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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网上最喜欢的一个人出书了,转俩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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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鸡毛 发表于 2004-3-4 12: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忆碎片》的成人幽默
王小峰

崔健说:“就像当初姑娘生了我们我们没有说愿意。”的确,人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有很多事情不能由自己决定。比方说性别、模样,甚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能,爹妈真要是给你起个“张二狗”,你也得背上一辈子。所以,现在网络普及了,人们都会给自己起一个满意的网名,朋友见面,尽可能回避户口本上土里土气的名字,大都以ID相称。假如现在派出所可以随便让人改名字的话,我估计会在中国掀起一场姓名革命。

我有个朋友,叫张立宪,这名字其实起得挺不错,至少他爹妈有高瞻远瞩以法治国的观念,在那个无法无天的年代给他起这么一个前卫的名字,不过他还不满足,还给自己起了一个绰号“老六”,据说他这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人生每每遇到抉择时都跟“六”有关,比如六岁时开始初恋,小学六年级首尝初吻,从家到学校乘坐的是六路公交车,他跟女朋友约会的地点总是定在六里桥,吃咸菜只吃六必居生产的,第一个正式女友跟她维持的时间是六天,第一次投稿挣到的稿费是六块钱,在第六个女朋友手下失身……总之,张立宪的人生充满了六进制。于是,他乐此不疲地把自己称作老六,比他小的人都称他六哥,他听到后满足的样子比叫他“大哥”还有快感。

但老六是个有追求的人,仅仅是老六还不能完全体现出他多彩的人生,于是,他在网上又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见招拆招。看上去是一个颇武侠的名字,不过现实中的见招拆招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包工头,看不出一点豪侠之气,只有坐在酒桌上,才能感觉出酒精折射出他的侠肝义胆,于是有一个词常挂在他嘴边:酒疯浩荡。在斛光交错中,方显见招拆招的本色。再有就是,你在阅读他的文字时能体会出那种男人的豪侠之气,处处都让你能感到他那硬硬的东西还在。

我还是喜欢称他老六,因为在我没有认识他之前,“老六”这个名字都快在我耳朵里磨出了茧子,似乎当时中国所有的文化潮流都跟着个人有关,有关此人的传奇在我的想象中被无数次夸大。在我身边的人都见过这个老六之后,我也无法幸免地认识了他。

老六在网上弄了一个论坛,叫饭局通知,大概是周围的酒肉朋友太多了,所以弄了这么一个食色场所,他的《记忆碎片》就是一篇篇地贴到这个论坛上,我也是一篇篇地把这些“碎片”看了下来。如今,老六把这些碎片串起,做成了一本书。给人家做嫁衣出了不少书,如今他自己也终于有了正式的印刷品。

读老六的文字,有时候是种享受,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在老六的笔下能够妙笔生花,读起来不枯燥。其实,我倒觉得,所有写字的人,跟演员差不多,基本上都是在卖弄,但老六的卖弄恰到好处,你明明知道他在卖弄,但还是饶有兴致地看下去,到最后甚至能笑破肚皮,这就是魅力。

他的《记忆碎片》系列就是这种卖弄的产物。“记忆”这东西,一旦在茶余饭后成为一个谈资的内容,或多或少都是在卖弄,但凡想把人拉回历史的长河中的人,其实都是想把自己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情拿出来卖弄一下,或正或野,所以,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在老六《记忆碎片》这本书的腰封上,刻着这么一句话:“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按我的理解,老六颇为得意的这句话大概包含这么几层意思:当老六给那些小六或者小小六们讲述他这个老百姓自己的故事时,会有种说不出的自豪感,因为那些后生们完全没有机会去体验老六的人生经历。我和老六的年纪相仿,那个时代中国特有的产物大概都被我们经历得刻骨铭心,就像我们在年轻时感受50年代生人满嘴的“文革词汇”时而产生的某种好奇和油然而生的敬意一样,当老六向那些电脑儿童们兜售他这些记忆碎片时,肯定也能换回一些掌声。但关键还在于“闪开”,在老六面前,他的八十年代被那些浮华、庸俗、商业化下的物质所隔断,在人性逐渐被商业所异化的时代,像老六这个年纪的人,无法用一种延续的方式来承传属于他的八十年代,在今天人们正兴致勃勃地讨论到底是子丑寅卯哪个时辰说分手时,老六大喝一声:“闪开!”来吧,歌唱八十年代,把个消息告诉未来。

作为一个跟老六同时代的人,我在阅读他这些碎片时,除了不时被他的文字逗笑,其实我倒看出我们这代人在今天的一种尴尬,如果仅仅落伍于八十年代,那倒也罢,但我们似乎都心有不甘,想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但我们总是被那些记忆碎片所干扰。身处这个时代,虽自我感觉比那些晚辈们清醒,但却不像那些糊涂虫们更容易找到自己的位置,如果你是用青春走过八十年代的人,当你看完这本书,那些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的记忆,是否会让你感到丝丝伤感呢?现在流行怀旧,歌星演唱会不打怀旧的幌子就没票房。其实怀旧是对未来感到迷茫的转移和寻找心理平衡的最好借口,于是老六给我们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借口。

