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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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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ght 发表于 2006-1-30 03: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戀人絮語之十五:分成兩半的戀人
又是一種陳腔濫調的說法:感情是屬於女人的。男人會說,感性屬於女人,所以女人是非理性的動物。但女性主義者卻會反駁,感性正好是女人最值得強調的特質,為何要讓理性把感性比下去?

他讀得那些死板乏味的文化理論太多了,總知道這些說法都是不盡不實。詩人不感性嗎?戀人不浪漫嗎?甚至那些對理性的追求,都是一場令人迷醉羅曼史。他有丁點兒迷信巴特有關女兒態的說法:「一個在等待中、受折磨的人,會奇蹟似地變得女性化。男人之所以顯得女性化並非因為腳色顛倒,而是因為墜入了愛河。」這種女性化的女兒態不是性特徵,而是性別特徵。因此,較全神的翻譯應該是:因為墜入愛河,男人呈現出一種陰性特質。

迷戀甚至沉溺自己的陰性特質是他對愛情的允諾,沒有巴特式的女兒態,就根本談不上愛情。但有時他仍會痛恨自己的痴迷,因為,為著這種陰性特質,他背棄了沉悶但宏大的人性價值追求,既不能完成佛家式的超脫,也無法登上哲學式的真理高地。

於是,他開始陷入一種多重纏結的矛盾。他熱切投入尼采的人性之路,卻又為著薛西弗斯的哲學徒勞而狂喜,但作為戀人,他始終無法理解這場哲學的徒勞是如何跟他們的愛情扣上任何辯證關係,他只能任由自身的陰性特質為他打造出另一個作為戀人的戀人自我,然後跟那個熱忱於哲學追尋的哲人自我正分家。結果,自我的分家與肉身的統一成全了他的存在悖論,精神自我被撕裂成兩半,然後白白看著他們互相摧毀,最後被各自遺棄。他開始發覺,原來自己正在互相痛恨。

維特式的戀人書寫終於失效:當他試圖藉書寫去超越沉溺愛情的困局,喚醒那個哲人自我時,這種書寫本身的女兒態正好再生了他的戀人自我,繼續跟哲人自我進行這場未完的自我鬥爭。這時候,除了讓肉身死亡,唯一可選擇的,就是戀上這種分裂狀態。



戀人絮語之十四:相思,或單思的表象
相思,或單思。當他/她遠走他方,顯然會思念對方,但對比起留下來的一方,思念卻好像不值一提。對留下來的他/她來說,思念是一種枯萎的過程,因為他/她必然有被遺棄的感覺。

為了一些世俗事,她要離開一段長時間。他知道這種分隔的思念是有期限的,要麼她回來,要麼他離開,然後思念結束。別離時的信誓旦旦從來都未必可靠,可他寧可真切地相信,也不要認同被遺棄的狀態。於是他定下了相思的時間表,借用戀人自己的話,就是「讓思念一點一滴地堆積」。一種文藝腔得令人落淚的說法,支撐著他恆常枯燥的生活。

她的生活被時差所隔絕,一種現代式吊詭。從前貼心的短訊和相見時的嬌嗔,都幻化作純粹的記憶,不管那是由她而來,或者從他而起。於是,他只能從記憶中想像自己對她的單思,對於她那方的單思,他卻毫不知情,彷彿跟他的存在也沒有關係。一種身體的隔絕,構成了感覺和記憶的現象學式錯亂,令相思,變成單思。

生活中無聊的挫敗是單思病的導因。缺乏非情慾性的身體慰藉,只有靠凝視的慾望去補償。他發覺開始熱衷於那種低層次的偷窺慾望,當然從社會規範的角度,那不可能算是一種罪,而只是一種失態的庸俗。如果從潛意識去理解,那是一種投射反應,是戀人希望藉不斷的偷窺和想像去尋回那近乎失落的愛侶印象。可他很不滿意這種過分理性又濫用理論的解釋,他只記得,有時會看見她愛剪的髮飾、嗅到她常用的香水、聽到她活潑的聲線、甚至只是一個近似的背影、相像的衣衫品味,他也記得他也會為此而心中一澟、一盪、一甜、或者一熱,但他總是記不起,為了這一刻的單思想像,他擺出了一個怎樣的表情。

