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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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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fengsan 发表于 2006-6-24 15: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

  监狱外面没有高墙,但有一条壕沟与大路隔开,我们牢房的窗户就开向壕沟。开始是警察后来是海关人员把我押送到边境,让我进入意大利国界,我在冰天雪地里翻山越岭,连夜赶到的里雅斯特。我在法国领事馆的门厅里偷了件外套,立刻出手卖掉了。我用这笔钱买了10米长的绳子,一把钢锯,沿着皮耶迪卡公路回到了南斯拉夫。我乘一辆车子返回苏撒克监狱,已是夜深人静时刻。我从路上打了声口哨。拉戴立即出现在窗口上,我很容易就把整套工具递给了他。第二天夜里,我又去了,但他拒绝冒险越狱,其实这次行动易如反掌。我一直等到黎明,最终未能说服他。没办法,我打着寒战,再次登上山路,我很伤心,这个彪形大汉宁可稳蹲监狱,也不肯跟我到处冒险。我翻过了意大利边境,回到的里雅斯特,接着去了威尼斯,尔后去了巴勒莫,在那里又被抓进了监狱。回忆使我突然想起了一件有趣的细节。我进入巴勒莫监狱的牢房时,已经关在里面的罪犯问我:
  “王妃玉体安康吧?”
  “我也不知道。”我回答说。
  早上院子里放风,有人又提出同样的问题。原来说的是国王的儿媳妇皮埃蒙太子妃的健康,但我对此的确一无所知。后来我才弄明白了,太子妃怀孕了,凡王室生孩子必有大赦,如何赦免则必须由孩子的性别来定。意大利监狱的房客们竟然和宫廷的权贵们操着同样的心。
  人家把我押送到奥地利边境释放了,我在维拉茨附近翻越边界。拉戴幸好没同我一起逃跑。但他的音容笑貌,无时无刻不在陪伴我浪迹中欧各国。他不仅和我一起走路,陪伴我睡觉,就是在我当机立断时,我也要无愧于我在他心目中树立的勇敢形象。又一个倾国倾城、体貌具佳的美男子给了我显示勇气的机会。
  我反复列举事实,纵横交错,山重水复——但我并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也不知道它们在时空中受到什么限制——尽管对事实进行了推陈出新的说明,但我至今未能找到开启事实的钥匙,也未能通过事实找到开启我自己的钥匙。一张巴罗克式的古怪图案提示了我,我得重提某些往事,也算是弥补一下疏漏,以对它们——我生命表层轨迹最原始的脉络——绚丽多彩的情结表示重视。如果说法兰西是艺术家或艺术家式的激情长河,有种种承上启下的艺术细胞神经元,而我说到底只不过是一串兴奋的浪花,我至今说不出最初的发端。犹如要用一根带钩的长蒿把一个溺水者从水荡里救出来,我为我的童年肉体感到痛苦,真的可以用鱼叉来寻找尸体吗?我在原野中跋涉,在麦浪中,在冷杉棺木下,发现了一些溺水者,我对死者举行了非现实的葬礼。难道我可以说,这就是过去?或者说,这就是未来?一切已成定局,直到我死了,在一块是非的大浮冰上,我为历历往事浑身战栗:一个狂欢之夜,有一个彪形大汉自告奋勇要做我的老公(我发现他的欲望就是我的哆嗦);在茫茫夜色中,从一个沙丘看到阿拉伯游击队正向法国将军们投降;我的手背搁到一个大兵的裤裆开口上,战士则用讥讽的眼光看着我的手;在比亚里茨两栋房屋之间我突然看见大海;我从听告罪神功的神甫那里蹑手蹑脚逃脱,惊慌失措,并非害怕被再抓回去,却担心成了自由的猎物;在外籍军团,我骑在一个金发大兵的大屁股上,他沿着墙根把我驮出20米远;我似乎不是英俊的足球运动员,也不是运动员的脚,也不是他脚上的球鞋,而是圆滚滚的足球。我摇身一变成了开场“第一球”,开球以后我又不是球了,产生了飞脚踢球的意念;在大牢房里,素昧平生的小偷们竟然亲切地叫我的大名;光脚穿着凉鞋,在茫茫雪地上星夜跋涉,翻越奥地利边境,但我仍然毫不泄气,只是独自思忖,应该用这痛苦的经历丰富我人生的壮丽,切不可把这段光阴和余生变成一堆堆废渣。我要化痛苦为神奇,以精神威力一飞冲天。在波尔多码头上,一些黑人给我送吃的;一位著名诗人让我的双手抚摸他的前额;一个德国士兵被杀死在俄罗斯雪地里,他的兄弟写信告诉了我这件事;在布列斯特军团,一个图卢兹青年帮助我把军官和士官的宿舍洗劫一空,后来这青年死在监狱里;我得提到一个人——顺便说一下,在监狱中,在谈情说爱的放风时间里,一天晚上,听着为开赴苦役营的船队送行的歌曲,我爱上了一个戴白手套的高手——他早已死了,也就是说盖棺定论了。我此生别无他求,只希望为我最初的苦难伸张:我的人生应是一部传奇,可歌可泣,而且常读常新,会产生新的激情,我把这种新的激情称之为诗。我早已一无是处,只不过是一种寄托而已。
  史蒂利达诺缓慢地运动着身体,像晒太阳一样享受爱情。他辗转反侧,接受阳光的全方位沐浴。我在安特卫普与他重逢时,他已是脑满肠肥模样。不能说他是肥胖,只是丰厚多了,身上的棱角圆滑了。但从他的举手投足的行动上看,仍然保持着那股野性的灵活和神经质,虽有些缓慢,却更威风了。那天天灰云暗,在安特卫普埃斯科河岸边一条最肮脏的街道上,他的后背活像斑马,有西班牙百叶窗明暗相间的条纹。与他同行的女人穿着一袭黑缎紧身衣,真是天生的雌雄配对。他看到我大吃一惊,似乎喜出望外。
  “让诺!你在安特卫普?”
  “你好呀?”
  我握了握他的手。他给我介绍了西尔维娅。在欣喜重逢的寒暄中,我却对他陌生起来。突然他吐出了一句悄悄话,刚一张口,就满口白沫,我一直弄不明白那黏糊糊的口液是什么成分构成的,而且未曾枯竭,但我从他的白齿白痰中,找回了原来的史蒂利达诺。我也没有客气,劈头就说:
  “你保持了老样子。”
  史蒂利达诺一听就明白了。他顿时脸红了一下,笑了。
  “你看出来了?”
  “还用说吗。你对此骄傲得不得了。”
  西尔维娅不解地问道:
  “你们说什么呀?”
  “宝贝,人家聊聊天。你甭操心。”
  心有灵犀一点就通,我与史蒂利达诺重温旧梦。他原来所有的魅力,又在我身上春风化雨:强壮的肩膀,灵活的屁股,在丛林中可能被另一只野兽砍断了手,以及那具久违了的阳物,殊不知它一夜险象环生,深藏不露,臭气熏人。我任他摆布。我对他的用心一无所知,但我肯定,他是下九流的头目,码头、酒吧间都是他的领地,他甚至君临整个城市。一旦臭味相投,必显出登峰造极的风度。史蒂利达诺一身打扮可谓精心挑选,无可挑剔:黄中透绿的鳄鱼皮鞋,一袭褐色西装,白绸衬衫,玫瑰色领带,五颜六色的围巾,碧绿的礼帽。服饰点缀一应齐全,该夹的夹,该扣的扣,该修饰的地方有金链显耀,史蒂利达诺好一派花花公子风度。在他面前,我寒酸依旧,无地自容,但他并没有因此显得尴尬。
  “我来这里三天了。”我说。
  “你还能应付吧?”
  “跟以前一样。”
  他笑了。
  “你还记得吗?”
  “你瞧这小子,”他对女伴说,“他与我是患难之交。是我的铁哥们。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上我们窝里来。”
  他们把我带到港口附近的一家饭店吃了晚餐。史蒂利达诺告诉我他正在走私鸦片。他的老婆是一个妓女。一听到可卡因和鸦片一类字眼,我的想像力就关不住了。在我看来,史蒂利达诺已是无法无天的冒险家,大富翁了。他是一只在空中盘旋的猛禽。不过,鹰界鹞眼虽然有时极其凶狠,但他并不贪得无厌。相反,财富对他似乎是手中玩物。我很快就发现,他只不过是装装门面、摆摆阔气而已。他住在一家小客店里。我一眼就在壁炉上看到一大摞彩色儿童画刊。只是画报语言变了,从西班牙文变成了法文,但幼稚浪漫的格调依旧。主人公英俊,勇猛,精力过人,几乎一丝不挂。每天早上,西尔维娅带回新的画报,史蒂利达诺就躺在床上看个没够。可想而知,这两年他是读花里胡哨的儿童故事过来的。然而,离开了儿童世界,他的肉体——也许还有思想——却日见成熟。他从海员那里买来鸦片,然后转手卖出去,也要看管他老婆。他的财富全穿在身上:服装,首饰和钱包。他要我在他手下干活。有那么几天,我揣着几小袋毒品到顾客那儿去兜售,他们个个既焦急又阴险。
  同在西班牙一样,史蒂利达诺很快与安特卫普的流氓混在一起。在酒吧间,有人请他喝酒,他常同妓女和男妓打情卖俏。他身上有一股新的魅力,加上发财又发福,也许还有旧情难忘的因素,很是让我着迷,叫我不能不爱他。我跟着他到处转悠。我妒忌他的狐朋狗友,也嫉妒西尔维娅,他的模样有时使我很难受。特别是快到中午的时候,我发现他春风得意,浑身散发着香水味,但眼圈却无精打采快发黑了。我们经常到堤岸上闲逛。我们不时提起往事。他特别喜欢炫耀他的丰功伟绩,因为他喜欢吹牛。不过,我从来没有想责备他诡计多端,对他的卑劣行径和出卖行为只字未提。相反,我倒暗自佩服他竟能对过去的劣迹心安理得。
  “你一直喜欢男人吗?”
  “当然啦。为什么提这个问题?使你难受了?”
  他笑了笑,既和蔼又狡黠地回答道:
  “说我?你疯了。正相反。”
  “为什么正相反?”
  他犹豫片刻,故意拖延回答。
  “嗯?”
  “你说正相反。就是说你喜欢男人。”
  “我?”
  “没错。”
  “不,但有几次我琢磨这是怎么回事。”
  “这对你很刺激。”
  “瞧你想得出来。我是说这玩意儿……”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
  “西尔维娅呢?”
  “西尔维娅嘛,她挣钱糊我的口。”
  “如此而已?”
  “如此而已。这就够了。”
  史蒂利达诺故意煽起我对他的疯狂希望,以便更好地对我施加威力,使我沦为他的奴仆。我深陷感情悲哀的泥潭而无法自拔。史蒂利达诺一旦发起脾气来,我会有什么好果吃?于是我索性把话挑明了:
  “你晓得,我总有男人作伴,我还想同你做爱。”
  他不敢看我,只是笑了笑,回答说:
  “以后再说。”
  他沉吟片刻,又说:
  “你喜欢干什么?”
  “同你在一起。没别的。”
  “再说吧。”
  他无动于衷。他对我没有任何动作表示,尽管我对他一往情深,想全身心地投入他的怀抱;尽管我想扭捏腰肢,千方百计打动他的春心;尽管我想委身于他,对他体贴发嗲。安特卫普城真讨厌。港口的气味和喧闹搅得我心慌意乱。我们遇见几个佛拉芒族码头工人,可有残疾的史蒂利达诺却比他们更强硬,他一向谨慎入微,在他的口袋里说不定揣有几粒毒品。这既抬高了他的身价,也成了谴责他的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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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fengsan 发表于 2006-6-24 15: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一

  我抵达安特卫普之前,曾路经希特勒德国,并在那里混了几个月。我从波兰的布雷斯劳步行到柏林。我想下手行窃。但有一股奇怪的力量阻止了我。德国使整个欧洲陷入恐怖之中。德国成了惨无人道的象征,我耳闻目睹进一步证实了这点。这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国度。即使站在菩提树下,我也有在强盗营里走动的感受。我相信,一贯谨小慎微的柏林市民头脑里,早已窝藏着伪善、仇恨、邪恶、残酷和贪婪的珍宝。人们对德国民族谈虎色变,我却能在其中自由自在,着实让我兴奋不已。我当然主张行窃不分国度,在德国同在其他国家一样下手。但我在德国却感到特别别扭,因为无论从盗窃活动的动机和后果看,本来偷窃是一种特殊的道德态度,但在德国却成了公民的道德标准,整个民族熟视无睹,并以此加害他人。
  “这是一个全民皆偷的民族,”我深有体会,感叹不已。“即使我在这儿行窃,根本算不上走旁门左道,也无法让我大显身手:我不过遵从常规秩序罢了。我不破坏现行秩序。我不造成危害。我对别人毫无影响。轰动效应是不可能的。偷了也白偷。”
  我似乎觉得,主管法律的天神们并未暴跳如雷,他们只是感到奇怪。我因作案无人过问而感到羞耻。我不如投奔他国,在那里,通常的道德规范具有神圣的地位,人们按照道德规范生活。在柏林,我选择卖淫为生。我胡闹了几天,很快又玩腻了。安特卫普令我眼花缭乱,有神奇的珠宝,佛拉芒博物馆,犹太钻石珠宝商,迟迟夜归的船老大,来往如梭的大西洋旅客。我为我的爱而怦然心动,我渴望与史蒂利达诺一起过出生入死的冒险生活。而他似乎喜欢玩弄游戏,一味向我炫耀他的勇气。有一次,他独手驾驶着一辆警用摩托车回到客店。
  “我刚从一个警察那里摸来的。”他笑嘻嘻地对我说,迟迟不肯下车。他明明知道,骑车兜风会令我发狂,他离开车座,假装检查发动机,然后带上我又开走了。
  “我们马上脱手。”他对我说。
  “你真傻。还能用来干它几下子……”
  迎风飞车好不痛快,我好像卷入惊心动魄的大追杀中。一小时后,摩托车卖给了一个希腊船员,他立即把车装上了船。车虽卖掉了,但我有幸目睹了史蒂利达诺真正主演的一举成功的一幕:卖车,讨价还价,成交结账。整个过程堪称抢劫案后又一精心炮制的杰作①。
  
  ①皮埃尔·菲埃弗尔是国民别动队某队员之子,21岁,步其父后尘,正在做见习警察。他最近告诉我说,他当警察的目的就是要骑摩托车,我不胜感动。我仿佛又看见史蒂利达诺的大屁股往那辆偷来的摩托车皮坐垫上使劲一压的情景。——原注

  史蒂利达诺并不比我强多少,谈不上是一个真正成熟的男子汉。尽管他表演强人歹徒惟妙惟肖,但不过是装腔作势,拿大旗做虎皮罢了,我还没有见识过流氓不装孩子气的。他路经一家珠宝行或一家银行,一下子就郑重其事、煞有介事地构思抢劫或盗窃的细枝末节。干吗那么“一本正经”?要想建立一种以友情为重,互相帮助,配合默契的伙伴关系,而不是建立在合作者的利益基础上,这对他岂不是痴人说梦,无本生意,太罗曼蒂克了?史蒂利达诺在表演。他喜欢无法无天,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以身试法,身临绝境,不失为一种美学追求。他企图模仿一位理想的英雄,史蒂利达诺的形象便早已享誉天下了。正因为如此,他顺应制服流氓的法则,并加以具体化。没有这些规定,他可能什么也不是。开始,我被他的孤家寡人气势,他的冷静沉稳的性格,他的从容不迫的行动蒙蔽了眼睛。我以为他是我行我素,自成一格,一味厚颜无耻,胆大妄为而已。哦,他是在寻找一种典型。莫非就是儿童画报上那位所向无敌、百战百胜的主人公?但不管怎么说,史蒂利达诺的浮云美梦与他发达的肌肉和对离奇情节的追求简直是机缘巧合,天衣无缝。小人书的主人公无疑已经铭刻在史蒂利达诺的心中。我仍然敬重他,因为尽管他现在表面上彬彬有礼,行为规范,但在他灵魂深处,他的身心正忍受着束缚,拒绝自己老婆的温柔体贴。
  我们彼此并未完全情投意合,互相委身,只是照例每天见面。我在他房间里吃午饭,晚上西尔维娅出去干活,我们则在一起吃晚餐。然后,我们挨家光顾酒吧,喝得飘飘然,忘乎所以。他几乎整夜抱着出色漂亮的姑娘跳舞。只要他一到位,气氛就不一样,先是他一桌人热闹起来,然后感染周围桌子。笨拙而疯狂。他几乎每晚都要干架,粗野,可观,转眼间独手从口袋里拔出他的弹簧刀。码头工人、水手和男妓们纷纷把我们包围起来,或者助我们一臂之力。这样的生活把我折腾得筋疲力尽,我多么希望能在迷雾缭绕或蒙蒙细雨中沿着大堤漫步。在我的记忆中,夜夜都冒火星。有一位记者谈论一部电影时写道:
  “爱情之花在公开打骂中开放。”
  这句滑稽的话胜似一篇精彩的演说,不禁使我想起一种名叫“狼嘴巴草”①的花,开在干硬的蓟刺丛里,花草通人情,我那带有绒毛的柔嫩花朵,被史蒂利达诺刺伤了。
  
