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 发表于 2004-6-25 12:13:16

刘以鬯

刘以鬯,香港文坛教父泰斗,1918年生人,写得是“实验小说”。长篇《酒徒》人谓中国第一部意识流小说。

自己排个刘以鬯小系列。前几天看《飞越疯人院》是最近看的最好的电影。那刘以鬯的短篇就是最近看的最好的小说。




天堂与地狱

    我是一只苍蝇。
    我在一个月以前出生。就苍蝇来说,应该算是“青年苍蝇”了。
    在这一个月中,我生活在一个龌龊而又腥臭的世界里:在垃圾桶里睡觉,在臭沟里冲凉;吃西瓜皮和垢脚,呼吸尘埃和暑气。
    这个世界,实在一无可取之处,不得觅食不易,而且随时有被“人”击毙的可能。这样的日子简直不是苍蝇过的,我怨透了。
    但是大头苍蝇对我说:“这个世界并不如你想象那么坏,你没有到过好的地方,所以会将它视作地狱,这是你见识不广的缘故。”
    大头苍蝇比我早出世两个月,论辈分,应该叫它一声“爷叔”。我问:“爷叔,这世界难道还有干净的地方吗?”
    “岂止干净?”爷叔答,“那地方才是真正的天堂哩,除了好的吃、好的看,还有冷气。冷气这个名字你听过吗?冷气是人造的春天,十分凉爽,一碰到就叫你舒适得只想找东西吃。”
    “我可以去见识见识吗?”
    “当然可以。”
    爷叔领我从垃圾桶里飞出,飞过皇后道,拐弯,飞进一座高楼大厦,在一扇玻璃大门前面打旋。爷叔说:“这个地方叫咖啡馆。”
    咖啡馆的大门开了,散出一股冷气。一个梳着飞机头的年轻人摇摇摆摆走了进去,我们“乘机”而人。
    飞到里面,爷叔问我:“怎么样?这个地方不错吧?”
    这地方真好,香喷喷的,不知道哪里来的这样好闻的气息。男“人”们个个西装笔挺、女“人”们个个打扮得像花蝴蝶。每张桌子上摆满蛋糕、饮料和方糖,干干净净,只是太干净了,使我有点害怕。
    爷叔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了。我只好独自飞到“调味器”底下去躲避。
    这张桌子,坐着一个徐娘半老的女“人”和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白脸男“人”。
    女人说:“这几天你死在什么地方?”
    小白脸说:“炒金蚀去一笔钱,我在别头寸。”
    女人说:“我给你吃,给你穿,给你住,天天给你零钱花,你还要炒什么金?”
    小白脸说:“钱已蚀去。”
    女人说:“蚀去多少?”
    小白脸说:“三千。”
    女人打开手袋,从手袋里掏出六张五百无的大钞:“拿去!以后不许再去炒金!现在我要去皇后道买点东西,今晚九点在云华大厦等你——你这个死冤家。”说罢,半老的徐娘将钞票交给小白脸,笑笑,站起身,婀婀娜娜走了出去。
    徐娘走后,小白脸立刻转换位子。那张桌子边坐着一个单身女“人”,年纪很轻,打扮得花枝招展,很美,很迷人。她的头发上插着一朵丝绒花。
    我立即飞到那朵丝绒花里去偷听。
    小白脸说:“媚媚,现在你总可以相信了,事情一点问题也没有。”
    媚媚说:“拿来。”
    小白脸:“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媚媚说:“什么事?”
    小白脸把钞票塞在她手里,嘴巴凑近她的耳边,叽哩咕噜说了些什么,我一句也听不清,只见媚媚娇声嗔气说了一句:“死鬼!”
    小白脸问:“好不好?”
    媚媚说:“你说的还有什么不好?你先去,我还要在这里等一个人。我在一个钟点内赶到。”
    小白脸说:“不要失约。”
    媚媚说:“我几时失过你的约?”
    小白脸走了。
    小白脸走后,媚媚走去账柜打电话。我乘此飞到糖盅里去吃方糖7然后飞到她的咖啡杯上,吃杯子边缘的唇膏。
    正吃得津津有味,媚媚四座,一再用手赶我,我只好飞起来躲在墙上。
    十分钟后,来了一个大胖子,五十几左右,穿着一套拷绸唐装,胸前挂着半月形的金表链。
    大胖子一屁股坐在皮椅上,对媚媚说:“拿来!”
    媚媚把六张五百元大票交给大胖子,大胖子把钞票往腰间一塞:“对付这种小伙子,太容易了。”
    媚媚说:“他的钱也是向别的女人骗来的。”
    大胖子说:“做人本来就是你骗我,我骗你,唯有这种钱,才赚得不作孽!”
    这时候,那个半老的徐娘忽然挟了大包小包,从门外走进来了,看样子,好像在找小白脸,可能她有一句话忘记告诉他了。但是,小白脸已走。她见到了大胖子。
    走到大胖子面前,两只手往腰眼上一插,扳着脸,两眼瞪大如铜铃,一声不响。
    大胖子一见徐娘,慌忙站起,将女“人”一把拉到门边,我就飞到大胖子的肩膀上,听到了这样的对话:
    徐娘问:“这个贱货是谁?”
    大胖子堆了一脸笑容:“别生气,你听我讲,她是侨光洋行的经理太太,我有一笔买卖要请她帮忙,走内线,你懂不懂?这是三千块钱,你先拿去随便买点什么东西。关于这件事,晚上回到家里,再详细解释给你听。——我的好太太!”
    徐娘接过钞票,往手袋里二塞,厉声说:“早点回去!家里没有人,我要到萧家去打麻将,今晚说不定迟些回来。”
    说罢,婀婀娜娜走了。
    我立即跟了出去。我觉得这“天堂”里的“人”,外表干净,心里比垃圾还龌。我宁愿回到垃圾桶去过“地狱”里的日子,这个“天堂”,龌龊得连苍蝇都不愿意多留一刻!

