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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谢霆锋和莫扎特(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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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叔平 发表于 2004-3-2 22: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有次对朋友讲:“你不要瞧不起谢霆锋的音乐。我听了他的歌就很受感动。能让人感动的音乐就是好音乐。谢霆锋也好,莫扎特也好,不分高低贵贱。他们都能做出让人感动的音乐,他们都是好的音乐人。”
  朋友听完我这番“感动论”,斥我污蔑了莫扎特的名声。其实如果莫扎特生于80年代的香港,没准现在的EEG里,还多了一个小天王呢。
  我是真的相信,谢霆锋和莫扎特的音乐都是好音乐,因为都有人为各自的音乐感动。
  
  我喜欢“香水”、“玉蝴蝶”、“因为爱所以爱”、“活着VIVA”、“不爱跳舞”。
  喜欢“香水”,是因为霆锋的歌唱出了我心中,对一个大学同学的微妙感觉。
  喜欢“不爱跳舞”,是因为我确实不爱跳舞。
  喜欢“活着VIVA”,是因为每当看英超的时候,我就能体会到“活着VIVA”中那种“快活到,半日也象活尽一百万岁”的感觉。论及足球和音乐,我都不是行家,我就是喜欢这种感动。
  
  谢霆锋除了音乐以外,他的很多地方我都很欣赏。
  1,演戏。在“古惑仔之少年激斗篇”、“顺流逆流”中都可以看到他的演戏天分。在“特警新人类”中,他不用替身亲自上阵所有动作场面,被日本媒体惊呼“成龙二世”。后来的电影中,他又用上替身。问他为什么,他坦然说:“怕我伤到别人。”确实,在拍动作戏时,有时不用替身不光是保护自己,也可以保护别人。很多演员在拍动作戏时,都有误伤他人的记录。谢霆锋才23岁,他的戏路那么宽,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保罗纽曼到了70岁才拿到奥斯卡奖,谢霆锋要拿香港电影金像奖绝对不会用那么长时间。
  2,做人。谢霆锋是个很诚恳的人。有次他拿一个评奖礼的金奖。他却反问记者:“我拿到金奖,可那些比我强的人呢?他们怎么办?”还有一次,他对记者说:“去年我一年出了5张唱片,这不是正常现象。”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霆锋的率直坦诚和对歌坛的深刻反思。
  3,亲情。谢霆锋为了给老爸还债,刻苦工作赚钱。他不喜欢一年出5张碟的高速度,但他为了老爸,为了这个家而坚持下来。他为了不让自己的妹妹担负家庭的负担,更给自己增加了不少工作量。霆锋好告诉自己的妹妹好好读书,不要加入演艺圈。他对父亲和妹妹的照顾,令人感动。
  
  和莫扎特一样,谢霆锋也颇具音乐天分,少年成名。甚至和莫扎特一样,谢霆锋的身体也不是很好,长年受哮喘困扰。
  但我相信,谢霆锋的人生会远比莫扎特更加灿烂更加成功。因为他的身后,有众多支持他的FANS;他的身后,有演艺圈一大批从小看着他长大的艺人;他的身后,有着一个虽然破裂了但仍然给他力量的家庭。
  
  各位喜爱音乐的朋友,你们也许不钟意霆锋的音乐,但你们不能否认他的努力和他对音乐的执着追求。谢霆锋是黄家驹的歌迷,却被很多黄家驹的FANS嫌恶,何必?五湖四海皆兄弟,高唱“海阔天空”的BEYOND歌迷,难道你们的心中还容不下一个谢霆锋?
  各位关注演艺圈的朋友,你们也许看到了很多谢霆锋的负面新闻。可是生活中,又有谁不曾被别人误解?又有谁不为处理好人际关系而头疼。王杰曾经无奈的对大陆记者讲,香港的狗仔队把相机对着他和霆锋,但就是不按快门,只等其中一个人皱了眉头,才迅速拍下。第二天报纸上又是一番“王杰与谢霆锋不合”的无中生有。
  
