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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完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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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ooo 发表于 2003-10-1 21: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遂
1.        起因即结局
我挚爱的已故作家王小波在他的不朽作品《万寿寺》中沉痛的写道:当一切都无可挽回地沦为真实,我的故事就结束了。
我初次读到这句话的时候还不明白为什么真实与故事势不两立,因为我那时刚刚高中毕业,还不满17岁,满脑子都是录取通知书上的大学会是怎么一付模样。那时我还没意识到,我可以以一个传奇人物的身份留在许多人的记忆当中。我只知道,我在一家古怪书店的墙角架子上发现了另一个世界,然后开始了另一种生活。
5年以后,我身上只穿着一条内裤枯坐在上海38度的9月里,听着lake of tears编写数据库程序。这种景象对17岁的王启端——也就是我——来讲,压根就不可能在脑海里出现,而如今,它就是一个现实。再过2个月,我就可以合法的领结婚证了,但这件事令我万分沮丧,因为我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还是一个处男。对这件事我颇有几分无奈,因为我曾经有过无数机会来解决这个问题,but on the other hand,我都未遂了。
现在我瘦骨嶙峋,胡子拉碴,脸若白纸,眼若黑洞。作为一名在读的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我本不该是这个模样。但是考虑到我从小就和点滴瓶为伴,这件事并不希奇。在我倒霉的童年记忆里,我曾经被50米外飞来的石头在脑袋上砸出5针,也曾经从房顶上掉下来摔坏了两条腿的十字韧带导致爆发力几近于零,还曾经得过甲肝以及肺炎。所以当我小学毕业时,我只有1米4的个子和59斤的体重。后来我虽然努力长到了1米78,但还是只有110斤。长期的卧床读书导致我左右眼近视的程度相差300度,且看东西不一样大,这就导致一个严重的后果——我几乎没有距离感,尤其对运动物品。所以我曾经被同学扔过来的钥匙打的满脸是血,因而对一切高速向我接近的物体心存恐惧。
由于打点滴的日子无事可做,我读了很多一般小学生看不到的书,导致我变的很神经质,同时对学校教育产生了厌恶。这种厌恶一直持续到今天还没有丝毫改善。但这并不妨碍我一直在学校呆到了研究生即将毕业,因为我迷恋学校生活,迷恋趴在课桌上睡觉导致的手臂酸麻,迷恋穿着拖鞋到处乱逛的惬意。就象所有即将22岁了还呆在学校里的学生一样,我面临着毕业,找工作,以及搞定一个每天愿意与我合法发生性行为的女人,骗她去领一张纸以称她为老婆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在缓慢的解决着,虽然它们和世界上其他事情一样,表象和实质是两回事。现在我舒服的一个人住在一间宿舍里,因为其他3个人去实习了,到毕业都不一定会回来。
现在是星期一,我一个人呆在宿舍里百无聊赖。接来的项目已经接近完成,我又即将面临无所事事。作为国家示范软件学院的研究生,我的工作已经基本敲定。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就要呆在讨厌的办公室里搞一种叫做软件项目管理的活,它就象其他工作一样,十分无趣。我蹲在劣质靠背转椅上,抽着烟感到无尽的凄凉。窗外下着雷阵雨,也许明天会凉快一点,我想。
学校把我们扔在新生校区,这样的举动简直毫无人性。我每天穿过没有树遮挡的混凝土路面去上课,被热气蒸的头昏脑涨。那些年轻无知的男生女生从我身边经过,提醒着我青春即将完结的残酷现实,他们脸上尖锐的光彩使我自惭形秽。我是一个两张出头的处男,顶着拖把头躲藏在人群之中,等待着生活突然转变,却已经失望到几近绝望。我如同《万寿寺》里的薛嵩,在漫漫的荒野里和迷宫般的长安城中等待着长大成人,等待的过程中,荒谬如同时间一般,漫漫不知所始,然后漫漫不知所终。
我并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我只知道,它即将来到。



