利(MALCOLM COWLEY)在20世纪30年代写了一本论述美国文学20年代“迷惘的一代”的书叫《流放者的归来》(EXILE’S RETURN)。他在书的结尾说:1920年之前,欧洲人把美国文学当“殖民地一种货币”。美国本土的人也认为欧洲文学才是真“文学”。20世纪20年代在美国大学想得文学博士学位,读1832年前的英国文学即可。赫尔方(MICHAEL HELFAND)在为斯皮勒(ROBERT SPILLER)著《美国文学的周期》(THE CYCLE OF AMERICAN LITERATURE)写序时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人第一次抛弃了它的孤立主义的外交政策,欧洲人对此做出的反应……是承认了美国文学的意义。”欧洲人第一次把诺贝尔文学奖奖给了美国作家刘易斯(SINCLAIR LEWIS);第一次在大学里开设美国文学课。
1955年斯皮勒给自己的著作《美国文学的周期》写“初版前言”时,美国人已经可以自豪地宣称“美国在20世纪产生了无愧于跻身其他国家和其他时代的伟大文学之林的杰出文学”。19世纪欧洲人认为,美国公民的文学作品都是用英语写成的,“美国文学不但现在是,而且将来也是英国文学的一个分支”。惠特曼、麦尔维尔、马克·吐温和德莱塞“或被视为文化发展粗俗阶段的代表,或被视作荒诞的怪物。”模拟英国文学的作品和学院派诗歌被视为正途。
斯皮勒告诉我们,第一个将新大陆冒险经历用文字传回欧洲的并不是英国人,而是意大利人哥伦布。哥伦布的《书信》(1493年)“奠定了最早期的美国文学的形式与观点。”
《美国文学的周期》第一章是“文化的巨匠”:“发现西方大陆并在那里定居,只是美国故事的第一部分。美国也是思想与精神的新大陆。”隐居瓦尔登湖畔的梭罗写道“我走进森林,希望好好体验生活,只面对生活的基本事实……这样,当我离开人世时就不会觉得自己虚度了光阴。”美国文学就是“到森林里体验生活”成功与否的记录。
17、18世纪的美国成了欧洲新思想的实验场,凡是在欧洲行不通的事,在美国都能转化为行动。“美国与欧洲那个时期的区别在于,在欧洲只是可以说说的事情在美国就可以实实在在地办到。”欧洲的宗教、政治、文化运动的理想在新大陆殖民地是“日常生活的模式”。早在17世纪上半叶,背叛清教主义正统的移民就“用宗教语言表达了成为日后人权革命理论先声的各种思想。”
如何定义美利坚民族?我以为斯皮勒的文字很概括:“威廉·伯德那样的南方农民信奉的世俗物质至上主义,约翰·伍尔曼式的神秘主义者具有的特殊道德心,约翰·巴特安姆或威廉·巴特安姆这样的植物学家对自然的热爱,富兰克林这样的机会主义者所具备的常识,凑在一起造就了开放社会里的自由人。”富兰克林在斯皮勒眼里是美国理性时代启蒙运动的象征。
斯皮勒到底是有大刀阔斧、删削有余的史家风格的文学评论家,他的书给予我们的不只是美国文学的事实,他展示的是美利坚的民族精神和美国人开国的政治理想。读他的书不啻为“美国文化的一顿饱餐”。我本想连同考利的《流放者的归来》(《美国文学的周期》(王长荣译)和《流放者的归来》(张承谟译)是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美国文学史论译丛”中的两本。)一起介绍的,后来发现他们行文风格迥异,只好留待下次了。只看章节标题你就会看出这两位文学史家的不同。斯皮勒的标题是“第一边疆”和“第二边疆”;考利的标题是“空中楼阁”和“蓝色的花:“我所要写的主要是思想的叙述,而不是事件的记录。但是,这些思想是属于某种类型的;不是人们认为他们在当时所具有的思想,或是他们有意识地在作品中或书评中所表达的思想,而是半无意识地指导他们的行动的那些思想,他们所赖以生活和写作的那些思想。”开宗明义,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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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arrett 发表于 2004-7-4 12: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三个约翰到两个迈克尔:美国文坛变迁侧记 张永义/文


许多年以后,美国文坛上将响彻迈克尔·坎宁安和迈克尔·沙邦的大名。而在当时,人们所崇仰的是作家是“三个约翰”,他们的短篇小说源源不断地在《纽约人》杂志上出现,他们的长篇小说成为美国小城市的风情画和整个中产阶级的史诗,请允许我在此提及他们的名字:约翰·奥哈拉、约翰·厄普代克和约翰·契弗。