但如果你认为这是一本写得比较沉重的书那你就太高估老六了,事实上,这是一本非常好玩的书。打麻将、看毛片、打架、读书、泡妞……这大概是一个男人成长过程的必修课,一个人的阅历不仅仅决定与读懂多少书,更决定于干了多少事,尤其是坏事。在描述这些人生主题时,老六像讲故事、编剧本一样,说得有鼻子有眼。

我很欣赏老六这个人的幽默感,在我看来,他的“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就是因为他的幽默感在这个年代失传了。一个人是否轻浮,你只要看看他是不是懂得幽默就行了。现在流行肉麻当有趣,现在人们只会搞笑不会幽默。所以,我把老六的幽默当成成人幽默,一个经历过八十年的风雨和并且见过彩虹的老六用他所特有的幽默风格,在他的书中制造出种种喜剧效果。假如老六去写剧本的话,至少在对白上能把“王朔式”的幽默给灭回去。

老六喜欢拿自己和朋友开涮,每每他拿这两样东西开抡时,他的幽默细胞就像发生了核裂变一样,充斥的到处都是。老六的幽默风格,既不同于过去文人的幽默,也不同于时下的那种搞笑,他是一个很善于运用文字的人,融会古今,有他严肃的一面,也有他极不正经的一面,把看似不太适合的词汇组合在一起,信手拈来些典故,幽默便跃然纸上。有时我想,当国人的幽默感日趋低俗的时候,像老六的这种幽默方式是否会成为昆仑山上的一棵草。当从手机到网络到处都充斥着“成人幽默”时,是否该给老六的幽默重新命名为“成人文化幽默”呢?

怀旧也好,幽默也罢,其实,字里行间流露出的还是一个文人的情怀,从一个人们不太注意的角度来总结他并不轰轰烈烈的一段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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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一地鸡毛 发表于 2004-3-4 12: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开,让我们集体微醺
文/老颓

“见招拆招”被人称呼成“张立宪”的时候,是个出版人,出过很多有意思的书。《记忆碎片》却是他第一本自我创作。

见招拆招是网名。在网上,经常被熟人故意误写成“贱招”。既贱,且爱召人饭局。贱到在西祠胡同开了个版,就叫“饭局通知”。网络是江湖,话锋常常真假掺半,以此扮酷,并力求造成“假作真时真亦假”的氛围,唯其如此,众人才敢赤裸裸展示真心,原因是,一旦需要,可以概不负责。所以,至少这里的“贱”字,要当昵称去理解。

被人说贱的一大原因,是这位老兄平生好酒,喝多了,就到网上论坛抒情——其实往往没等回家坐电脑前,抒情已从酒桌上迫不及待地开始。我和他共进几次“晚夜早”餐连轴转,发现一个规律,只要他开始用罗大佑口气说话,就算喝到位了。等到由他领唱,一桌文艺中年把罗大佑的歌曲唱它个AB面(磁带嘛,文艺中年听罗大佑的时候,没有CD)下来,就肯定是“高乐高”了。

网络江湖、酒后罗大佑,这两样东西,正是《记忆碎片》的两大要素。

《记忆碎片》带有明显的网络写作特征。不同于眼下若干网络写作高手看低网络、总想弃网络奔向纸质出版,贱招有时故意夸大网络写作的某些特点,比如:散漫、随意、想起来就写,拎起来就说、但求亲切好看,不求逻辑严谨。

酒后罗大佑,是一种情怀,“六八一代”的情怀。他们生于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长在八十年代,如今已人到中年,开始怀旧。其中三昧,只需想想几年前,北京若干文艺中青年包机奔赴上海,在罗大佑演唱会上成群结队吆五喝六,便可大致参透。

我欣赏的乐评人李皖曾经针对“六八一代”发感慨:这么早就开始怀旧了!如果说几年前这话嫌早,事到如今,就正是时候。怀旧总是要怀青年的旧。再早的孩提时代,纯则纯矣,失之太纯,怀不丰富,怀不过瘾。青年时代,校园茬架、赛着泡妞、结伙麻将、偷偷摸摸看毛片、痛痛快快听评书……热血奔涌,“罄竹难书”啊。