他不得不承認:那根本不是相思的本相,只是自我思念的內心表象,欠缺了身體的共謀對應,令「沒有表情」成為他唯一的表情。當身體被俗事折騰得魂不附體,他恨透這純形而上的韻事,一種羅蘭‧巴特式的男生女態,總是全不踏實。


戀人絮語之十三:生活的愛情
他不喜歡被藝術加工了的愛情故事,有時簡單到了痛恨的地步。城市裡總是充斥著此等庸俗的偽愛情、膺愛情,他試過從電影院裡步出烈日下的街道,腦海裡仍在沉澱著剛才電影中的戀人絮語(在電影工業的生產線上,不論是何種類型片,「愛情」是必然元素),街上已湧來一片俗臭,讓他趕快清醒;他也試過在地鐵車廂裡細閱著旖旎的言情小說,當合上書本,半秒不差,便看見一雙雙毫不旖旎的情侶,令他明白「旖旎」本就是一個俗詞;他亦試過看著廣場上的大銀幕,播放以流行情歌襯底的廣告,他絲毫沒有被吸引,而只會頓足暗罵:這根本就是一個現代愛情的騙局。

生活的愛情是沒有浪漫情節和符號的,或許真的有某些驚天動地的愛情,但這都不是在加工的愛情故事,就是在歷史記憶中。在城市裡,你很可能會在浪漫和愛情之間劃上等號,當生活的愛情沾不上浪漫,你便會咀咒愛情。而你也會因自身的世俗生活,讓愛情沾上了俗氣,使愛情更值得被咀咒。當愛情成為生活,便注定枯燥乏味。

因此,他很早已沒有相信浪漫,只相信生活的愛情,他旨望這是洗掉愛情俗臭的唯一方法。

在跟她的生活中,他最記得是跟她夜中漫步的情景。夜可以讓戀人逃避城市日光的俗臭,構成一個半私人半公共的空間,當然雨夜只會令俗臭更濃。有一晚他跟她並肩而行,夜景在身旁慢慢退去,他並不覺得浪漫,而只有一種悠閒,更切合生活愛情的本質。漫步沒有令戀人的感覺凝固在時間中,卻使愛情變成生活,一種城市街頭生活,在公共與私人空間之間擺度。他很明白,夜中漫步的戀人,才是真正城市的戀人,當中沒有浪漫,沒有旖旎,更沒有俗臭味,而只有城市生活的幽香,淡得真實,也真實得要命。

於是,夜中漫步是成就他跟她的生活條件,甚至他們根本沒有牽手的必要,這彷彿比擁吻更合乎情理。




戀人絮語之十二:腐爛的愛情
當愛情出現之後,便注定不會消失。

他不記得曾經跟多少個女子發生過愛情。在他的定義裡,愛情不是線性,而是網狀的,你無法分辨得出愛情在何時發生,在何時結束,更不會知道到底哪一份是完整的愛,哪些不過是片面的情。這就像在羅網之中,如千絲萬縷,開始與結束,完整與部分,彷彿都沒有意義。因此,與其問他,曾經跟多少個女子相戀過,倒不如問他,還記得與某一個女子曾經發生的戀情吧。

有時當他深愛著她的時候,他很不想記起那些女子。有一次他跟她吃著便當,手提電話便響起了,他故意詐在沒聽到;另一次他們乘坐地鐵,迎面而來是一個清秀的身影,他別過了臉,任由身影擦肩而過;又有一次,他在她家中讀著私人電郵,螢幕忽然閃出留言者似曾相識的名字,他連忙關了電腦,裝作甚麼事也沒發生。當然他不能肯定異動有沒有讓她知道,但不為甚麼,他卻假設了她知道。

