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epinside 发表于 2004-8-23 11:27:18

你赞同分手不分性?

:ambi:

我是疯子 发表于 2004-8-23 12:02:07

我来第一漂

chenfayefaye 发表于 2004-8-23 12:06:51

88。ALL IS 88ED。

刘尾巴草 发表于 2004-8-23 14:02:54

前提是还有好感~

eva 发表于 2004-8-23 14:16:55

可是这样感觉不好

chenfayefaye 发表于 2004-8-23 14:27:34

分手的一个因素往往是不性福。还能搞在一起的就不用分了。

刘尾巴草 发表于 2004-8-23 14:27:50

确实...不过...但是...而且...

mecca 发表于 2004-8-23 16:17:04

找不认识的人更好

little_cai 发表于 2004-8-23 16:27:04

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直直 发表于 2004-8-23 18:01:35

我没那么贱

dachy 发表于 2004-8-23 21:04:42

不存在携手,所以也不存在分手



再者,我愿意和对方做,只是因为我想与其做,与是拉着手还是分了手无关

airbag 发表于 2004-8-24 01:38:55

说不准的事情!

直直 发表于 2004-8-24 01:44:27

administrator在 8-23-2004 21:04 发表:

不存在携手,所以也不存在分手



再者,我愿意和对方做,只是因为我想与其做,与是拉着手还是分了手无关

嗯,老大,你说得有理啊!

keepinside 发表于 2004-8-24 11:38:28

我知道这样不好,也知道你的爱只能那么少。。。。

可我总犯低级错误

dachy 发表于 2004-8-24 19:21:08

不过,按正常程序携手又分手之后,一段时间偶然重逢,会燃起浓浓X火的,但千万不要误会两人又来电了,其实只不过一半亲切感加一半长久不见的陌生刺激感,这样恢复关系的话,只要一件很小的事,就可以立即受到破坏,而且感觉和对对方的印象会比第一次分手糟得多(他/她无药可救了!)。

sirenscott 发表于 2004-8-24 20:07:23

想選b,但是沒看懂。-__-+

单细胞蛋黄 发表于 2004-8-24 22:22:26

刘尾巴草在 8-23-2004 14:02 发表:

前提是还有好感~

没资格说这个:obasan:

ryan 发表于 2004-8-26 14:35:11

不会习惯。。。。。。。。。。

=.= 发表于 2004-8-26 18:36:33

administrator在 8-24-2004 19:21 发表:

不过,按正常程序携手又分手之后,一段时间偶然重逢,会燃起浓浓X火的,但千万不要误会两人又来电了,其实只不过一半亲切感加一半长久不见的陌生刺激感,这样恢复关系的话,只要一件很小的事,就可以立即受到破坏,而且感觉会比第一次分手糟得多。
...

终于明白了。 真是打击阿。(▔︹▔ㄟ)

megu 发表于 2004-8-26 22:48:49

爱和性没什么关系.因此....
:n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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