2.        错觉
我会在早晨7点按时醒来,洗脸刷牙吃早饭然后去教室或者图书馆。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软件这个行当。我的理想是一个批判社会的知识分子。可理想毕竟是理想,现实中我是沉默的大多数。对于本科学轨道交通运营组织的我来说,能呆在学校里学一样可以安身立命的技术总好过每天和铁轨机车泡在一起。虽然我不否认,我曾经有过别的想法并且努力过。很显然,我未遂。
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会洗一个冷水澡,然后对着镜子长久的看自己依旧光洁的皮肤和冷郁的深褐色眼睛。它们嘶嘶的哀叫着寂寞,无声无息地。自慰带给下体刺痛的感觉,而寂寞从我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里嚣张而缓慢的弥漫出来,压迫着我,令我窒息。于是我不可抑制地开始思念起那些未遂的爱情。
在我图书馆的位置左边,总留有一把空着的椅子。它上面曾经有过一些美好的女孩,而在我可以拥有她们中的某人之前,她们就相继离开了我,留在我心底许多大大小小的孔洞。时间从这些孔洞中缓慢而迅速地穿过,将它们的边缘腐蚀成不规则的锯齿状。我有很多时候从厚的象城砖,贵的一塌糊涂的编程书里抬起头,看着在阳光中做着布朗运动的灰尘们,想着自己在茫茫人海里漂浮无着,上下不由自主,就开始犯烟瘾。
很多年来我一直在吸烟。把烟装在银色的不锈钢盒子里,用银色的zippo。它们都是女孩子送的,两个有着柔顺头发和好闻气味的女孩子。如上所述,她们曾经坐在我的左边,在夜里,我曾经牵着她们的手把她们送回用铁丝网和高墙围绕起来的女生宿舍,看她们向我挥手告别,然后在转身而去时点起一只白色过滤嘴的davidoff。很多年以后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彼此的生活却没有任何交集。我一直在忧伤着,并且还会忧伤下去,这就是我的宿命。
说不清是谁离谁而去,当两个身体越来越熟悉,两颗心却越来越远。终于有一天平静地分开,再见面时微笑点头,擦肩而过。重复几次,依旧如是。我开始怀疑爱情的真相,怀疑温润的唇和水气氤氲的身体,怀疑那些美好的让我迷恋的气息和容颜是否真的存在过。
在即将22岁的时候,我又开始听金属。与15岁时不同的是,我开始每天听after forever或是trail of tears之类的乐队,失真吉他和双脚鼓如履带般碾压过我的耳膜,而花腔女高音穿过空洞的脑皮层,撕裂仅存的一丝落寞。我现在就可以开始回忆,夹着烟喝着普洱,用无浪的姿势斜靠在墙上用低沉的声音对某个女孩子说,我曾经是一个吉他手。
是的,我曾经是一个吉他手,一个摇滚乐队的吉他手。在图书馆的下面,有我们排练的所在,那是一个地下室。白天,我神色阴郁地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夜晚,我在这里和其他的4个人一起试图在音乐中寻找些什么。我依旧怀念简单的舞台,粗糙的音响,跃动的人群和挥舞的手臂。我常常去看即将发专集的前伙伴们演出,少了我这个喜欢阴冷暴虐音乐的成员,他们终于可以在台上唱jazz小调,可以用爱来爱去的欢快曲目在电台里打榜。可我知道,挑染了剪短的长发的知秋,依旧会在涂鸦密布的地下室里,在我弹起扭曲阴冷的沉重riff时加入进来,用漫长尖锐的solo怀念起穿伞兵靴的年代。
现在我已经不再穿伞兵靴,我留着拖把头穿印着smashing pumpkins的T恤和磨破了屁股的lee,趿拉着人字拖鞋走进食堂,mp3里响着nevermore过分高亢的嗓音。食堂刚刚开饭,这样我就可以避开高峰时段的人潮汹涌,在人潮汹涌的时候我容易晕眩。就象我站在刺目的灯光下演出的时候总是垂着头面对音箱一样,我更习惯把自己隐藏在某一个角落,冷眼看人们聚来散去。女孩子们叽叽喳喳,男孩子们面目可憎,我吃着不知道放了多少油的菜和放了多少年的米,它们依旧索然无味。我放弃了吃完它们的念头,决定转身离去。
就在我端起盘子站起来的瞬间,有一个人撞在了我的身上,而且,是一个女人。那一瞬间,我有一种错觉,仿佛一切都在旋转。很自然的,我把所有没吃完的东西都浇在了她的身上,然后听到了一声尖叫。
我站在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我只有一个念头,有什么来到了。
3.        无独必有对
我发现有一个女孩子身上粘着菜叶子饭粒之类的东西,恶狠狠的瞪着我,一言不发。经过四分之一秒的思考,我得出一个结论,这件事是我干的。于是我就没头没脑的对她说,把你的电话留给我。可是她却说,为什么不把你的电话留给我。我就告诉她我的手机号码,她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响了两声,然后问我为什么要留电话。我就告诉她,周末我会带她去买新衣服以示赔偿。她哦了一声就没头没脑的跑掉了。
如你所知,这个女孩子留着短头发,皮肤很光洁,身材也不错,气质绝佳,声音悦耳,要不然我就会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然后溜掉。这件事从某种意义上证明了在食堂里将饭倒在自己暗恋的人身上也是求爱的可行途径之一。不过我可以指天发誓,我从前从来没有见过她。所以这件事有另外一种解释,就是她暗恋我,然后故意让我把饭倒在她的身上。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打个冷战,还好现在大家都不用再倒马桶了。
综上所述,我是一个不太愿意相信偶然性的人。第一,莫名其妙地和某人发生某种联系对我而言几乎不在考虑之列;第二,食堂这个地方实在不象是应该发生浪漫邂逅的所在,第三,女孩子根据我的切身体验,实在是个麻烦的东西。
根据我一贯的思维方式,从这样的尴尬事件里,基本上只会收获一些讨厌的东西。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信守诺言,在周末蹲在女生宿舍门口给她打电话。如果你读过大学的话,你就知道周五下午的女生宿舍门口是男人的世界。各色各样龌龊的男人在女生宿舍的高墙外面晃来晃去,脸上流露着兽性的光辉,我就是其中的一员。我把头发用鞋带扎起来,绑上红色的lee头巾,穿着写有I only want to have a little fun before I die  字样的黑T恤,用漂白粉泡过的lee深蓝色牛仔裤和洗的丧失了本来面目的酒红all star,背着一个橙色adidas背包,夹着烟蹲在马路牙子上。
根据我的经验,这样起码要等半个小时左右。于是我就开始东张西望。平心而论,如果你是一个正在等女朋友的男生,你肯定不愿意和我这样一副打扮的人呆在一起。我蹲在马路牙子上嘴里叼着烟,看到我周围5米之内没有人经过,他们全都绕着走。我忽然发现,原来女生在走过这一帮子有妇之夫的时候,连眼皮子都不会抬一下。而经过我这样身上挂着耳环,项链,手链,钱包链的不良少年的时候,都下意识地挺一下胸。于是我瞬间觉得自己很性感,忘记了其实自己还是个处男的现实。
我正在幻想自己浑身散发着不可阻挡的邪恶性魅力,因而导致自己脸上挂着白痴式笑容的时候,忽然眼睛的正前方出现了两条长腿。我沿着它们向上看,看到一个短头发的女孩子对我笑。我马上觉得,这是幻觉。上一次看到女孩子朝着我笑已经是9个月以前了。于是我抬起头,用周星弛在喜剧之王里的桥段对她很严肃的说,你好,王启端,我是。可是她对我很有诚意并且很优雅地伸出去的右手视而不见,而是从小包里翻出手机来,鼓捣了一会,然后露出得偿所愿的表情,说这下可不会每次都看到一个叫匪兵甲的电话号码了。在往校门口走的路上,她忽然没头没脑的说,顾舒婕,然后又说,刚才忘记告诉你了。
在校门口我们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想好要去哪里买衣服。于是顾舒婕决定先出去逛,然后再决定。这个时段我仔细地观察了她的样子:耳垂上有一颗痣,穿棉质的only7分袖衬衫和裤脚有编织皮绳的only牛仔裤,复古的adidas鞋子,右手腕有一个银镯子,大约1米66,目测为b-c罩杯。不过同时我发现她在打量我,所以我推翻了前面作出的她是我的仰慕者的判断。后来她自言自语地说道,怎么可以这么瘦。
我们坐地铁来到淮海路太平洋,开始在楼上楼下穿来穿去。我开始后悔自己没头没脑的许诺,因为这里到处都是古怪的香味,让我头昏脑涨。而且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跟女孩子逛过街了,实在是有些不适应。顾舒婕在三个小时里试穿了各式各样的衣服,却没有决定到底要买哪一件。我不停地称赞那些衣服很不错,而且它们确实很不错,价钱不算太贵,穿在顾舒婕身上也很合适。当然,最重要的是第一条。可我无法知道这个女人的想法,所以等到我们坐在kfc里的时候,她还是什么都没买,而我已经头昏眼花,面如菜色了。   
