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先生的这部作于20多年前的漫画及其续集,以其犀利、尖锐的黑色幽默和略带恐怖乃至科幻、灾难的手法深刻昭示着人生百态,读罢实在有感而发,这里只能窥其一斑
一个平日里满面笑容的老师,其实是他懂得如何宣泄压力,在他被自己学生一顿胖揍之后还能以笑脸相迎的背后,其实使以残杀学生来催发这一浓郁快乐的,至此我们应该知道,我们平日所看到的东西通常只是假象;相对的,平日行为不知检点不懂得适可而止的几个不良学生的下场可被视为作死,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因果报应。人生说起来很简单其实只有四个字,就是“自作自受”,你快乐是你自找的,你难过也是你自找的,没有人能左右我们,你的一切言行都是由你自己决定的,别人或许可以影响到你,但决定权从来都在于自己,同样,会有什么样的下场也是自己自作自受的结果,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只有当我们了解到这一点后,才能做到不怨天不尤人,这是孔子教导我们的
精于水者死于水,循着这个道理我们跟着这位总是爱生气的不快青年一起冒险,他的超能力是生气,他可以让他的生气对象头脑爆裂而死,为此他体验到极度的快感,但当他的生气对象是自己时又如何呢?福与祸从来是相依的,当一个人走运的时候你就要小心了,因为灾祸就在离你不远的地方,一时的得意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因而看不到危机的存在,潜在的祸患通常由此而来。因为生气的超能力得意一时的不快青年,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终有一天也会成为这项能力的受害者,他压根不会想这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他更不知道因果报应的存在
发善心的老和尚救助了落入蛛网的蝴蝶,但救了蝴蝶蜘蛛就会饿死,一只雀鸟叼走蜘蛛,救了蜘蛛鸟儿又会饿死;一只野狗企图吃掉一个被遗弃的小孩,救了小孩狗就会饿死,怎么办?
成天挤车脸挤的跟相片似的朝五晚九的上班族青年除了拼命工作还要应付给上司买烟的杂活,但欲望和不满是永远伴随着出现的,一旦有了机会脑中就会闪现跳槽的念头,想要变成一只松鼠自由的生活,然而正当松鼠破笼而出,刚刚踏上大自然的土地急驰时,一只凶猛的猫飞扑过来将它猎杀,太阳光下一只身首异处、肚破肠流的松鼠暴尸野外,大自然给他上了生动的一课,从那天开始,挤在人潮中上下班再也不是件辛苦的事了
我是觉得我们不要把自然界的规则硬套在人类社会中,人不是动物,所以不要说人与动物是平等的或者人也是一种动物这样的傻话,连人与人生来都是不平等的,怎么可能讲动物要与人平等这样的话呢?同样,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套社会达尔文主义理论更不能应用于人类社会,尤其是中国社会,中国人从来不讲竞争,只讲“让”,我们是以让代争的民族,在中国让就是争,争就是让,功劳从来都是大家越让越有,而纰漏和责任通常消失在你争我夺之间,只可惜我们太多人不了解这个道理了,成天满脑子都是竞争竞争,长此以往,流弊无穷
死吧!死吧!死吧!当你希望一个人死掉时,你就这样日复一日不停的诅咒他,对方早晚会死掉,这就是诅咒的力量。天理昭彰、因果循环,但你不要相信这是老天给予他的惩罚或是什么巧合,天理也在人为,当一个人成天在背后诅咒你“死吧!死吧!死吧!”的时候,你一定会觉得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并且早晚会死掉,而当所有人都在诅咒一个人“死吧!死吧!死吧!”的时候,那么这个人就恐怕为天理所不容,早晚被诅咒死;反过来,当你总是身体不适状况越来越差时,你就要小心自己是不是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我们中国人总在讲“心想事成”就是这个意思了,如果一个人总是在想自己软弱无能、无有出息、任人宰割,那么恐怕他一辈子就真是这个样子了;但倘若总是时刻想着自己日后将飞黄腾达、长命百岁,并且一直按照这样的标准来过活的话,那么他就真可能会发达。当大家都想着要发生同一件事的时候,那件事就真的会发生,“柏林围墙”这个故事正是要证明这一点,“心想事成”是我们生活中切实存在的,切莫忽视它的力量
水池里一条巨大的黑鲤鱼称王称霸,总是抢先独占鱼食,一条新来的人面鱼因为有人类撑腰成为新老大,黑鲤鱼为了争宠故意撞伤头肿成人面模样重新当回老大,但鲫鱼又打败受伤的黑鲤鱼成为老大,最后真正的老大人类终对这条闹事鲫鱼予以制裁。李宗吾在《心理与力学》之批判达尔文学说里提到,既然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何以最先被消灭的总是强者?这位厚黑教主当然不知道他批判和质疑的对象并不是达尔文和他的《进化论》,而是清末戊戌维新志士严复所创之《天演论》以及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被奉为真理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但显然他了解到争强好胜并非中华民族的品质,中国人从来不讲争胜,我们只求“不败”,不败就好了,为什么一定要争胜呢?其实不败就是胜的意思,但结果却相差甚远,通常争胜的人都会成为众矢之的,不懂得收敛,不知道自省,不会一张一弛不可一世的人又怎会长久?更何况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又能永保强盛呢?现在一些人总是讲自己有多么多么孤高,这不是什么好现象,殊不知亢龙有悔,一条龙独自飞的太高,它很快就会消失不见的
通晓以上这番道理者,便能清晰抓住本作表现的中心了,整篇漫画所有故事都在告诉我们“人生其实就是自作自受”,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那些自恃未成年而为非作歹的不良少年,那些为制造头条煽动舆论枉故人命的新闻业者,虽不能予以法律制裁,但谁又告诉你法律制裁才是最终报应呢?即便在不违法的情形下,在法律之外我们还有很多事能做。如果一个人说“只要不违法我什么事都敢做”,那么这个人是没有良心的,人之所以身为人,是因为人懂得“伦理”,法律之外还有伦理这层约束,人不能单靠法律的监管,过分迷信法律而丧失伦理的话,必遭报应,这很有可能是法律之外的报应。我们甚至应该看长远一点,毋求一时之快而丧失心志,报应是没有时效限制的,或许若干年后对方会有惨过自己数倍的光景,到时自己却看不到岂不可惜?那些无故枉死的人也是一种报应,他必定前世做过什么为天理所不容之事,这一世是来赎罪的,所以不要埋怨什么天理不公,不怨天不尤人,老天是公道的,一切皆是自作自受
很多西方人认为中国不是法制社会,而是人制社会,我觉得没什么错,更不觉得有什么不好,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人制,单纯的法制在中国是行不通的,甚至可以说法制在中国人面前是失效的,我们是最懂得变通的民族,或者应该说我们是最喜欢动脑筋的民族,我们懂得在法律之外还可以做很多事,仅靠法律很难制约我们,所以我们才需要伦理,中华民族是讲求伦理的民族,儒家讲中庸,中庸即是合理,中国人是讲求合理的,一个在法律之外讲求合理的人和一个只要不违法什么事都敢做的人,你要做哪种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