  ①汉语名称为“金鱼草”——译注

  史蒂利达诺没有让我负责任何工作,有时候,我偷了几辆自行车到荷兰的马埃斯特里克出卖,他得知我过境十分轻松,便找一天同我一起闯阿姆斯特丹。他对海港城市毫无兴趣。他嘱咐我在一家咖啡馆等他几个小时,转眼就不见了。我已经懂得规矩,不可随便问他行踪。他对我的活路很感兴趣。而我对他的名堂不去理会。傍晚时分,我们又往回赶路,到了火车站时,他交给我一个像砖头大小的小包,捆得结结实实,而且盖了封章。
  “我嘛,我继续坐火车走。”他对我说。
  “可海关呢?”
  “合理合法。不用担心。你照常步行过关。别打开包裹。这是一个伙伴的东西。”
  “我被逮住了怎么办?”
  “别开这种玩笑,小心打你的小嘴巴。”
  史蒂利达诺一贯善于施展软硬兼备的魅力,我也只好左右逢源,听凭摆布。他亲切地拥抱了我,便独自朝列车走去。我看着眼前这位沉静的理性化身,这位摩西十诫的守护神走路的姿态,他那坚定稳重的步伐,漫不经心的举止,扭动有光泽的屁股,无不包含着他的权威。虽然我不知道包裹里装的是什么东西,但它却是信任和幸运的标志。幸亏有了这个小包,我再也不必为我那点区区小事去闯边境了,现在只须惟君命是从,效犬马之劳。我的眼睛离开史蒂利达诺后,一切心思都是为了重新找到他,手中的包裹就是我的向导。我每次历险(偷盗,侦察,逃跑),周围的东西都活动起来了。想起那一夜,我同大个子N合伙作案。路上的石板、卵石都有方向,我得事先侦察清楚才行。周围的树木看见我不胜惊讶,顿时摇动起来。我害怕起来非同小可,可谓惊恐万状。无论什么东西,我一害怕,它就释放出一种精神激素,只等我一发抖,它也就跟着抖动起来。在我的周围,无生命的世界会轻轻叹息。我甚至可以同雨水交谈。我迫不及待将这种感情激动看作是一种特权,并对它情有独钟,导致恐惧的原因反而忽视了:如某次抢劫或在警察面前逃跑。夜间活动当然方便,但最终白天也照样坐立不安。于是,我只好将自己寄托于神灵世界,因为它失去了现实的意义。我处于危险之中。我看周围的景物,事实上已经失去了常态,它们给我通风报信,带来友善的不安。史蒂利达诺托付的包裹贴胸揣在衬衣里面,它会把每件事情神秘的谜底一一揭开。诚然,由于我微启双唇,嫣然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危险得以化解,使我敢于大摇大摆走向海关。我身上携带的东西,莫非是偷来的珠宝首饰?警察伤透了脑筋,密探、警犬四出活动,秘密文电来往不断,究竟是为了什么?会不会是这小小包裹引起的?我务必不惜一切代价与一切敌对势力周旋,史蒂利达诺在等着我。
  “这混蛋耍出漂亮的一手。”我暗自寻思。“他倒小心翼翼不沾手。缺一只手可不是正当理由。”
  回到安特卫普后,我也顾不得梳洗刮胡子,就直接向他住的旅店走去,一心只想带着我的胜利战果,连同我的拉碴胡子、蓬头垢面和疲惫的胳膊登门亮相。人们给优胜者戴上桂冠,献上鲜花,佩上金项链,难道不就是为了象征性地庆贺胜利吗?可我呢,我带来的胜利一丝不挂。在他卧室里,在他面前,我递给他包裹,像吃家常便饭一样自然。
  “喏,给你。”
  他笑了,一种大功告成的微笑。我想他不会不知道,我对他有求必应,没有办不成的事。
  “没有遇到麻烦?”
  “平安无事。很容易。”
  “好!”
  他又笑了,随口又补充了一句:“妙极了。”可我却不敢回应他,他当然一路平安,不承担任何风险,因为我早已知道,史蒂利达诺是我亲手炮制出来的,一切取决于我,我既然可以创造他,也可以摧毁他。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上帝需要一个天使作为使者,去完成连自己都无法完成的使命。
  “这里面有什么东西?”
  “没什么,一点烟土。”
  我竟然不知不觉走私了鸦片①。我并没有怪史蒂利达诺暗中让我为他火中取栗,代他去冒风险。
  
  ①1947年,我从一家晚报得知,他刚因持枪夜间行凶被捕。报纸称:“……英俊的独臂英雄脸色苍白……”云云。读到这里,我一点也没激动。——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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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fengsan 发表于 2006-6-24 15: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二

  “这很正常,”我自言自语,“他是个混蛋,而我则是个蠢蛋。”
  尽管他对我如此不义,我却对他感恩戴德。倘若他在我面前表现得胆大妄为,包打天下,事事不让我插手,一切由他自作自受,那么史蒂利达诺就将失去对我的所有吸引力。我暗自怀疑,他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到一次重大行动中去。他对自己的身体爱护备至就是证明。动不动就洗澡,动不动就洒香水,而且爱睡懒觉,还有那日益发福的形体,都说明他变得圆滑了。明白了他的行动离不开我后,我也就更离不开他,稳抱住他这棵有根基也爱招风的大树,并从中汲取我的力量。
  此时,正值安特卫普秋季,阴雨绵绵,建筑物的色彩灰暗,佛拉芒人形态沉重臃肿,城市风格又很特别,再加上我这可怜巴巴的穷酸相,也增添了悲凉的情调。面对这些风物,难免触景生情,心头闷闷不乐,总有些忐忑不安。在德国占领安特卫普的轰炸中,许多安特卫普人丧生,我曾从新闻影片中看到100到150名受害者的葬礼。一具具棺材上盖满了郁金香或大丽花,安置在安特卫普废墟现场上,简直成了一片摆花摊的花市。各路牧师和唱诗班的孩子们,个个穿着绣边宽袖法衣缓步而行,为死难者祈祷安魂。这番最后一睹的景象,进一步使我相信,安特卫普向我暴露了它的阴暗面。
  “人们在为这座城市举行祭礼,”我心里思忖道,“我想,城市的精神就是死亡,”
  不过,只是事情的表面现象造成了我的迷惘,这种不安情绪首先是恐惧引起的。后来,慌乱很快就消失了。我仿佛可以洞察事理。就连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失去了惯常的意义,我甚至自己问自己,举杯饮酒是真的吗?穿鞋戴帽是真的吗?我一旦发现了每件事物的特殊意义,数理概念便离我扬长而去。渐渐地,史蒂利达诺失去了对我的难以置信的吸引力。他以为我耽于幻想,因为我很专注。其实我不甘寂寞,心不在焉。南辕北辙,目标与终点不一致,这是常有的事。经过对比,我的谈话颇有点幽默:
  “你变得疯疯癫癫,我发誓。”
  “疯疯癫癫!”我重复了一遍,眼睛瞪得大大的。“疯疯癫癫。”我好像记起来了,根据我所说的不屑一顾,注意到忘在铁丝上的一件内衣还夹着一枚别针,我因此揭示了一个完整的知识。这个尽人皆知的小玩意儿,既雅致又奇特,我却熟视无睹。我对一切事态的感知,一律抓住其主体。读者可想而知,在我当时的生活环境中持这种态度是很危险的。因为那时候,我每时每刻都要提防不测,我一旦看不见客观事物的实用意义,就有被抓起来的危险。
  在史蒂利达诺的帮助和劝导下,我终于讲究起穿着来了,而且还很别致。我讨厌流氓中流行的笔挺格调,我的装束流露出梦幻色彩。当乞丐因耻辱同现实世界格格不入,正当我告别乞丐生涯之时,现实世界又从我身边悄然溜走。我识别客观事物重本质而非优点。我的这一幽默感最终使我与情投意合、亲如手足的人们逐渐生疏起来,犹如粘胶逐渐失去了粘性。我感到茫然若失,轻浮到荒唐的程度。
  在一个酒吧间,一个年轻的皮条客正蹲着玩弄一只小狗。在这样的场所,玩得如此调皮,的确异乎寻常,我不由向年轻的皮条客和小狗会心一笑:我很理解他们。这就好像一辆满载沉闷而匆忙乘客的公共汽车,发现一个小孩伸出小指头示意,便丝毫不敢怠慢地停了下来。史蒂利达诺鼻孔里冒出一根又粗又硬的鼻毛,逼人太甚,我便毫不客气地拿起剪刀把它剪断。
  后来,我被一个漂亮的小伙子所倾倒,我采取了同样超然的态度。我承认我很激动,但我不承认激情有指挥我的权力。我同样清醒地加以审视,我懂得什么是我的爱;我从我的爱出发,与世界建立起联系:聪明才智应运而生。
  但史蒂利达诺如梦初醒。我已不再为他效劳。他不如痛打我一顿,痛骂我一通。他不如让我领教一下他拳打脚踢、侮辱漫骂的滋味。在我眼里,安特卫普已经失去了悲凉的特性和放荡的滨海诗意。我明察秋毫,一切都可能降临到我头上。我本可以作案犯罪。这个阶段前后大概持续了半年。但我还是干净的。
  阿尔芒已经外出旅行去了。尽管我不时听到别人叫他不同的名字,我们却一直管他叫阿尔芒。我的情况难道不也如此吗?大家叫我让·加连,其实这是我第十五六个名字了。他刚从法国回来(后来我回法国后才知道他贩卖鸦片),若要我用一个词来勾画一个人,只要他在我面前打几秒钟照面就行。但如果他给我的最初印象如忠诚、明朗、坦率在我脑中滞留,那么一旦发现他的嘴角起了一道皱纹,换了一个眼神,露出了一丝微笑,那么表达起来就不那么简单了。他的面目变得越来越复杂。各种表情纠缠不清,叫人无法解读。在史蒂利达诺的脸上,我所能看到的是冷酷无情,但他只要在眼角或嘴角露出一丝讥讽(我也说不清)的表情,他的面目就走样了。阿尔芒的脸则是虚伪、阴险、恶劣、狡诈、粗暴。当然,认识他之后发现这些性格特征并不难,但我知道,只有当那些性格特征奇迹般地同时集中到一张脸上时,才能给我留下当时的印象。其实,虚伪、恶劣、愚蠢、残暴、野蛮等说法可归结为一种禀性。我是说,上面列举的各种面部表情,在空间里很难看清,但从时间上看就一目了然,之所以在他的表情中会流露出这些特征,或者与我的性情有关,或者与阿尔芒内在的原因有关。他是一个粗野的人。他不具备正常的美。在他的脸上,我所说的那种种特征,纯粹得一丝不苟,不会引起反义混淆,表面上看起来阴郁可悲,其实却闪闪发光。他体力惊人。他当时大约45岁。他长期凭借自己充沛的精力闯荡世界,举重若轻,好不自在。他巧妙使用自己的精力,以达到最佳效果,以至于这种精力,这种强壮的肌腱,在额头和脖项都有突出的表现,这再次证实并强化了这种种可憎的品质。过人的精力使恶劣的品质具有诱惑力。他鼻梁塌陷,我看未必是被人一拳砸扁的。他的下巴结实有力。他的脑袋浑圆而且总是剃得光溜溜的。脖子上的皮肤有三道折,稍有积垢便看得一清二楚。他身材高大,架势不凡。他走起路来大摇大摆,通常动作迟缓,体态沉重。他难得一笑,笑也不自然。他的嗓音凝重,低沉,近似男低音。但不能说他是一个粗嗓子,因为音色还挺悦耳。阿尔芒说话很快,大家边走边说,步子迈得快,话也说得快,与低音相反相成,产生了美妙的内涵丰富的音乐效果。行色匆匆,在浑厚低沉的低音中,还可以领略到高音的昂扬,音色厚重,变化难度大,可见他的嗓音非常灵活。高低变调错落有致,显得格外优雅。阿尔芒发音还算清晰,音节之间没有撞车现象。尽管他说话简单,随便,但环环相扣,平铺直叙,从容不迫。大家终于明白,正因为他的嗓音特别美妙,他的整个青春时代一直有人喝彩,尤其是得到男子汉的青睐。凡是因体壮或貌美而受到别人赞佩的人,都会有一种洋洋得意的自信,于是他们对自己更是信心十足,更醉心于温文尔雅。阿尔芒的声音不时刺激着我的喉咙,一点就灵,我会激动得喘不过气来。他很少迫不及待地赶路,但事情总有例外,倘若必须赶一场约会,又是走在史蒂利达诺和我之间,他必把头抬得高高的,而且稍微前倾,不顾身高马大,大步流星阔步向前。与此同时,他的低嗓门说话越来越快,堪称一部肆无忌惮的杰作。从这位重量级健将的喉咙里吐出的声音只因有淡淡的几丝轻雾才显出万里蓝天的清朗。可以想象,这嗓音属于一个快人快语、风度翩翩、备受欢迎的少年,他对自己的风度、力量、美貌和非凡充满自信,对自己嗓音的奇妙魅力胸有成竹。
  我想象在他体内,在他的五脏六腑内,有坚韧的皮层组织裹包。在他那又热又肥的花花肠子里,我相信他正在酝酿着他的意志,要把虚伪、愚蠢、恶劣、残酷、奴性强行实施,公开亮相,并从中获得个人全面的诲淫诲盗的成功。我是在西尔维娅的房间里看见他的。我一进门,史蒂利达诺立即介绍说我是法国人,我们是在西班牙结识的。阿尔芒当时站着。他没有同我握手。但他看了看我。我紧靠着窗子站着,没有对他们表示热心。他们决定到酒吧去,只听史蒂利达诺说:
  “你去吗,让诺?”
  我还来不及回答,阿尔芒就问他说:
  “你出门带着他,老是这样子?”
  史蒂利达诺笑了,说:
  “要是你讨厌他,可以把他留下。”
  “噢,那就让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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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fengsan 发表于 2006-6-24 15: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三

  我跟在他们后面走着。喝过酒后,他们便分道扬镳了,阿尔芒还是没有跟我握手道别。他离开酒吧时甚至看都不看我一眼。关于阿尔芒,史蒂利达诺也只字不提。几天以后,我在码头仓库附近遇见阿尔芒,他叫我跟着他走。他几乎不说一句话,就把我带到他的房间里。他表面上仍然鄙视我,逼我供他寻欢作乐。
  被他的力量和年龄所支配,我干得一丝不苟。他那堆没有丝毫灵性的肥肉压得我头晕目眩,我终于领教了地地道道的兽性,与我过去的幸事大不一样。我终于体验到什么是茸茸的胸毛、肚皮和屁股所能包含的温柔,所能传递的力量。我任凭无数的风雨交加之夜把我湮没。或出于感激,或出于惧怕,我在阿尔芒毛茸茸的胳膊上投放了一个吻。
  “你怎么回事?你有病?”
  “我一点没使坏。”
  我待在他身边,为他提供夜间淫乐服务。阿尔芒准备上床睡觉前,脱长裤时要褪好几道皮带圈,经常把皮带弄得喀啦作响,似乎是在抽打一个无形的受害者,一种透明的肉体。空气充满血腥味。我当时吓坏了,我所看到的阿尔芒既沉重又恶毒,根本不是原来想象的那么回事,他是一个无能的家伙。皮带的喀啦声陪伴着他,支持着他。他因无能而狂怒,绝望,像一匹被影子压抑着的野马浑身发抖,而且越来越厉害。然而他不会容忍我终日无所事事。他要我到车站或动物园周围转悠转悠,拉几个顾客。他知道我对他的为人产生恐惧后,就放松了对我的监督。我如数带回我挣的钱。他自己也在酒吧间接头。他同码头工人和海员合伙搞了多次走私活动。兄弟们很敬重他。当时,他与全城的地痞流氓一样,脚穿草底帆布鞋。他走路不出声音,但步伐更沉着,更有弹性。他经常穿一件海军裤,蓝料子,很厚重,人们通常称之为桥的部分从来不扣严实,不时前面露出一块三角裤,偶尔也露出一角稍微卷起的贴肚皮口袋。他走路的姿态比别人起伏更大。我想,他是为了找回流氓、娈童、水手20岁青春体态的感觉,不知不觉中便在行动上流露出来了。他很留恋那时的体态,就像人们留恋青年时代的生活方式一样。但他本身就混迹于最具刺激性的色情行业,他要求用言语和动作来调情。由于我习惯了史蒂利达诺的害臊,在码头工人的酒吧里则看惯了他们的粗鲁,一桩桩,一件件,我既是见证人,往往还成了他们胆大妄为、具体明确行事的借口。不论面对什么人,阿尔芒满怀激情地大谈他的性器官。谁也不打断他的话。除非碰到一个顽固的家伙,被他的语调和话语搅得不耐烦了,才顶他几句嘴。
  有时候,他一手插在口袋里,站在柜台前一边喝酒,一边爱抚自己。还有时候,他卖弄自己的粗壮与漂亮——也包括力量和灵巧。那时,我弄不清他的阳器和力量到底为什么会这样纠缠不清,因此对他羡慕不已。在街上,他一只胳膊似乎在拉我搂抱我,另外一只手臂则死劲一拱把我推开。我对他的生平不甚了了,只知道他周游过世界,是佛拉芒人,我硬要从他身上辨认出苦役营的痕迹。他很可能从苦役营逃跑出来,要不然他怎么会剃光头,怎么会有这一身厚重的肌肉,怎么会如此虚伪、粗暴和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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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fengsan 发表于 2006-6-24 15: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四