  莫扎特已经成为历史,谢霆锋却仍在继续创造历史。当我向历史的巨人表示敬意时,我更会向一个和我同岁的年轻人表示更多的关注和鼓励。
  
  我支持谢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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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chy 发表于 2004-3-2 23: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的文,放在不同的地方,会产生不同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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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条 发表于 2004-3-4 15: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
BT~正经~两相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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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es 发表于 2004-3-4 17: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我对霆锋也没什么,不太讨厌也不太喜欢,他有几首歌还是蛮好听的。
可是看了这篇文章觉得特烦。这个作者象写小学作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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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 发表于 2004-3-7 21: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头像色调很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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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fayefaye 发表于 2004-3-7 23: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ashes at 3-4-2004 17:21:
本来我对霆锋也没什么,不太讨厌也不太喜欢,他有几首歌还是蛮好听的。
可是看了这篇文章觉得特烦。这个作者象写小学作文一样。



我来贴篇你偶像的文章。你一定很喜欢。



小谢

其实我挺喜欢小谢的.他很帅嘛,又很年轻.在美男辈出的港台娱乐圈,他一直没有被遗忘和埋没.比他帅的男星也许多得是,比他有才华的又比他帅的人也不少.但他是那种特别有诱惑力的,邪邪的样子,常常让许多女性或者男性也会对他产生邪邪的愿望.你常常会忘记他是个多少岁的男人.但他又偶尔给你看到他年少无知的笑容,那个干净,啧!年轻的他让你觉得似乎总有够折腾的能量,我想他就算老也应该也很好看,像他爸.虽然觉得他爸其实某方面挺失败的.

你看过他刚出道时那首<坏习惯>的MV没有?是特别帅的,耍酷的,穿着花衬衫在唱粤曲的私伙局中搅局,然后有个转头一笑的定格,那是真的帅!以后所有所有的MV和封面加起来都没有那种帅气.后来过了好几年,他出了张<世纪预言>的国语专辑,封套里的那辑照片也是特别地好看,像是个出来混混的,特邪气,特挑逗.就像个MB,我没有褒贬MB的意思,纯属个人感觉啊.

后来他和王姐姐一块儿了.当时我暗夸王姐姐有品味,那个男的确实能满足许多女性对男性外表的想法.小谢后来变得多话了,我想王姐姐也是有责任的.试想你要想泡一个像王姐姐那样寡言的人,不多说比平时多几倍的话能行么?其实小谢的口才实在也是一般的,看他在演唱会上说的话,无味到和蒸馏水一般.不过因为他帅,至少也算得上是依云水的,歌迷小妹妹想着能美容啊也还是大口大口地爱喝的.记者朋友也爱喝.还爱到处去炫耀,哪怕小谢就给了他们那么一小口,也不忘了当晚不睡撰文说又喝了依云水啊,还写得喝了许多许多的样子.

有些人说小谢现在穷得只剩下皮囊了.我很是不是滋味.他签了卖身契给"婴王",还得不到同情,也得不到该得的钱,挺那个的.杜十娘签了,还能挑挑客,客人见得不到便一千两一千两黄金地往上加.但小谢不行,很多破产品摊上了他都不能逃.那只什么牌的洗发水,如果不是挂着他的照片我是碰都不会碰上那怕一下.很多人说王姐姐的音乐退步了,但她起码还剩下大把的钱,可以继续对观众很酷,大家说了两句也只能那么着了.但小谢没有这个本钱,而且皮囊也会老,现在不笑,以后就笑都没人看了.


小谢唱歌没有王姐姐好听.那首他自个写的<MV>他肯定唱不上去.他的专辑也被全世界在批判着,衬不起那么多的弦乐,假的摇滚,假的愤怒,吉它弹得听起来没有看上去好.但我想说的是他每张专辑里其实真能让很多人有兴趣去KTV唱的歌实在只有那么一两首,却也是不易唱的,而且总是他自己写的作品.其它的歌,背负的社会感,是当今香港乐坛甚少描写的方向.有的歌里还飘荡着鼓惑的对自由的渴望,对现实束缚的挣脱.在早晨拥挤不堪的公车里,在每天疲惫地奔波转折里,真希望能如那首<纸飞机>一般,教神出错,尔等齐上天飞翔.