  鉴于国内一些读者并不熟知一前一后已经病故的两位约翰,这里需要做个简单介绍。奥哈拉(O H ara)是爱尔兰人的后裔,青年时代做过多家报社的记者,以投稿为生,一直郁郁不得志。后来被著名的《纽约人》杂志女编辑安吉尔(散文大师E·B·怀特的妻子)相中,开始发表短篇小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成为上个世纪中叶最多产的美国小说家之一。他的成名作《萨马拉的约会》(1934)以故乡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小城为背景,讲述了经济大萧条岁月里一对上层社会夫妇的遭遇,书中有些露骨的性描写,出版后很快成了畅销小说,但是饱受批评界的指责,幸亏海明威主持公道,认为“作者对材料熟悉而又写得非常精彩”。这既可以理解为惺惺相惜,也是两个“新闻电报体”风格的作家同气相求。此后奥哈拉总共写了17个长篇和650多篇短小精悍的故事,大多围绕着虚构的吉布斯维尔镇展开叙述,在读者心目中地位很高,他本人最看重的作品是1949年成为美国最佳畅销书的《愤怒求生》,该部长篇仍然延续了奥哈拉最擅长的主题和笔法,客观冷静地记录着有钱阶层的婚变和绝望情绪,但是《纽约人》等杂志对奥哈拉的评价甚低,把他贬斥为只懂得使用大量沮丧的方法来写作的“三四流的作家”。

  1970年4月,奥哈拉死于酗酒,几乎与此同时,另一位以短篇小说在《纽约人》杂志上起家的小约翰也因为豪饮无度,日后患上了心肌衰竭,他就是约翰·契弗(John Cheever),
一个被哈佛大学开除的天才少年,经过著名诗人马尔科姆·考利(美国文学史论《流放者的归来--二十年代的文学流浪生涯》的作者)慧眼识才,逐渐得到了文艺圈的认可。1977年,长篇小说《猎鹰者》问世,该书既是契弗对前半生放荡生活的回顾,也是献给大文豪福克纳的礼物。契弗虽然有“美国的契诃夫”之誉,他的短篇小说集获得了1978年全国图书奖和普利策小说奖,这在盛产长篇小说的美国文坛简直就是个奇迹。然而,在契弗看来,只有福克纳和“迷惘的一代”作家海明威、菲茨杰拉德才可以称得上是小说巨匠,因此,他时常把《猎鹰者》(Fa lco n e r)一书故意念成是福克纳(Fau lkn e r),因为两者之间的读音相差无几。到了晚年,契弗越来越受到文学界的尊敬,《纽约人》和《纽约时报》甚至开辟特辑来庆祝他的50年创作生涯。

  遗憾的是,1982年去世,使得契弗无缘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现在,这个遗憾极有可能落到老作家约翰·厄普代克(Jo hn U pd ik e)的身上,1932年出生的厄普代克在“三个约翰”当中年龄最小,成名却甚早,从50年代起,《纽约人》不但大量刊用了厄普代克的短篇小说,还包括这位全能天才的诗歌、书评等,还不到而立之年,厄普代克就已经拿到了国家艺术院颁发的奖金,并且完成了奠定他大师地位的“兔子四部曲”当中的首篇《兔子跑吧》,可谓是顺风顺水。到1991年《兔子安息》落幕,厄普代克已经达到了创作的颠峰,2次荣膺普利策小说奖使他成为该奖项设立以来继塔金顿、福克纳其后第三个梅开二度的桂冠作家。这里,我们不妨听听女作家卡萝尔·奥茨在《纽约时报书评》上所作的精彩评论:厄普代克“将身体作为死亡载体来描写”,推动情节发展的“几乎经常是一些家庭琐事”,“兔子四重奏是对美国社会的强烈批评”。奥茨显然把握住了厄普代克创作的最大特点,但是诺贝尔评委会似乎更欣赏辛格、莫里森等犹太人和黑人女作家,在他们看来,厄普代克笔下的美国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似乎不如拉比、魔鬼和亡灵等事物来得神秘。难怪美国有很多大作家对诺贝尔奖评委心怀怨怼。眼下看来,同样是犹太

  血统的小说家菲利普·罗思要比托玛斯·品钦、诺曼·梅勒、小库特·冯尼格的获奖前景看好,因为1933年出生的罗思在近几年仍不断有新书问世,接连获得了1998年的普利策小说奖和福克纳文学奖(1993、2001),表现不俗,而梅勒等老作家早已不复昔日之勇,要么退隐多年,要么鲜有佳作出版。

  当“三个约翰”的时代成为遥远的记忆,当今美国文坛最值得我们关注的两位中青年作家无疑要首推迈克尔·坎宁安和迈克尔·沙邦。巧合的是,他们的姓名当中都包含着迈克尔的亲切称呼。跟以往的规矩不同,美国最重要的文学桂冠普利策小说奖得主显得更加年轻化了。如果搁在过去,没有资历的毛头小伙子,即使写的再好,也未必能够一眼获得评委会的青睐。比如威廉·肯尼迪,在1984年获奖的中篇小说《斑鸠菊》(中译本《铁草》)曾经惨遭出版社13次退稿;福克纳、梅勒等人的早期代表作也均被忽视;海明威、凯瑟琳·安·波特、索尔·贝娄等人早在获奖前就名满天下了,普利策奖更像是盖棺论定和迟来的安慰,并未挖掘多少有实力的新人。

