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5年10月18日 6:52 AM
我发现每一次讨论互联互通,人们都要下意识地拷问QQ。更可笑的是,QQ也总是气短心虚的样子。这次雅虎跟微软“对火儿”,还接茬儿,“对中国同行抛出了绣球”。腾讯照样是缺乏感染的外交辞令:“积极探索,谨慎考虑”。罗川,MSN中国区的总裁也文绉绉地——只要安全性得到保证……都知道,安全性怕不是问题的关键。
早在Google Talk推出时,马化腾就曾被问及同一个问题,结果是,闪烁其词再度被批评为保守。批评的理由都是现成的:因为软件壁垒,对于处在龙头的QQ更加有利。系统互不兼容,作为技术层面的障碍并非真正的障碍,障碍还在于要分享用户群,以及它背后的商业利益……如此等等。
如果我在发展历史上,没有得到市场的任何同情,我有什么理由,因为业绩突出而背负更多的道德义务?都是为着吃饭和吃更多的饭,猫头鹰跟耗子谁也不比谁境界高。在适者生存的食物链上,位于顶端的猎豹,不必为捕杀了角马而良心不安。若是在待遇公平的政策环境里,弱小的一方,一点也不比强大的一方,必然更应该受到保护。我们也许,只应该对竞争是否符合商业伦理做出评价——而物竞天择就是基本的商业伦理。
难道,我们非给猎豹栓上脚镣,然后才许可它跟角马和羚羊决斗?(当然这也只是个比喻,腾讯给我的公关形象远远够不上猎豹,或者哪怕是头大灰狼)。
但是,但是腾讯的市场份额只是运气……人爷爷是华侨呢,就活该把带回来的美元给我们一把?
关于QQ,咱别把一度的申请收费视为“不义”,也别把后来的重新免费看成“好心”。企业就是企业。免费和收费,都是它们基于市场判断之上的营销策略(我们倒是可以评价营销策略)。咱写东西吃饭的,当然不能成为企业宣传的合谋,但也不能失去了对企业的平常心。
中国互联网的这块蛋糕,有人说是腾讯公司带来的。这可能一点也不夸张:它不仅开发了一个工具,也培养了用户的使用习惯。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互联互通的问题上,QQ持保留态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好比人家的江山,无论是打出来的还是人爹给的,人家没有拱手让出的道理。有本事,您也打,您也用业务手段来打,别净哄着人家当好人您好自个儿当坏人。
互联互通的确是好事情,但我不赞成用道德谴责。腾讯是企业而不是公共机构,我们应该维持的是“竞争公平”而不是“杀富济贫。”这有点像是我们高考阅卷:所谓“父母心”,不是指可怜成绩不好的考生多给一分。假如有天MSN占了大头,我们也不要求它有格外的使命。
企业大很了会成精,一旦邪恶会威胁到公众的……那要法律干什么呢?咱咱总不能因为一旦,就千方百计阻挠人家做大吧?现在有不许做大的法律吗(我是说我们)?
还有一些观点更大义凛然了,说即时通讯的前进轨迹,已经偏离发明者“相互沟通”的初衷。那咱开始做“起花”的火药呢?不同软件之间的壁垒,其实是无足深责的必然结局。它最多算是网络资源共享与商业自由之间的悖论。换句话说,网络因为巨大的利润空间在现时代无法逃避商业(也似乎没有必要逃避)。因此除非否定商业本身,则商业在网络发展中所呈现的上述特性就在所难免。
因此除非腾讯违背了游戏规则,则为了商业利益的任何决策都可以理解。下回再有记者访问,马化腾不如大大方方拉倒:美的吧他们,打通打通,打通了我有什么好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