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抖脚。我从不抖脚。
把手腕夹在两个膝盖关节间抖脚。手腕很容易掰断了,把小胳膊送进去,小胳膊也喀嚓掉了,我只有弯着腰 拉出来膀子。这家伙厉害,挺拽实。我挪了挪腿,卡住肩膀那个节骨眼,咬牙一狠,听到骨头折了,再使劲扯扯 肉就跟着下来。----脚胜利,不错。
虽然只一只手,面对两条几倍粗的腿,它还是有一招。那就是用手指抠到肉腿里。只要往里插用力钻,剥去皮 挑出筋,抓住那根老骨头,朝死里拽住它,把握它,不给任何摇动机会,凭它生扳硬动。你得信心点儿,去了筋 它可没有使劲儿的那根弦儿。慢慢一条腿就会招,另外根腿儿也自然会见势而退。----你这叫,够手腕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