  与阿尔芒混在一起给我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史蒂利达诺照例常去看望阿尔芒,但他似乎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在疏远我。很久以前,一个偏僻的地方,我委身于这个年轻小伙子,当年颇有讥讽意味的冷酷无情现在却变成了可口的温情了。在我同阿尔芒生活在一起的时间里,史蒂利达诺从不以此为笑料寻开心。事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这样谨慎小心反而令我很不自在。不多久,他便成了明日黄花。
  阿尔芒与史蒂利达诺不同,他并不怯懦。他不仅不回避偶发的搏斗,而且敢于接受危险的挑战,干有风险的勾当。他甚至敢自己谋划自己动手。我们相遇一个星期后,他告诉我说他要外出一段时间,让我等他归来。他把他的日常家当(一只装有几件衣物的行李箱子)交给我就走了。那几天我轻松了不少,不再感到恐惧的重压。我还经常同史蒂利达诺一起出去。
  有一个与我同龄的小伙子,如果他不往他的双手啐唾沫以开动绞盘的话,是不会引起我的注意的。劳动者的这个习惯动作竟使我头晕目眩,我仿佛成了一个自由落体,飘飘忽忽落到一个早已遗忘了的年代——或是一个属于我自己的领地地。我的心苏醒了过来,我的肉体顿时也不感到麻木了。我疯抢镜头,转瞬间就准确地记录下这小伙子的一举一动:他的姿态、发型。腰身一扭的动作。弯腰弓背的形体、他正在开动的旋转木马,木马随着音乐旋律不停地运转,熙熙攘攘的集市,安特卫普市兼收并蓄了所有这一切,地球小心地转动,宇宙蕴藏着如此赏心悦目的重托,而我呢,在那儿吓得呆如木鸡,惟恐拥有世界,惟恐知道我拥有世界。
  我并没有看到他往手上啐的唾沫,只是看见他两腮一鼓一缩,白牙间吐出舌尖。我还看见这小子搓着黑糊糊的长满厚茧的手掌。他弯腰掌握舵杆时,我发现了他那已经皲裂的箍腰厚皮带。这种粗笨的皮带绝不是风流雅士裤腰上的装饰品。只要看一眼它的质地和厚度,其作用便一清二楚了:保持男性阳刚气质最显著的标志。若不系这种皮带,阳刚便无从谈起。男人的宝贝得不到保守和护卫,阳气就会从脚底流失,出现气质障碍。小伙子穿一件茄克衫,衣裤之间露出一段皮肤,皮带没有穿进套圈里。他每次使劲,皮带便往上提一下,而裤子则往下滑动一下。我看呆了。我看着皮带稳稳当当地上下运动着。待到第六次腰部运动时,只有裤裆上皮带首尾仍然相扣,其余部分已缠到赤裸裸的脊背和腰部上。
  “好看吧,嗯?”史蒂利达诺对我说。
  他发现我看得入了迷,当然不是说我看舵盘,而是说我看掌握舵盘的守护神。
  “去对他说你爱他,去呀。”
  “别拿我穷开心。”
  “我说话很认真。”
  他笑了笑。但不论从我的年龄还是从我的风度上讲,我都不好装出高贵绅士的派头,带着轻薄逗乐的情趣去接近他,观察他。我恨不得马上离开这个小伙子。但史蒂利达诺却拽住我的袖子,说:
  “去呀!”
  我挣脱了他。
  “放开我!”我说。
  “我看没错,你喜欢他。”
  “那怎么样?”
  “怎么样?请他喝一杯呀!”
  他又笑了,说:
  “你怕阿尔芒是吧?”
  “你有病!”
  “那么,你要我去开口?”
  此时,小伙子直起腰来,热血上头红光满面,活像一个满脸充血的醉汉。只见他正了正腰带,向我们走来。我们站在马路上,他则站在绞盘木板底座上。我们直瞅着他,他笑了,说:
  “这活一干就热。”
  “是不是一干就渴?”史蒂利达诺问,然后转身对我又说:
  “你该请我们喝一杯吧?”
  罗贝尔随我们到了咖啡馆。事情发生得就这么巧妙,就这么简单,却令我惊慌失措。我既不靠近罗贝尔,也不紧挨史蒂利达诺,我已魂飞魄散,撒落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我虽然抓录了上百个分镜头,但这些细节顿时像宇宙大爆炸一样,化成了无数轻盈的星星。我记不得那是些什么星辰。后来,我第一次陪伴吕西安,我又体验到同样的丢魂现象。我听到一个家庭主妇为买一株天竺葵正在唠唠叨叨:
  “我喜欢在家养一株花草……”她说,“一株漂亮的花草……”
  她从千百种花草中给自己挑选了一株天竺葵,执意要连根带泥一起包装。买一株花还这么讲究,倒没有使我吃惊。设身处地为妇人想一想,我不觉感染上买花人的感情:
  “她会给花浇水的,”我自言自语起来,“她肯定还要专门为这株花买一只马约里卡陶瓷花盆。她还将把花移到有阳光照射的地方。她会百般爱惜它……”
  罗贝尔走在我身边。
  夜里,罗贝尔就躺在转盘的蓬布下,身上裹一条被子睡觉。我请他到我的房间来一起住。他就来睡了。但第二天,他迟迟不来,我便去找他。他万万没有想到,我在码头附近的一家酒吧里看到他,他正同一个男人谈话,那人言谈举止像是同性恋者。我没有对罗贝尔说什么,但却告诉了史蒂利达诺。第二天早晨,在罗贝尔上班之前,史蒂利达诺就来看我们。真是难以置信,他仍然那么难为情,欲言又止,总是难以启齿。最后才终于说出了心里想说的话:
  “我们合伙干吧。你先把那些家伙吸引到公共便池那里,或带到一小单间里也行,然后我和让诺一起赶来。就说我们是你的兄弟,然后就下手敲他钱。”
  我差点失声问他:“那阿尔芒呢,他干什么?”但我没有吱声。
  罗贝尔躺在床上,上身裸露在毯子外面。为了不使他难堪,我注意不去碰他。他对史蒂利达诺陈说这类行动的利害,其实他心里也明白,他自己也把这种危险看得很遥远,说不准,如坠入五里云雾一般。终于他同意了。史蒂利达诺对他施展的魅力起了作用。我羞愧难当,无地自容。我爱罗贝尔,可我未能让他答应下来,况且,这对我未免太残酷了。史蒂利达诺故伎重演,把我们在西班牙只有我们才知道的秘密武器重新搬弄起来。史蒂利达诺走后,罗贝尔溜进了被窝,蜷曲着身子紧挨着我。
  “这是你的男人吧,嗯?”
  “你干吗问这个?”
  “看得出来,他是你的男人。”
  我搂住他,真想吻他,但他挣脱了。
  “你疯了!不能一起干这事!”
  “为什么?”
  “唔?我也不知道。我们是同龄兄弟,这样不闹笑话?”
  那天,罗贝尔很晚起床。我们同史蒂利达诺和西尔维娅一起共进午餐,尔后,罗贝尔去领工钱,并对老板说,他不再在转盘工作了。我们喝了一个晚上。阿尔芒出门已经8天了,音信香无。开始,我真想携带着阿尔芒的衣物一走了之,逃离安特卫普,甚至离开比利时。但他威力无边,遥控着我,我恋恋不舍,并不是因为害怕,而是被这个男子汉的暴烈所诱惑。这是一个成熟的男子汉,老到于邪恶,地道的强盗,惟有他才能带着我甚至背着我在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世界里闯荡,我相信他已经开始东山再起了。我舍不得离开他的房间,但我忐忑不安,日甚一日。史蒂利达诺答应我不把我对罗贝尔的恋情告诉阿尔芒,但我吃不准罗贝尔会不会来个恶作剧,到头来把我出卖了。罗贝尔同那位断手英雄在一起显得很自在。他已经毫无拘束了,活泼诙谐,爱说爱笑,甚至有些放肆。他们俩商量从何处下手作案时,我发现他的眼神突然变得专注起来,待解释清楚后,罗贝尔必做一个原来如此的手势:食指和中指并拢,悄悄地插进一件虚拟的西装内层口袋里,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口袋里提出一串虚拟的珠宝。这一表演动作十分轻巧。罗贝尔缓慢地在空中进行分镜头演示:一个动作是从被盗者口袋中抽出手,第二个动作是把拿到手的赃物装进自己的口袋里。
  我和罗贝尔一起侍候史蒂利达诺,就像侍候一位神甫或一门大炮。我们跪在史蒂利达诺面前,分别为他系左右鞋带。但要戴手套就麻烦了,因为他只有一只手。这种情况下总是罗贝尔优先去摁手套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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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fengsan 发表于 2006-6-24 15:3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五

  即使讲几个成功的案例,你们也休想弄明白其中的门道。最经常的情况是,我和罗贝尔把嫖客带上楼。待他睡熟后,我们就把他身上的钱搜刮一空,扔给等在窗外的史蒂利达诺。早上嫖客追问我们,我们就让他随便搜,反正他不敢告发我们。开始时,罗贝尔振振有辞,为他的盗窃行为辩解。凡新手作案总爱说洗劫嫖客就是惩罚坏蛋。
  “这帮家伙,都是鬼迷心窍的色狼。”他这样开脱自己。
  他偷窃了嫖客还不断地挑嫖客的毛病,不由有些心烦意乱。史蒂利达诺毫不客气地给他提个醒:
  “你呀,如果继续这么说教,岂不成了神甫了。干我们这一行的,只认一个理,那就是钱。”
  经史蒂利达诺这么一点拨,罗贝尔茅塞顿开。他坚信自己得到史蒂利达诺的撑腰,因此愈加放肆。他开始胡说八道了。他处处讨史蒂利达诺的欢心,致使史蒂利达诺只带着他出门。我的情绪越来越糟糕。我嫉妒我这两位朋友。但罗贝尔说到底还是迷恋妓女,见一个笑一个。娼妓们也喜欢他。据此,我感到,他同史蒂利达诺在一起未必是与我作对,只是把他调出了我的视线以外。鉴于他比我更招惹人,史蒂利达诺把我的服饰全给了他,好让他勾引男人更得心应手。罗贝尔受宠若惊,嬉皮笑脸地穿了起来。我只剩下一条长裤,一件上装和几件破衬衣。我琢磨一些损招来设法报复史蒂利达诺。他与阿尔芒对比相形见绌,显得平淡而无厚度。他的美貌对我已黯然失色了。他笨嘴拙舌,言谈也淡而无味。我多么渴望从阿尔芒身上发现新的奇迹。
  阿尔芒的下流态度,我不好说是我决定写淫书的初衷,但我确实被他蛮横无礼的回敬搅得心慌意乱。其实史蒂利达诺只平心静气地,不过带有一种无关弘旨的口气,要求他应有诗情画意的理性:
  “我的宝贝东西,”他说,“我的宝贝东西,女人往前总是先招摇乳房,她们玩弄我的宝贝,我有权把宝贝献出来,让它向前,直至把它搁到平台上。因为我的宝贝很漂亮,我甚至有权把它当礼物派献给波拉·内格里或加勒王子!”
  史蒂利达诺善于玩弄厚颜无耻的伎俩,但不擅长动听的言辞。他的怯弱、卑鄙和懒惰,日积月累,已经腐烂发臭,浊气冲天熏得我喘不过气来,只能加剧我对他的怨恨。过去美化他的东西,现在却像溃疡一样腐蚀着他的肠胃,染上溃烂的色彩,成了我嗤之以鼻的理由。他们似乎不知道我的嫉恨和狂怒,似乎不知道我恼羞成怒已经不断恶化着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一天,我单独同西尔维娅上街,她公然挽着我的胳膊。她紧紧地挨着我。我所爱恋的两个男人,他们之间却一拍即合,亲密无间,结果把我给疏远了,反而不让我品尝坦诚而欢快的友情,但史蒂利达诺的女人也许出于怜悯之心,似乎要来安慰我,这就更叫我无地自容。西尔维娅的腰身和乳房紧贴着我的身体,差点使我呕吐。她也许是故意要伤害史蒂利达诺,竟当着他的面,说我招她喜欢。罗贝尔和史蒂利达诺听了不禁哈哈大笑。
  “你们俩尽管搂着抱着溜马路好了。可我们,我们还得一起出门办事去。”
  我被他们的嘲笑扫地出门,我分明看到自己顺着一道光梯滚落下去,史蒂利达诺控制着光梯作威作福。我仿佛又回到了西班牙时代,衣衫褴褛,与穷光蛋们为伍,熬过了多少黑夜,浅尝幸福却陷入了绝望:我自知无计可施,只好再去啃泥土,舔自己的双脚。我经过长途跋涉,已是满脚尘灰。一想到我过去浑身长满的虱子似乎又在我身上孵出了幼虱。虱卵即将孵化,我就索性不剪头发了。我下决心要杀掉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当不成荣耀的流氓,就做监狱中的流氓:我选择了苦役营或受辱刑而死。为了挺过难关,我不由思念起阿尔芒,多希望他早点回来,但他就是不露面。
  当时我们是在比利时。但只有法国警察对我有一种难以置信的威慑力。那些感化院之类的工具也是如此。我在法国以外的地方作案,根本就不算罪过,顶多是过错。我若进了比利时的苦役营或监狱,我的下场会怎样?我别无他虑,就怕被剥夺了自由。我向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提议到莫伯日作一次远征。
  “假如我把他们杀死在阿登山区,法国警察就会把我抓起来,我被流放圭亚那就不成问题了。”
  但他们谁也不肯跟我走。一天,我一个人呆在史蒂利达诺的房间里,我从他挂在衣柜的一件上衣口袋里,偷走了他私藏的手枪。
  上面讲述的,是1932年至1940年之间我的亲身经历。不过,在我为你们写作时,当年的恋情萦绕心怀,历历如在眼前。我一一做了手记,不妨加以利用。但愿这些故事对本书有用。
  我把吕西安咬出了血。我希望他吼叫起来,他的麻木使我无可奈何,但我知道,我非把我的朋友的肉撕碎不可,恨不得陷入一场无法弥补的大杀戮之中,但我仍然保持着理智,我领教了失败的疯狂。
  “我要张牙舞爪,披头散发,连啃带咬,唾沫横流,叫你吕西安再板着冷漠的面孔,”我内心翻江倒海。“只有极度的痛苦才会使我放松上下颚骨紧张的肌肉,请他宽恕我。”
  我的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肉,我的上颚和下巴紧张地颤抖,致使我浑身哆嗦起来。我发出垂死的哀鸣,然而我在爱,极尽温柔体贴,爱我的絮盖小渔夫。他紧挨着我伸直身子,然后悄悄地把大腿伸进我的大腿之间,轻柔的睡衣把四条腿绞混在一起。然后,他极其仔细地寻找一个可以埋藏他面颊的地方。只要他睡不着,我那十分敏感的脖项内侧就可以感觉到他眨眼交睫的轻微颤动。他一副懒洋洋无精打采的样子,即使感到鼻孔毛刺痒,也懒得举起手起来搔搔痒,只是拱着他的鼻子,在我胡子上乱磨蹭,引起我好一阵微妙的冲动,就像小牛犊吮吸母奶那种快感。他性格十分脆弱,简直不堪一击,只要我狠狠地瞪他一眼,只要我的话说得稍重一点,他就会受到伤害。要不然就会像有害射线一样,穿透那一根柔软的能伸缩的东西,却不留任何痕迹。有的时候,我突然心血来潮,一股柔情传到胳膊上,我立即更用力地搂抱他。可他并没有抬头,只是用他温柔的双唇,在我的脸上和身上,深情地吻着,舔着。这是对我的胳膊突然拥抱的自动回应。我每次心血来潮,总能得到一阵轻吻质朴的回报。那轻轻的一吻,使我顿时感到,一个单纯朴实的小伙子的皮肤所有的毛孔百花盛开。我从他的这一表示明白了,他的举动是内心感情的自然流露,他的体态听从他思想的指挥。我被他的头压得喘不过气来,我吁吁地嘀咕道:
  “像现在这个样子,温顺地在我怀抱里,我有护犊的感觉。”
  “我也一样。”他说。于是他马上给我一个回报的轻吻。
  “什么?你也一样?”
  “是的,我也有这种感觉,好像在保护你。”
  “真的吗?为什么?你是不是觉得我太弱了?”
  他喘了一口气,甜蜜地对我说:
  “是真的……我保护你。”
  我如醉如痴地闭上了眼睛,他吻了吻我的眼睛后就下了床。我听见他关门的声音。在我的眼皮底下,出现了奇异的景象:在清澈透明的泉水池里,有一些很灵活的灰色爬虫,在池底淤泥上忙忙碌碌地行动,他们在我眼睛的阴影和清水里奔波,而我眼睛的一汪清水底下,则是一摊污秽的烂泥。
  我感到很惊讶,一个肌肉如此发达的身体,在我的热爱感化下,会变得如此萎靡不振。只见他在街上走路,肩膀摇摇晃晃:铁石心肠已经变得春风轻软。原来的针尖麦芒、雷鸣闪电终于收起了锋芒和激光,变得委婉轻柔了,惟有眼睛在雪崩中闪烁生辉。这部机器原来只会挥拳头,顶脑球,尥蹶子,现在却放开手脚,放直身子,放松了关节,其性能令我惊佩不已。它独具坚挺的温柔,像卷尺一样大伸张后可以大收缩,经过浸泡,发生了膨胀。我也领教了回报我的温柔体贴的那千种风情,万般柔顺,怎么会突然变得暴烈,变得恶劣,只要我的温柔不再成其温柔;只要我断绝了柔情蜜意,比如说,抛弃了这个小家伙;只要我因软弱而无力占有这金玉之躯。我看清了是什么力量在操纵这种种突变。何必有这样的清醒,真叫人受不了。他的温柔收缩了,龟缩了,以便养精蓄锐,东山再起。
  “你要把我甩了,我会发疯的,”他对我说,“我会比流氓还流氓。”
  有的时候,我也害怕他对我的爱会突然从温顺变成抵抗。还是谨小慎微为妙,见好就收,痛痛快快地享受他给我提供的艳福。傍晚,吕西安紧紧地把我搂在怀里,在我的脸上吻了又吻,我的身躯蒙上了哀伤。我浑身似乎黯淡无光了。一个鬼影给我的身体披上了黑纱。我顾影自怜。让这个孩子失恋于我?让他从我这棵大树上掉下来,在地上摔得粉身碎骨?
  “我的爱即是愁。”
  “没错,我一拥抱你,你就愁眉不展。我已经注意到了。”
  “你烦了吗?”
  “不,没关系。我为你感到快活。”
  我内心却喃喃自语: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我自言自语,情话说完了,我的爱也很可能即离我而去。就像喝过牛奶,或者吃过泻药,毒素也就从我的体内被清洗出去了。我把他的手握在我的手里。我的指尖与他的指尖久久地贴在一起。我最终切断了接触,但仍然爱他。同样的惆怅笼罩着我的身体。我第一次看他这个样子:吕西安光着脚.从絮盖街道下来。他光着脚穿过市区,进入了电影院。他衣着考究,无懈可击:一条蓝布长裤,配一件蓝白相间的海魂衫,短袖一直挽到肩头上。我不揣冒昧将此写成白纸黑字,他至今仍光着脚丫子。在我看来,他那双脚丫子有如绿叶护花,是补充其美貌的精致附件。我对他的沉着和威信赞不绝口。他举手投足,一言一行,既简单又可爱,把他的美貌,他的雅致,他的青春,他的力量,他的风度,表达得淋漓尽致,在本市爱虚荣的人群中赢得了交口赞誉。在洋洋得意的幸福中,他显得庄重起来,心满意足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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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fengsan 发表于 2006-6-24 15: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六

