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刚
我和他住得很近,五分钟的路程,他比较邋遢,据说有强迫症,因为他洗澡的时候总是不脱袜子,我也是最近才发现的。他和我同年,但外表和气质都比我成熟好多 ,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认定他是一个研究生。。。后来我知道他喜欢研究各地的发廊,这个独特的嗜好让很多女同学无法接受,但他从来洁身自好,不做非法的事,他对妓女有种自然流露的同情和怜爱。这在他的言行中表现得很明显。他喜欢写一些自己也承认“在技术上”很烂的诗,内容大多与小姐和按摩有关,当然也并不全是,我记得很清楚的一个就是《在厕所里读帕斯》,好象说痔疮因为帕斯被引爆,最后他发现忘了带手纸,于是不得不撕掉自己崇敬的大师。他是一个好人,陈小死喜欢他。
王道应
他是一个四处漂泊的不出名的诗人,来自遥远的云南,大学的时候他就住在我的楼下,我常往他那里跑,304房间,他的诗有种从容不迫的魅力,但我觉得他本人缺乏那种魅力。他的生活很糊涂。我们学校的一个教授很欣赏他,有一次偶然遇上我和王道应,还请我们吃饭。我记得很清楚的是他欠我的钱没有还干净。他总是穿一双拖鞋在校园里晃荡,当大学毕业需要远行的时候,他穿着我的帆布鞋跑了。
蔡雄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穿着一件大棉袄,有破洞,还有点脏,就是农民工穿的那种,他同时穿着蛮帅的皮鞋,我后来发现THE VERVE的主唱有一双款式相同的,你可以在都市赞美诗的封面上看到。后来又有一次在省图免费观影上偶然碰到他 ,一来二去就成了朋友,他喜欢打牌赌钱,有时候我在网吧里面呆着,会突然听到他的大声吆喝,羊毫,借点钱我吧,打牌输光了。我很乐意借钱给他,因为他还钱的速度很快的。他家里开一家规模不小的酒厂,他现在在帮家里人做生意卖酒,和各种各样的官员,商人,顾客打交道,昨天我看到他的时候,他还是象以前一样谈小说谈电影,观点也和以前一摸一样,只不过他谈到了税务和政治,我陌生的话题。很怀念和他一起用SONY摄相机拍短片的时光,呵呵。
陈小死
就是8439,我在三个月前还很讨厌这个人。。。。真的,因为我知道她讨厌我。但现在我们是好朋友,我喜欢得几乎要爱上她。她是一个有魅力的女孩,睿智(不是聪明)的女孩,有天才的女孩,我这样说并不夸张,你看过她的小说就可以明白,而她只有19岁,和她同样19岁的女孩很少有象她这样给人非凡感觉的,我认识的人中也许只有两个。。B MONKEY和PMT(三年前是19岁吧)
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和杨漾在一起,叼着烟,显得比实际年龄大,有点痞,无礼,嬉皮和古惑。我对她产生了不好的第一印象。她的童年很不幸。。。据她的讲述是这样的,现实中的她和她的小说给人感觉不同,一服乖巧可怜的样子,常常会有抑郁的状态发生,因此她抽烟抽得很厉害。她卡拉OK唱得很好,能唱很多生僻的中文流行歌曲。她是蔡雄的女朋友,所以我得放弃追求她的念头,呵呵
李菁菁
他在这里叫GEN-GEN。他很爱干净,听的音乐,说的话,穿衣服,甚至名字都是这样。后来在他的影响下我也爱干净了一些,记得认识他的时候我在听黑和脏的东西。他个子高,有1米78,身材偏瘦,黑眼圈,很英伦的感觉,装扮也很英伦,大街上会有很多人看他。他长得也有点象日本人。他是我大学里唯一一个在音乐上谈得来的朋友,一个真正听音乐的人,在其他方面他都不太感兴趣,唯有音乐是他的的最爱。他对中国国内的音乐很厌恶,他有一件很漂亮的白色T血,上面是BELLE AND SEBASTIAN的一副图片,是DIY的,虽然他不是学美术的,但他在美术方面很敏感,目前他在自己制作一些手工艺品,他制作的THE PANCAKES的剪纸LOGO 真的很好看。一个懂得如何生活的人。
杨漾
就是弱智儿童小八,弱八。她是个鲜艳的小姑娘,帽衫,帆布鞋,滑雪帽,青春逼人,所以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很自卑呵呵。她是FAINT的高中同学,也是我的师妹,和我一个系。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短暂,但却很难忘。我记得她喜欢在深夜出去玩,和一些我不认识的人。她喜欢操着北京腔说,“操蛋”,”我操“,声音很好听,很清脆,很讨人喜欢。她喜欢谈及一些肤浅的快乐,但我知道她的内心不是那样的,她是一个热爱生命的孩子,对一切都充满好奇,而且很聪明,我很羡慕她的生活,羡慕她的年龄,她还在我呆过的那所学校继续生活着。我好久没有见到她了,但我的一些朋友总是会偶然遇到她,所以我总是从朋友们那里得到她的消息,如,有了男朋友,在外面租房子住,比以前漂亮多了,等等这样的消息,呵呵,总之,她是少数能改变我的生活和观念的人。
汪曦伟
我在高地认识的最早的网友之一,就是这里大名鼎鼎的KLIMO,呵呵。他是一个内向的人,比较害羞,但和他熟悉了以后,他会和你讲很多黄色笑话。他长得很象一个演小品的,在我爱我家一类的电视剧里面常出现常客串但很少演主角的一个人,不知道名字。我记得他那时侯老问我他是不是很胖,其实他一点都不显得胖,而是壮,其实还有点英武呢,打架的话估计没人敢找。我们学校离他家很近,所以我有时候会去他家里借碟或换碟,他总是希望我带姑娘来他家,但我老是带我的男性同学去,有一次王道应和我一块去过,被他在QQ上称为农民,呵呵~~~最近一次见到应该也有很久了,他来我们学校玩,买了本《小王子》,和他一块二在体育馆门口等人,他四脚朝天地戴着耳塞半坐半躺在椅子上,听DAMON AND NAOMI的一首歌,向朋友炫耀他新买的一双袜子~~
吴哲慧
一个生活糊涂,长相一般,整天被女朋友欺负的人。说不出来有什么特色,但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很适合做朋友的朋友,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