4.        方可方不可
我吃薯条的功力曾经震惊过许多人,最多的一次我吃掉了6包大薯条和11包番茄酱。我在吃掉一个辣鸡腿汉堡和两对辣鸡翅之后又干掉了3包大薯条,同时喝掉了2大杯可乐。顾小姐眼睛睁得无比的大,仿佛见到了马铃薯搅拌机。你吃这么多,怎么也不会胖涅?我非常严肃地告诉她,保持世界顶级模特身材的秘密就是每天一包烟,不定时睡觉,早饭从不吃,午饭偶尔吃,晚饭尽量吃,别忘了喝高浓度乌龙茶和睡前洗冷水澡。
吃饱了之后我们继续在各个商店之间游来晃去,我的感觉越来越不爽,因为这个极不正常的女同志好像丝毫没有要买任何衣物的打算,她简直具有钢铁般的意志力。在徒步行军逛完了整个襄阳路市场以及半个百盛之后,我几乎要瘫痪了。我站在试衣间的门外,感觉自己就是经典电影《东成西就》里的梁家辉,只剩一个脑袋浮在半空之中。终于我的忍耐到达了极限,我冲进女装的各个专柜,开始挑选我认为合适她的衣服,用不容置疑的口气命令顾小姐试穿各个牌子的服装。每当她用愤怒的眼神望向我时,我脸上就露出蒙娜丽莎的微笑。最后,在我坚定的表情威吓下, 我的女伴终于选中了一件u2的白色长袖棉t恤和一条米色etam长裤,我付了钱,拖着她就往楼下冲。
我们并肩坐在陕西南路地铁站的台阶上,脑袋成90度角朝着两个方向。顾小姐开始抱怨我穷凶极恶的态度,而我则面无表情一言不发猛喝祁门红茶。她很自觉地闭上了嘴。我摸出烟,习惯性地递给她一支,她做老手状接过,我给她点着,她学我的样子猛吸一口,两眼望向天空。5秒钟之后,她几乎把肺咳出来,眼泪直流。我就学上海人的口气教训她,小姑娘年纪轻轻不要学人家不三不四的哦。她就色厉内荏地反问我,你干吗装得像个老头子,还不是个小屁孩。为了证明我不是小屁孩,我掏出研究生证给她看。小丫头片子撇撇嘴,不过才大我3岁,有什么了不起的啊~~真讨厌,为什么要告诉你我多大~~不过,老实说你的照片没有本人帅,老头子。
我这个不满22岁的老头子的照片贴在蓝色的小本本上,照片里的人两眼凶光毕露。我之所以如此的原因是拍照的时间定在上午,而前一天我们宿舍里四大天王通宵砌长城,我输掉了一条骆驼烟出去,心理略微有些变态。小丫头片子看着我的出生日期,又抬头看看我,为什么你研二了,我大一呢?答案很简单,我跳了两级。因为父母频繁地调动,我干脆在小学四年级结束后就跑去祖父母那里读了初中。换句话说,我已经作了11年的寄宿生了。哇,那你岂不是很惨~~~~我刚刚住了1个星期的学校就受不了了。我决定对你给予一定的同情~~
我们走下高高的台阶,步入地铁车站,路过卖盗版cd的小贩,放在纸箱子里的小狗和季风书店绿色的招牌。在车站控制室的大玻璃窗后面,坐着我曾经的上铺兄弟刘岐山。我敲敲玻璃,他就抬起头,看见我,露出笑容。我们站在挂着闲人免进牌子的走廊门口,东拉西扯。他最近在中远两湾城买了60平方的房子,一个平米要7400的期房。房子到手,装修好就准备结婚了。一个错眼,看到了我身后的顾舒婕,就露出了不怀好意的奸笑,hoho,原来你喜欢幼齿~~成年了吗~~可不要搞大哦~~记着吃药~~最好带套~~
我使出寝室不传秘籍垫背大擒拿和断子绝孙手,将他打回控制室,对一头雾水的小丫头尴尬的笑了笑,没文化的人就是这样,不要见怪,不要见怪。刘岐山从控制室里探出头来,对着我们的背影喊道,小妹妹,别看他瘦,你可得小心哦~~~我用无限幽怨的眼神回头望向他,同时非常有力地伸出右手,对着这个还欠我200块钱的男人干净利落地比出了中指。
小丫头在摇摇晃晃的地铁车厢里小声地问我,你为什么要向他下狠手呢?你们说了些什么啊~~我就用极尽凄凉的语气告诉她,其实,我的第一个女朋友,就是甩了我然后跟了这个好吃懒做的男人。但是,这是男人间的友谊,和女人几乎没有关系。她听我这样说,也就不再说话,我们忽然变得很沉默。
广告牌上的美女们掠过车窗,照耀在我们的脸上。
5.        杀死记忆的途径
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了。我们穿过昏黄灯影下的悬铃木,夹在从教室涌出的人流中向宿舍走去。我闻到旁边19岁的美好身体散发出好闻的味道,就忍不住开始回忆。
我19岁的时候是一个阴郁着脸,内心很严肃的大三学生。晚上10点钟的时候,我就会从有着窄小楼梯的地下室里出来,背着吉他走回宿舍。那个时候我感觉自己正在变老,正在无可挽回地走向成年。在那个秋天,我是一个叫做地底机场的乐队的节奏吉他手。我们在各种乱七八糟的地方演出,参加过高校乐队比赛并且拿了上海第一。每次我们演出的时候,我们的主唱知秋就要想殴打主办方,因为他不得不在上台以后对大家解释:我们不是地下机场,我们是地底机场。可下一次他又得说,我们不是地下飞机,我们是地下~~oh no~~地底机场~
最离谱的是,有一次在复旦演出,中央海报栏上大海报上赫然写着:著名乐队直升飞机将在相辉堂演出,令我们大惊失色。
其实在那个时候,我甚至对玩音乐都感到绝望。无论你的内心如何备受煎熬,可最终表达出来的都如此苍白。每一天我都在怀疑,难道我就这样陷入一种以混乱为标签的生活,然后走向不断背叛自己的道路。我不想像乐队其他人那样,每天四处和女孩子鬼混,过早地陷入声色犬马的生活。我始终觉得,自己可以更有意义地活着,而不是为了取悦他人而努力。成名在望,其实是毁灭的开端。而更为重要的是,我真正想要听,想要表达的音乐,恐怕永远都无法在这个叫做地底机场的乐队的唱片里听到。于是在后来,乐队的其他人从大学退学,和一家公司签约,而我留了下来。人如果偶尔纵情,那属于快乐体验的一种,可如果纵情成为生活方式,那便会成为一种折磨。
小丫头用极度怀疑的眼神看着我,她不愿意相信眼前这个一副奇怪行头,有些神神叨叨的老头子,曾经是她在广播里听到的上榜乐队里的一员。于是她扭过头去,切!姑且相信你一次好了,别以为我那么好骗。不过既然这样,我倒是很想去看他们演出呢~~恩,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看不出你还是个玩摇滚的~~我只好报以苦笑。
老头子和小丫头穿过操场,来到女生宿舍的门口,小丫头一脸坏笑,你真是一个大笨蛋,那些东西又不是洗不掉,干吗要买新的。老头子恍然大悟,你不想要阿,那还给我,我去退钱。小丫头乐开了花,你还真是一个变态,弄脏了人家的衣服,到现在连句对不起都没有,还莫名其妙地管人家要电话,我还以为你要干什么,结果却做出一副任人宰割的死样子。我要是不让你出点血,岂不是拎不清爽。老头子只好露出无奈的神色,自认倒了血霉。
我们挥手再见,有着好看腰肢的小丫头蹦蹦跳跳上楼去了,手里提着我本来没必要买的新衣服。我不能否认我动机不良,因为我又一次地被寂寞挤垮,想要寻求一个安慰。我转身离去,手里夹着davidoff。在灯影憧憧的树下,纺锤形身材的女孩踮起脚尖和两只手里都提着热水瓶的男孩接吻,发出啧啧的声音。我经过他们身旁,悄无声息。
在我本科时代的最后一个夜晚,我已经分手近一年的第二个女友约我在这里见最后一面。拿到全奖的她就要跑到世界的另一端去了。在灯影憧憧的树下我们相对无言,她流着眼泪,在我的锁骨上留下齿痕。我们分手的那个黄昏,她也是如此,流着眼泪,在我的锁骨上留下齿痕。在知秋租来的小屋中,她在朝西阳台炫目的晚霞之中向我展现她的美好,而我却在最后关头临阵脱逃。她伏在我的背上痛哭失声。王启端,你就像那风中飘舞的塑料袋,没有重量,没有方向。我无法将你留住,却多么盼望与你一起飘舞在半空之中。我硬了心肠,说我不能毁了你,我已经毁了自己。我吻尽她的眼泪,给她穿好衣服,然后夺门而出,在17楼楼顶吸烟直到呕吐。从此我心如死灰,退出乐队,埋头读书,不明不白地考了研,不明不白地被调剂到软件工程。我拼命想明白自己的心究竟是怎样的形状,可直到今天依然一无所获。
在我本科时代的最后一个夜晚,我和我已经分手近一年的第二个女友在灯影憧憧的树下拥吻到几乎窒息。从那时开始,我可以平静地说,我已经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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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nnnooo 发表于 2003-10-1 21: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6.        一叶知秋看落英
周六的时候,知秋来学校找我。他住在学校斜对面农民盖的三层楼别墅里,骑着一辆式样古怪的摩托车。我已经有两个月没见到他了。