悲哀的是,飞翔在天的人是唱不出对飞的渴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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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fayefaye 发表于 2004-3-7 23: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来一篇讲王菲的。


美丽如王菲



闲来没事的时候,回看王菲的旧MV。看着她在《DI DAR》里穿着简单的黑色西服,配着一件随便的白衬衫,蓬松的头发,黑白灰的画面,酷酷地又有点任性的可爱。在《暧昧》的MV里面,浓浓地涂着闪粉,眉毛夸张地画成长长的弧,但脸上的神色那么平淡自若。大约每个女孩子都试过,在周末的下午独自在家,听着喜欢的音乐,穿着些不可能穿出去的配搭,做着一些胡闹的事来自娱。

一直很喜欢任性而美丽的女孩子。她们敢做着别人难以理解但能令自己快乐的事。所以她们的笑容总是那么纯净。不是穿着纯白套装头发梳扎得整整齐齐的那种“清纯”,而是童年时你坐在旋转木马上时的笑容。内在的,不为讨好和魅惑而挤出的笑容。
记忆中的王菲,总是那么美丽的。随便一件T-SHIRT就可以去拍一只MV,随便一个笑容就已经比任何言语能够让你感动。觉得女性介乎于女孩与女人之时的是最美丽的。娴静时便有气质,一举一动时便有落拓的姿势。无所谓的顾及,无所谓的妥协和避忌,她们让你无法逼视。你看她穿着简单地在一片麦田里奔跑歌唱,也可以贴着蝴蝶在眉间穿着高跟鞋在水洼里蹦蹦跳跳。看她在镜头外面,穿着双平底鞋,在阑桂坊的斜坡上和记者追逐;穿着一身劲型的T-SHIRT牛仔裙配皮靴回北京了结一段往事。就是这么简单,你无法不被她的美丽和洒脱臣服。她有着所有狐媚妖治的女子都无法比拟的吸引力,也不像一小撮人做作地标榜特立独行。王菲是入世的,她对爱情执迷,她谈起邓丽君时一脸虔诚和崇拜,她是一个妈妈,她懒惰不做运动。但她也是远离的,她不屑去赚取谁的理解和同情,她得奖总是忘记感谢唱片公司,她也不和陌生的人说话,更不会到哪里都挂着“我爱你们”的口号。

就是爱王菲,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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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 发表于 2004-3-8 20: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莫扎特的音乐天分,好歹世界上没几个能和他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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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es 发表于 2004-3-8 20: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飞飞你贴这个上来干嘛啊。
转载请注明作者,please.

PS.他不是我偶像。绝对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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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es 发表于 2004-3-8 20: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的意思是说,本来不讨厌小谢的,
看了楼顶的那什么文章就特反感了。
好好的人都给他写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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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张叔平 发表于 2004-3-9 20: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转人家的日记啊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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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p2222 发表于 2004-3-9 20: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逗死了,简直是天生谐剧作家,他写的时候没笑的?对哦,现在流行冷面笑匠的,不过咱别太逗成不?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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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fayefaye 发表于 2004-3-9 21: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张叔平 at 3-9-2004 20:47:
不要转人家的日记啊 不合法


呵呵。来告我。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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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谓语动词 发表于 2004-3-10 17: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张叔平 at 2004-3-2 10:29 PM:
和莫扎特一样,谢霆锋也颇具音乐天分,少年成名。甚至和莫扎特一样,谢霆锋的身体也不是很好,长年受哮喘困扰。


