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说这事儿。
那个歌手我不喜欢,一点都不,他操蛋极了我想。他只会三个和弦,没有演唱技巧,每天晚上在这个城市一角的小餐厅里唱些烂俗的口水歌,当我晚上来吃饭,他总会用歌声暗示我晚饭应该少吃点。
我不认为他什么歌都会唱,因为很多歌他唱的走了调。有时我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他长得还算不赖,搞那种用长头发盖三分之二脸的把戏,瘦瘦高高,老板也许是个中年妇女,我想。
他把声音含在喉咙尖那儿说话,轻浮,对,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形容词更贴切,可有时当他就这样轻浮的说“下面一首歌送给3号桌的陈丽娟小姐,希望您喜欢”时,一些陈丽娟们高兴的鼓掌欢呼,真像是发自内心的欣喜。
今天晚上餐厅里并没有很多的陈丽娟,算上我大概有那么四五个李志刚。他一如既往的低头唱着谁也不看,而我一如既往想坐到那个离他最远的位子去,却发现那张沙发上已填满了一对缠绵的男女。我点的东西上的慢,我翻看过期的杂志,它们已经被多次洒上菜汤,我不想说那像什么因为我的思想总是把东西往更恶心的东西上靠。
今天晚上没有陈丽娟为他欢呼,但还是有人点歌,他真的有拥趸,有时候你不得不接受你不愿接受的事实。
他轻浮的说着些什么,我只听出他要唱的是《爱一个人好难》,没所谓,反正他永远不会唱我喜欢的,哪怕是《Knocking on heaven's door》呢。但是我不能再发牢骚,因为我险些被水呛到,这家伙原来并不会唱这首歌。胡乱的几下前奏和不知是什么的两句之后这歌就草草收场了。我的表现一定有些过头了我想,我很讨厌的做出杰克尼克尔森似的夸张表情还用手拍额头和擦腮帮,现在回想那可真是不怎么样因为我只有自己一个人这些表情和动作我做给谁看呢。反正这家伙糗大了,我甚至又加了一瓶啤酒。
不过除了我好像别人都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包括这个失败的歌手。他继续唱另外一些没什么欣赏价值的歌,李志刚们喝酒,占我位子的那两个还在津津有味的吃着对方。
这事儿跟我完全没有关系,看上去就是这么回事。
我吃完饭匆匆离开这里,我还多事的想明天这家伙会不会丢掉工作什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