                                                一九五○年作
                                        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日改

eva 发表于 2004-6-25 12:18:23

挑短小的贴

副刊编辑的白日梦

    现实世界是:
    东半球的人这样站
                  站样这人的球半西
    掀开梦帘,伸手捧月。月光从指缝间射出,很美。围个花边框,标题:“李白的希望。”
    你在笑,眼睛眯成一条线。你站在现实那一边。
    我与你隔着透明的门帘,情形有点像戏台,一边出将;一边人相。走出去,是梦境;走进来,是现实。我们常在梦与现实之间走来走去。
    现在,我刚进入梦境。写字台前的一排玻璃窗,年前抹过一次,此刻灰濛濛的尘埃使窗外的景物有点模糊。维多利亚海峡里有不少大船,也有不少小船。
    你仍在笑,眼睛眯成一条缝。
    ——我讨厌死气沉沉的编辑部,我说。我喜欢到没有日历的梦境去寻找新奇。
    我在梦里疾步行走。满版“六号”犹如一窗烟雨。“四号楷书”令人想起玛哥芳婷的细腰。右边有一行;左边也有一行,像张龙;也像赵虎,紧紧夹住怒目而视的包黑头。
    我离你渐远。
    你仍在喊叫:
    ——回来吧。
    我假装没有听见。
    走上紫石街,经过武大门口,抬头观看,帘子低垂,看不见千娇百媚的潘金莲,正感诧异,郓哥蹑手蹑足走来,低声说:
    ——西门庆与潘金莲在王婆房内,房门紧闭着,像愤怒人的嘴。
    以下的事情只能用“……”代替“下回分解”。
    六分三的领域中,D·H·劳伦斯在放声大笑;但是兰陵笑笑生笑得更大声。
    这时,我还能听到你的唉声。我已进入另外一个境界。乔也思写思想,不用标点。萨洛扬写对白,不用引号。奥尼尔将ABCD堆成一座大森林,存心戏弄黑皮肤的琼斯皇帝,使他迷失方向。……
    忽然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定睛一瞧,原来一群作家在照相机前原地踏步。
    前面是海。
    吴尔芙的浪潮冲不破冬烘的旧梦。汤玛士·曼乘船渡海,没有人察觉他把舵时的满额汗珠。
    我已听不到你的唤声,不知道你是否仍在远处唤我。梦是无边际的,一切都没有规格。但是,用“七行人”[注]标出林黛玉的感情,无异将制水时期的淡水倾倒在维多利亚海峡里;用纤细的花粒装饰李逢的大斧,犹如夏天穿棉袍。
    我在梦中奔走。
    借用无声的号角乱吹,必成“庸俗小说”嘲笑的对象。魔鬼多数爱戴彩印的面具,商品都有美丽的包装。
    鸳鸯仍在戏水。
    蝴蝶仍在花丛飞舞。
    将文字放在热锅里,加一把盐之后再加一把,可以成为廉价出售的货品。
    在梦中奔走不会不感到疲劳。梦境并非仙境,遇到绊脚的荆棘,也会流汗流泪。
    为什么?
    这是睁开眼睛做的梦。
    白日梦也是梦,与闭着眼睛做的梦不同。它使你发笑。它使你流泪。它使你发笑时流泪。它使你流泪时发笑。
    排字房的铃声大作,我从梦境回到现实。我走去俯视地板上的方洞,拉起破篮子,取出一张明天见报的大样。[注]
    大样是路程的标记。肮脏的油画里蕴藏着数不尽的踌躇与驱不散的忧闷。
    我拿着大样回座,好像一个刚做过激烈运动的运动员,疲惫得连光彩夺目的东西也不愿看。
    我皱眉。
    你笑。
    ——浅水湾头纵有寂寥的小花摇曳于海风中,也要谨慎遮掩勇气。且慢欢喜,你说。
    抬头远望,九龙半岛的灯火好像钉在黑丝绒上的珠片闪闪发亮。