就凭这一句

要是说笑的,那侯宝林都比不上这个人

要是说真的......唉,怎么可能是在说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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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张叔平 发表于 2004-3-11 13: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中国歌迷的可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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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寰搜奇 发表于 2004-3-13 19: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文章写得不错啊。
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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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wn_Eyes 发表于 2004-3-13 23: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叔 我明白你的意思
我可以选择不听或不去了解
但是我不歧视任何做音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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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条 发表于 2004-3-16 13: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侯宝林,想起篇老文章.转来,每次看都很感动的说


沙尘暴来的时候,我刚刚睁开眼睛,窗外传来风铃的响声,似乎在楼上,在楼下,也许就在我家的阳台上,总之它无处不在。那是一种淡紫色的声音,是的,淡紫色的声音。她喜欢用颜色来描述一切纤细的感觉,我从床上爬起来,身上还残留着六神花露水的香气,屋子外面升腾起黄色的雾,眼前的景物似乎都模糊起来,我的心绪不知道为什么也自纷乱起来。我在桌子上拿起一支大前门,把它叼在嘴里,却不点燃,任凭烟草的清香从唇边慢慢渗透进身体里。
  
她仍旧睡在我的身边,昨夜的一切似乎从未发生,只有略显凌乱的床单似乎还残
留着一些模糊的记忆。不过这记忆也是若有若无,就好象她的吻一样,轻柔飘渺,仿佛偶然落在花蕊的蝴蝶。
  
我站起身来,伸出右手在CD架子上随便挑了一盘,放进昨天刚刚拆封的AIWA CD机里,轻轻地按下PLAY。她曾经说过,喜欢我收藏的每一盘CD,那种闭着眼睛随意在CD架里选出一张,就是自己所中意的声音,这样的感觉是“深绿”色,她这样说。
  
开头照例是盗版CD特有的噪音,我喜欢这种噪音,每到这时候我就会感受到对未来微茫的期待,深知我喜欢的声音一定会到来,并且不需要等太久。
  
HOU-BAOLIN的声音缓缓地响起,在整个房间里舒展开来,在这样的清晨,他的声音融合进空气之中,契合无间,象风一样在房间里流动。HOU-BAOLIN的中文名叫做侯宝林,不过我还是喜欢用拉丁字母来称呼他,而且只买他与GUO-QUANBAO——中文名叫做郭全宝——合说的相声,这也许是一种偏执吧。无论是刘宝瑞,还是马三立,始终无法比较。
  
这时候她睁开了眼睛,看着我笑。我问她笑什么,她说她很久没有在HOU-BAOLIN的相声中从梦中醒来,因为没人放给她听。
  
我也笑了,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额头,同时感觉到一股奇特的香水味道。这不是六神,比起“六神”的热情,这种味道更为矜持阴郁,而且夹杂着一丝幽幽的神秘感,我确信我在哪里曾经闻到过。
  
于是我松开她的肩膀,慢慢地蹲下去,从床的下面小心地拿起一盏已经燃烧殆尽的蚊香,最后一缕轻烟正袅袅地飘着,在它身边散落着一些小蚊子的遗体,就好象秋天的法国梧桐树叶一样,满地皆是。
  
通常在这样的天气,我都会在上班的途中路过的DJ BAR买一杯DJ喝。我绝不喝袋装的速溶品牌,而BAR的老板用DJ机和新鲜的DJ豆亲手磨出来的,所以DJ BAR的DJ有一种天然的清香。或是因为亲手磨制的缘故,这清香中还有丝淡淡的忧郁。老板也是HOU的FANS,所以我每天都会特意早起半个小时,去那里叫一杯DJ,然后坐在高背椅上一面啜饮一面enjoy “Hou”那低沉阴郁的相声。
  
我和她的相识就在DJ BAR,那时她穿着深绿棉袄,大红棉裤,头上扎着镶花边的头巾,手里握着一碗散发着清香的DJ,在BAR来往人群中仿佛一只孤高的天鹅。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到她时,心里竟是一阵莫名的触动,她的身影回荡在瞳孔里,似乎让我心里的某一部分消融。
  
我走过去,坐在她的旁边,对老板说:
  
“一杯DJ,加一点SALT,不要SUGAR。”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这个邻座的男人,居然笑了。
  
“你也喜欢SALT DJ?”
  