於是他仔細重讀那些自以為早已消失的愛情,以及現在的生活閃動。重讀愛情是一件踩鋼線的事,因為你要冒著愛火重燃的危險,然而重讀根本毫無火花可言,卻令他重新發現了她們的膚淺。她們可能從未改變,一直著保持著曾經令他神魂顛倒的高貴氣質。只是,如今氣質變成俗氣,每一段都可堪回味的戀情,彷彿都在一夜之間變得不堪入目。

他陷入了對愛情的思考,但他到底無法挽回,那一段段早已沉澱的戀情,已在一剎那間腐化起來。他很不明白,原來愛情從沒有消失,只是寄生在某個深處,藉著重讀的契機,任其重燃,或者腐爛成惹人討厭的屍蟲,在他身上寄生。而唯一的解釋是:他把生命看得通了,而只有在她身上,他才偶然看到零星光輝,那一大堆所謂昔日的戀人,根本只有腐爛的份兒。

他仍在意每一段腐爛的過去,沮喪也變得必然。但因為愛得她深的原故,任由腐爛的愛情寄生,大概是他的運氣。



戀人絮語之十一:戀人的孤獨感
他依稀記得,他現在仍深愛她。好些時候他們會碰面,約會的時候她會顯得很快樂,情到濃時她會毫不矯飾地牽著他粗糙而柔軟的手,甚至輕吻他乾燥的嘴唇,然後嫣然淺笑。\r

他厭倦了思考戀人的愛,和愛情的成長歷程,面對她的時候,他慣性地忘掉理性分析,用身體語言去感覺。他深信,那一張笑臉是一種愛,但正正是這一種愛,他發現了孤獨。

有一種現代城市特有的孤獨狀態是這樣的:你在熙來攘往的街上漫步蹓躂,各種各樣的路人不斷與你擦身而過,你看得見他們的面孔,但始終無法認得,或許偶然會遇見一兩張認得的臉,你跟他寒喧片刻,然後便各走各路,你始終也無法從眼中所見的景象裡,找到半點與你自身有內在聯繫的事物,於是你開始回溯自己的情感結構,才發覺原來你的心壓根兒沒有載下任何一個人,你對這個世界幾乎是麻木的,你所愛的只有自己。於是你學習想像一種孤獨,好讓你去沉迷。

他還清楚記得,還未愛她的時候,就是愛著這種「想像的孤獨」。

她仍然會跟他相見、牽手、擁抱、接吻、甚至,為他笑,但孤獨感還是如紛至沓來。於是他明白這不再是那種「想像的孤獨」。試想像一個情境:你打開你的心窗,熱烈擁抱戀人為你付出的愛,但你愈釋放自己的感情,你所了解的自己就愈深,深得根本無法讓你的戀人去好好慰藉。也就是說,你以為可以藉愛情擺脫孤獨,誰不知正正因為愛情的蘊釀,你把自身推向更深層的孤獨之中。這是一戀人式吊詭,也是一種對愛情的反諷。

沙特說:「存在先於本質。」他們的愛情早就存在,但直到現在他才發覺,對他而言,愛情的本質就是孤獨,這不是一切愛情的本質,而是當愛情存在於他與一個她之間以後,才會成為這份愛情的性質。

他愛得很深,而孤獨也深得無以名狀。但他寧可愛得孤獨,也不願孤獨得膚淺。



戀人絮語之十:戀人的葬禮
他突然發覺,其實早在愛情還未發生之時,他已經開始籌劃戀人的葬禮。

面對戀人的死亡似乎是無從避免的。這種「他人之死」之所以如此深刻,有一種說法是,因為這種死亡,撕破了自我幅員中最脆弱的部分。愛情不同於親情,那是從自我的成長過程中,由所自己創造的,這種從「無」到「有」,再由「獲得」到「失去」的衝擊是無比澎湃的。為了慰平自我撕裂的虛無感,自古以來人們都編造了大量所謂的偉大愛情故事,《殉情記》的轟烈、《梁祝》的淒美、甚至是報章上的煽情故事,都切實地為提供了一個面對戀人之死的神聖方法:這將會是一場令天地動容的愛情故事,而你,剛好就是主角。

沒有人會願意做這個主角,但當你必須面對的時候,卻又不得不承認:那將會是一場神聖而偉大的愛情!