    现实世界是:
    东半球的人看到月亮
                      阳太到看人的球半西

                            一九八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改二十余年前的旧作

eva 发表于 2004-6-25 12:22:47

一个月薪水


   “加你一个月薪水,”马太将钞票交给二婆,“你到别处去做吧!”
    二婆并不将钞票接过,只是睁大眼睛望望马太,又望望站在马太旁边的马文滔。她完全没有想到事情会有这样的发展,情绪激动,气得浑身发抖。她今年已六十八,健康情形不能算坏,做粗工,不能与年轻人相比;做细工,却仍能做得很好。这些年来,她的自信一直很强。刚才马太说的两句话,虽简短,却使她感到难忍的痛苦。
    “照理,我是不应该叫你走的,”马太加上这样的解释,“但是现在,洗衣有洗衣机、洗碗有洗碗机、煮饭有电饭堡、打蜡抹窗有清洁公司……我们实在没有理由再在女佣了。”
    二婆像木头人似的站在那里,望着马文滔,一动也不动。她的眼圈红了,眼眶里噙着抖动的泪水。文滔不开口,故意将视线落在别处。那马太将理由说出后,倒也有点不耐烦了,霍的站起,将钞票硬塞在二婆手里。二婆压不下冒升至喉咙口的怒火,扁扁嘴,愤然将钞票掷在地板上,抖声问文滔:
    “阿滔!你今年几岁了?”
    “三十一,”马文滔低声答。
    “我在你们马家做了多少年?”二婆的语调抖得厉害。
    “不大清楚,”马文涵说。
    “让我告诉你吧,我在你们马家已经做了四十三年了!”二婆从来没有这样大声对文滔讲过话,“你出世后,你阿妈患产褥热,身体虚弱到极点,没有我照顾你,你……你今天也不会变成商行经理;更不会加一个月薪水给我,要我到别处去做了!”说到这里,泪水夺眶而出。她拉起衣角拭干泪眼,抽抽噎噎讲下去,“你两岁的时候,出麻疹,我……我三日三夜没有合过眼皮……你六岁的时候,老爷死了,家境困苦,我不但不要薪水,还将历年的积蓄拿给你阿妈……你十岁的时候,我送你上学,给电单车撞倒,直到现在,走路时还是一拐一拐的!……你十四岁的时候,你阿妈病死了,我每天出去收衣回来洗熨,维持这个家,供你读书!……你中学毕业后,我去别处做女佣,赚钱来送你进大学!……你在大学寄宿时,我每一次接到你的信,就会放下手里的工作,走去街口找写信佬,叫他一遍又一遍念给我听!……你来信说衣服穿得不够摩登,常被同学们讥笑,我为此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你结婚后,你的太太常常对我乱发脾气,我不想给你添麻烦,总是忍下了。……你升作经理后我背着你去找黄大仙焚香还愿。……但是现在,你……你居然加我一个月薪水,叫我到别处去做了!阿滔,你……你……”
    文滔刚说出“二婆”两个字,就被妻子喝阻:“不许讲话!”
    马太是商行董事长的女儿,在书院读过书,有个外国名字叫做“葛蕾丝”,性情暴躁,嫁给马文滔才不过五个月,不但变成了“一家之主”,而且经常将缺乏个性而感情脆弱似玻璃的文滔当作出气筒。文滔为了那个“经理”的职位,付出的代价不算小。现在,葛蕾丝要辞掉二婆,文滔心里一百二十个不赞成,嘴上却半个‘不”字也不敢说。
    睁大眼睛凝视文滔的二婆,视线终被泪水搅模糊了。愤怒给这位六十八岁的老妇人一种奇异的力量,使她在走去工人房的时候,脚步移动得很快。走入工人房,蹲下身子,用抖巍巍的手将床底下的藤筐拉出,放在板床上。她在马家虽然做了四十三年,却与别的女佣一样,经常保有一只藤箧。别的女佣,上工辞工总是提一只藤筐的。二婆在马家做了四十三年,想不到也会有提着藤筐离去的一天。她的内心激动到极点。这“激动”两个字用来形容二婆收拾东西时的心情,非常软弱。泪水沿着满布皱纹的脸颊滑落;而愤怒似乎使她脸上的皱纹加深了。她很冲动,只因从小学会了忍耐,即使忍无可忍,依旧没有勇气将心中的愤怒全部渲泄出来。