可巧,贱招要怀的那个旧,其实也是整个社会想怀的旧。《记忆碎片》有个醒目的腰封,上书十个大字:“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这是贱招个人的小情怀,但是事关八十年代,就很容易衍发为整个社会的大情怀。因为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说,八十年代具备了明确的青年特征:激情(想想书店门口排成长龙阵的队伍);迷茫(想想人生的路怎么越走越窄大讨论);各种学说汹涌而至(想想那套著名的《外国现代派作品选》);关注一切精神层面的问题(比如真理与实践的大讨论)……对照这样的年代,二十一世纪更中年化,规矩,克制,稳定,成熟,波澜不惊,物质层面的一切开始凸显……面对如此现实,人人努力拼搏之余,都有心理脆弱的时候,需要放松,需要暂时逃离,就像忙碌一周,会在周末找家酒馆,求一次微醺。来吧,摘掉碍手碍脚的腰封,开启《记忆碎片》这瓶酒,让我们借怀旧的力量,集体微醺。

怀旧是个老掉牙的主题。《记忆碎片》怀旧怀得好看,是因了它的诚恳、实在。常见的怀旧,常常喜好铺排。铺排本无过错,但要看铺排什么。怀旧本身已经很情绪化了,万不可再滥铺情绪,要铺您就铺事儿,一桩接一桩,针眼般细密的琐碎中,全是要怀的旧呢。贱招也有情绪化的时候,但往往刚开头便煞尾,转而去笨笨地、不厌其烦地叙事。这很像他喝酒喝高时,突然起立高喊:我的心充满惆怅!还没等人骂,又一头栽倒桌上,露出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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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ett 发表于 2004-3-4 20: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寄过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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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直 发表于 2004-3-4 23: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喜欢,尤其还叫什么碎片,一听头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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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一地鸡毛 发表于 2004-3-5 10: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barrett at 3-4-2004 20:58:
寄过来啊!!

马上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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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一地鸡毛 发表于 2004-3-5 10: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噌噌 at 3-4-2004 23:16:
不喜欢,尤其还叫什么碎片,一听头就大了。。。

呵呵
开始我也不大喜欢什么碎片文章
但后来发现
先入为主的观念是很可怕

这书作者是少数能让我感受到闪亮人格的人。
另外,王小峰说贱招是少数懂得真正幽默的人,这点说得很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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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库单 发表于 2004-3-5 16: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贱招这名字不错!
上书店转悠转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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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xx 发表于 2004-3-7 01: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1.  闪亮人格?看看跟他结梁子的人都是什么鸟?

#2.  “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 Y准是喝高了。

#3. 《记忆碎片》? 然后英文版叫《memen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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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chy 发表于 2004-3-7 03: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王晓峰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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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一地鸡毛 发表于 2004-3-7 22: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你们两个巨头看一下我转的文章

再转一篇书评——书评作者是我另外一个比较佩服的人


文/史航

    据说,西藏的天葬师在动手剖人之前,总要替亡者进行这样的祷告:“天上的神鹰啊,请带走我一生的荣耀……”
   如果轮到我在他身边躺着,我想我会睁开双眼补充——对,带走我一生的荣耀吧,反正也没有多少,但是不要带走我任何记忆,因为我的记忆一直富可敌国,岂可流散。
我自恋,所以我什么都记得,因为我什么都记得,除了自恋,我简直没有别的选择。和自己生活在同一个时代,总是让我心满意足。
   而我自恋到了极致,就开始喜欢一本名叫《记忆碎片》的书。那书不是我写的,也不是写我的,我只是跟过贴,当这书的若干篇章在网络上风行的时候。我羡慕写书的人终于在这急景碉年给自己找了一件正事,据说萨特也赞许地说:“在人们有东西可写的时候,除写作之外一切行为都是犯罪。”
   被萨特如此称许的那位作者,署名见招拆招,是一个油腻过人而又心细如发的老男人。他用这个网名示人,并非淡泊到了一个段位,只不过是他更喜欢在女孩子面前,无意中提起这本南海出版公司出品的新书,人家若是鄙夷,他就赶紧换个话题,人家若是欢喜赞叹,他就清清嗓子,用最从容不迫的口气——“如果我说,见招拆招就是我,你相信吗?”
  人家当然信,因为如果不信,他会调动所有的手段来证明。
   其实,见招拆招不过是一种理想,其实我们更多的时候都是在见招中招。可是我们当然要给自己起一个自己配不上的名字,就象父母会给我们起名叫富贵,叫秀丽。