那时候正是HOU的两段相声的间隔,BAR里一瞬间陷入微妙的沉静,我点了点头
  
“对于一颗破碎的心,既然无法粘合,索性就让它消融吧。”
  
她又笑了,笑容在DJ蒸腾的热气中是冰蓝色,我觉得。
  
“老板,来两碗豆浆,一碗甜的一碗咸的。”我们的身后有人大声喊道,我们两个人同时无奈地摇摇头,习惯了“DJ”的叫法,豆浆这个词是如此的刺耳,简直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不出去走走么?”我对她说。距离上班的公车抵达还有五分钟。
  
她躺在我的怀里,我双臂搂住她,她的红棉袄和我的棉布坎肩就躺在我们身下,HOU的相声仍旧回荡在房间里。
  
“起来吧,我们去喝DJ,加SALT,不加SUGAR。”
  
我俯下身子,把嘴唇凑到她的耳边,轻轻地吹气。
  
对于我们生活在这个森冷都市的人来说,早晨的一杯DJ格外温馨,对于生活的情调,也就格外地偏执。对于爱人,何尝不是如此,我已经错过一次,所以对于她,我异常地小心。
  
“这样的天气,不适合喝DJ呢……”
  
她凝望着窗外呼啸的黄砂,眼眸里有一丝痛苦的迷惘。“我们去吃JB,今天是情人节,就让它与众不同吧。”
  
我记得她曾经说过,DJ是浓郁的橘黄色,而JB则是海的深蓝,这些都是紧锁在她回忆深处的颜色,就象我。
  
两个身体上彼此依靠,心灵上却彼此紧锁的人。
  
在这个黄沙的情人节,我们去吃蓝调的JB。
  
JB的全称叫Jian.bing.guo.zi,中文名叫做煎饼果子。她对这个相当挑剔,只在东街胡同口一家叫“红双喜”的JB BAR去吃。那里对于她,似乎有着纪念碑或图腾式存在的意义,我们彼此的结合似乎是会让彼此更加孤独无助。
  
我们一起走出屋子去,我仍旧叼着大前门,她仍旧穿着红棉袄与绿色的棉裤,只是用头巾包住脸,看上去她纱巾下的表情是那么不可捉摸。
  
她说过,她喜欢80年款的飞鸽,那有一种无可名状的贵族气质;然而我只有一台继承自父亲的二八加重,黑色的厚重,她说看到它时,会感觉整个身体都异常沉重起来,象是黑云一样郁结在心头,难以呼吸。所以,二八加重被我放进车库,开着朋友那里借来的八三年款永久,她坐在后座,两个人都沉默着,只有车冷冷地向前移动。
  
去年的情人节,我一个人过。
  
其实每年我都是一个人过,只是今年的心绪与前略有不同。往年的这个时候,我总抱持着一种对未来微茫的期待,总以为会有这么一年的今天,会有一个人和我共同享这煎饼的芬芳。而去年,我则是品味着 “失恋“青涩果实迎来这一天的到来。我的爱情之花终究凋谢的太早,没有等到节日的祝福,就枯萎了。
  
所以,之于我,那是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
  
没有情人的情人节?这句子滥俗、古老且缺乏创意。然而句子本身所具备的巧妙修辞却准确地散发出混杂哀伤与无奈的气味,简洁的语法结构昭示着一个简洁的逻辑:我喜欢她,她不喜欢我。仅此而已,这道理岂非很简单?简洁明了一如爱因斯坦的方程式。后者改变了整个世界,前者则彻底改变了整个我。西方大哲在一粒砂中看世界,东方大贤在一朵花里窥天国,而我又看到了什么呢?
  