可是,他倒沒有心思去幻想這一份浪漫。

關於戀人之死,對他來說大概只有一重意義,那就是:戀人的消失。生物上的死亡固然是消失的一種,不過他早已不能再相信,那種轟烈得惹人厭惡的情節,竟然還有可能發生在他身上。於是,「消失」的意義就只可能是「愛情的消失」。他一直盤算著,有朝一天當她不再愛她,又或者對他說不愛他(她是否說實話其實不重要,因為他深信,他根本無法從語言以外得知任何有關她的愛情資訊),她便再不是他的戀人,戀人從此在他的國度裡消失,形成一種死亡狀態。

他終於明白,愛情與死亡,之所以能成為文學的永恆題材,原因很簡單:兩者的本質本來就是一致的。

葬禮在愛情進行的時候仍然暗中籌劃,只是他終究不會明白,當葬禮要發生,便不會再有戀人讓他埋葬,他只有親手埋葬自己。這無疑是最痛苦的自我撕裂,因為在他心裡,再沒有類似的偉大愛情故事,作為慰藉工具。



戀人絮語之九:愛情失語症
當他對她說:「我愛你」,這份愛情便注定開始變質。

這顯然仍是現代社會的風俗。從前他總會把對某些「她」傾心的事告訴別人,其原因有三:一、發洩難以直接宣洩的愛欲;二、藉分享自身的愛欲以建立特殊的社交關係;三、尋求把愛欲發展成愛欲承諾的技巧和方法。但直至很久以後他才發覺,把自身的愛欲當作社交話題,根本就是沉溺的根源:沉溺於讓自己在社交圈裡成為一名愛欲未能賁張的犧牲者,從而建立一種特殊的自我認同形象。

都是語言惹的禍。有學者曾說,不是我們說語言,而是語言說我們。他的這一句「我愛她」把他塑造成頹廢的浪子,於是他狠下心腸,把這一句話從他的語言中剔除。只是,當他愛欲的語言專注在「我愛你」這一句話的時候,愛欲便出現了複雜而微妙的化學變化:例如他開始要計算俗套的愛欲承諾問題,又例如他必須考核他跟她生命步伐的協調程度、發生戀愛的時空落差等,諸如此類。他顯得沮喪:當愛欲變成語言,愛欲便不再那麼純粹了。

他開始明白,患上「愛情失語症」其實是一種幸福事。只是,他早已走不了回頭路。


戀人絮語之八:愛欲的承諾
在社會道德的規範中,他們的戀愛是不被允許的。

他所愛的她,在社會風俗上被稱為「別人的女朋友」,這意味著甚麼呢?這就是說,她在社會道德規範中是屬於別人的,當他對她產生愛欲的時候,就表示他正覬覦別人的財產。如果在中古時期的歐洲,大可以用決鬥解決,但在現今社會中,沒有類似決鬥的機制,這種愛欲的產生只可能被標籤為「不道德」。

根據「愛情至上」的最高原則,他大概可以不用理會世俗的眼光。可她並不是這樣想。

應該如何去詮釋社會道德規範下的戀愛呢?她認為,「戀愛」是對一段關係的確立,對一個承諾的執行。譬如說,你把一個女子稱呼作「女朋友」,而這個女子又把你稱呼作「男朋友」,這一段關係便正式獲得確立,這關係的確立是建基於一種承諾。承諾不得不遵守,否則這亦會被視為「不道德」。

他感到納悶,戀愛不是應該建基於純粹的愛欲之上嗎?社會上所謂「戀愛」其實又是指甚麼?