  南洋杉树的叶片红红的,厚厚的,上面有一层薄薄的茸毛,分泌着一种褐色的树脂。红叶掩映,装饰着一片墓地,这是有名的渔夫墓,埋葬着很久很久以前就死去的渔夫们。好几个世纪,渔夫们的幽灵一直在这个野性不减当年的和善海岸游弋。渔夫们拖船撒网,风吹日晒,发达的肌肤黑里透红。他们当时的装束,尽管细枝末节有所失传,但大体没有多少变化:一件大开胸衬衫,配一条缠在棕色鬈发上的多彩头巾。他们一向赤脚走路。他们已经死了。但长在公园里的南洋杉树唤起了我对已故渔夫们的思念。这里的老百姓已经变成了“鬼民”,但他们仍然好调皮捣乱,闲聊起来热火朝天,我真不敢相信渔夫们已经死亡。我别无良策使一位1730年的年轻渔夫复活,并让他活得更有劲,我只好蜷缩在阳光普照的岩石上,晚上就在黑松林里,强令年轻渔夫的鬼影为我消愁解闷,逗欢行乐。即使有翩翩少年作陪,我也难以摆脱渔夫们的魂牵梦绕。一个傍晚,我抖落了散落在我头发和衣服上的落叶,扣好了长裤的纽扣,问波布说:
  “你认识那个叫吕西安的家伙吗?”
  “认识。干吗?”
  “没什么。他讨我喜欢。”
  小伙子不露声色。他轻轻地拍了拍落在他身上的枯松针。他又漫不经心地摸了摸头发,看看是否黏上了青苔。他走出黑糊糊的树林子,看看作训服上有没有黏上树脂。
  “他这家伙怎么样?”
  “他吗?一个小流氓。他常与一帮盖世太保鬼混。”
  我又一次成了令人心醉的龙卷风中心。法国的盖世太保有两大迷人的本领:背叛和盗窃。倘若再加上同性恋,那它就是耀眼夺目、十全十美的了。法国的盖世太保所具有的这“三德”,我把它与“对神三德”①等量齐观。三德所至,可以构建一个同吕酉安同样硬邦邦的躯体。如何谴责盖世太保?他们心目中没有世道。他们背叛成性(背叛即意味着打破爱的法则)。他门投身抢劫。他们最终以鸡奸为标志,与世隔绝开来。他们作茧自缚,处于无法突破的孤立之中。扎瓦同我讲过不少有关法国盖世太保的事情,我且留待以后再说。
  
  ①天主教把信、望、爱视为信徒的最高美德,简称对神三德。——译注

  “你肯定你说的没错?”
  波布打量着我。他一扬头,把棕色鬈发甩到后边。他走到我旁边,身影相随。
  “我既然说了就没错。”
  我一言不发。我还是小心为妙。盖世太保的话题在我内心掀起汹涌的波涛。吕西安正踩着波浪行走。万顷碧波承载着他优雅的双脚、肌肉发达的身躯、灵活柔软的体态、脖项、满头光彩照人的秀发。我惊叹不已,在这肉体宫殿的内苑,竟然深藏着十足的邪恶,而正是这十足的邪恶保持着四肢、躯干、光和影尽善尽美的平衡。接着,这宏伟的宫殿慢慢地沉沦,淹没在惊涛骇浪中。它在大海中漂游,大海惊涛拍岸,我们就在岸上行走。肉身宫殿慢慢地溶化成液状,最后与大海融为一体。大海犹如琳琅满目的百宝箱,面对大海里的世外桃源,多么宁静,多么温柔,我深感受之有愧。我真想头枕波涛,双臂抱胸,睡去而不睡死。人间的阴影,天空的阴云,道路的阴沟,树木的阴凉尽收眼底,在我心中定居下来。
  “喂,叫你呢,你就没想混进去干它几下子?”
  波布稍微转过头,朝我看了看。他的脸忽明忽暗,镇定自若。
  “你疯了。照你那么说,那我现会在哪里?早就同他们一起关进大牢了!”
  他们不是锒铛入狱就是死路一条,盖世太保的大小头目如:拉封、波尼、克拉维叶、帕尼翁、拉布西埃尔,其命运概莫能外。我之所以裁下并保存好这张登有他们照片的剪报,就是要寻找并保存为一次背叛行为辩解的证据。哦,记忆中我总是把一张容光焕发的面孔安在他的头上。莫里斯·皮罗杰从表面上看眉清目秀,像清晨一般爽朗,但实际上是十足的伪君子。他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撒谎。他当着我的面撒谎,笑里藏刀,出卖他的所有朋友。我当时是那么爱他。当我得知他是杀死厄斯库德罗的凶手时,我一下子昏死过去。因为悲剧再一次逼近了我,直到降临我的头上,进入我的生活中,使我的精神为之一振,给了我举足轻重的新地位。(流氓们常说:“他不知天高地厚,连拉屎放屁都没感觉。”)我曾经崇拜过他,就是在他人头落地8年后,我或许仍保留对他的敬仰,皮罗杰从杀人到被处死这段时间里,反正他比我了不起。一想到他身首分离的一生,想起他那具正在腐烂的尸体,此时,我只能说:“可怜的家伙!”也只有这个时候,我的确很爱他。这么说,并非我要以他为榜样,而是求他帮个忙,指引我走上升天之路。在西归途中,但愿我能见到他(我可没有说再见他)。
  我的眼前,闪过一张张脸孔(拉布西埃尔的除外),他们无不因为经常担惊受怕和怯弱卑鄙而满面愁容,疲惫不堪。他们之所以面目全非,当然可以有种种的理由进行辩解,诸如纸张质量差,印刷质量差,拍摄瞬间表情很痛苦等等。他们一个个都露出受骗上当的可怜相,但他们是投入自己设置的罗网,是陷入心灵的陷阱。韦波·威德曼在被警察逮捕时受伤,连同绷带一起被照成漂亮的照片,但他仍然不失为一只掉进陷阱的野兽,只不过这是一个人为的捕捉人的陷阱罢了。他没有自欺欺人,保持了原来的真实面目,因此也就没有自己丑化自己。与此相反,我看拉封及其同伙的照片时,早就发现,现在也看得出来,他们完全是自己背叛自己。
  “一个真正的叛徒,一个爱好叛卖之徒,不装模作样自欺欺人。”我当时这么想。
  我所提及的这几条汉子,每个人都有自己荣耀的片段历史。想当初,他们个个光彩照人。我认识拉布西埃尔,曾看见他出门时,携带着几个情妇乘坐豪华轿车招摇过市。他相信自己,心安理得于真实之中,专营告密勾当获取丰厚报酬。厚颜无耻而毫无愧色。
  “前怕狼后怕虎,动不动就感情用事,必然心慌意乱,必然在表情上流露出来,惟有吕西安不受影响,照样天真烂漫。”我这么想。
  波布在我面前挑拨离间我同吕西安的关系,把他描绘成下流子。但他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我对他的眷恋。我情意绵绵地想象他进行严刑拷打的情景。我想错了。他决不背叛。我曾问他是否愿意随我一起生活,有难同当。他盯着我,我从未看见过如此清爽真挚的眼神。这股眼神好比一汪清泉,灌溉着潮湿的草地,草地上长满了“勿忘我”的花朵和在莫尔旺地区通称的“摇头草”。于是他回答我说:
  “愿意。”
  “我可以信任你,依靠你的友谊了。”
  我得到同样的眼神,同样回答。
  “我愿意随你生活,只是不干偷盗。”
  “为什么?”
  “不干。我只想干活。”
  我没话可说。
  “可你说过,假如我离开了你,你会变成强盗。那又为什么?”
  “因为那样我会对自己感到羞耻。”
  几天以后,我对他说:
  “你晓得,得想个办法,手头太紧了。我们几乎没有钱了。”
  吕西安低头看着地板,来回踱步。
  “只要找个门道偷点东西就是了。”
  他说出这样的话多么不易,我惟恐破坏说这话的脆弱的心理机制,切不可高兴得太早了,只要稍有流露恐怕就会乐极生悲。我故意把话岔开。第二天,我们拜访了G·H,他显得就更干脆了。
  G·H住的是一套公寓套房,德国人占领巴黎不过才4天,家具就配备齐全了。他与三个同伙摇身一变穿上了德国军装(军服是妓女们从那些疲劳、酗酒和纵欲过度而昏迷不省的德国士兵身上剥下来的),抢劫了几家在逃巴黎人的特别公馆。他的卡车在帕西区和自己的车库之间来回奔忙,每趟都是满载而归。现在,家具、地毯齐全,公然据为己有。
  “双脚一踏上这软绵绵的割绒地毯,”我感慨万千,“就得蹑手蹑脚,小心翼翼,显得静悄悄的,甚至是孤零零的,有在母亲怀抱里的安全感。在这豪华地毯上,你可以造谣诽谤,恶语伤人;你可以煽风点火,谋划滔天罪行。”
  他的套间里堆满了各种吊灯。几个同伙平分屋里的赃物,但其中两个已经死了,是继达尔朗①之后被杀的,另外一个被判处终身苦役。分赃同伙两个死一个判刑,使得G·H的财产所有权变得神圣不可侵犯。他独吞赃物名正言顺。不管他信还是不信事情终会败露,他照样在地毯上来回踱步,懒洋洋地靠坐在安乐椅上,摆出一副前所未有的主子神气。
  
  ①达尔朗(1881—1942),法国武装部队总司令,海军上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与德国法西斯勾结,签订了一系列军事协定,盟军在北非登陆时,又与英美联军合作,不久被暗杀。——译者

  “叫他们来把我撵走好了。”他对我说。
  他之所以大言不惭,是因为他坚信他有权占有这些征服来的豪华家具,有权占有这些琳琅满目的战利品。吕西安目不暇接,对此垂涎三尺,赞不绝口。这套住房,事实上正上演一出悲剧,剧情还在继续发展。这套房子也是至尊圣龛,证人日夜在此守候着。自从我知道了这些死人的来龙去脉后,走进G·H的家感到踏实多了,不再大惊小怪了。屋里每一件东西,每一样陈设,好像不再属于别人,不再听从其他鬼魂的支配了。这里的所有东西已一锤敲定,统统属于现在的所有者。我们从套间出来,在下楼梯的时候,吕西安悄悄对我说:
  “跟这家伙合伙干,一定很有意思。”
  “干什么?”
  “干他那事呗。”
  “哪种事?”
  “装蒜,明知故问,偷盗呗。”
  阿尔芒也许正过着同样奢华的生活,要不就已经被枪毙了。德国人占领法国时,他已经回到了法国,自然加入了盖世太保组织。我是从一个警官那里得知这个消息的,这个警察在一次搜捕行动中,在我身上搜出了他的照片。他投奔盖世太保,那是顺理成章的事,我甚至都有可能步其后尘。他对我影响很大,很可能把我也拉进去。
  
  (这部日记有一大部分已经散失,有些原话我已经记不起来了。我当时是因为这几句话猛然想起阿贝尔和D的事件的,虽然我没有参加他们的冒险行动,但我毕竟可以作证。如今,我已没有精力把这段故事重新再写一遍,但他们彼此相爱颇具悲剧色彩。一种崇敬之情油然而生,我有义务在此补上一笔。阿贝尔当时20岁。他来自勒哈佛尔。D是在桑特监狱认识他的。出狱后他们在一起厮混。德国人已经占领了法国。D被吸收进盖世太保。一天,在一个酒吧里,他一枪杀死了一个德国军官,因为这个德国军官公开讥笑阿贝尔的朋友。在混乱之中,他急忙把手枪递给了阿贝尔。
  “快把枪藏起来。”
  “快逃!快逃!D!”
  他还没跑出50米远,前面横着一道堤坝拦住了去路。也许在一瞬间他窥视到忍受严刑拷打的场面。
  “把枪扔给我。”他喊阿贝尔,阿贝尔于心不忍。
  “给我枪!我告诉你,我要干掉自己!”
  但为时已晚,德国人把他们包围了。
  “阿贝尔,我不让德国佬活着把我抓走。快向我开枪!”
  阿贝尔一枪打中了D的头部,然后开枪自杀身亡。
  我在补记散佚日记时,阿贝尔的英俊形象老在我心中萦绕,他总是戴着海军帽,配有黑色绣花飘带。D穿着长统军靴在蒙马尔特大街上横行霸道,招摇过市。他们俩老是争吵不休——D当时已有40岁——直到这次同归于尽方肯罢休,我未能目睹这悲壮的场面。我还是按照当初定下的叙述方式,使故事符合我也说不清楚的道德结论。我现在已提不起任何热情来重新讲述事件的始末了。)

  我深有体会,行窃时需要超常的冷静,恐惧感也随之产生。我浑身都感到害怕。站在一家珠宝行橱窗外,只要我还没有踏进店门,我根本就不相信我会下手偷窃。一旦进入店内,我敢肯定出门时必有一件珠宝到手:不是一枚戒指便是一副手镯。这种自信又表现出浑身上下——从脖子一直到脚后跟——长时间战栗,弄得我不敢动弹。惶恐最后传到眼睛,眼皮跳动几下才算平息。我周身的细胞似乎都在传递一种波,作波浪形运动,不断输送着镇定的养分。我从脚后跟到后脖颈,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我随波逐流。这种波来源于恐惧。没有恐惧之波,也就不可能浑身沉浸在冷静之水中,也就不可能沐浴镇定之光。我需要挖空心思,聚精会神,才不至于仓皇逃跑。一出店门,我怎么也跑不动,甚至快步走也难。我仿佛被一种松紧带束缚了手脚。浑身肌肉发沉,发紧。但有一种极度紧张的戒备心理在调动我全身肌腱,带动我在街上踽踽前行。很难想象吕西安身临其境的狼狈相。他坚持得住吗?更何况破门而入呢?门锁一撬开,我便推开大门,豁然开朗,心中的一团漆黑顿时被驱散。更确切地说,是一团浓厚的水汽,我身不由己就被吸引过去。我进了门。如果是单独作案,在半小时左右的行动里,完全置身于与平常世界相反的世界里。
  我的心激烈跳动。但我的手从不哆嗦。恐惧一分一秒也不离开我。我不可能确切地想象出被盗主人的模样,但我的每个动作都触及他的存在,一宗宗,一件件,都能看见他的踪迹。我在侵犯他的所有权时,就沉浸在据为己有的想入非非之中。物主不在场,我会再造物主。新物主不在眼前,但活动在我周围。这是一种气流,我吸进体内,鼓起了我的肺叶。刚下手时,并不很害怕。真正的害怕是在我最终决定溜走的时候。下这个决心之时,就是整套房间再无秘密角落可言之时,就是我占据房主地位之时。并非一定要在金银财宝得手后立刻逃离现场。居伊得手后几乎都要饱餐一顿,到厨房或到被洗劫过的客厅里大吃大喝起来。有的盗贼则习惯于事后上厕所。我不敢想象吕西安有这样的胆魄行此大礼。他不具备宗教气质。但不管怎么说,财宝到手就得溜。此时,恐怖大军大举侵占我的全身。赶紧收场为妙。并非我性急加快行动,而是鬼使神差,一切都莫名其妙地变得追不及待。我得赶快离开这鬼地方,跑得远远的。但谈何容易,如何才能加快动作?心越急手脚越沉重,动作越迟缓。拖拉带来恐惧。这样一来,不光是心扑扑直跳,而是全身的肉都乱跳起来。
  我好像只是一面巨大的太阳穴,安装在这套被洗劫过的房间里,鸣鼓般咚咚作响。有时候,我真想躲到门后,痛痛快快地睡一小时的大觉,以便安定一下情绪,以免匆匆忙忙下到街上,拔腿就跑。因为,尽管我知道并没有人跟踪我,但我还得迂回绕道,穿街走巷,然后走回头路,好让别人摸不着我的行动线索。若是一次快偷,出来就更惊心动魄:走得要更快,再加快,分阶段路线尽量缩短,变化多端,无章可循。简直就像我作案时的节奏一样,鬼使神差,身不由己地被架着走,我如何忍心让吕西安冒如此大的风险。他的风度不这么鬼鬼祟祟。我发现,他的行动,他的举止,总带着某种犹豫,有几分矜持,就像美国青年人发最后几个音节时,湿润的嘴角含而不发的样子。吕西安还放不下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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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fengsan 发表于 2006-6-24 15: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七

