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重要,还是报警重要?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或许会有不同的答案。对于承受很重的升学压力、父母给予高度寄望的华裔女大学生Shelly而言,即使遭到性侵害,却依然以学业为重,不想让父母失望,因此没有选择马上报案。
这位华裔女大学生是在2002年12月5日在洛加大(UCLA)的宿舍内,遭到3名非洲裔高中运动员强暴。案件发生后,由于受害者身份没有被公开,因此没有受到华裔社区的关注,直到案件日前开始在洛杉矶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受害女学生的身份才略为曝光。为保护受害者,检方并没有公布她的姓氏,只称之为Shelly。3名被告面对4项强暴罪名指控,在去年1月被提堂时,3人皆否认有罪。
据报道,3名被告分别是史汀格(Deshawn Stringer)、道森(Jamar Dawson)、安东尼(Chuwan Anthony),案发时3人都是17岁,是卡森(Carson)高中足球队球员。3人原是跟随校方到洛加大参访,较后离队而摸上Shelly位在的学生宿舍。
Shelly在出庭供证时表示,案发当天她在宿舍内赶报告,突然听到有人敲房门,打开一看是3名被告。初时只有史汀格一人走进她的房内,表示自己是来自佛州大学的学生,计划转校到洛加大,两人因而聊了起来。史汀格在房内看到Shelly与非洲裔男友的合照,因此问她,男友是否曾经向她示出「那话儿」,并问她是否也想看他的「那话儿」。
接着史汀格捉着Shelly的手臂,一边脱下裤子,一边并用力压住她的头。Shelly说,她一再说「不」、「不,我不要」、「不,我有男朋友」,以为就此让对方了解她不想发生性关系,但是,当史汀斯进一步用力强迫她时,她却没有作出反抗。身高5尺,体重95磅的Shelly就在这种情况下被强暴。
事后,Shelly马上回到书桌前赶报告,但是无法集中精神。而仍在房内的史汀格则不停的向她要电话号码和金钱,为了「打发」对方,Shelly惟有就范。史汀格离开以后,道森和安东尼进入房内,初时他们向她要一些东西吃,接着就上前捉住她,两人前后向她施暴。她说,自己没有作出反抗的主要理由是不相信自己弱小的身体,可以逃出对方手里。
当律师问她为何没有在案发生马上报案,Shelly说,当时脑中只有上课和赶报告,因为指导老师说功课一定要准时交,同时不可以缺课,她不想这个科目不及格而让双亲失望。此外,她也不想让家长知道这件事,深怕双亲会责骂的说「你本来就不应该随便开门」。
她说,身为一名学生,她的责任就是每个科目都要考A,否则父亲就会很失望。当天,赶完报告后,她忍痛上完90分钟的课,下课后才到校内医务所求医,但是她只告诉护士自己发生了不安全的性行为,没有表示自己遭到强暴。事后她是在室友和朋友的鼓励下,才向警方报案。
Shelly没有马上报案,成为护方律师捉住的要点,认为她并非遭到强暴。
很多人都不晓得罪案发生后该做甚么
辩方律师交叉盘问证人部份,10日继续继续在洛杉矶高等法院审理。圣塔莫尼卡(Santa Monica)医院强暴治疗中心主任阿巴巴尼(Gail Arbarbanel)在供证时指出,该女学生遭强暴前后的举止,和其他遭强暴受害者的反应一样,并说,有些受害者会作出反抗,但是也有些会比较消极,因为受惊而不懂得作出反抗。
辩护律师认为,女学生在事发后没有马上报警,同时宣称前后被3名高中生强暴时并没有作出反抗,此外还将自己的电话号码交给对方、为他们提供食物、继续赶报告和去上课等,显示出那是双方同意情况下才发生性行为的,而不是遭到强暴。
然而,阿巴巴尼在供证时却指出,受害者的反应和一般受凌辱女性所产生的「吓呆」(Frozen Fright)相吻合,是一种很自然的反应,特别是遭到轮奸者,更会在被第一人强暴后就像失去情绪知觉一样。曾经为超过1000名强暴案受害者提供辅导的阿巴巴尼补充,受害者给施暴者电话并不出奇,因为她们深怕不遵照对方的指示会增加对她们的伤害。
亚太妇女中心执行长陈黄群雁和阿巴巴尼持有相同的看法,她在受访时说,特别是思想保守的华裔,更是不会轻易向他人诉说自己遭强暴的经历。从她处理的个案经验看来,受害者被强暴后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希望将所有的「污垢」清洗掉,但是她们不知道的是,这一冲就把所有罪证给洗掉了。
陈黄群雁说,这名宣称遭强暴的女学生在事发后继续赶报告、上课,而不是报警,反映出当时她毫无头绪,也不知道有那些求助途径。过后她到医务所向护士表示发生了不安全的性行为,至少显示她担心自己会感染性病或怀孕,马上采取事后补救措施,算是相当理智的做法。最后她和室友及朋友谈起此事,才向警方报案,整个过程都相当「正常」。
她表示,很多人都不晓得罪案发生后该做甚么,如果一名受害者遭强暴后还很有条理的储存施暴者遗留下的精液或分泌物、毛发等,并且马上接受检验,恐怕到时又会被辩方指责这是「有预谋」。她补充,往往受害人「表现正常化」会被视为「不正常」,而遭到辩方援引作为辩驳论点,这是司法程序上相当棘手的问题。