    马文滔走进来了,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正在收拾东西的二婆知道是文滔,只管忙碌地将属于自己的东西塞入藤箧。二婆在马家虽然做了四十三年,属于她自己的东西却不多。这一点,文滔倒是很清楚的。文滔从口袋里掏出五百元递与二婆。
    “香港是个现实的地方,没有钱,过不了日子,”马文滔的声音像蚊叫。
    二婆拉起衣角,拭干泪眼,抖声说:“你留着自己用吧。”
    “我有。
    “我……我知道你有,但是你开销大,”二婆依旧低着头。
    “拿去吧,”文滔说。
    “我不要。”
    马文滔将钞票塞在藤箧里,二婆固执地将钞票从藤筐中拿出来。
    “请你无论如何将这一点钱收下吧,”文滔的语气近似哀求。
    “我……我不需要,”二婆掉转身,一屁股坐在床沿,拉起衣角掩住嘴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再一次将怒火压下后,二婆站起身,继续收拾东西,然后拎起藤箧,抖声说了三个字:
    “我走了。”
    “你无亲无眷,走去什么地方?”
    “没有地方去,还是要走的。”
    “这……这五百块钱,你收下吧,”文滔再一次将钞票塞在二婆手里,二婆还是不肯收受。
    “不要担心,”二婆说,“我决不会连日子也过不了的。”
    文滔手里拿着钞票,呆望二婆,眼皮一合,那原已涌出的眼眶的泪水终于沿着脸颊掉落。
    “不要哭,文滔。”虽然嘴上这样说,二婆自己也止不住泪水流出。
    提着藤箧,走到房门口,伸手握住门柄时,二婆极力遏止内心的激动:
    “文滔,有两个重要的日子,你必须记住。你阿爸的忌日是阴历正月初八,你阿妈的忌日是阴历五月初四。”
    文滔低着头,好像没有听到。二婆加重语气重复刚才讲过的话,扭转门柄时,忽然“哦”了一声。
    “还有一件事,”她说,“你是很喜欢吃万年青的。过去,上海店常有万年青出售;这几年,没有这东西了。我煮给你吃的万年青都是我自己晾干的。我走后,就没有人弄给你吃了。不过,不要担忧。如果你想吃时,不妨自己动手晾。每年冬天,菜心最好。你可以去街市买几斤回来,用水煮熟后,晾在冲凉房里,晾三天三夜,干了,剪碎,放在玻璃瓶里,要吃时,拿一些出来,炒蛋煮汤都可以。不过,有一点必须记住,千万不要放在阳光底下晒!”
    文滔掏出手帕拭泪。
    二婆扭转门柄,拉开房门,刚走到门外,又转过身来,无限依依地对文滔看看。
    “你的气管不大好,”她抖声说,“初春与秋末要比别人多穿一件衣服!”
    语音未完,提着藤箧走进客厅,好像被一个可怕的思念追逐着,走得特别快。那马太依旧坐在客厅里板着脸孔,好像在生气。二婆走到她面前,将藤箧放在地上,打开,请她检查。马太扁扁嘴,伸手指指地板上的钞票:
   “这是你的薪水,拿去吧!”
    二婆只装没有听到,要马太检查她的藤箧。马太嗤鼻哼了一声,说是用不到查看。二婆拎着藤箧,一拐一瘸走出大门。
    听到关门声,文滔仿佛被人砍了一刀似的叫起来:
    “二婆!”
    边嚷边奔,拉开大门,匆匆下楼,文滔的脚步疾似雨点。奔出大厦,就见到二婆提着藤箧冲过马路。“二婆!二婆!”他喊。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很多,有点像游艺场里的旋转本马,令人看了眼花缭乱。“二婆!等一等!有话跟你讲!”他疾步追赶,差点儿被一辆汽车撞倒,惊悸的心情使他慌乱无主,睁大眼睛观看时,却听到有人大声呐喊:
    “一个老太婆被货车撞倒了!”
    但是文滔看得清清楚楚,二婆是自己撞向货车的。