  一天,我威胁要离开他。
  “暂时凑合一下还行,但以后什么事儿都要发作。你的任性,我实在受不了。”
  我没有吻他就走了。接连3天我不见他。他毫无怨言。
  “我怎么才能甩掉他,如何是好?”我自己问自己。不安情绪接踵而至,使我郁郁寡欢,加上心思杂乱,我本来就动荡不安的生活流程受到了毒化。我多希望他扑过来搂住我的脖子。我期待着奇迹出现,但暴风雨后才能看见晴天。第三天晚上,我进入他的房问。
  “你没有吃饭吧?”
  “我没有钱了。”
  “你不会给我要?”
  “我以为你不想再给我了。”
  三言两语,他的话就说完了。他没有进行死里逃生的任何尝试。苦难临头了他还无所谓,可把我气坏了。
  “他心里也许十万火急,”我想,“只是缺乏想像力,不知道该如何行动才好。”
  突然,我转念一想,他似乎是被囚禁在一个地洞里,他无法让外人听到他的声音,那声音微弱得很,温和得很。这是一个瘫痪病人,其灵魂因躯体不能动弹而悔恨交加。但我的铁石心肠终于熔化了,那是因为我想起了他肩胛骨脱臼时说的一句话:
  “这又不是我的错。”他用那么谦卑的口气表示歉疚,即使在黑夜,我也可以猜想他脸红了。
  “我不能让这可怜的孩子孤苦伶仃。”我当时自言自语,“他会想起对我说过的那句话,知道我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
  没过两分钟,我就把他抱在怀里。他的脸紧紧贴在我的脖子上,我揪着他的头发,让他抬起头来,我看他已经泪流满面了。我离开他的三天里,他饱尝了穷困潦倒的滋味。我终于给孩子带来了安宁,我也因此心安理得了。我感到骄傲,可以让一个小伙子一会儿流泪,一会欢乐,一会儿痛苦。我的恩泽所至,他的泪珠和苦水得以凝结成光彩夺目的珠宝。他的绝望和复活使他洗心革面长得更漂亮了。他的绝望和复活把他变得更宝贵了。他伏在我脖子上伤心地呜咽哭泣,证明我是一个堂堂的男子汉。我是他的男人。吕西安刚揩干脸上的泪水,就同我一起倒在床上。他揪我的耳郭,一会儿把它卷起来,一会儿又把它松开,快把耳朵撕断了。
  “非揪出一道皱折来不可。”他说。
  他从揪耳朵转到掐我的面颊,尔后死劲地拧我的前额,直到弄出折皱。(他的指头在我的皮肤上搓揉着,该加重的地方还按得很准。他的动作并不机械。吕西安干这一行非常专注。)他捏过来掐过去,试图要改变我的面貌,但没有一副面孔令他满意。我任凭这小伙子按摩,这种游戏有助于他排遣更多的烦恼。他喜欢在我身上拧出一道皱纹,戳进一个窟窿,揪出一个肿块,以此取乐,但似乎是苦中作乐。他笑不起来。他的指法极富创造性,他的好意我心领神会了。我被他的手指搓来揉去,好像受到了祝福,涂上了重彩。我体验到肉体受到搓揉有多愉快,该带来多少情和爱。
  “你在我脸上干什么?”
  我的问题提得不着边际。我在什么地方?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在这间旅店的客房里,在一张铜床上?他的所作所为与我何干?我的思想已经休息。刚才那架隆隆作响的飞机已坠毁在地上。我留在那里,我的脸贴着他的脖子。他一动不动。我坠落到爱河里,犹如坠入到冰川里,或在泥泞里,或在恐怖中。
  吕西安在我的皮肤、眉毛、下巴、脸颊上到处抚摸着,搓揉着。我把眼睛张大了一点,看了看他,没有微笑,因为我已精疲力竭,我有点不高兴地对他说(我已经没有力气改变口气了):
  “你在我脸上干什么?”
  “我在上面打结子。”
  他回答很简单,好像谈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对方应该明白才对,或者干脆像是对牛弹琴,听话的人怎么也弄不明白一个如此简单而又如此神秘的东西。他的嗓音有点低沉。他又摸到我的眉毛处要进行按摩,我把头挪开。他伸出双手要抓我的头,准备把它抱近些。我又躲开了。他索性伸出双臂,好像对宝宝说话似的连哄带嗔地叫我:
  “让,我求你了,让我摸一摸吧。”
  “你把我弄疼了。”
  “就那么一点点,我的小乖乖。就那么一点点,摸摸你的小眉毛。”
  我终于明白了是什么东西联系着雕刻家和被他雕刻的石头,联系着画家及其使用的色彩,联系着每个工匠及其加工的材料,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材料那么顺从地接受加工。因为在艺术加工过程中,材料获得了生命力。我知道,那十只手指抚摸着这些凹凸不平、曲直有折的肉体,包含着多么深沉的情和爱。
  我会抛弃吕西安吗?那么吕西安也会不让我活下去。除非他宁静的温存,他受惊的纯洁在我爱的阳光下变成一只猛虎或一只雄狮。如果他爱我,他会为我继续活下去吗?
  “假如没有我,他会变成什么样子?”
  吕西安一向自负,他肯定不会回老家去。但如果继续在我身边,他会养成懒惰和奢侈的习惯。他会去泡酒吧间?那他就要对所有的男人进行报复、挑战和憎恨而变得邪恶和残酷。在这个世界上,我饱尝人间疾苦,多一个不幸对我不在话下,但一想到这小伙子将走上可耻的道路,我实在于心不忍。我的爱岌岌可危,因而也就益发亢奋。我的爱即将结束,每晚却要点燃夕阳无限美好的回光返照。
  “他会变成什么样子?”
  痛苦的恶浪向我扑来,吞噬了我。我仿佛又看到了吕西安:他的手指全冻僵了,红得发紫,迟钝麻木,但一动就疼,可能伤了筋冻了骨,想要松动一下伸进又脏又硬的裤兜口都极其艰难;我看他冒着严寒,在咖啡店门前原地直跺脚,总也不敢进去,也许是脚冻得痛苦难当,双脚蹦出了一种新式的舞蹈,一种滑稽模仿的踢踏舞。他把上衣领子翻了上去,不顾冷冽的寒风吹裂双唇,他还是对老同性恋嫖客强颜欢笑。痛苦的浪头向我猛扑过来,当我想到要抛弃吕西安的同时,产生了类似的念头,我把他从苦难的深渊中解救出来,现在又要把他推向苦难的深渊,我的身心会有什么样的幸福,会感到那种种沁人心肺的芳香吗?他不会恨我。我的鼻子一酸,我那西班牙时代令我作呕的气味又在我心头翻腾起来。
  我是否可以写得更精彩一点,用几页的篇幅,将吕西安置于我所经历的最屈辱的处境之中?我有一种拙笨的、稚气的抑或是高傲的赎罪感。我相信,我之所以蒙受了太多的羞辱,目的是为了让吕西安免受屈辱。不过,为了使体验更富有成效,我要让吕西安在我悲惨的处境中复活一阵子。在《玫瑰的奇迹》这部书里,我承受了一个年轻罪犯所蒙受的奇耻大辱,罪犯的同伴一个个都朝他的脸颊和眼睛啐唾沫,讲他的故事时我用的是第一人称,开口闭口我如何如何。但这里正相反,用的是第三人称。天下着雨。在码头附近一块空地上,吕西安靠着一块石头蹲着,身边还有几个没脸没皮的流浪汉,那地方允许乞丐出入栖身。乞丐们各自为战,用碎木头点燃一堆小火,来加热米饭和青豆什么的。这些残羹剩饭是从兵营门口分来的,每个人用自己的白铁罐头盒子装好带了回来。这种残羹剩饭是那些英俊的大兵(其中有一个最漂亮的小伙子)留给他的一锅大杂烩,混杂着他们的怜悯或蔑视,吕西安怎么也咽不下去。他感到揪心。他强忍着眼泪,眼皮都僵硬了。
  雨水浇灭了场地上一堆堆火苗,但仍然冒着烟。叫花子们想尽办法保护他们的食物,有的用上衣,有的用搭在肩上的褡裢把饭罐子遮挡起来。这片空地位于通往兰布拉斯街区大道的一面护墙底下,过路行人靠着栏杆俯视,“奇迹院”(乞丐窝点)尽收眼底。那里,每时每刻,都会有人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论不休,为蝇头小利打架斗殴,为可怜巴巴的满足而妥协和解。每一幕都是一出仿真滑稽戏。人穷志短必然滑稽可笑。他们在这里的所作所为只不过是英雄壮举的歪曲反映。当然,英雄壮举出不了豪门富户,只有那些众望所归、如雷贯耳的人物才能胜任。叫花子们你争我夺,互相谩骂,反倒减轻了他们动作和喊叫的粗暴,表明他们的粗俗与贵世界的高贵不可相提并论。其他的乞丐则冷眼旁观,瞧瞧热闹罢了。吵架时往往会冒出一句惊人妙语,骂人的话大都空洞可笑,有的则心血来潮慷慨陈词,有的出手不凡打得对方措手不及,旁观者既不报以笑脸,也不赏以喝彩。恰恰相反,他们看在眼里,心里却在暗暗谴责他们无理取闹。他们的羞耻心不允许他们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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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fengsan 发表于 2006-6-24 15: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八

  比如,没有一个花子会对他的同伙用怜悯的口吻说:“可怜的老兄,行啦。没有过不去的沟和坎。”这些先生说话很有分寸。为了他们自身的安全,以避免产生任何招致烦恼的裂痕,他们保持着无动于衷的心态,这种无动于衷与极端的礼貌其实相差不远了。他们的言辞保持了经典作家的规范,不敢越雷池一步。明知自己不是阴影便是反光,明知自己很凄惨,被歪曲了,但他们仍然虔诚地苦心克制自己的动作和情感。他们说话的声音并不低,但也不高,而是采用介乎低音与高音之间的语调。我要描绘的一幕发生在雨中,但却是7月正午的太阳雨。雨水似乎悄悄地降临到他们的头上,弄得他们浑身发抖。偶尔,一个大兵走了过来。他们用西班牙语咕哝了几句,于是,便有五六个最老迈、最丑陋、最谦卑的乞丐急忙站了起来,个个点头哈腰,大兵从中挑了两个,把他们带到洗衣场,叫他们把衣物拧干后晾晒。
  凡是遇到这样的征召,吕西安从来不响应。他总是躲在愁闷的破棚子里,凝眸注视着前方,只见远方的大海雨浪滔天。他那双眼睛的视线已经锁定。他深信自己会长梦不醒。蓬头垢面,反而使他嘴脸眉目鲜明。脸上汗迹斑斑,显得油光滑亮,上镜头无懈可击。他很少刮胡子,即使刮的时候,也是用手往胡子上抹点肥皂草草一剃了事。那个时候,他和我一样,尚未割断缚身的绳索,而正是这根绳索使人沦为俘虏,只有挣脱绳索才是逃生的惟一希望。他以自己的青春、美貌,因为希望潇洒、需要充饥、追求荣华而与贵世界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要我使他堕落,我会很心疼。但如果称他为坏蛋、混账、流氓、恶棍、无赖、骗子的话,我会拍手称快。种种美名不无嘲讽意义,总叫人联想到你们自我标榜的美好世界到底是什么东西。哦,美名在歌唱。美名的歌声在发颤。这些美名不也使你们联想到最温柔最猥亵的快感,你们在对你们的情人呢喃求欢的时候,不是老把“混蛋”、“骗子”等美名挂在嘴上,在使用“心爱的”,“亲爱的”,“我的心肝”,“我的宝贝”之前或者之后,总要悄悄地冠以或尾随“你这个流氓”、“你这个坏蛋”等昵称,而且总是搭配得天衣无缝,妙不可言。让吕西安失望去吧,该我因此受尽痛苦的折磨!遮羞布一旦被撕下,羞耻的部分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知道此时此刻,两腮会像着了火似的羞得通红,恨不得钻进地里隐藏起来,要不就索性一死了之。
  但是,我也相信,遇上了这种种无地自容的倒霉事,只要坚持一下,保持我的原始状态,我就会因厚颜无耻而呈现奇异的美。(我只是灵机一动才使用美这个词,因为我料想可以发现一个更明朗的世界。在那里,不必抑制兴奋,不必克制情爱,想笑就直接笑,哪怕这种笑是毫无意义的。)吕西安感到痛苦,难言的痛苦,因为他在进行苦行修炼。但有时候,他一看到自己肮脏的双手,会发疯一般跑到水池边。他勇敢地清洗一下自己的躯体,然后双脚,双手,把脸上的污垢擦洗干净,最后用一把破梳子梳理一下头发。他企图与你们团圆的种种尝试都是徒劳的。几天以后,污垢又吞噬着他的勇气。北风越刮越厉害,把他冻成了冰人;饥肠辘辘,使他日益虚弱——并非冠冕堂皇的病弱,因为他的身体依然那么漂亮,只是他不能因此而自鸣得意了。自鸣得意难免有放肆之嫌——一身恶臭使他与你们越来越疏远了。
  我说的情况足以说明吕西安已经沦落到什么地步了。几个法国旅游者路经这里时凭栏张望。那天,有一条豪华旅游船在巴塞罗那港停泊,旅客们利用几小时上岸走一走。这帮外国游客个个衣冠楚楚,腰包鼓鼓的,自认为有权到这些穷困潦倒的群岛上去猎奇。他们此行的真正目的也许正在于此,只是秘而不宣罢了。他们根本不考虑是否会对评论对象造成伤害,竟在乞丐们头上评头论足,言之凿凿,话题显然有所指,而且大都很专业。
  “层次分明的天空色调与破衣烂衫的淡绿色彩浑然一体,多么谐调。”
  “……这一边活像戈雅①的画……”
  
  ①戈雅(1746—1828),西班牙画家,长期为宫廷绘画,后期作品深沉浑厚,着重表现人物性格和社会矛盾,晚年侨居法国。代表作有《奇想集》和《卖牛奶的姑娘》等。——译注

  “左边一群观察起来真怪呀。有些场景跟居斯塔夫·多雷②的作品很像,那结构……”
  