陈黄群雁坦言,许多受害者不敢站出来,或者几年后才说出来,都已经难以进行法律追究。她说,站出来指控施暴者的受害者,不但需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家人的支持,同时也要有面对社会、媒体的心理准备,因为案件一旦曝光,或者败诉后,受害者极有可能受到二度伤害,当中的风险相当大。
3名被告曾是卡森高中足球队员,他们被指控在2002年12月到访洛加大时,进入学生宿舍并对华裔女学生进行性侵害。虽然案发时3人未满18岁,但是皆以成人身份受审,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入狱40年。
华人观念保守遭强暴应立即报警
针对华裔女大学生Shelly在遭到强暴后没有马上报警,亚太法律中心律师冯志馥表示这并非不寻常的反应,因为一般上华人的思想观念比较保守,同时拥有家丑不外扬的心态,很多遭到性侵害者甚至在2、30年之后才说出自己的惨痛遭遇。无论如何,她认为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任何的刑事案都应该越早报案越好,把握着罪证未产生变化的时机。
冯志馥坦言,她对这宗案件并不熟悉,只能从受害者的证词中提供意见和看法。她说,Shelly在案发后继续写报告,接着还去上课,这反映了学生的升学压力,同时也不希望案件曝光后惊动双亲。她补充,华裔往往比较害羞,加上遭到强暴并不值得张扬,受害者可能有「既然已经被强暴,再做甚么也无济于事,事情公开了还要受到别人异样的眼光,遭到二度伤害」,所以没有马上报案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她说在进入司法程序后,凡事讲求证据,延迟报案对受害者是不利的,因为一些罪证可能已经被移动或改变。她补充,就以篮球明星高比拜仁被控性侵害案为例,女受害者在报警后接受了身体检查,这些医疗报告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至于Shelly到大学的医务所求诊时,只告诉护士自己发生了不安全的性行为,而不是遭强暴,这位护士的证词也很关键。冯志馥说,虽然当时Shelly没有「实话实说」,但是护士可以从Shelly的肢体语言、表情、语调等,去说明当时她是否有受惊、害怕等。
华裔女学生是否因为比较懦弱而成为造案者的下手目标?冯志馥表示目前难以断定,但是却曾经发生过一宗多位日本女留学生先后遭到强暴的案例,当时强奸犯就是看准这些留学生胆小、怕事、不敢张扬等弱点,陆续向她们施暴。该案是其中一位受害者无意间讲出自己的遭遇时,才发现原来自己不是唯一的受害者而曝光。
冯志馥表示,Shelly遭到强暴的这宗案件非常复杂,有待控辩双方提呈更多的证据后才能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加大校园去年14宗强暴案
华裔女大学生Shelly在宿舍内遭到强暴一案曝光后,引起民众对校园和宿舍安全问题的注意,根据加大警局(UCPD)的2002年罪案报告显示,9所加大校园内总共发生了14宗强暴案,其中洛加大(UCLA)有4宗、圣地牙哥加大(UCSD)3宗、尔湾加大(UCI)和河滨加大(UC Riverside)各2宗。另外还有4宗企图强暴案。
洛加大警局档案部负责人受询时透露,2003年当局总共处理了12宗性侵害案,但是对方无法进一步透露这些案件有多少宗为强暴案,或是否皆发生在校园内。警局发言人至截稿时尚未回电说明进一步详情。根据洛加大警局网页上2000至2002年的罪案报告,性侵害案从2000年的28宗,降低到2001年的19宗和2002年的18宗,这些性侵害案包括了强暴、非强迫性性侵害、无归类性侵害等。
据了解,洛加大警局和大学的男女中心(Center for Women and Men)联手合作,提供预防强暴案教育服务,内容包括讲习、自卫术课、心理辅导等课程,其中也有专为女学生而设的自卫术课程,主要是训练她们如何在体能上和心理上面对性侵害事件,此外也提供求助及报案热线。
住在洛加大宿舍的华裔留学生Melody受询时透露,校园内的宿舍主要都是男女混合式,进出宿舍大闸、使用电梯等都需要刷卡(住宿学生证),一般人是无法随意进出宿舍的。然而,由于进出的学生很多,一些人趁着住宿学生进出时随后进入宿舍内也并非不可能。她说,晚上9时过后会加强管制,非宿舍内人士会受到入口谘询处值勤员的检查。
据Melody透露,每周同层住宿的学生都会与舍监进餐一次,加强彼此的认识,舍监也会提供各种校园资讯。而房门上也有写上房内寄宿学生的名字,主要是让同层室友互相认识,至于是否成为陌生人「下手」的指引,她表示没有这方面的顾虑。
她说,印象中不曾听闻学生遭强暴的案件,但是有一次见到电梯内有张贴宿舍内发现毒品的告示。总体而言,住在宿舍内一年多的Melody认为校园治安还不错,虽然一些同层室友偶尔会带些朋友回来玩乐,但是没有太过份的举止,大家相处得蛮开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