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集体创作实施方案及步骤
《仿•为无名山增高一米》,参与实施艺术家十人,在以前北京东村的行为艺术家集体创作实施地点妙峰山,同一月份再次重新体验“为无名山增高一米”,并严格遵循原作方案“人定胜天,山外有山,天人合一”等创作理念及实施细则,新作品《仿•为无名山增高一米》创作理念可参考《中国权冲艺术》文字,实施方案及步骤如下:
一、参加集体创作的艺术家
蔡卫东、苏非舒、华继明、刘港顺、黑月(季胜利)、张海涛、江铭、李娜、陈元、林兵男女十人(按体重及出场先后为序)。
二、实施地点
北京门头沟区妙峰山
三、考察实施地点
于2006年4月17—18日张海涛、林兵、蔡卫东已对妙峰山区进行详细考察,初步选定3个实施地点,尽量与原作地点相符。
四、作品实施前期准备工作
1、选择时间须考虑一周天气情况(电话查寻一周天气预报),根据照片成像质量选择时间。
2、购买135、120胶片各2卷,DV带2盘,协带原作图片,通知摄影工作人员,说明拍摄角度,并准备好防寒、垫布及除草工具、秤、尺子。
摄影工作人员:沉波 摄像工作人员:齐中华
3、行程
a、招集艺术家在某处集合统一包车上山,安排好住宿,艺术家熟悉环境及地点,进行实施演练并定租第二天上山的车。
b、第二天早上上山实施作品,中午前结束。
五、作品实施过程
a、按体重排列顺序,重的艺术家在下面,轻者上叠。
顺序为:①蔡卫东(147斤)、②苏非舒(134斤)、③华继明(134斤)、④刘港顺(130斤)、⑤黑月(130斤)、⑥张海涛(124斤)、⑦江铭(119斤)、⑧林兵(118斤)、⑨李娜(女、108斤)、⑩陈元(女、105斤)。
公证人:胡铁军 测量人:齐中华
b、叠层方式(根据体重由底层到顶层)
最底层3个(①、②、③);第二层2人(④、⑤);第三层2人(⑥、⑦);第四层2个(⑨、⑩);顶层1人(⑧)。
c、记录现场实施过程,除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允许自由拍照。
2006年5月8日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