我认识叶知秋的时候,还不到17岁。那个时候我是一个大学一年级的傻b,而他是我的同班同学,年长我2岁。不可否认的是,他那时也是一个傻b。我们学校的宿舍号称3室一厅,叶知秋就住在我的隔壁。他每天都会在早上7点钟就开始用极限音量放bon jovi或者Mr.big,于是我称他为活闹钟。人在大一的时候会做出很多蠢事,我觉得我做过的最蠢的事就是和叶知秋混的太熟。
当时学校里有一个摇滚乐社团,叫riff。Riff的社长杜思良就住在我们对面楼上。有一天,当叶知秋在阳台上跟着伴奏放声高歌《always》的时候,留着落腮胡子的杜大哥在对面用黄钟大吕般的洪亮声音对叶知秋喊出了后来我们认为极度肉麻的话语。
嘿,哥们,你喜欢摇滚吗?
后来,叶知秋就加入了riff。他迅速的留起了长头发,每天凌晨从宿舍的铁门上面翻进来睡觉。这样的好处就是,我和我的同学们再也不用一大早就被震的头皮发麻了,也不用担心会被楼下扔上来的东西误伤。不过没过多久,我也加入了riff。
Riff里有各种各样古古怪怪的家伙。社长杜思良被我们尊称为杜十娘,是一个绝对彪悍的重金属狂人,每天抽两包牡丹,直到毕业前一个月才把四级考过。作为大学四年级的学长,我从来不认为他带给了我们的大学一年级什么好的影响,而且我坚持认为,叶知秋没有拿到红本本和绿本本,杜十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后来杜十娘去了广州,回来看我们的时候,满脸红光,头发已经掉的差不多了,可吉他还是弹的一样的好,作为知秋的老师,他的水平不容质疑。
大我两届,现在在交大硕博连读的陈可,完全改变了我对学习好的女生的认识。她是一个每天听黑色音乐,行为简约的人。我不能否认我后来交往过的女孩子,没有一个能具有她那样黑洞般的气质,一种极度内敛的吸引力。作为一个冰美人的典范,我们学校的很多男生提起她就摇头。演出的时候,穿黑色裙子,闭着眼睛在话筒的后面,从始至终不会看观众一眼。知秋曾经给陈可写过厚厚一叠的情书,却被陈可轻描淡写地退了回来,因为陈可不喜欢男人。这是个小小的秘密,我们那几届的人没几个知道的,所以陈可还是以一个女神的光辉形象留存在许多男孩子的心中。我至今还喜欢一些黑暗流派的音乐,和陈可有很大的关系。
我的节奏吉他老师柳言是个万人迷,除了身高有一些小小的遗憾外,他的嗓音和外表已经处于非常出众的境界。作为我的直系师兄,他留给我全套的教材,省了我很多钱。现在,他是一个广告公司的录音师,每天在自己的小屋子里钻研midi。柳言的女朋友多的要命,我到现在都想不通,他的运筹学根本就是靠作弊才混到及格,怎么能够在一天里和三个女孩子上床而不穿帮,这也许也算是一种境界。
被称为鼓锤毁灭者的现某娱乐节目编导姜小年,是一个平面设计高手。他把自己设计的绝对醒目,甚至在乳头上穿了一个环。他总是很愤怒,对一切都很不满,包括自己身体某部分的尺寸。后来崇拜primus贝斯手的搞笑高手,现任微软工程师方宁非常严肃地找来一份“3 inches grown”的东东,交给小年去练习。小年认真的按照上面的步骤去做,结果造成粘膜感染,好多天都不能喝水,走路要做卓别林状。很长一段时间里,方宁都不敢在小年面前出现,因为他遇到了幽默的敌人。
跟我俩同一年加入riff的还有后来地底机场的女贝斯手丁湮和鼓手罗悠悠。其实丁mm的理想是做吉他手,可惜功底不好,只好去做贝斯手。方宁假借教学的名义行泡妞之实,骗小丁看了很多艺术幌子下的情色电影,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得手。只是第二天大家看到方宁手臂上有很多紫青色的淤痕,就用不怀好意的语气向他询问内幕。方宁用典型的气管炎语气叹息道,不可说,不可说。从此他就完全丧失了人权和主权,进入了悲惨的人生新境界。罗悠悠的生活颇有几分颓废的优雅,他有着与鼓手身份不相符合的白净脸庞和修长身体,油光水滑的黑色长发,永远修身整齐的衣着。然而他的眼睛是尖锐而绝望的。作为姜小年的学徒,他的鼓击好像永远处于稳定的边缘地带,暗藏不安的秘密。作为地底机场最具异性杀伤力的成员,他是坚定不移的一夜情实践者,钱包里永远有一包杜蕾丝。
每个学期riff都开专场,翻唱一些最近比较红火的歌曲。陈可唱王菲,tori amos,the cranberries都很拿手,而且有一种原唱所没有的阴郁味道。而柳言则擅长改编beyond和流行歌曲,记得那个时候柳言曾经将汪峰的《青春》改编成气势汹涌的标准流行金属情歌,演出时候气氛极好。到了演出的时候学校礼堂里满满当当的全都是人头,所有能和riff的人扯上关系的人全部都打电话来要求留票。就是在riff最初的时间里,知秋深深的感受到了表演的乐趣,盼望着有一天自己也成为舞台正中聚光灯下面的那张面孔。
大学一年级上学期,我的生活就是每天认真上课,感到无比的绝望,然后再回到地下室,听社团里堆积如山的打口磁带和cd,苦练吉他。知秋的生活就是每天无故旷课,感到无比的沮丧,然后然后再回到地下室,在我练琴的时候和形形色色的女孩子聊天,苦练泡妞。杜十娘杜大哥每天唱着“狼啊我的狼,为何不见我的狼”夹着牡丹和“英国历史”出出进进,见到柳言就建议他吃六味地黄丸,见到方宁和丁湮就提醒他们要做好保护措施,见到罗悠悠就跟他要漂亮女网友的qq号码,见到小年哥就关心他的小弟弟有没有长高,见到我就摇头,见到知秋就露出孺子可教的神色,见到陈可就装作没看见。冬天的时候,我们就聚在一起在温暖的地下室里吃火锅,感觉很是不错。
5年过去了,24岁的叶知秋穿着紧身的ck jeans和diesel翻毛皮鞋,带着蛤蟆镜出现在我收拾得一尘不染的宿舍里,颇有几分super star的味道。他们的两支单曲都出现在电台榜单的前十名里,专辑已经准备出货。他告诉我,下个星期他们准备来学校演出,并且想找我作嘉宾吉他手。我揶揄他,直升飞机乐队现在很牛x了哈,红的一屁潦倒~~~你这个肄业生现在可是衣锦还乡了。知秋一声靠,他妈的靠那点工资老子能挣几个钱。
我们约了在这边读研的几个同班同学一起去小聚,根据我系的优良传统,我们8个人喝掉了50瓶啤酒。知秋留给我们每个人一张即将上市的专辑作纪念。我答应知秋帮他联系场地,还负责宣传。毕竟,我现在还算是riff的社长,虽然只剩我一条光杆,可每年也要搞些活动,不然地下室就得交出去。
于是我就找到了顾舒婕小朋友,决定发展她为riff的成员。我知道她是学设计的,正好利用她来跑跑龙套。当然,我是以工作人员可以随便出入后台并且可以看排练为诱饵的。依旧诗人气质的罗悠悠给我们送来了小年哥设计的海报,上面是三男一女加一个黑影。顾小姐很疑惑,为什么会有一个黑影。我就告诉她,那是重量级的嘉宾乐手。
学校广播台的台长是我的吉他学生,因为水平太差只好变成一名在午饭和晚饭时间大喇叭里讲话的人。他听说偶像们要出专辑并且要来做演出,兴奋的眼镜都掉了下来。于是每天在校园的各个角落,知秋细密悠长的气声就回荡在空气里,伴着古古怪怪的配器,说jazz不jazz,说indie不indie,说metal不metal。不过知秋写的旋律委实黑强,连我隔壁的杰伦迷也会在洗澡的时候放弃唱双截棍而改唱“穿越城市,穿越人潮,忘记忧伤,这样多好“。
我走过学校的海报栏,发现在演出海报的下面贴着小广告:提供地底机场专辑刻录。我这帮同学真是本性难移,这样都不忘记赚钱,个个在电话里振振有词,说这是宣传手段。我的台长徒弟还搞出当年他学徒时候的采访录音,在大喇叭里作专题节目。我听到自己近三年前的声音在头顶上盘旋,感觉好像生吞了苍蝇。
周一的时候,我们开始在地下室排练。我又一次走下幽暗窄长的楼梯,进入另一个世界。这个名叫地底机场的乐队又回到了它开始的模样。小我一届的吉他手李承凡,还是那副slash的装扮,爆炸头染成了黄色,被穿了唇环的丁湮耻笑为玉米大伯。我警告满脸暧昧笑容的罗悠悠不许对尾随我来的顾小丫头动歪念头。这小姑娘耳朵里塞着棉花,兴奋地在墙上东看西看,还发现了方宁留下的“精忠抱国”“豪不痢己专门痢人”“为淫民服务”的纪念。
在100瓦的白炙灯泡下,我在许久未弹的ibenaz上探出第一个闷音。当罗悠悠开始制造动荡不安,我忽然发现,在掩盖了许久之后,我动荡不安的血液开始在周身狂热起伏。熟悉的和弦,熟悉的煽动,熟悉的节奏,我闭上双眼,开始陷入无比狂躁而让我安详的音乐黑洞。
我面对着的墙上,涂鸦着我18岁的字迹:Rock’n’Roll Never Never Die.
7.        半袭青衣过燕京
时间始终无比残酷的存在于我的生活之中,迫使我不断的改变。对它而言,我只能选择做什么,却不能选择什么也不做。