   《记忆碎片》这本书的护封上,气宇轩昂地印着一行字:“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是啊,面对那个老好年代,我们除了歌唱,还有什么选择?我们跑调忘词,泣不成声,但是当爱已成往事,卡拉永远OK。如果你不爱听那是因为,歌中没有你的渴望。
   有人提起自己交付青春的八十年代,可能觉得是上了贼船,可我知道见招拆招和我,我们始终相信自己不是上贼船而是贼上船,我们暗自认同杰克伦敦的闷骚小诗——
  一切,总算剩下这么一点儿
  当然他们历经了苦难和动乱
  能剩下这点儿也算是不容易
  尽管已经失去了赌博的本钱
   所以,来读《记忆碎片》吧,学学这书里理直气壮的自恋,就象愁容骑士唐吉诃德迎着太阳出发,心里想的就是杜尔西妮亚,沿途的好汉只要被我感动,请和我一起歌唱杜尔西妮亚,啦啦啦啦啦啦啦……不管有多少中年神童老年文青会鄙夷这本书的摇头摆尾神气活现,但是我相信,他们身边的女性,会羡慕那位已经四海扬名的杜尔西妮亚……
  你说老骑士惦记的不过是个村姑?谁告诉你村姑与公主不可以一身二任?
   电影《天生爱情狂》里面,有人问大情圣唐璜德马里科,“为什么遇上你的女人都视你为王子?”情圣回答:“因为我看出来她们都是公主。”

  这样的书应该畅销,因为——
   有一个又时尚又完美因而显得分外矛盾的年轻女性,在网上一再跟贴,先尝后买以后,语重心长地嘱咐我代买一本《记忆碎片》,给她上海的老爸邮去,算是来自遥远的北美洲的孝心放送。
  可以如此这般的成为心血来潮的礼物,这本书有福了。
   不过,见招也是自恋得赶尽杀绝,勤奋得一塌糊涂,他写了他沾沾自喜的读书打架买碟泡妞喝酒,写了他生命中出现的毛片评书电脑校园……
  我数了数,他还给我剩下什么——
   关于童话的记忆碎片,关于漫画的记忆碎片,关于昆虫的记忆碎片,关于考试的记忆碎片,关于电视剧的记忆碎片,关于旅行的记忆碎片……
  恩横,见招,你总算还给我留了点东西。

   我曾经心乱如麻地拖过见招那么多稿子,为什么这一篇书评我却是主动献上呢?
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影片《凡尔杜先生》里面有这样的台词:
  “您在恭维我?”
  “为什么不呢?应该对美做出反应。”
  理由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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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直 发表于 2004-4-5 17: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买了 哈哈哈
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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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ett 发表于 2004-4-5 20: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的差不多了,除却嬉笑怒骂,里面有一小节比较喜欢,描述经过小说改变的电影<查令十字街84号>
摘一段
……
……
马克书店的店员们把海伦想象成一个"年轻、成熟、时髦“的女人,海伦老实告诉他们,她"和百老汇的乞丐一样时髦".就是这样一个执拗邋遢的女人,将骄蛮趣致一面全部呈现给弗兰克,她会为一本欺世盗名的书而冲弗兰克发飙,将满腔怨气倾泻到打字机上,然后突然收起霸道,对着空气娇媚地笑了:"弗兰克,你是惟一了解我的人."
……
……
其他的.他的刻意的幽默,有时令我想起石康,不过石康的幽默在自然,流淌的,因为是小说,如果他可以收起幽默,正经写本稍微严肃的小说,再煽一点儿,也许更值得期待了.
还得谢谢您,鸡毛,在我上车前收到你的书,它使两小时车程与沿途青山绿水过的很快.伴着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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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_monkey 发表于 2004-4-5 20: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知道老六在南方体育有过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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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一地鸡毛 发表于 2004-4-5 20: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操,竟然把石康那小子拉出来
枉费我一番心机
欲哭无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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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ett 发表于 2004-4-6 01: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哥

Originally posted by 一地鸡毛 at 2004-3-4 12:35:
《记忆碎片》的成人幽默
王小峰

其实,我倒觉得,所有写字的人,跟演员差不多,基本上都是在卖弄,但老六的卖弄恰到好处,你明明知道他在卖弄,但还是饶有兴致地看下去,到最后甚至能笑破肚皮

这段儿在理.
白天吹毛求疵,每晚睡前还非得看这书才能在乐呵呵入睡.
"掐了几下人中“这个他用了两次.
另:内页那个名是你写的还是见招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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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直 发表于 2004-4-6 12: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一段觉得这玩笑好邪

p128面
关于LD,我听说的最让人受不了的消息是:《南方都市报》的总编辑程益中有近千张收藏。我产生的一个罪恶念头是,先到广州住一段时间,跟他混熟,把他的碟都借到我的手里,再去反贪局告他个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让这小子蹲监狱,那堆碟就全归我了。


请问谁知道程益中的LD门现在在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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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一地鸡毛 发表于 2004-4-6 14: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握手!我们几个朋友一听到程益中都想到见招这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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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问 发表于 2004-4-6 14: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忆的碎片?
defrag不就没了

呕心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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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直 发表于 2004-4-6 16: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我很久前就在mov8的论坛上看过 见招 的这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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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_monkey 发表于 2004-4-13 15: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刚知道,这个人居然还是拖四唾液副司机的拥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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