                                                    一九六九年六月五日

entryno1 发表于 2004-6-25 13:18:16

是我最喜欢的香港作家

eva 发表于 2004-6-25 14:16:53

entryno1在 6-25-2004 13:18 发表:

是我最喜欢的香港作家

没有看过《酒徒》,看的话告诉我一点感受好不

entryno1 发表于 2004-6-28 18:59:41

我看过!
现在有卖大陆版的啊。。
好像是什么百年百种优秀图书。
《酒徒》是最末一名。
这本书还好。我觉得没有你贴的那些后期的精彩。
总体感觉,《酒徒》很钝。
写法也很钝。
描写的那个主人公酒徒也很钝。
描写其他的人。好像酒徒暗恋的人,暗恋酒徒的人
酒徒的朋友,等等那些人物,。
都是一个钝字。
不过各有各的钝法罢了。
不过据说林夕为王菲写的《di dar》专辑里面好多首歌词
都是灵感来自于这本书的

alien8 发表于 2004-6-29 20:08:18

说实在的,我真的以为是刘以达呢
呵呵

eva 发表于 2004-6-30 09:32:34

entryno1在 6-28-2004 18:59 发表:

我看过!
现在有卖大陆版的啊。。
好像是什么百年百种优秀图书。
《酒徒》是最末一名。
这本书还好。我觉得没有你贴的那些后期的精彩。
总体感觉,《酒徒》很钝。
写法也很钝。
描写的那个主人公酒徒也很钝 ...


呵呵,好模糊的钝

出库单 发表于 2004-7-4 13:17:07

“鬯”怎么读?
哦,查到了,chang4, 1.古代祭祀用的一种酒 2.同“畅”,一夕~谈

mymy 发表于 2004-7-7 21:00:40

从前看过一个月的薪水,觉得很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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