我将思绪收回来,回头望了望她,她正看着两侧向后退去的小贩出神。
  
来到JB BAR,老板是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头发散乱,胡子剃的很干净,一袭白色的长袍颇为利落。据她说,这里的JB相当考究,面粉是选用的天津小站麦,昨日的新鲜鸡蛋,油条也用Aomiao洗衣粉特别浸泡过。她特别喜欢将面糊摊在锅面的一刹那,那一瞬间会令她开朗很多,JB毕竟不是蓝调的产物。
  
“两位要些什么?”
  
老板问道,同时把手里的Dashao晃了晃。每一样食品都有其自我的器具,就好象COFFEE豆机之于COFFEE,DJ豆机之于DJ一样,对于JB来说,Dashao(也许应该叫“大勺”吧,不过这个单词的微妙寓意很难用中文来表达)也就意味着一个JB BAR的品位与风格。她说她当初就是为了这把Dashao而着迷的。
  
“两个JB,谢谢。”
  
我回答说。老板点点头,娴熟地用Dashao在面盆里舀起一勺乳白色的面糊,手腕轻转,面糊象是有生命一般,一下子从大勺流泻出来,均匀地平摊到黑色的锅面之上,随即被一把精致的小推子推成一个优雅的圆形。那种从容不迫的流动,让我想起BEIJING Opera《Strategem of empty city》里的Kung-Ming.。难怪她会说,看着一个JB的诞生,心情会开朗很多。
  
“今天是情人节吧,这样的天气,总令人很感伤呢。”
  
老板一边拿铲子翻弄着JB,一边低头说道。
  
“其实也不过是普通的一天罢了,若是没了心灵的震颤,每一天都是一样的。”她略带哀伤地回答,我搂着她的肩膀,发现我们始终无法彼此温暖。不过我没有悲伤,因为我也早就失了心灵上的震颤,只剩下D.J和J.B还有HOU的相声,在我里面。
  
我的前生是十六世纪法国的贵族女子,就住在枫丹白露,每天要吃很多的J.B
  
昨晚我和她躺在床上,她这样喃喃地说,然后我微笑,把灯关掉,开始亲吻她。
  
老板拿起刷子,在盛满了酱的瓶子里搅了搅,然后涂抹到已经凝固的煎饼上面。我注意到,他刻意涂出一个心形,于是在黄白色的J.B上,就有了一个心,但那又是象征着什么呢?
  
“情人节该有情人节的礼物呀,无论是谁。”老板将一根油条放进J.B,然后熟练地卷起来,煎饼并没有破损,那个酱色的心还在那里留着。老板把它递给她,她想了想,然后又递给了我。
  
“情人节快乐。”
  
她似乎露出一丝笑意,我欣然接过。
  
我们两个就坐在J.B BAR的马路边上,将两个煎饼一点一点吃完。当我们再度抬起头的时候,彼此都明白想要说些什么。
  
“多谢你的情人节礼物。”
  
“那么,再见了。”
  
两句简短的对话,为我们两个尘世里偶遇而有分离的人做了最后的呼唤。
  
她的背影逐渐离去,大红棉袄与绿色棉裤慢慢消失了黄沙里。我面无表情地将最后一块煎饼咽下去,从怀里掏出打火机点燃了那根大前门。
  
她也许真的爱我
  
我也许也会爱他
  
但是D.J也罢,J.B也罢,HOU的相声也罢
  
全都无法穿透这层细腻的黄沙帷幕
  
沙子静静地从天上落下
  
静静地落在我的身上
  
烟草的香味消失了,散发出令人郁闷的刺鼻烟雾,我扯了扯自己的棉布坎肩,将大前门从嘴里拿出来,无力地送开手,烟蒂悠然落地。
  
戴着红袖章的人走过来,向我要五元的罚款,我看着那红袖章,想起了她的红棉袄。我转身狂奔起来,那红色象是她的眼眸,我只想躲藏,回避,越远越好。
  
当我一口气跑回家,红袖章被我甩掉。我走进卧室,颓然地蜷缩在床边,开始哭起来。
  
因为我想起来,那两个心形的情人节煎饼,忘记向老板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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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 发表于 2004-3-17 11: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豆浆--DJ.....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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