  ②居斯塔夫·多雷(1832—1883),法国画家。——译注

  “他们比我们还幸福嘛。”
  “他们也太脏了,比起比东维尔的同类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你还记得吗,在卡萨布兰卡?必须承认,摩洛哥普通乞丐的衣装体面多了,欧洲的乞丐永远望尘莫及。”
  “我们正好赶上他们麻木的时候。好天才能看出真面目。”
  “正相反,姿态的新颖……”
  观光客们穿着毛衣,浑身暖烘烘的,正观察着这一群衣不蔽体的贱民。只见他们个个蜷缩着身子,把头埋在两膝之间,竟没有一个像样的遮风避雨的地方。平心而论,对于那些掩鼻而去的有钱人,我从来就没有憎恨过或羡慕过。谨小慎微压抑着人的情感,学会了屈从,养成了奴性。有钱人遵从发财致富的法则。吕西安看见观光客们走了过来,立刻惶惶不安起来。他是第一次看见有人来察看他的习俗、反常和怪异。忽然一阵天旋地转,他坠入了无以名状的深渊,精神的失落顿时使他上气不接下气,心都要蹦出来了。他看见那帮人戴手套的双手握着照相机,冷酷的镜头闪着寒光。虽然有几个叫花子懂得法语,但只有吕西安能够区分混合在一起的蛮横无礼和蛮横和蔼之间微妙的差别。乞丐们个个厌恶地用破被子或破衣服来防护自己,稍稍抬起了一点头。
  “你们想赚点钱不……?”
  吕西安和其他花子一样,按照旅客们规定的场景,或站起来,或肘拄地,或蹲下去。人家要他朝一位老花子笑一笑,他也就笑一笑,任凭游客弄乱一头脏发,让乱发贴在湿漉漉的额头上。摆姿势要花很长时间,因为天气阴暗不好调光圈。旅游者们抱怨光线太糟糕,却吹嘘自己胶卷高质量。乞丐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天真地以为是给西班牙增添了一景,若缺乏这一景,西班牙美丽的风光就要逊色多了。但吕西安却感到浑身受辱,被羞耻的脏水淹没了。他们不过是游览胜地的一种点缀。我自己在马赛有同样的感受,那年我16岁,夹杂在其他小伙子中间,期待游客先生们的挑选,谁知道我扮演的角色,竟是一个流氓团伙的成员?流氓集团由十几二十个流氓组成,远方的客人专程来这里观赏。这座城市是男色鬼的乐园,流氓成堆是一大特色,虽有争议,但构成了城市的本质。我结识几个同龄朋友,彼此见面时,他们就说:
  “嚯!是的,我当然记得,你是布特利街的。”
  “你是贝尔荪斯林阴道的。”
  更糟糕的是,流浪汉们总是栖身在最肮脏的地方,不爱惜他们自己的身体,吕西安坐在一级湿漉漉的台阶上,双脚泡在水池里。他不再做任何努力重返贵世界,他已经绝望了。他的悲哀形象,为一位腰缠万贯的摄影爱好者的旅行纪念册增色不少。
  “你,我为你拍了5张。”一个游客说。他递给吕西安10个比塞塔。吕西安用西班牙语表示感谢。
  叫花子们感激不尽并暗自高兴。有几个去喝酒了,但大都恢复原来蜷曲的姿势,似乎是睡着了,实际上是体现一种真实,这种真实就是他们自己,也将挽救他们自己:赤条条一无所有。
  这一幕,只是诸多场景之一,我希望吕西安的思想能通过这样的磨练得到净化,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对得起我当时为他争来的幸福。
  就我所知,他这个人温柔,和善,脆弱,与其说是优点,不如说是弱点(正如人们常说铠甲也有薄弱环节)。一旦我把他置于上述场景中,他的弱点就会给他带来大灾大难,甚至自杀身亡。不过,我爱他甚于爱我自己,我本应知道他这个人很脆弱,切不可有抛弃他的念头。我的冒险活动可以帮他一把。我历尽了千难万险。我要树立吕西安的形象,就得毫不留情地让他去接受我所经历过的千难万险的考验。只是,遭受考验折磨的,还是我的肉体和精神。然后,我根据这些考验,塑造出一个吕西安的形象,他自己只需亦步亦趋模仿就是了。
  我刚才的描述手法着实不怎么高明,其中包括用别人的痛苦来烘托自己。然而,除了篇章结构条理不清之外,生米已煮成了熟饭,我实在是太疲倦了,难以改弦易辙,另走高棋。
  总之,不把吕西安安排在幸福环境之中,而是让他放射出幸福之光。我打算按照我心目中的吕西安形象来塑造他,这个形象在我亲身历险过程中早就有所准备,有所引导,形成了轮廓。这样,我可以慢慢让他养成习惯,听我讲述我的冒险故事,知道我是在千难万险中磨练出来的,让他自己讲出来而不觉得脸红,也不因此抱怨我或者怜悯我。因为他应当知道,我下决心要让他从我的人生冒险中受益。因此,我要求他了解并承认我的卖淫生涯。让他详细了解我做贼的最卑鄙伎俩,叫他因此感到难受并全盘接受我的衣钵。还要叫他知道我的根底,我的同性恋,我的卑劣行径,我的离奇想像力,竟然把一个脸色苍白、阴险奸诈的贼老太婆看成是我的母亲;叫他了解我行乞时低三下四的动作,故作沙哑的嗓音,不仅叫花子们约定俗成这样做,普通市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叫他了解我对付男色鬼的新招和妙招;我当男妓神经质的体态;我在英俊小伙子面前羞答答的样子;一个漂亮小伙子因碍于某个流氓的死皮赖脸或小恩小惠而拒绝我的温存体贴的场景;另一个场景是,法国领事看我进来立刻捂住鼻子,并让人把我轰出去;最后我还要让他知道,我浪迹欧洲没完没了的流浪生涯,一身破衣烂衫,经常忍饥挨饿,老看别人白眼,累得死去活来,受尽猥亵淫秽。
  我在圣费尔南多附近被史蒂利达诺抛弃时,伤心程度要严重得多,贫困感要深刻得多。(阿拉伯人谈到穷人时说“莫思亲”。我的确是莫思亲。)此后,与我朝夕相处的不再是对他的回忆,而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他是我一切欲望的根据和借口,既可怕又温柔,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甚至与我融为一体。因为即使是现在,他也是我的梦中人,虽然还是那么粗暴和死硬,但却像星云那样飘忽不定,铺天盖地,与日月同辉,与明星齐名。我顶着烈日,劳累不堪,但我的双脚步步踩着史蒂利达诺,我走路扬起的尘土,正是他演化的不可捉摸的红尘。而另一方面,我的焦灼的眼睛正想方设法透彻了解他的形象中更人道的一面,最可宝贵的细节,尽管这种形象同样不可捉摸。
  
  为了能在这里获得诗意,也就是说向读者传递一种激情,可我当时并不懂得这种激情——现在还是蒙在鼓里——我遣词造句求助于肉体的华丽,求助于人间的繁文缛节,可惜不是求助于人们希望的合理安排,即我们自己的安排,而是求助于已死的或垂死的时代之美。我原来以为,在表达这种美的时候,已经使它摆脱了物品、器官、物质、金属、体液等施加的影响,对这些东西曾长期有过崇拜(如崇拜钻石、大红颜色、血液、精液、花、中世纪法国方形王旗、眼睛、指甲、黄金、皇冠、耳环、武器、快刀、秋天、风、狮头羊身龙尾吐火怪、水手、雨水、黑纱等)。我曾以为早摆脱了他(它)们象征的世界〔不是以他(它)们命名的世界,而是由他(它)们引发出来的世界,我陷进了他(它)们的泥潭,越来越不能自拔了〕,我的任何尝试都是徒劳的。我总有求于他(它)们。他(它)们增殖繁殖很快,团团把我包围住了。由于他(它)们的阴差阳错,我得以穿越历史系谱的隧道,文艺复兴、中世纪、加洛林王朝时代、墨洛温王朝时代、拜占庭时代、罗马时代、史诗时期、瘟疫大流行时期,最终要达到一个神话时代,只有到那时候,一切创造都成为可能。

  我自己问自己,成团的唾沫掩盖着的是什么东西,滑腻性的隐藏意思是什么,白痰暗指什么。那白沫分明不是病态,恰恰相反,充满动人的活力,能够发出大量的能量。(偶尔读到一些与宗教狂热有关的题材不禁激动起来,我自然要充分加以利用,想一想我的爱情历险,我的爱波澜壮阔不着边际,权且就这么个提法吧。读着读着,我仿佛坠入了无底深渊,重蹈一次原始的冒险,但被基本力量牢牢控制着。也许,为了更好地把我塑造出来,我的爱离不开这种种因素,要求使用令人心乱的语汇,以求名正言顺:什么崇拜啦,礼法啦,圣母往见瞻礼啦,连祷啦,王权啦,魔法啦,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我被这些词汇,被由他推荐的也被我包容的未定型的世界彻底瓦解了,消灭了。)在这混混沌沌状态中,在这支离破碎的世界中,我一路行乞,从一个村庄走向另一个村庄。
  沿着西班牙海岸,每隔三四公里,就有一间简陋小屋,那是海关为监视海面建立的缉私瞭望站。一天晚上,我溜进了其中的一间躺下要睡觉,忽然有人闯了进来。我落难时,冒着风雨浪迹四方,不管是沟沟坎坎,凡是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都成了我的栖身之所。有时候,我根据避难所的地形特点,精心巧妙设计居住陈设:一个剧院包厢,墓地中的一个小教堂,一处盗贼巢穴,一片废弃的赛马场,一节火车货车车厢。我还知道什么?一想到家居,我简直像着了魔似的,根据建筑物的自身结构,想入非非,美化着我刚刚选定的栖身场所。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我真想摇身一变,化做富豪门面石柱上的槽饰,人像柱,阳台,奠基石,可以安享通过它们表现出来的富贵。
  “我一定会喜欢它们,”我自言自语,“我一定会跟它们亲亲热热,我应当属于它们,目的是为了它们属于我,让它们所支撑的秩序成为我自己的秩序。”
  遗憾的是,我至今仍与它们格格不入。一切都叫我远离那些东西,不允许我有这种爱。我对人世间的幸福缺乏兴趣。今天,我富了,但我也厌倦了,因此我请吕西安出山取代我。
  为了躲避大海潮气的侵袭,我只好躬身蜷缩成一团,外面裹一件短大衣,我早已置之度外,也顾不得浑身的疲劳,为躲避风雨临时用藤蔓和芦苇搭起一间陋室,然后尽情过细地将它想象成无与伦比的宏宫广殿,再过几分钟,我将作为像模像样的人进驻其间,要让我的灵魂与周围景致——大海,天空,岩礁,旷野——协调起来,也要同我这摇摇欲坠的建筑物协调起来。一个人被我拌了一脚。他破口大骂。夜间,我一点也不害怕,胆子反而大了。原来是海关人员,大约30岁左右。他手持武器,来监视那些来往于摩洛哥和西班牙之间从事走私活动的渔民或水手。他要把我赶出去,用他的灯照着我的脸,看我很年轻,就叫我留下来。我分享了他的晚餐:面包,咸橄榄,几段鲱鱼,而且我还喝了他的酒。我们聊了一会儿,然后他就开始抚摸我。他说他是安达卢西亚人。我已经记不得他是否漂亮。从窗口看出去就是大海,我们看不清任何船只的影子,但我们却听到船桨打水的声音和有人说话的声音。他抬身想出去查看究竟,但我使出了爱抚绝招。他欲罢不能,难以脱身,那些走私犯得以安然上岸。
  我任凭海关人员为所欲为,对统治者惟命是从,不可能不有求必应,因为这是警察的命令。此时此刻,我不再是饥肠辘辘、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不再需要驱赶恶狗和顽童的追逐;再也不是敢于戏弄警察的胆大妄为的小偷,而成了在星夜里奉承胜利者的宠爱。当我明白,只有我可以保证走私犯们安全靠岸时,我感到不仅要为他们的安全负责,而且要为所有非法活动负责了。好像有人随时随地在监督着我,叫我不敢有任何怠慢。一身傲气在支撑着我。再说,既然我故作爱恋就能拴住警察,那么我想,我若加大爱恋的强度,就肯定可以把他治得更加服服帖帖,我除了竭尽全力爱他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我把平生最美好的一夜献给了他。并非为了使他幸福,而是让我来承受他宣泄的纯属于他自己的耻辱。
  叛卖、偷盗和同性恋是本书的基本题材。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联系,虽说不总是很明朗,但至少我得承认,我对叛卖、偷盗和爱情的兴趣有一种血脉相通的关系。
  我让海关人员痛痛快快得到了满足之后,他问我听到什么动静没有。神秘的夜晚,在神秘的海上,走私分子们神出鬼没,搅得我心神不定起来。
  我感到特别激动,我心血来潮称之为诗的激情,在我的心灵深处留下一道躁动的但逐渐平息的航迹。星夜来人的低语声,海上无形船桨的打水声,又发生在不早不晚的特殊时刻,叫我怎么不心潮跌宕,起伏难平。我很注意抓住这些游移不定的时刻,正如一个躯体苦难的灵魂迫切需要那样,似乎应寻找一种悟性,把这些充满诗意的时刻记录下来,不断进行体验和回味。一旦找到了这悟性,欢爱的时刻也就终止了:诗人已把世界吮吸得一干二净。但倘若他提出另外一个时刻,这也许只能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了。我在桑特蹲监狱时,便开始热衷于写作,但这决不是为了复活或传递我的激情,而是痴人说梦,自作聪明,说是为了建构一种未知的(首先尚未被我自己知道的)道德秩序。
  “是的。”我回答说。
  他问我他们可能从哪里靠岸。他的目光要把整个黑夜全搜查一遍。他手里端着枪,随时准备开火。嘿,我对走私分子准确的登陆地点成竹在胸,稍不小心,就有可能指出他们潜逃的方向,幸好我多了一个心眼,才保全了我对走私分子们的一片忠诚。我简直成了他的走狗,我们一起在岩石间巡看了几步,就又回到小屋重新爱抚起来。
  我沿着海岸公路继续流浪,夜以继日,日夜如梭。我几次白日做梦,惊异地看见上帝显灵。劳累、耻辱和贫困一起压在我身上,逼得我不得不向世外寻求出路,在另外一个世界上,我虽不能对那里的每个成分下个明确的定义,但肯定令你们大失所望。傍晚时分,我听见有人在歌唱,原来是农夫们在采摘橘子。白天我走进教堂去休息。因为道德秩序归根结底起源于基督教教义,因此我想对上帝的观念表示亲近:做早弥撒时,我背负大罪领受圣餐。神甫从圣餐盒里取出一块圣体面包(好一个西班牙教士)!
  “他们沾的是什么汤汁?”我暗自寻思。汤汁原来就是教士苍白的手指上沾的圣油。为了把圣体面包一片片分开,并从中取出一片,他在盒子里搅和了一下,好像摇动一个金瓶里黏稠的液体似的。哦,圣体原来是一片白色的干饼,我恍然大悟。根据神学家的解释,假如我拒绝接受一份光明圣体,上帝——或者不是他,而是一个令人恶心的神秘印象——通过罗马礼拜仪式中几道又脏又臭的手续(其实是出自一种幼稚的想象)就能马上感知到。
  “我被迫就范的令人叹为观止的法律结构,原来是从这个恶心的地方诞生的呀。”我这么想。
  在阴暗的教堂里,面对披着祭服的教士,我害怕了。然而,西班牙的小贵族们也跪在我的身边,并不嫌弃我的破衣烂衫,何况他们舌尖上迎接的是同样的圣体。我很清楚,圣体的威力只在我们灵魂深处发挥作用,在外界它鞭长莫及。我作为现行诈骗犯来领受圣体面包,把圣体变成我的同谋。我一边咀嚼着,心里却暗暗地骂这该死的东西。还有几次,我不是祈求上帝保佑,而是向这恶心的地方乞求保护。因为做弥撒我才来到这鬼地方,享受教堂的庇荫,教堂里童贞女和大蜡烛穿着舞装守望着,我听到亡灵在歌唱,看到了普普通通的熄烛罩。我之所以提起这奇异的印象,那是因为它无独有偶,在我的一生中也有类似的印象,只是离我落笔描状时有仿着隔世的感觉。军队、警察分局及其主顾、监狱、被盗公寓、森林之魂、河流之魂(构成了威胁——他们夜间行动不是为难他们就是与他们同谋),凡有我参与的每个事件,在我的内心日益造成同样的反感和恐惧,使我想到了,上帝的观念,是在我的辘辘饥肠里哺育起来的。
  我一路步行,离开了南方又上到法国。有关塞尔维亚、特里阿那、阿利坎特、穆尔西亚、科尔多瓦的印象,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为我们免费提供夜间收容和一碗大米饭。不过,我得承认,几年后,穿着俗不可耐的妖艳服装,浑身假珠宝冒着傻气,那玩意儿心血来潮,肌肉突然生硬紧张起来,竟把它们搞爆裂了。在我的苦恼里面,我并非对痛快和狂怒麻木不仁。
  (我从一本公蚕党的刊物上剪下一首诗,严厉抨击阿足尔军团、法西斯分子、希特勒党徒。这首诗采取欲抑故扬的手法,明明是攻击,表面上却在歌颂。我原文照抄如下:)
  
  阿足尔军团小调
  我们是天主教清教徒,
  我们是高明的刽子手,
  共和政体提他个球,
  说起棍棒来好身手,
  说得蓖麻花好风流。
  卡斯蒂利亚雪花飘,
  冬风呼啸好嚣张,
  我们将荣膺铁十字架勋章,
  人家让我们穿上绿军装,
  我们将荣膺铁十字架勋章,
  姑娘们朱唇热吻入怀抱,
  卡斯蒂利亚雪花飘。

  这首诗出自西班牙一个平庸而蹩脚的诗人之手,但倒也道出了西班牙的真实面貌。阿足尔军团是被派往俄国援助希特勒的一帮杀手。正应了一句谚语:鬼变脸,天变色!
  西班牙海关人员也好,各市地方警察也好,他们不抓我了。从他们眼皮底下过去的,已不再是一个人了,而是一个不幸的怪物,对这样的怪物,法律无从下手。我已经远远超出了下流的界限,比如,我可以接待一个血统纯正的西班牙亲王,大贵族,与他认姑表亲,与他谈话娓娓动听,而且不引起人们的惊讶。这已不足为奇了。
  “接待一个西班牙大人物。可在哪个宫殿里接待?”
  为了让你们更好地了解我已经孤独到何等程度,作为孤家寡人,我拥有至高无上的王权。我之所以大言不惭地使用这种修辞方法,那是因为形势所逼,也是大功告成的迫切需要,只有满载世纪优胜的语汇才能一吐为快。言语上的亲缘关系表达了我的荣耀与贵族的荣耀之间的亲缘关系。我与王孙贵族有亲戚关系,是因为我同他们有一种秘而不宣、不为世人所知的关系。只要有了这种关系,一个牧羊人就可以对一个法国国王以“你”(而不是您)相称。我刚才所说的“宫殿”(因为找不到别的名称),那是精致建筑的总称,而且有越来越精细的倾向,是我的高傲对孤独加工所得到的孤傲的成果。朱庇特掠走了该尼墨得斯①并吻了他:我也可以放荡不拘。我拥有走投无路之人的洒脱和逍遥。我有勇气摧毁一切习惯性的生活原理,并另谋出路。这种探索正缓慢地进行着。
  
