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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瑟伯,《纽约客》风格 [董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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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rett 发表于 2003-8-4 01: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家朋友之间常常谈到所谓「纽约客风格」。有一时期我也熟读了《纽约客》杂志的作品,模仿它的风格写作。《纽约客》杂志经过好几代的变换,其特殊风格依旧。我首次在上海中学时代读到《西风》杂志,只看看从《纽约客》转载的漫画。一九四七年到美国求学后才开始认真阅读《纽约客》,甚至还萌发了来日在该刊发表短篇的雄心。这梦始终未曾实现,不过多年来我经常订阅《纽约客》,对它历年变迁、各代主编人变换,以及编辑人员与撰稿者背景都很熟悉。最使我神往者是创刊人哈罗·罗斯(HAROLD ROSS 1892-1951)。此人脾气古怪,虽然不是作家,却是编辑怪才。我越是对他好奇,越是喜读有关他的传记。第一本读到的是《与罗斯一起的年头》(THE YEARS WITH ROSS)。此书於一九五九年出版,作者名詹姆斯·瑟伯(JAMES THURBER 1894-1961),本人也是美国文化界的传奇人物。

一九五八年,当瑟伯写此书之时,他已处在写作生涯中下笔最健、思维最创新的末期。这本书既是传记,又是自传,因为书中主角就是作者与美国杂志界编辑怪才二位。罗斯对编辑任务极为认真,细读所有来稿。他虽不能创作,而且有时文法不通,但编辑眼光敏锐。他能从读者立场的好奇心出发,对来稿所写人物凡有不明之处,必在稿纸上用红笔注明:「他谁?」(「WHO HE?」)。这个习惯成为文坛佳话,为其撰稿者人人都受过如此待遇。瑟伯是罗斯在杂志创刊时最早雇用的编辑。由於瑟伯是位幽默小品作家与漫画家,他在《与罗斯在一起的年头》中所形容的罗斯也成为讽刺漫画式人物。也因此有好几位《纽约客》老同事以为瑟伯的描写太不公平,可是读者则认为罗斯性格有趣可爱。


其实瑟伯并没有侮辱罗斯的意思,相反,他对罗斯极为尊敬。他的轻松笔法把这位滑稽怪才刻划得活灵活现。此书也可真是一部美国文化史,它描述了一群青年编辑与作家,如何从一次大战后到珍珠港事件爆发的时期内,创办了一本前所未见的新颖杂志。罗斯、瑟伯及其他一些《纽约客》作家在文学写作上创造了一种新的风格。而今日,所谓「纽约客作风」还是为人所乐道,被作家所模仿。

除了瑟伯之外,且让我再举出几个名字(青年读者朋友们恐怕觉得生疏)。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散文家E.B.怀特(E.B WHITE)也是《纽约客》出身;而第二次大战时的《纽约客》战场记者A.J.李布林(A.J.LIEBLING)常被后代记者们视为新闻工作者的楷模。其他因《纽约客》而出名的作家不胜枚举。不过他们的才能都不如瑟伯多样化:能写、能画、又富含幽默。

瑟伯小品的清新可读是从E·B·怀特学来的。怀特曾出版一本名叫《风格的要素》(ELEMENTS OF STYLE)的作文小册,教导写作者(与大学生)如何写出可读的东西:文字必须简洁、伶俐、明晰、清新,不?里?嗦,不滥用虚词,宁精勿多,避免修饰渲染……这个传统至今仍为《纽约客》发扬继承。瑟伯以为说话与撰文之间距离极短,这即是说,写出来的东西,读来一定要顺口。

不要以为这样简洁明快的写作是容易的。我们这些有过写作体验的人都知道,添枝加叶乃是作家天性,多馀的字我们往往不忍减削;应当精简易解的文句往往遭到拖泥带水的连累。在小说家群中,海明威是简洁文风的高手,而瑟伯也不甘落后。下面一段是我随手在《与罗斯一起的年头》所挑出的,看它如何短短几句,便衬出罗斯不愿遭受干扰与厌嫌女性的怪僻:

他在早期将一编辑解雇,因那人竟带了妻子来罗斯办公室见他。罗斯一抬头,见她站在那儿,好似要从四方把他包围起来。很少女人,甚至他的下属,可以侵入他的私人圣地……但在那些享特权的女人中,有一个乃是我的第二任妻子海伦。

这几个简单句子道出了瑟伯与罗斯之间较那位被解雇编辑更密切的关系,也解释了他所具有的写这本回忆录的资格。下面是随便拣出的另一段,也把罗斯的僻性写得生动:

他发现了后非常不高兴:他凑巧进入那个女秘书们每天下午煮茶制咖啡的起坐室,碰着那座在他外出时所装置的可口可乐机,大惊失色。「如果我们设了一个糖果店,我不要知道设在哪里!」他悻悻嚷道。

瑟伯简单明确的文风不但受到怀特的影响,也经过了罗斯独有的润色。虽然罗斯本身不是作家,但他在杂志界作为编辑的名气之响亮,不下於出版界名编辑麦克斯威尔·柏金斯(MAXWELL PERKINS)。没有柏金斯这样一位编辑督导,我不信海明威、费兹杰拉德、汤麦斯和沃尔夫诸位大作家会有今日的名气。罗斯是小城市编地方报纸出身的编辑。他把乡镇的简朴作风带到大都市的纽约,渐渐地便将杂志写作上升成为文学。《纽约客》中的非虚构作品都是事实真确,客观而不事渲染,文字清晰易读,风格轻松。《纽约客》的特殊作风代表了罗斯的特殊性格。罗斯讲话的坦率爽快也因瑟伯在此书中的叙述而传遍纽约文化界。下面是他随意发言的例子:

「他妈的,我最讨厌身上带着女性荷尔蒙到处走动。」「我以为婴儿只是在清晨或是深晚出生的。」某日他在巴黎游玩,道出他拒绝进入一座以彩色玻璃著名的古教堂的理由:「彩色玻璃窘死人。」这些发言骤然听来毫无意义,可是出於罗斯之口,成为哲理。《与罗斯在一起的年头》书中多的是这些句子。

其实罗斯并非一个充满深奥哲理的人。他於一九二五年创办《纽约客》时,只不过是想替纽约有闲阶级供应一本有趣味的消遣杂志,不料由於他的脾气古怪与用人精明,使他成功地集中人才,竟把《纽约客》办成美国文学界一本权威刊物。年初,纽约一家书局正在筹备将瑟伯於一九五九年出版的《与罗斯在一起的年头》再版出世。这就成为我撰写这篇小文纪念美国文坛二位奇才的最好时机。瑟伯出书多种。他是散文家、短篇小说家、幽默大师、漫画家,对形成罗斯的《纽约客》风格贡献极大。他老年失明,最后一本著作是一九六一年的散文集《灯笼与长矛》(LANTERNS AND LANCES)。
                                                        (二○○一年二月五日於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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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arrett 发表于 2003-8-4 02: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纽约客>的态度

哈罗·罗斯(HAROLD ROSS 1892-1951)是爵士时代的典型产物,喜欢有些低级的玩笑.当他决定创办《纽约客》时,只是想找一份好玩的差事,结果这本杂志发出了美国文化史上最独特的声音.其幽默的写作风格与谑而不虐的漫画插图,成了英语文化世界的重要标志,从詹姆斯.瑟伯,E.B.怀特,埃德蒙.威尔逊,到J.D.塞林格,约翰.厄普代克,这些美国当代最耀眼的文化明星让这份杂志变得貌似玩世不恭却志趣高雅,就像其第二任主编威廉.肖恩所说"这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杂志"
(左为HAROLD ROSS,右为William Sha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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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翅膀 发表于 2003-8-4 17: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杂志封面蛮好看

外面有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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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arrett 发表于 2003-8-4 22: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来没见过.不知道其他地方有无.
http://www.cartoonbank.com
用电邮申请一个帐号,能看到更多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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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崔 发表于 2003-8-4 22: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New Yorker做作的让我喜欢
相比较
我更喜欢董的弟弟董乐山的文字
董鼎山的《天下真小》是我十六岁的生日礼物
可是现在我却找不到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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