杜十娘快要毕业的时候,每天浑身散发着酒气,变得很忧伤。在大学一年级的下学期,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正式的上台演出。老杜在我节拍不稳,老是犯些小错误的情形下,唱完了《再见理想》,并且在舞台上痛哭失声。几年以后,我站在北京工人体育场的看台座椅上,跟着只剩三个人的beyond和四万观众一起唱起这首歌,在一起高呼rock’n’roll的喊声中泪流满面的时候,我眼前出现的是那天老杜手里的啤酒瓶和当时我并不理解,而后来刻骨铭心的毕业生的伤感。
在我本科毕业的时候,我们整个专业进行了整整一个月的聚酒狂欢,以纪念荒谬的大学时代。我们毕业于我们不曾考上的另外一所大学,我们的母校永远地消失在空气之中,不曾留下任何痕迹。我们就像被寄养在别人家里的狗,忽然间失去了身份,说不清楚自己究竟处于世界的什么位置。这校园新的主人试图抹去过去的一切痕迹,把它变成我们所不认识的另一个所在。作为一所重点大学的校园,似乎应该端庄而沉闷地显示出暮色苍茫般的学究气度,而不是我们这些人身上所带有的那种狂放不羁的嬉皮精神和我们记忆中生活过的犹如原始森林般错综迷乱的那座校园。于是老房子被炸掉,操场挪了方向,校门换了位置,新的道路铺上了混凝土路面,宿舍楼下曾经的小酒馆也不知去向。
如今我依旧生活在这里,每天在路上遇到毫无生气的年轻面孔。他们不会再有我们这些人身上的那种属于另外一种体系的向往自由与丰富多彩生活的渴望感,他们也不会再多想自己还不知道些什么,在他们身上再也不会出现整个班级参与群殴的壮观场面,因为他们已经将茫然的生活变成生命深处的一部分,这世界上对他们而言,很难有什么让他们激动了。
如果在大学一年级,一个人没有见识到毕业生离去的时候那种接近爆裂的忧伤,那么他永远都不会明白大学的意义。青春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告别。我犹如森林里最后一只类人猿,看着周围的同类走向另一种不知是好是坏的生活,开始所谓的进化,心里充满了破灭感。
陈可却不这样看。在徐家汇的咖啡店里,她神色平淡的吸着我的davidoff,告诉我她已经开始长出皱纹。我让老板放着地底机场的专辑,陈可合着轻快的节奏摇晃头发,银耳环作着不规则的摆动。我来接她回学校去看演出,顺便和她聊聊。整个社团里,她和我的关系最好,而且一直会来看我。她笑着对我说,你还是一样,总是忧伤着,快点找个女朋友吧。她的恋人赵欣是一个独立摄影师,有着雕像一般的面容,开一辆本田越野车,微笑着坐在我旁边。她们的手在桌面上叠在一起,有着修长而凌厉的表情。
我们顺路捎上了方宁和小年。柳言带着全套的演出设备已经去了学校。方宁在车里不停的取笑小年光头上的刺青,因为刺青的字样是the hardest。小年用非常严肃的神色否认了方宁关于这一字样隐含意义的猜测,并且警告方宁他即将在丁湮面前揭发微软前台暗恋方宁并且约方宁去秋季嘉年华happy的秘密。最后方宁第无数次败在了幽默的敌人手里,并且被迫答应要给小年搞一台xbox用以遮羞。
我们来到礼堂,丁湮和陈可旁若无人的接吻,赵欣兴味盎然地窃笑,方宁面如土色,其余的诸位拼命尖叫吹口哨,顾舒婕目瞪口呆。我摇摇头,笑着去找柳言。他正在指挥一帮社团联的小弟弟摆弄那些沉的要命的大音箱。他今天带来的女孩子是最近不曾见过的,坐在调音台后面垂着头修剪染成黑色的指甲。据说,那是地底机场公司的经纪人。我真是佩服柳言的功力,这样的他都不放过。
我站到舞台的中央,开始和柳言调试音响。方宁和小年觉得手痒痒,也开始加入。我们弹起dire strairs的satans of swing,不停的搞出各种低级失误,最后在一片哄笑声中,方宁用牙齿咬起了bass,被丁湮冲上台来揪着耳朵提了下去。然后我又弹了一小段guns&roses november rain里slash的solo, 就被知秋赶了下来。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总是扫别人的兴。
顾舒婕小朋友今天穿上了我买给她的新衣服,显得很纯情。我觉得让一个大学新鲜人结识我们这样一帮子衣冠禽兽实在不是什么好事,不过小丫头满脸都是兴奋的神色,据说还带了姐妹淘来看演出。我蹲在礼堂门口的台阶上等着我们那帮流氓同学,想起了我敬爱的系主任朱志华教授对我们这一届的评价:
你们,是新中国高等教育史上最失败的一届毕业生,是交通规划管理系50年历史上最耻辱的学生,是我们所有老师记忆中的一个巨大的污点。
84名学生,56男28女,5人留校察看,3人留级,11人次大过,2人退学,28人无学位,9人结业,5人次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生干部及三好学生称号,推荐免试研究生3人,考取各类研究生15人,其中无学位者在毕业一年后还在回校参加四级考试时与三个不同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发生械斗,现平均年薪1。9万元,100%有过考试作弊以及旷课行为,曾由于围攻校派出所受到学校集体通报批评,校篮球联赛三连冠,在校学生会及社团联合会共有主席及以下常务理事13名,被称为轨道狼的这个班级,就是我的同学们。
如果你是一个这所大学三年级或者四年级的学生,就一定会记得轨道狼这个名字。如果你曾经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在新生院呆过并且看过riff和地底机场的演出,你就会想起那是怎样的一群人。他们站在前排椅子上,眼神凶恶,振臂高呼,完全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他们总是20几号人黑压压的一片走在一起,像电影里的黑帮团伙。如果你是一个女孩子,你就会记得女生宿舍门口总有喝的醉醺醺的女孩子哭哭闹闹,不错,那些就是轨道狼里的女生。在他们毕业的时候,甚至砸掉了电视机,把被子点燃以后从窗口丢了出去。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知秋也是,虽然他没有坚持到底。
现在,这一切已经过去了。我那些能够脱身的流氓同学们从上海的各个角落汇聚到曾经呆了四年的这个校园,搬着啤酒箱子,和我勾肩搭背地涌进礼堂。一年多的时光并没有改变他们许多,他们依旧个个穿着拖鞋,非常垮掉的晃来晃去。我那些可爱的女同学们倒是有点变得认不出来,好像温柔娴熟了很多。生活就是这样,可以改变人的外表,却不能改变人身上很多规定性的本原东西。很快这些所谓的粉领和白领们露出了本来面目,开始侮辱我和知秋的发型和衣着。男男女女人人一根烟,开始吞云吐雾。毕业真是一件奇遇,明明四年里天天都见面,却远没有现在这样熟络。
顾舒婕对我们的感情很羡慕,同时很怀疑自己毕业以后会不会也变成这个样子。由于我在食堂里浇了她一身菜汤而将她带入了另一个几乎对立于她的生活并且似乎永远也不会和她的生活发生关联的世界,我不知道这会带给她什么,而且我也没有能力知道。我只知道,她好像对我颓丧表面下隐藏的那些有关青春的秘密越来越感兴趣,这种好奇将带给我的生活什么样的改变,我怀有一丝隐含的期待,以及更为隐秘的恐惧。
罗悠悠很怀疑我和知秋的这种同学关系是不是现实的,他那帮子要死不死的会计同学,个个獐眉鼠目,行为猥琐,连自己班的好看女生前十名也大多被我们系的流氓们拐了去。因此他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有大学同学这一说。而丁湮几乎就不认识自己班上的人,李承凡的同学倒是来了不少,但是显然没有我们班的同学那么架势,他们显得有些拘谨,完全没有轨道狼这帮人那种老子天下第一的派头。
天渐渐黑了下来,门口观众越来越多。社团联的孩子们开始收票,我扔掉烟头,解开脑后的鞋带,准备在两年之后重返舞台。据顾舒婕说,我浑身忽然散发出一种奇特的压迫感,让她忽然觉得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我步入人声嘈杂的礼堂,走向漆黑一片的后台。当音响发出熟悉的开场曲目,tears for fears的shout,我背对着观众,将吉他挂在肚脐以下膝盖以上,闭上双眼,准备再次陷入崩溃。
灯光骤然亮起,知秋的声音显得缥缈而沉重:欢迎来到地底机场,我们将送你前往天堂或是地狱,这一切,由你们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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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nnnooo 发表于 2003-10-1 21:55:08 | 显示全部楼层
8.        除我之外,不可有别的神
我的寂寞,开始于时光流转的彼方
你的忧伤,结束于温暖柔润的身体
when the dawn come to the town