  大奖没有永远不变的尺度,连诺贝尔文学奖都在嚷嚷着推新人,英美的布克奖、普利策奖当然也不甘示弱,在一个文学不被普遍重视的年代,这些年轻人开始凭借真正的创作实力来赢得竞争。1998-1999年,迈克尔·坎宁安(M ich ae l Cunn in gh am)的长篇小说《时刻》接连获得福克纳奖和普利策奖,而早在十年前,坎宁安从长篇处女作《末世之家》中抽取出来的一个短章就被评为全美最佳短篇小说,当时,还没有任何人注意到这个二战以后出生的棒小伙子。而现在,坎宁安已经无可争议地成为美国中青年作家队伍里的佼佼者。

  坎宁安的小说似乎想探索一种新型的家庭模式,这充分展现在《末世之家》(译林出版社,2001年)当中。唱片、菜谱和同性恋构成了这篇四重奏作品的闪光点。男孩乔纳森对他的邋遢同学博比萌生了爱意,艾丽斯作为男孩的母亲,既把她在厨房间里的烹饪本领教给了两个小鬼,同时也从自己收养的博比那儿接受了音乐的影响。小说的后半部分随着大龄风流女克莱尔的出场,一种群居杂交的生活开始了。故事的结尾相当酸涩,乔纳森染上了脏病,他的另一个同性恋人也死掉了,克莱尔独自带着小女儿远离了这个位于世界尽头的家庭,迎接崭新的生活。表面上,坎宁安的杰作讲述的是80年代美国青年的成长婚恋史,实质仍属于60年代嬉皮士运动的余绪,诚如西蒙·福里斯在《摇滚与记忆中的政治》这篇著名论文中所言,音乐以它的公开性、模糊性对这个光怪陆离的时代产生了巨大震撼,它就像“一种如此有力的扳机,能够马上勾起情感的记忆。”

  随着我国对于西方文艺作品的逐步开禁,《蜘蛛女之吻》(阿根廷,普伊格著)、《露易丝》(法国,德库安著)等一大批新旧的同性恋题材的小说被译介过来,有了比较和参照,这是件好事。今年5月份刚刚获得普利策小说奖的新科状元迈克尔·沙邦(Michael Chab o n),
在稍微提前公布结果的福克纳奖评选中输给了老一辈作家菲利普·罗思,但是幸运女神并没有抛弃这个很有独创精神的小伙子,沙邦凭借着长篇小说《卡瓦莉亚与克雷历险记》(Th e Am az in g Ad v en tu re s o f Kav a lie r&C lay)最终夺魁,笑到了最后,因为福克纳奖历来被认为是普利策奖的前哨战和风向标。此外,该书还被著名的亚马逊网上书店评选为2000年的最佳图书,并且和谢默斯·希尼、索尔·贝娄等健在的诺贝尔奖得主平分秋色,排名第5位。沙邦的小说多半幽默怪异,他所尝试的历险记一类的题材令人遥想起美国文学的泰斗马克·吐温。或许,用不了多久,卡瓦莉亚与克雷这两个沙邦小说里的可爱少年,就会跟汤姆·索亚、哈克贝里·芬同样负有盛名,成为美国小说画廊中的经典形象。

  从网络上的照片来看,沙邦是个满脸朝气蓬勃的天真小伙子。据悉,他要比坎宁安小10岁左右,未及不惑之年。这本使他一鸣惊人的《卡瓦莉亚与克雷历险记》虽然长达600多页,简直就可以跟梅勒所习惯的小说长度一争高下了,但是读着非常有意思。沙邦似乎受到了连环画中的神话故事启发,虚构了两个耽于幻想的美国犹太裔少年把纳粹头目希特勒当作了他们的假想敌,小说的部分章节也涉及了同性恋心理。值得注意的是,严肃小说和通俗的文艺读物在当今美国的区分界线似乎不那么明显了,沙邦在获奖前发表的两本书《匹兹堡神秘故事》和《灵异少年》以及短篇小说集《狼人》都反响不俗,明显具有通俗性和抓住读者猎奇心理的特点。而在我国,雅俗之间的差别仍然显得壁垒森严。其实,衡量作品的好坏是不能单凭这一条标准的,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并不都是迎合读者的垃圾,严肃作家梅勒也有过失败的创作前例,比如为好莱坞同名电影草率写就的《硬汉不跳舞》。

  从“三个约翰”主宰的年代,过渡到“两个迈克尔”为代表的当前美国文坛,我们不难发现,小说家的创作空间越来越大了,从单一的中产阶级史诗到多元化的作品风格与主题,文学不再是由少数人尝试的禁脔,也不再单单依赖于某些报刊杂志、例如《纽约人》的大力倡导和扶持,它逐渐向着个人的兴趣爱好转移,朝着大众的阅读口味靠拢,兼有边缘化的色彩,例如对同性恋、爱滋病等日益蔓延的社会现象的关照。永恒不变的是,“对我备感亲切的文学的某些价值、特质和品格”,16年前,不朽的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在《未来千年文学备忘录》的英译本前言中说,“我对文学的前途是有信心的,因为我知道世界上存在着只有文学才能以其特殊手段给予我们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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