承諾應當遵守,但為何愛欲會是一種承諾?當他/她愛A,為何必須保證他/她不可以愛B,否則就是朝秦暮楚?如果照一些學者的說法,愛欲的原型是對美感的追求,那麼愛欲的對象不應該是單一的,至少在一段較長的時期內是如此。他相信這種承諾的建立是婚姻制度的延伸,因為婚姻建基於承諾,為了保證婚姻制度不會被打破,當開始提倡自由戀愛的時候,儘管愛欲被解放,社會卻為愛欲留下了一道詛咒,就是「愛欲的承諾」:當戀人之間存在著愛欲交流時,承諾便被產生。

如果說,「我願意」是婚姻的承諾,那麼,「我愛你」就是愛欲的承諾。

他開始相信,世俗的情愛都不過是愛欲的承諾,而不是真正的戀愛,於是他跟她都背叛了他們之間的愛欲,她繼續緊守著愛欲的承諾,他就獨自去尋找真正的戀愛。



戀人絮語之七:舊照片
舊照片是紀錄,也是回憶。但回憶是愉快的,是甜蜜的,還是苦澀的,痛苦的,卻視乎舊照片背後的故事,與及看照片的人的心理狀態。

戀人從來都不應該看心上人的舊照片,舊照片就像X-光片,能穿透心上人的真正歷史。大多數人的歷史都是不堪回首的,尤其是心上人的歷史。印象中,她/他永遠是何等聖潔,何等高貴,但這似乎都是一種猜想,也何等虛幻。好些時候,你最不願看到的,倒不是她/他跟從前的情人的親熱照,而是她/他從前的模樣,輪廓是熟悉的,但你永遠無法將之聯想到眼前人身上,而理性卻告訴你那才是真正的歷史,是她/他不可分剖的一部分。你終於發覺,給抽離的竟然是你。

不管如何,也沒有讓戀愛的對象看舊照片的理由,應該牢牢地將之塞在抽屜裡,或索性燒掉它。


戀人絮語之六:戀人的測不準原理
他開始發覺一句老掉牙得給人視之為笑柄的話,居然可以用來描述他跟她的關係,那就是「剎那光輝不代表永恆」。他開始被迫相信愛原來不是一種「一刀切」的狀態,因為他想像了她的暗示:她愛你,可是她不想跟你戀愛。當然,根據戀人的不確定性,這種暗示只可以算在一剎那的時間裡。

有一句歌詞是這樣的:「然而即使這刻宣佈,執子之手皆老,再過數秒無法擔保」,從她的暗示中,他又可以解讀出:她跟你開始戀愛,她便不再愛你。為了這個原故,他開始放一個長假,然後好好鑽研量子力學。他發覺量子力學裡有一條是這樣的:跟據測不準原理,一個粒子的位置和物理狀態是不能同時被測定的,這不是測量技術的問題,而是宇宙本是如此。這是宇宙給他(和她)的暗示,一對戀人既要相愛,同時亦要談戀愛是不可能,這不是技巧的問題,而是世界本是如此。當然,涉及宇宙哲理的問題,他一定不會理解,因為他只是一個普通的戀人,而不是一位先知,或者智者。


戀人絮語之五:日記的狀態
寫日記的人需要一種特殊的狀態,戀人就正正處於這種狀態裡。日記本身沒有特定的素質,它可能是寫日記的人心理的直接投射,有時可能雜亂無章,記錄下來的不過是一天裡最最最瑣碎的事,例如對著心上人的照片發呆,又或者只是收拾一下藏在抽屜底的情書,甚至乎是一些更無謂的句子,像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或者我很想跟你一起,諸如此類,有點像小說中的意識流。當然這是毫無閱讀價值的。

