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qq.com/a/20060818/001562.htm
襄樊自组专案组,查自家的丑,这叫哪门子独立办案。最后居然炮制出这样一个满纸荒诞逻辑混乱的八流小说结案,其厚颜程度让人发指。
案情疑点
●上身所穿工装纽扣少了几粒,并有纽扣系错
●身上及耳后有多处搏斗抓伤
●高莺莺所穿内裤上检测出精斑
●高莺莺无自杀倾向,无精神病史
●2002年3月18日早晨,武警和警察“抢尸”,政府急于火化尸体
警方说法
●至于高工装纽扣脱落,裤子拉链洞开等,知情人介绍,公安部来襄樊的专家们用模特进行了多次高空坠落试验,证明在坠地时的强烈撞击中,以上现象出现并不奇怪。 (注意:当人从高处摔下时,纽扣在坠落途中互相扣错属于自然现象!)
●至于高耳后的伤痕,知情人士以坠落时的不规则撞击来解释。(不规则撞击!好名词!撞哪都不奇怪,居然撞到耳后,真是现今科学都尚无法解释的奇迹)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三位专家对所有取样与内裤精斑进行了DNA比对,只有高天虎的与之相同。故而得出结论内裤精斑系高天虎的。(老父强奸女儿,然后诬告无辜权贵?)
●知情人士透露说,专案组在高家人的见证下对高莺莺的遗物进行了搜查,提取到一张方格信纸,纸上只有一行字:我是要死的人了。经过专家将之与高莺莺的笔迹进行比较,确认这句话是高莺莺所写。 (专案组对高天虎旧居的搜查共进行了两次,但都没有通知高家人,更没有经他们见证。专案组两次均是撬门进入,还是邻居把这事告诉了高家人。第一次撬门后高家人用新锁锁上房门,但第二次又被撬开!做个假证都花那么多工夫?不如出动警车先将高家人全部逮捕,然后派专案组大模大样去高家,把假遗书贴满他们家的四墙,多有气势!)
●至于出动武警抢尸,是因为“地方政府最怕群体性事件发生,所以会动用武警平息事件。”当时“抢尸”时只去了10名武警和70名警察,并不像民间说得那么多。 (去你妈的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