春的羞涩,蔓延在我光泽的肌肤上
秋的凄凉,躲藏在你沉默的手指里
when the dawn come to the town

we r fuckin’ in the sun
we r faggin’ in the dawn
we r fightin’ in the town
we r findin’ in the wound

ahhhh~~go into underground
感谢我们的生活

我面对音箱,对一切充耳不闻。李承凡不停的solo小段的蛙音音阶,夹杂在丁湮冷漠的bass和罗悠悠一摞到底的鼓声里,配上知秋纤细冷澈的嗓音,让我的身体迷乱地律动。2个小时以来我一直背对着观众,垂下头,在我的吉他上制造细密破碎的背景声响。我的头发在不停的滴下水珠,它们遮住了我的面孔。

知秋突然说道,你们知道我们的嘉宾是谁吗?大声地喊出来他的名字!节奏吉他,王启端!

于是人们开始高呼我的名字,那一浪一浪的声音让我惶恐而无比兴奋。我转过身,走向舞台的最前端,将头发拢向脑后。忽然间一切都无比虚无,忽然间一切都不再重要。我迎着刺眼的灯光,一只脚踩上监听音箱,抬起头,张开双臂,拥抱短暂的热情和瞬间的激动。在那一刻,我似乎站在了世界的顶端。

我和知秋搭着肩膀,站在舞台中央。知秋对着话筒说道,虽然他有自己的选择,在我们离开校园的时候选择留在了这里,但是他永远是riff的一分子,也永远是地底机场的一分子。他,永远将作为我们中最变态的成员,留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个时候,从正后方飞来一根鼓槌,砸在知秋头上。罗悠悠对着给镲片拾音的话筒开了腔,大家欢迎我们在riff的前辈,柳言,方宁,陈可,姜小年!

柳言走上台来很严肃地说,已经毕业两年了。现在我们回到自己的母校,也来到另外一个学校,来看我的这些兄弟姐妹们出丑。有很多事情我们无法改变,无法挽留,但我们可以哀悼。我确实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们几个人还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一起玩音乐。方宁搂着丁湮,举起右手,攥紧拳头,伸出中指,然后又伸出食指。小年则悄悄的问罗悠悠有没有多带几副鼓槌。陈可坐在高脚凳上,一言不发,对台下一浪高过一浪的美女啊,美女啊的喊声报以微笑。

我换上干的t恤,坐到顾舒婕旁边。她忽然没头没脑的说,你的背影很寂寞。

我刚要接话,就被扑上来的同学们举过头顶,扔了起来。他们已经喝了很多啤酒,high的厉害。我那些要死不死的女同学还在我脸上留下了口红印。他们还唱帅哥阿你是真地帅,比梁家辉唱的难听十倍。我忽然发现知秋也是同样的下场,就觉得他遭了报应,有一种感谢上天的想法。

闹完了以后,我们就提着啤酒瓶,抽着烟安静地坐好,准备听我们喜欢的曲子。

陈可向柳言点点头,抱起木琴,平静地说道:fade into u ,来自mazzy star。特邀键盘手,赵欣。慵懒的声音在破碎致密的木吉他声与清脆的电钢琴音色中飘来荡去,我们闭上双眼,坠入寂静。
I want to hold the hand inside you
I want to take a breath that's true
I look to you and I see nothing
I look to you to see the truth
You live your life
You go in shadows
You'll come apart and you'll go black
Some kind of night into your darkness
Colors your eyes with what's not there.

Fade into you
Strange you never knew
Fade into you
I think it's strange you never knew

A stranger's light comes on slowly
A stranger's heart without a home
You put your hands into your head
And then smiles cover your heart

Fade into you
Strange you never knew
Fade into you
I think it's strange you never knew

Fade into you
Strange you never knew
Fade into you
I think it's strange you never knew
I think it's strange you never knew

顾舒婕小声地跟着哼唱,表情眷恋。我在霎那之间,忽然有一种将她拥入怀中的冲动。
9 我的那条肋骨
演出的最后一曲是我和丁湮唱的,知秋改去弹吉他。那是我唯一写过的一首歌,写在我第一次失去爱情的时候。这首歌的名字叫做地底机场,被知秋用做专集的最后一首曲目,缓慢,沉重而忧伤。包括当年直至现在,我们只在毕业生的露天聚会上演出过一次.它长达近十分钟,里面充斥着滞重扭曲的重型失真吉他riff段,令人痛入骨髓。
丁湮纤细忧伤的声音在原声吉他的碎裂深处响起,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让头发遮住眼睛。