但有時戀人寫日記的狀態不是如此的,他會視寫日記為跟心上人溝通的方法,儘管他並不打算把日記公諸於世,在寫日記的過程裡,已預設了讀者(心上人),內容開始不瑣碎,行文也變得充滿雕琢的痕跡,著重文章結構和佈局。這時候,日記已不是日記,而是巴爾扎克式的小說,但所說的已不能反映到戀人內心的意識流體。



戀人絮語之四:自製緣份
緣份被世俗吹捧作為戀人的必要條件或是本質,有人會甚至只相信緣份而完全漠視戀人之間的交流和感通。有好些電影會以緣份為主題,譬如說男女主角把自己的姓名和電話號碼寫在銀紙和二手書上,然後看看是否能夠落到對方手上,藉此試練彼此之間的緣份是否合格。這是一種自製緣份。

另一種自製緣份是單向的。戀人會在搜集充足的資料後,然後作出適當的行動,從而製造出緣份的假象。有人會刻意在心上人上班的地方徘徊,希望能「有緣」地遇到對方,更甚的是故意聽對方愛聽的音樂,看對方愛看的書,甚至學習說對方常說的「口頭禪」。這並不是討好對方的技倆,而是戀人真心地希望要改變自己,令自己跟心上人能夠達到「有緣份」這個準則。


戀人絮語之三:體液交流
人們總會將體液交流視為一種純粹的獸慾,其實這是過於簡單的看法。關於戀人的體液,我們不只可以看成在性交(不是做愛)中的融合,還有在日常生活中的溝通裡,體液也應該被重視。

戀人不會因接觸到對方的體液(譬如唾液)而感到噁心。他們會毫不猶疑地喝對方喝過的茶,用過的飲管,甚至分享一瓶礦泉水。另一方面,戀人亦會將體液,尤其是唾液,的交流視為對方認同自己的象徵,她/他要求喝你曾喝過的礦泉水,嘴唇直接地罩著瓶口,毫無矯飾地喝著,你也許會視之為示愛,而當她/他剎有介事地徵求你的同意之後才喝,這也許又是一種拒絕的態度。

同是唾液交流,主要分別在於,在戀人眼中,體液交流是如同呼吸一般隨意,將事情擺在口邊,交流本身的本質就已經變了。



戀人絮語之二:情歌歌詞
音樂,有一種懾人的力量,能夠有效地表達戀人內在的思緒,甚至將之昇華。昇華是必要的過程,因為透過昇華才能表達內心,沒有表達的情感不算情感,只算是心理活動中的一點小波瀾。

當戀人無法(或不想)直接在心上人面前表達情感的時候,音樂便成為了一種實用的媒體。受過音樂訓練的人可以藉作曲和演奏抒懷,但大多數人只能靠聽情歌,在旋律和歌詞中找尋合適的抒懷媒介。問題是,旋律是虛無的,戀人往往傾向追逐能夠反射內心的歌詞。歌詞在離開詞人的心理活動之後便凝固了,缺乏戀人內心的不確定性,於是戀人注定不能在情歌歌詞裡找到自己,因為歌詞在被填出來的時候已經死了


戀人絮語之一:她的照相
她不喜歡拍照,因為她總是說她並不漂亮。因此在戀人的收藏品中,連一幀她的照片也沒有。

照片象徵著甚麼?照片可以留著一些時刻。當戀人相信不可能留住她的每一刻時,一幀照片便成為將剎那化為永恆的橋樑,不管她是最美化是不最美,只管是她的照片,就可以讓戀人記住這一個時刻,直至永遠永遠。

有一齣電影說一個人珍藏一幀心上人的素描,當素描的色彩漸漸褪去,他的記憶便完全消失。戀人沒有畫素描的筆,只有一部照相機,只是當她仍為她的不美而不肯拍照時,戀人唯一要費索思量的,就是如何騙她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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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 发表于 2006-2-4 02: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强啊。罗兰.巴特《恋人絮语》的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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