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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istrator 在 8-23-2004 21:04 发表: 不存在携手,所以也不存在分手 再者,我愿意和对方做,只是因为我想与其做,与是拉着手还是分了手无关
刘尾巴草 在 8-23-2004 14:02 发表: 前提是还有好感~
administrator 在 8-24-2004 19:21 发表: 不过,按正常程序携手又分手之后,一段时间偶然重逢,会燃起浓浓X火的,但千万不要误会两人又来电了,其实只不过一半亲切感加一半长久不见的陌生刺激感,这样恢复关系的话,只要一件很小的事,就可以立即受到破坏,而且感觉会比第一次分手糟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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