  ①希腊神话典故。该尼墨得斯是一个美丽的牧羊童子,主神朱庇特化作鹰把他掠走,作为神的侍酒童子。——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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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fengsan 发表于 2006-6-24 15: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九

  我在梅特勒教化院受过严密的管教——不是指教化院内部的规章——后来我从中看到了管教的效果。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少年犯,我索性豁出去了。同大多数小流氓一样,我采取许多行动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而是心血来潮说干就干,结果成了少年犯。我也许尝到了幼稚的痛苦与欢乐,生活现实只教给我庸俗的思想,这种庸俗的思想谁都能说一大套。梅特勒教化院充分满足了我的爱欲,但总是伤害我过敏的自尊心。我有苦难言。我感到奇耻大辱,我的头被剃了个精光,穿上可耻的服装,被囚禁在这可恶的鬼地方;我饱尝到被别的少年犯蔑视的滋味,他们一个个不是比我更强大便是更凶恶。我忍辱偷生,态度愈是低三下四,便为自己设置了更加严厉的管束,可我自己却全然没有注意到。其机制大致如下(从此我如法炮制):每次对我的指责,哪怕是错的,我一概心悦诚服,回答说:“是的!”我一旦脱口说出了这句话——或者表达了同样意思的话——我内心就痛感有必要使别人的指责变成现实。我当时16岁。大家理解了我:在我的心里,已经没有任何受冤枉的感情位置。人家看我是无赖,是叛徒,是盗贼,是男妓,我一概承认。谁都有可能遭到无端指控。但为了证明我有罪,那我就只好去作案,以不枉此名,于是去当叛徒,当盗贼,当无赖。但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我只要有点耐心反省自己,就可以找到被戴上这些罪名的足够原因。我傻眼了,知道自己原来是一堆垃圾。我变得卑鄙下流了。久而久之,我习惯成自然。我终于平静地承认了罪名。于是人们对我的蔑视变成了仇恨:我成功了。但我为此经受了多少撕心裂肺的痛楚!①
  
  ①我欣赏一对新婚夫妻蒙受的羞辱,并当作一项特权,《法兰西星期天》公开了他们的遭遇。夏尔维尔市的居民们在年轻姑娘纳迪娜结婚那一天送给她一个可笑的法西斯十字花环。在德国占领期间,纳迪娜曾当过一个德国上尉的情妇,后来这个柏林上尉在俄国前线被打死了。“她让人为他做了一场弥撒并为之戴孝。”报纸刊登了纳迪娜和她丈夫从教堂出来的照片,刚才神父在教堂里使他们结为夫妇。她从十字花饰上跨了过去。夏尔维尔的居民们恶狠狠地瞧着她。
  “挽着我的胳膊,把眼睛闭上。”她丈夫低声嘀咕道。她面对蒙黑纱的法国国旗,笑着走了过去。
  我羡慕这年轻女人苦涩而高傲的幸福。我“献出”全世界再来品这滋味。——原注

  两年过后,我变得坚强了。一种这样的训练——类似于修炼——帮助我把贫困视为美德。不过我大获全胜只是战胜了自己。即便是在我面对大人或小孩的蔑视时,我要战胜的仍然是我自己。因为问题很清楚,需要改变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我已有强大的能力来对付自己,但我对自己内部存在施加威力时,对外部世界却变得笨手笨脚。不论是史蒂利达诺还是其他朋友都帮不了我的忙,因为在他们面前,我可能太注意自己的态度了,一心一意要做称心如意的情人。我浪迹欧洲,见多识广,本来可以圆滑一些,但我生性内向,热衷于苦思冥想,对日常生活不肯用心。在讲述下面这段故事之前,我曾经采取了几个行动,但每次行动都未曾三思,比不得我对精神生活的追求那样专注。一天晚上,一个男人把我带到安特卫普码头附近,我成功地把他反绑起来,行动的成功令我陶醉。史蒂利达诺同罗贝尔一起出去跳舞。我孤单一人,既烦恼又嫉妒。我进入一家酒吧,喝了一点白酒。我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得赶紧找这两位朋友,但这一念竟成预感,他们已经远走高飞了。他们在里面喝酒跳舞的酒吧烟雾腾腾,一派喧闹,分明是世态炎凉的写照,反映了他们的一个精神领域。他们通宵达旦躲开我和其他人,我已有觉察。我进入他房间时,史蒂利达诺正要出发。我看见他已经套上手套,他稍微抬起手,罗贝尔便满脸堆笑,只那么似触非触地轻轻一按,就把手套纽扣扣了上去。我已经不再是史蒂利达诺的右臂了。
  一个胖男子向我借火并请我喝了一杯。我们出门时,他想把我带到他家去,我拒绝了。他犹豫了一会儿,于是决定到码头仓库去。我已经注意到了他身上的金表、结婚戒指和钱包。我知道他不会公开呼救,但他看起来很强壮。我只有耍点花招才能得手。但我毫无准备。我突然想起来了,史蒂利达诺曾给我备好的细麻绳可以利用。我们来到仓库的一个角落里,那汉子要我跟他做爱。
  “行。”
  我设法让他把裤子脱到脚跟处,一旦他想逃跑就可以把他绊倒。
  “解开……”
  我命令他干什么,他的两只手就干什么,我顿时把他的手反捆在背后。
  “你干什么呀?”
  “你没看见吗!哼,蠢猪!”
  我刚才使用的一套用语乃至腔调跟史蒂利达诺的完全一样。那天我同他一起去偷自行车,听到他说的就是这一套,可惜被人发现了。
  史蒂利达诺和蔼可亲,他的目光落到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上,都显得那么轻柔,连他的独手从饭厅桌子上取油腻腻的菜单也怀着好意和善意。不论什么东西黏到他身上,他都没有任何蔑视的表示。一件古玩珠宝什么的,他只要摸一摸,就立刻知道其质量好坏,并从中得到绝妙的好处。他微微一笑就把宝贝弄到了手。
  小伙子们除了撅嘴之外,就是他们的微笑使我着迷了。我有时候久久地出神地欣赏小伙子的微笑。微笑似乎成了脱离脸面独立存在的一种东西,受到一种独特灵魂的激励。微笑简直是一只珍稀动物,生活环境艰难而且非常脆弱,它是一个值得宠爱的离奇怪物。倘若我可以把微笑从它尽情嬉戏的脸上割下来,剥下来,装进我的口袋里的话,其顽皮戏滤将会激励我去完成若干人间奇迹。我甚至试图用微笑来打扮自己——这也是为了提防微笑——但未能如愿。啊,微笑,简直成了地地道道的小偷。
  “怎么,你把我绑了?你听我说,我给你……”
  “住嘴!我要自己来。”
  不是怕被别人发现,就是怕那人挣断绳子,我也是急中生智,把他捆绑得结结实实,万无一失。我搜他的所有口袋。我欣喜若狂,手指摸到了银行支票和私人证件。他吓得浑身哆嗦,连动都不敢动。
  “给我松一松吧……”
  “闭嘴!”
  没有理由就此罢休。我终于可以为所欲为,竟然把一个被我偷盗的人给抓了起来,我要他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这地方虽然昏暗,但却不怎么保险。海关巡警转过来就可能发现我们。
  “你这个老混蛋,你以为我会……”
  我从他西装背心的扣眼上一把扯了带链的金怀表。
  “这是一件纪念品。”他嘟嘟囔囔地说。
  “没错。我喜欢纪念品。”
  我劈脸给他一拳。他疼得龇牙咧嘴,但不敢叫苦。在他面前,我像史蒂利达诺一样敏捷地打开折刀,让他看看快刀的锋芒。这一时刻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要说得更透彻一些。我不得已而为之的残忍不仅给了我的肉体而且给了我的灵魂一种惊人的威力。我感到我能够对受害者宽宏大度,放了他。可我也能够杀死他。他本人也该承认我的力量。尽管光线昏暗,但我知道他对我奴颜婢膝,阿谀逢迎,极力讨我的欢心。
  “不许张口,否则我宰了你。”①
  
  ①勒内(下面我还要谈到他)告诉我,在尼斯,一个男妓采取同样手段对付男色鬼。他对我讲述的这则趣闻使我进一步密切了同他的关系。——原注

  我向黑夜迈出了一步。
  “听我说……”
  “说什么?”
  他哼哼卿卿,声音很温柔,也许预感到我会拒绝他而浑身战栗。
  “至少让我……”
  当我再见到史蒂利达诺时,我身上已有几千比利时法郎和一个金表。我本想把我的战绩向他炫耀一番,好让他和罗贝尔懊悔不迭。但后来,细细一琢磨,不禁犹豫起来,也不那么洋洋得意了。我决定独享这次冒险成果。我懂得,除了我外,任何人不应知道此事,我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我极力掩盖我的战利品。我第一次发现我的受害者的嘴脸何其丑陋!而我正是造成丑陋嘴脸的罪魁祸首。我从中感受到残酷的痛快,并因此得意忘形,喜笑颜开。我当时23岁。从此以后,我感到我有能力做到残酷无情,在非人道上越走越远。拥有了这笔钱和金表,清除了我对贫困情有独钟的爱好。(但并没有摧毁追求不幸的爱好,而是摧毁了幸灾乐祸的爱好。)不过,我从乞丐生涯的严酷磨练中获益匪浅,养成了冷酷无情的禀性,对别人的痛苦无动于衷。我得寸进尺,主动出击了几次。每次都马到成功。我终于把自己从屈辱的窃贼险恶环境中解救了出来。我平生第一次向男人挑战。我公开与男人搏斗。我感到自己变得像利剑锋芒一样咄咄逼人、尖酸刻薄、阴险邪恶、冷酷无情、寒光闪闪,削铁如泥。我个人的这种变化,包括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在内,谁也没有发觉。他们称兄道弟,分享哥们义气,到处追逐女人,然后又一个个把她们抛弃。对史蒂利达诺,我的态度始终没变。我对他一如既往,恭恭敬敬,而罗贝尔对他照样冒冒失失。为了让一位英雄的盔甲防护着我,难道我要让史蒂利达诺的个性(我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在个性骨子里时刻警戒着并不断发号施令)把我笼罩起来。或者说,我应当充分模仿我的朋友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乃至音容笑貌,如同人们触摸圣骨恨不得它马上显灵?是史蒂利达诺在替我作战。是他应邀同男色鬼一起喝酒,在他们面前扭屁股,把他们洗劫一空。我满脑子是他的影子,我对此很清楚,感到很痛苦,而且我还知道,一旦趾高气扬地摆脱了这根强大的精神支柱,我便会整个坍塌下来。史蒂利达诺呢,他根本就不知道我在悄悄地利用他,也不知道他就是所谓的“老乡”,替代战士作战而又牺牲战士的民团。每次在房间里作案,我强迫嫖客把钱统统掏出来后,连忙下楼,但双脚直发抖,因为此时史蒂利达诺已匆忙离我而去。我清点战利品时,再没有献给他的念头了。我当时已经单干了。
  我又变得不安起来。我被阳性世界统治着。当昏暗把他们混淆在一起时,每一群小伙子都给我设了一道谜,揭开这道谜,我也不能体面地委身。男人们一动不动,默默无言,却蕴藏着电子微粒的暴烈,围绕着一个高能的太阳在不断运转:爱情。
  “假如我能轰击其中一颗阳性粒子,”我暗自琢磨,“该会发生怎样的裂变?谁将在轰击中突然毁灭?”但我又想,“他们应该有所觉察,各就各位才行呀。”
  我刚才的努力允许我敢于同那些使我精疲力竭的人相对抗,我已经献身给邪恶的强者。我变得心明眼亮了。我回想起来有些后怕。我决定停止如此危险的勾当:夜幕刚刚降临,我正好路过,一个男人转过身来,史蒂利达诺飘然而至,潜入我的内心,他使我的肌肉发达起来,使我的行为温柔起来,使我的动作迟钝了,他用缤纷五彩几乎把我给美化了。他在我心中行动。在我的步伐里,在人行道上,我总感到他体态下坠,沉重,拿出住在巴黎郊区王公贵族的派头,把一双鳄鱼皮鞋踩得踢踏作响。我走火入魔,深知自己可以无恶不作了。我的眼睛更明亮了。我的变化非但没有把我变得狰狞可怖,反而使我具有阳刚的魅力。我觉得自己变得矫健潇洒,壮怀激烈了。一天晚上,一个男色鬼对我极其傲慢,我怒不可遏,出拳就像击鼓进军一般猛烈。
  “臭娘们,”我从牙缝里低声骂道,可是在我心里,我又为伤害了和臭骂了男色鬼而懊悔不迭。要知道“男色鬼”是我对我最亲爱的宝贝使用的最下流的常用语。
  我不明自己的出生,对某一种社会秩序也丧失了兴趣,我无法分辨其中的复杂性。我倒十分欣赏全社会拒绝我的完全一致性。面对一座高楼大厦,我吓得目瞪口呆,这座庞然大物张牙舞爪无处不跟我作对。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不是习以为常:将军肩章上的星星,交易所的行情,采摘橄榄果,法律文书格式,谷物市场,落英缤纷……司空见惯,一切如常。这种秩序令人害怕,也的确受到害怕,其细枝末节全都表达了同一个意思:我的流放。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在暗地里偷偷地与现存的秩序对抗。今天,我敢于堂而皇之地触及这个秩序,辱骂构成这个秩序的人们,表明我鞭短可及。与此同时,我已经意识到我有权这样做。我重新在那里找到了我的位置。咖啡馆的服务员管我叫“先生”了,我听了感到很自然。
  这个带有一点耐心和幸运的突破口,我本可以得寸进尺,扩大战果。但我仍然反统治现存世界的道德而行之,开始裹足不前了。我毕竟低三下四生活惯了,时间也太长了。我担心最终会失去与你们的道德背道而驰、历尽磨难、苦心经营的宝贵财富。
  史蒂利达诺对女人的态度一向粗鲁,而我对他的粗鲁态度则一贯羡慕,奇怪的是,他竟然容忍罗贝尔对他嗲里嗲气的嘲弄。于是他笑了,笑得很动人,露出雪白的牙齿。虽然他也朝我笑笑,笑容也差不多,但由于我没有给他带来意外的惊喜,从他对我的微笑中看不出有同样的新鲜感和默契感。在史蒂利达诺脚下,只有几只小鹿在欢跳。罗贝尔给史蒂利达诺周身挂满了花环。他们两个人,断手英雄是支柱,另一个则是缠柱的藤蔓。他们相爱到如此程度,但从来不做爱,真叫我迷惑不解。我越来越觉得史蒂利达诺不可捉摸。我后来才发现(但我忘了是通过什么方式发现的),史蒂利达诺不曾偷过警察的黑色摩托车。他根本就不用偷。他同那位警察早已串通好了,警察刚把车子撂下,史蒂利达诺骑上就跑,并把它卖掉。然后他们平分赃款。这一重大发现本应使我更疏远他,但实际上反而使我觉得他更可亲了。我爱恋的原来是一个与一位警察勾结的假流氓,他们也算物以类聚,一个是叛徒,一个是骗子。史蒂利达诺虽是泥水之身,但我一直把他奉若神明,而且我仍然心甘情愿为他牺牲自己。从一语双关的意义上讲,我已经走火入魔了。
  谈到史蒂利达诺,我好不容易从他东鳞西爪的片言只语中,了解到他在外国军团的一些经历。除此之外,我还了解到,从我们分手到重逢这段日子里他的历程。我想,他大约度过了四五年工夫贩卖花边,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跑遍了整个法国。他谈笑风生,讲述了下面的一段故事。一位朋友为他制作了一份经销代理证,只允许他一个人推销。这种花边是由坎波疗养院的年轻结核病患者编织的。
  “是坎波,我告诉你,因为在坎波根本就没有什么疗养院。这样也好,没有人会指控我犯了伪造证件罪了。于是,我每到一个村镇,先去找神甫。我向他出示了我的证件,让他看看我的断手和花边。我对他说,在他的教堂里,用少年病人编织的祭坛布,是积善积德的大好事呀。神甫,他才不剪呢,但他让我找小财主的阔太太去。因为我是神甫介绍来的,她们不敢把我拒之门外。她们也不敢不买。我从米拉街只用100苏(即5法郎)买来的机织小幅花边布,一转手卖出100法郎。”
  史蒂利达诺就这样娓娓道来,不加任何修饰,声音不高不低。他对我说他赚了不少钱,但我不相信,因为他并不是经商的料。只不过欺诈舞弊一类把戏对他有诱惑力罢了。
  有一天他不在家,我在他的一个抽屉里发现了一堆军功章、十字勋章、尼萨姆勋章、摩洛哥驻军勋章、白象勋章等。他自己承认,他曾经身着法国军装,胸前佩戴着这些勋章,露出断了手的胳膊,在地铁到处募捐。
  “我每天只挣10法郎,”他对我说,“我对巴黎人傲慢的嘴脸实在不敢恭维。”
  他还给我讲了其他一些细节,我来不及在这里赘述。我一直爱着他。他的品质(犹如扎瓦的品质)令人联想到某些毒品、某些气味。虽然不敢说是美味好闻,但却容易上瘾,很难摆脱。
  我已经不等阿尔芒了,可他却回来了。我进门发现他躺在床上,正抽着烟。
  “你好呀,小伙子。”他首先向我打招呼。
  他第一次主动伸手握我的手。
  “怎么样,过得不错吧?没出什么乱子吧?”
  我曾经谈起过他的嗓音。我现在似乎觉得他说话的声音和蓝色的眼睛一样冷若冰霜。他不论是看人或看东西,目光都专注,他说话也一样,好像是用假嗓子,漫不经心地同人交谈。有些眼神,可以说光芒四射(如吕西安的,史蒂利达诺的,扎瓦的),阿尔芒则没有这样的光芒。他的嗓音也没有多少光彩。在他心灵深处,真正为他播音的是一小撮小人,他一直为他们保守着秘密。这声音守口如瓶,滴水不漏。不过,人们从他的声音里,多少辨认出一点阿尔萨斯的口音:他心目中的人物原来是德国佬。
  “对,过得不错,”我回答说,“我看管着你的东西,你看。”
  直到今天,有时我还希望警察把我叫住对我说:“我看没错,先生,偷东西的不是您,真正的罪犯已经逮起来了。”但愿我一生清白无辜。刚才我回答阿尔芒的话时,真巴不得让他知道,若是换了一个人——这个人当然还是我——早把他的行李偷走了。我浑身战栗着为我的忠诚庆功。
  “哦,这个嘛,我相信。”
  “那你呢,好吗?”
  “哦吗,是的,还行。”
  我壮着胆子坐到床沿上,把手放在毯子上。今晚,灯光从高处照下,更显出他的青春活力和健美的肌肉。我突然发现有摆脱尴尬和烦躁的可能性,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的暧昧关系把我弄得狼狈不堪。阿尔苦不一定爱我,但只要他允许我爱他就行,阿尔芒很可能是我的救星,他不论从年龄上还是从精力上都占上风。他来得正是时候。我对他爱慕不已,侧着脸,准备贴在他那毛茸茸的胸膛上温存一番。我的手向前摸去。他笑了。他第一次对我微笑,这就足够了,我爱他。
  “我可没有干过坏事。”他说。
  他侧过身去。一阵轻微的紧张提醒了我,我巴不辱得到他可怕的大手,眼看那只手就压下来要抚摩我的头。这个武断的手势明明告诉我,他让我俯身为他行乐。今天我恋爱了,也许有点勉强,目的就是要他大动肝火,希望他更加喜欢我。
  “我想喝一杯。我马上就起来。”
  他下了床,穿好了衣服。我们一下到街上,他就称赞我与男色鬼周旋次次都干得非常漂亮。我大吃一惊。
  “是谁告诉你的?”
  “你别管他是谁。”
  他甚至知道我捆绑过一个色鬼:
  “真是出手不凡。想不到你还有这下子。”
  于是他告诉我,码头上的人都知道了我的伎俩。每个受害者都提醒别人或前来过夜的码头工人,要他们提防我(他们经常同男色鬼走在一起)。我现在已经成了同性恋者无人不知和谈虎色变的人物。阿尔芒来得很及时,使我知道了我已名声在外,这对我显然是一种危险。他一回来就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即使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现在还蒙在鼓里,但很快就有人给他们通风报信。
  “你干得很好,小家伙。我很高兴。”
  “哦,这不难。他们是窝囊废。”
  “干得很好,我说的。我真没想到。喝酒去。”
  回到房间后,他对我一无所求,我们很快就睡着了。那以后,我们经常见到史蒂利达诺。阿尔芒认识了罗贝尔,并对他一见钟情,但罗贝尔这小子略施小计就把阿尔芒给甩开了。一天,阿尔芒笑着对他说:
  “你有了让诺,难道还不够?”
  “他嘛,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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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fengsan 发表于 2006-6-24 15: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十