在空旷的候机楼我一个人坐
来往的人们呼啸而过
有的行色匆匆
有的满怀失落

在地底的机场我一个人坐
漆黑天空航标灯闪烁
塔台神色冷漠
雷达难以捉摸

然后罗悠悠和我的滞重的鼓和失真吉他开始加入,丁湮的贝司发出低沉的轰鸣。

经过天空的结尾
经过阴霾的岁月
在回忆的尽头我们挥手告别

经过云朵的容颜
经过蓝色地平线
在怀念的开始我们不告而别

在李承凡和知秋也加入之后,丁湮的声音开始颤抖着穿过每个人的耳膜。

当我们张开双手却只拥抱住回忆
当我们屏住呼吸却只听得到叹息
当我们睁开双眼却只看见了分离
那就是我们之间的时光和距离

中间的桥段间奏,我们三个吉他手轮流solo,知秋躺在舞台中央,弹断了2根弦。李承凡紧咬嘴唇,坐在音箱上两眼盯着自己的左手。我面对罗悠悠,看着他打断了鼓槌,打裂了镲片,解开绳子的头发狂乱地上下翻飞。我紧闭起双眼,双手握住话筒架,用几乎咆哮的嗓音唱出下半段:
在来到我面前之前
你已旅行了八万光年
夜早已黑的如此灿烂

在告别寂寞之前
你已旅行了八万光年
陪伴着无尽的时间

在懂得遗忘之前
我已经等待了八万光年
孤独的守在命运顶端

在离开青春之前
我已经等待了八万光年
默默忍耐着无奈的悲哀

于是相见,于是离别
在背叛之前选择绝望

于是纠缠,于是伤害
在失落之前放弃抵抗

所有的人都开始高唱,并且反复高唱,我睁开双眼,放任自己在碾压而过的失真吉他闷音里开始爆裂的崩溃,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在知秋和承凡交替着开始狂乱时进入结局。

让我们开始思念彼此的指纹
等待交错的欲望将自己淹没
在一声叹息之后,在时间死去之后
我们从未曾相逢过

当我们决定摧毁事实的真相
埋葬记忆的尸体再开始忧伤
在一次拥抱之后,在影像消散之后
我们从未曾相信过

然后,在一切结束之后,我两眼一黑,晕了过去。据顾舒婕回忆,我像一根木头一样,张开双臂,面向天空,在知秋弹出最后轰的一声的同时直直的向后倒去。过了大约一分钟,又两手撑地站了起来,然后,就把吉他砸了。不过,我砸的是知秋放在台上的木吉他,这充分说明我即使在失去意识的时候,还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

散场之后,我的同学们对我的表现很满意,他们认为一个研究生二年级的猪头还有这么大的火气也只有我们这个天下无敌的班级里才有人办得到。知秋则很是郁闷,于是我被迫答应把我上个项目挣的钱拿出来赔给他,他才满意。不过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逼问我上个项目挣了多少,我只好老实交待,说我上个项目是帮他们乐队作网站,一分钱没挣到。他就更加郁闷的对着柳言,把手按在柳言的肩头,很忧伤的说道,砸就砸了吧,那把红棉已经开始跑弦了。于是我和柳言就对他一顿拳打脚踢,把他赶出了礼堂。

在接下来的火锅party里,我喝高了。在回学校的路上,我在出租车里搭着顾舒婕的肩膀,对她用我好久没有用过的语气说,美女,让我们开始一场下半身的交往吧。

我第一次说这句话的时候还不满十八岁。那个时候,我在图书馆三楼离门最远的座位上,遇到了我第一个前女友。

大学二年级的秋分那天,迫于四级和重修压力的我来到图书馆,坐在离门最远的座位上开始认真学习,顺便还帮功课形势更加严峻的知秋在我左边占了一个位置。不出意料,很快我就睡着了。当我揉着发麻的胳膊耷拉着眼皮醒来时,赫然发现我左边坐了一个扎马尾辫的女孩子。我就拍了拍她,准备把她撵走。当她转过脸来的时候,我忽然象被电击了一样,不由自主的说,美女,让我们开始一场下半身的交往吧。然后情况就变得很尴尬,然后她看看我,又看看桌子,就开始笑,然后就弯下腰去,捂着肚子笑,再后来她就开始小声哭,脸上冒出大颗的冷汗,显得很痛苦。

几天后我在医院里弹吉他唱歌给李淑听,李淑边吃橙子边抱怨我差点让她挨了一刀。李淑回忆当时的情形真是哭笑不得。根据她的记忆,当时她以为这个趴在桌子上的长头发同学是一个女生,而且她没有别的位子可以坐了。我就摸摸自己的头发,又摸摸自己的胸口,问她我哪一点像女生。她就说我很讨厌。后来我就问她,她为什么会笑的这么厉害,而且差点把肠子真地笑断。她就忍不住要笑,然后就捂住肚子说我很讨厌。说我不知道我当时那个死样子,头发乱糟糟,脸上红印子一大堆,眼睛耷拉下来,五官扭曲,还流口水,在桌子上流了好大一滩。更加要命的是,我还说出了经典台词,于是她就被我差点害死,还好送到医院及时,要不然肚皮上就得挨一刀。说完了还不解气地嘟囔,当时我就应该大叫一声臭流氓,在你的脸上留下五指山。

顾舒婕并没有在我的脸上留下五指山,也没有喊臭流氓,更没有笑出阑尾炎,而是很郁闷地说,难道我的上半身一点都不吸引人吗?并且还下意识地挺挺胸。然后她看到我正在挣扎着摸纸巾出来,就恶狠狠地说,你这个要死不死的,怎么这么讨厌呢?这句话刚说完,我就吐了她一身。
10.200支香烟
时光如水,现在我和小丫头蹲在马路边,满脸惆怅.暴怒的司机叔叔把我们赶了下来,还好没有多要钱.小丫头满脸无奈,我则差点把肠子都吐出来,脸绿的要命.现在我们正在等待赵欣和陈可来接我们.每次我面临无法收拾的局面,总是陈可帮助我摆脱困境.用她的话来说,看到我这样的聪明人陷入困境,然后解救之,是一种无上的快感.现在我和皱着眉头浑身和我一样难闻的顾舒婕蹲在马路边,只盼着赶快到什么地方洗个澡,换身衣服.

在陈可家里我穿着赵欣的瘦瘦小小的格子睡衣,和陈可站在32楼的阳台看中山西路的车来车往。顾舒婕则穿着陈可的蓝印花睡裙在漂亮的苹果电脑里看赵欣拍的石库门老房子,沉郁安静的陈可,和纸醉金迷的广告图片。赵欣在厨房里煮咖啡,满屋子都是酸酸的香气。陈可很喜欢顾舒婕,称赞我的眼光和狗屎运。我还是像往常每次提到这个问题时一样,露出茫然的神色。洗衣机发出滴滴的声音,开始烘干衣服。

有了李淑作我的女朋友,我的生活突然正常了起来。我开始每天认真去上课,在图书馆里作阅读理解,帮李淑提开水,给她买绒毛小熊。国庆节的长假去南京背包旅行,在夜幕下的中华门城楼上,我平生第一次吻了一个女孩。知秋经常嘲笑我那个时候陷入了人生的困境,正在丧失锐利的眼神,变成一个有志青年。我在忽然间似乎觉得一切都无比美好,渴望着就这样像无数普通的大学情侣一样,慢慢的度过时光,找一份不错的工作,等李淑毕业,就结婚买房,过美好的生活。

是的,我那个时候还不到十八岁。人在不到十八岁的时候,总是不知道平淡无奇的生活表面下,会有汹涌的暗流在等待着你未知的未来。李淑对未来有她美好的期待,她希望自己可以拥有那些绚丽的站在潮流刊物顶端的印刷在铜版纸上散发着奢侈气味的生活,而我是一个沉迷于文字和在她看来不知所云的音乐中的茫然一片的尚未成年的神经质的抑郁症患者,敏感的有些许不太正常。我确实不正常。我习惯于给她用白纸黑字写语调哀婉的情书,而不是每天和她煲三个小时电话粥,我习惯于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抽着烟练习失真闷音的各种变化,而不是在下午西斜的阳光里在一连串漂亮的过人之后完成一个漂亮的上篮,我读她看不下去的卡尔维诺和昆德拉,买经济观察报和南方周末,而不是卡耐基成功之道或者tofelgre单词,并且不关心dior新香水的味道和申江服务导报上的白领专栏。在最初被我的独特吸引之后,她开始慢慢发现,自己面对的是一个永远无法给自己带来想要的幸福的男人。