  自从阿尔芒知道我夜间胆大妄为之事之后,他事实上已经把我当哥们看待了。他同我说话,给我出主意提建议。他对我的蔑视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母爱般的温情和关怀。他甚至管起我穿衣戴帽的事。晚上,我们抽完烟,他祝我晚安后,倒头就睡着了。我深感遗憾,睡在我的所爱身边,却不能花样翻新,巧施妙计,使出爱抚的绝招来向他证明我的爱。他对待我的友好方式,迫使我严肃认真,不敢越雷池一步。尽管我也承认,在我的胡作非为中有诈骗,在我的胆大妄为中有恐惧,但我仍然百倍努力,争取当一个不负阿尔芒重望的男子汉。我想,常规举动与英雄壮举格格不入,不应该相提并论。就那么简单,阿尔芒无论如何不会答应我供他鱼水之欢。出于对我的尊重,他不再像以往那样利用我的肉体。殊不知,他越利用我的肉体,我浑身就越充满力量和勇气。
  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靠西尔维娅挣的钱生活。罗贝尔似乎已经把我们同男色鬼鬼混的卑劣伎俩忘得一干二净了,对我干的那一套装出根本瞧不起的样子。
  “你把那玩意儿也叫差使?还当美差呢。”一天,他对我说,“你攻击那些支着硬领、拄着拐杖才能站立的糟老头子,算什么能耐!”
  “他自有道理。最好是选好对象嘛。”
  我没有想到,阿尔芒的这句反驳会接连带来一场精神上最大胆的革命。罗贝尔还来不及回敬,他语重心长地来了个长篇大论:
  “比如我吧,你认为我该怎样下手?”然后又转向史蒂利达诺说道:“你认为如何是好?我嘛,只要有效果,你听着,我下手的对象可能不是老头,而是老太婆。不是男人,而是女人。我选择最软弱无力的人。我要什么东西,是钱。成功就是美差。你什么时候明白了,光靠骑士精神干活是不行的,你就算肚子里有货色了。他(阿尔芒从不叫我名字或昵称,而是用手指我),他已经超过了你们,他是对的。”
  阿尔芒的声音没有颤抖,可我激动得无法自持,担心他会把惊天动地的秘密结抖了出来。他最后一句话掷地有声,总算让我放了心。他不开口了,我心里却百感交集(无边愧海开浪花),声声责备我屈服于外表的虚荣。此后,阿尔芒再也不提这个话题(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也都不敢论战),但这道命题却在我思想中植下了胚芽。从此,在我看来,地痞流氓特有的荣誉法规是多么滑稽可笑。在我的精神领域里,阿尔芒逐渐成了法力无边、至高无上的主宰了。我不再把他看成一个整体,而是把他想象成一笔经过千辛万苦磨练出来的经验积累。然而,他的肉体仍然那么厚实,我喜欢他能保护我。我在一个从不露惧色的男人身上——我相信如此——找到了这样的权威,顿时感到思路新奇,兴高采烈。毫无疑问,不久我就决计深入开发和丰富这种种暧昧的感情,愉悦中夹杂着羞辱,发现自己原来是相反相成的集大成和大本营,但我已经预感到,该由我们申明哪些东西可以当作原则来使用。我的意愿被阿尔芒的思考和态度剥去了道德面纱,后来,我如愿以偿,非常重视与警察打交道的方式方法。
  我是在马赛遇见贝尔纳蒂尼的。彼此渐渐熟悉了,我就叫他贝尔纳。在我眼里,只有法国警察才称得上神通广大。我当时22岁,而贝尔纳已经30岁了。我想精确地还原他的本来面貌,但我的记忆鞭长莫及,只保留了他给我留下的肉体和精神力量的最初印象。当时,我们都在杜巴诺街的一家酒吧里。一个年轻的阿拉伯人指着他向我推荐。
  “那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叉杆掮客,”他说,“他身边总有几个花枝招展的女人。”
  当时陪他的那个姑娘看起来很漂亮。要不是有人告诉我他是一个警察,即使与他擦肩而过我也会视而不见。欧洲各国的警察真叫我害怕,所有小偷对此感同身受,而法国警察尤其令我胆战心惊。究其根源,与其说是灾难性错误造成我身临绝境,倒不如说是我天生的、无法改变的犯罪感在作怪。同流氓世界一样,警察世界我从来不敢问津,我头脑清醒(有悟性),岂敢跟警方厮混在一起。要知道,警察世界是一群行踪不定、东奔西跑、腾云驾雾的队伍,处于不断组建过程中,司空见惯却神出鬼没。其中穿警服的摩托队我们都认为是警察的代表,力量的标志。别国的警察且不说,反正我认为法国警察是这样。也许是因为言语相通的缘故,我发现了许多深不可测的黑洞。(它已不再是一支社会的组织,而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威力,它直接震撼着我的心灵,搅得我心神不定。只有希特勒时代的德国警察能够真正做到警匪一家。这一威力无比、相反相成的综合体,这千真万确的庞然大物,实在令人望而生畏、胆战心惊。它的强大磁场,长期把我们吸引得神魂颠倒,搅得惊恐万状。)
  贝尔纳蒂尼也生活在人世间,看得见摸得着,很可能是一个恶魔组织的昙花一现。这个组织像葬礼葬品一样令人恶心,然而却名扬天下,可与帝王的荣耀相媲美。我看了看他,浑身颤栗起来,发现在这普通的皮囊里有一片我一直求之不得的风水宝地。他有点像过去的鲁道夫·瓦伦迪诺,一头黑发紧贴着头皮,油光可鉴,往左分留出一道又直又白的头路。他很强壮。他的脸面粗糙,有点像花岗岩,我需要他既粗暴又残酷的灵魂。
  渐渐地,我体会出他的美。我甚至认为,是我创造了他的美,从警察的概念出发,裁定他美就美在这张脸上。在这个肉体上,警察本来就应是这个样子。对整个警察组织,民间有一种说法更增加了我内心的混乱:
  “秘密警察局。他是秘密警察。”
  此后我每天设法巧妙地跟踪他,远距离跟他照面。我像春蚕一样吐一根细丝缠着他。他不知不觉被我拉进了我的生活天地。后来我到底离开了马赛。我暗地里却保存着对他一片痛苦又温柔的回忆。两年后,我在圣夏尔车站被捕。警察们对我非常粗暴,指望我能招供点什么。警察局的门打开了,我感到大吃一惊,进来的是贝尔纳蒂尼。我害怕他变本加厉对我进行严刑拷打,可他却让他们停止用刑。我恋恋不舍跟踪他时,他从来就没有注意过我。他可能跟我打过两三次照面,两年过去了,他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他之所以让我免受皮肉之苦,决不是出于同情和好心。他跟别的警察一样,凶狠得很。我无法解释他为什么要保护我。两天后,我被释放了,我设法见到了他。我对他表示感谢。
  “您,不管怎么说,您干得很漂亮。”
  “哦,很正常。何必折腾你们这些小伙子呢。”
  “跟我喝一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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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osaurs 发表于 2006-7-3 16: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译本跟我那个不知道是不是一个.
我那个说是有部分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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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fengsan 发表于 2006-7-25 08: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编者按:以下是法国作家让·热内接受德国作家胡伯特·费奇特的采访选段。该选段译自法语,英语版最初刊登于《同志阳光学刊》第35期,后来被收入《同志阳光采访》第一卷(1978年)。】

费奇特:你在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男人?

热内:很小的时候。那时候我可能只有八岁,至多不超过十岁,反正非常小。当时我在米特雷少年管教所,同性恋在那里当然是被禁止的,但由于没有女孩,所以十五岁至二十一岁之间的男孩就相互寻乐。当时也不分是过渡性同性恋还是永久性同性恋,反正就是同性恋,所以我可以说,我在那里度过了非常快乐的时光。

费奇特:你当时确实觉得自己很快乐吗?

热内:是的,是的,是的。即便那里总有体罚,总有各种污辱,总有人打你,住宿条件也不好,即便是这一切,我还是非常快活。

费奇特:你是否考虑到你的行为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

热内:没有,我也没有问过自己这个问题。在那时候,我根本没有想到别人。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我非常自恋。在这种状态下,我非常快活。

费奇特:你曾经是个受社会排挤的人吗?

热内:是的。说起来可能有些自相矛盾。在少管所里与那些比我稍微年长或者年轻的人保持富有激情的关系,我为此深深地感到快乐,但我并没有去质疑所谓的社会制度和监狱制度,我对这一切一无所知。直到出狱和参军之后,我才知道林伯已经飞越了大西洋,但我以前并不知道这个,因为在少管所里,你完全与世隔绝,就象在修道院一样。不过,我对于这个监狱体系的反抗之强烈,远远超过那里看上去最膘悍的人。我觉得自己很快学会了如何嘲笑这种再教育的企图,以及那些祈祷会,因为我们确实在那里祈祷,体育锻炼,表现好的就得到旗帜等,一切都很无谓。

费奇特:你当时的感受是否也涉及到情爱和性欲方面的满足?或者你只是在监狱里接受了环境强加于你的角色?

热内:并非如此,我从来就没有只是为了性而存在,这其中肯定还伴随着温情,甚至会有非常短暂而粗糙的关爱。直到我生命的终结,我也从来没有过不带任何情感投入的做爱。这其实是有关人的问题,而不是视角色而定。我曾经只喜欢过一个和我年龄相当的男孩……请不要强求我把一切讲明白。我只是想说,我并不能对爱下个定义,但我也不可能不带爱意地去和一个人做爱,我也曾经用自己的身体从其他男人那里挣钱。

费奇特:你对情爱有什么革命性的观念吗?

热内:啊,没有,革命性!绝对没有。与阿拉伯人交往,从总体来讲师是比较令人满意的,这点我深感幸运。从总体来讲,阿拉伯人不会为衰老的身体或脸感到羞耻。我不会说变老是宗教的一部份,但它确实是伊斯兰文化的一部份。你变老,你就是个老人。

费奇特:你变老的事实是否改变了你和阿拉伯朋友的关系呢?

热内:没有,但我对他们的理解更深了。当我十八岁时,我正在叙利亚,当时爱着一位小理发师,他只有十六岁。街上每个人都知道我爱着他,并不时拿这个来取笑。女人都带面纱,从来不出门,但年轻的男孩随处可见,一些年长者就觉得很好玩,他们对我说:"你怕什么?去追他呀!”而他也一点都不感到羞耻。我知道他只有十六岁,而我快十八岁半了。和他在一起的感觉真是美妙,和他家人在一起也很愉快,总之在大马士革过得很舒心。当时正值古若将军因为德鲁斯人造反而轰炸了大马士革后。说起古若将军,他就是那个独臂人,他用大炮将大马士革变成了一堆废墟。他出门时总是警卫森严,而且起码要三人成行,行人只能呆在街道旁边。假如妇女、阿拉伯老人或者叙利亚人跟我们相碰时,他们必须躲到街道旁边去。但这种模式却被我打破了,当然我这也只是一份个例。我很喜欢去大马士革的穆斯林自由市场,那里真是美妙,而且我从来不带武器。大马士革只有二十到二十五万人,所以大家马上都知道了我,他们待我都很好。

费奇特:在你目前的生活中,你是否在情侣关系中扮演着父亲的角色?

热内:是的,但这更是对方的要求,而不是我想这样做。

费奇特:你在同性恋方面有什么理论?

热内:我没有什么理论,或者说我有几个理论,至少提出过几个理论,但没有一个令我满意,不管是弗洛依德的恋母情结论,还是基因学家提出的理论,或者萨特的理论。萨特曾经在一本书中指出,某种社会条件强加一种身份给我,我的同性恋是对这种社会条件做出某种自由的反抗。这些理论没有一样让我觉得满意,所以我没有任何有关同性恋的理论,我甚至对于那些类同的欲望也没有什么理论。我是一名同性恋者,就这么简单,这并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至于它的成因是什么,生活方式如何,这些问题让我根本不感兴趣,就好象有人要知道为什么我的眼睛是绿色的一样。

费奇特:你从来没有想过这是因为神经机能方面出了问题吗?

热内:我不这么认为,我甚至想自己是否希望通过同性恋来治理神经机能方面的问题,假如神经方面的毛病出现得比同性恋要早的话。对此我也没有任何主意。

热内:几乎我们所知的所有革命模范都没有任何有关性爱的理论,当然我们希望他们的理论比普通中产阶级要自由一些。对此你感到奇怪吗?

热内;你不难看到革命者基本都是居家男人。

费奇特:当你被黑豹组织和巴勒斯坦人接受的时候,他们是否也接受了你同性恋者的身份?

热内:其实这一切有些可笑。一位黑人曾经在电视上采访大卫·希勒德。大卫读过我写的所有的书,所以知道我是个同性恋者。主持人问他:"你知道让·热内是名同性恋者吗?”大卫答道:"知道,那又怎样?”"你不感到碍事吗?”"当然不,假如所有同性恋者都不远万里来支持黑豹。那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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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ght 发表于 2006-7-26 04: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他娘的写的序阿,太糟塌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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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onysos 发表于 2006-7-28 17: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light 于 2006-7-26 04:17 发表
谁他娘的写的序阿,太糟塌人了


文洁弱给莫瑞斯写的序还是译后记更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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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ght 发表于 2006-7-29 05: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第一章发现一个错误,“佩尔皮昂”应该就是perpignan,应该读作佩皮尼昂,是法国南部一个城市,离巴塞罗那很近而且同属加泰罗尼亚语区。

如果把perpignan按英文读,那就的确是念做佩尔皮昂了,但按照法语是无论如何念不成这样的。作者不会是从英语译本转译过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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