可我还是爱她,抑制不住地爱她。在冬天的校园里,我把她裹在自己的海军领大衣里送到高墙和铁丝网笼罩的女生宿舍门前,用力把她拥在怀里,亲吻她冰凉柔软的唇,嗅她发际里淡淡的香气,好像下一秒她就会消失在空气之中,永远与我不再相见。我们挥手告别,她飘然离去,步入昏黄的灯光之中,然后我转身,摸出白色的davidoff,听作为我18岁生日礼物的布满划伤痕迹的镀银无花纹zippo在近乎凝结的空气之中发出清脆的一声,燃起蓝色的火苗,照亮我消瘦苍白的面孔和散落在肩头的黑色发丝,在上海阴霾的橘色冬夜天空下,深吸一口忧伤,慢慢的离去。

在千禧年到来的那夜,我们在人民广场的人潮人海中,在漫天的烟花之中,向我们的爱情告别。据说在那最后的时刻里,如果你与你的爱人拥吻到新的千年,你们就可以相爱终生。就在那时光交错的20秒里,我们咬破了彼此的唇,然后从对方的视线里逃亡殆尽。

在接近四年之后,我曾经的女友,太平洋百货行政助理李淑和我曾经的上铺,地铁陕西南路站值班站长刘岐山在中远两湾城买了60平方的房子,一个平米要7400的期房,准备结婚。而在接近四年之后我站在32楼的阳台,和赵欣面对着高架道路上连成一线的各式车灯。她具有那种一般女性所没有的,和陈可相仿的简洁干练的气质。赵欣端着印着莲花的咖啡杯,和我看着玻璃窗上的倒影,然后露齿一笑,我们都如此的瘦。三年以前,我认识了赵欣。那时候陈可带着她,来看我们在风暴disco参加的上海大学生原创乐队比赛。一个纤瘦修长的短发女子,总是挽着卡其布衬衫的袖口,看某样东西的时候会习惯性的眯起眼睛。在她的照片里,十九岁的我阴郁而孤独,面对着音箱,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我消瘦纤长的左手手指神经质地掐在吉他的琴颈上,右手食指和中指间夹着半支烟。陈可和顾舒婕一起看着电脑里的照片,似乎在小声地讲些什么,有的时候还回过头,不怀好意地对我挤眉弄眼。我就对她俩作出一个抹脖子的手势,大女孩子和小女孩子就吐吐舌头扭过头去,然后笑的花枝乱颤。我和赵欣就只好摇头苦笑。

本科毕业的暑假里我带着赵欣和陈可回到我的家乡,去看望云冈被卡车抛撒出的煤屑风化的面目全非的佛陀们,五台山菩萨顶巨大的铜锅们,平遥寂寞的城砖们和芮城永乐宫飘舞在墙壁里的神仙们。我们站在我童年时站立的风化斑驳的明朝代内长城上,在敌楼生满了苔藓已经开裂的斑驳的雕花垂拱下面,找到了青灰色城砖上铭记的时间印记:

大明景泰4年宁武军镇抚司薛工部营造司杨。

匈奴,东胡,鲜卑,突厥,回鹘,党项,契丹,女真,蒙古。一切早已烟尘茫茫。只剩我们卒立在塞上无穷的湛蓝天空下,看太阳西沉时羊群漫过沙棘林,悠长的歌声回荡起来:

黄草圪梁上我孤个伶仃
阳婆婆晃花了我眼睛
只盼着妹妹你快些些来
毛眼眼小脸蛋红彤彤

黄草圪梁上我孤个伶仃
羊羔羔寻不见亲母亲
只盼着妹妹你快些些来
我俩个去择那砦麻麻花来
给你戴,给你戴

11.寂寞在你的肌肤边缘舞蹈,没有旋转

陈可的家很合我的口味,淡蓝和乳白的基调,亲切而干净.我躺在沙发上睁着眼望着天花板,脑海陷入一片虚空.

那整整一年,几乎把我毁灭的生活.那整整一年,明知无望还要继续的爱情.那整整一年,我挣扎着试图找到所谓的出口,却还是原地徘徊.那一年,我将要19岁正在19岁已经19岁.在我大学二年级的4月,我们在地下室里组了一支叫做地底机场的乐队.在我所谓的母校消失的那一天,我们四个狗男女在图书馆的地下室搞了一支这样的乐队.知秋很兴奋,每天勤奋地写歌,编曲.丁湮觉得自己更加的与众不同了,她觉得自己终于脱离了平淡无奇的生活,步入了艺术家的行列.罗悠悠则认为可以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发泄中去是一种伟大的境界.而我只是觉得,我的生活是否可以具有另一种可能?一种可以改变我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悲伤感的可能,因为它正在不停地纠缠着我,牵引着我走向暗处的深渊.

我们每天忙着排练,到处联系演出。起先在交大本部旁边的某间酒吧作驻唱,知秋改编了很多老的流行歌曲,把他们弄成blues或者jazz的味道。后来我们又跑到五角场去作驻场,经常折腾到很晚才睡觉。8月我们参加了我认为很低智的某饮料赞助的大学生原创乐队比赛,并且凭借知秋依靠常年放荡生活所积累起来的丰富感情所写作的那首<在云端>得了头奖,马上就出了名.现在这首歌依旧停留在电台的流行榜里,已经好几个星期了。学古典吉他出身的知秋把这首歌编的无比欢畅,而事实上,我一向认为它深处潜藏着一种忏悔般的情感,从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对过往的厌倦和留恋并存的矛盾心态。后来在一个人孤寂的时候,我也会轻轻哼起这首歌,用那种温暖的腔调,和飘来荡去的三拍子。

在云端之上的风
吹动年华的长裙
蓝色水滴漂泊无定
湿润我眼睛

在云端之上的天空
经过时光的美梦
谁的气息暗香浮动
潜入我魂灵

我已淡忘了你的美
它不再让我心碎
我已淡忘了你的美
它不再让我懊悔

得了奖之后,我已经是大学三年级的学生了。我们得到了在淮海路附近某间著名的音乐餐厅表演的机会,虽然钱少的可以,但还算是有机会被人发掘了。知秋每天业务繁忙,不停地和人出去吃饭。柳言和姜小年利用自己实习单位的便利,给我们录了小样,还安排我们上了娱乐节目。我们在各个高校之间跑来跑去,在很多所谓的原创音乐网站上上传小样的mp3.其它得我还可以忍受,但上娱乐节目真是一件搞笑至极的事情。这个所谓的新人打擂台的节目很是让人吃不消,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变态。我们录节目的时候,居然是摆个乐器的样子放在那里,连线都不插。两个弱智的主持人说我们的名字的时候,连续错了10几遍。

我越来越觉得,这和我想象中的音乐生活完全不相同。但在相形之下,每天上网聊天或者通宵打cs更加令我难以忍受。知秋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带各式各样的骨肉皮去happy。丁湮越来越像一个bobo族,罗悠悠每次去演出都会带着不同的女人。我依旧尽量去教室上课或者到图书馆读小说,那怕是趴在桌子上睡觉。不排练的晚上,我就呆在地下室里,听portishead和dephce mode,练习音阶。有的时候,会有好奇的新生跑下来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我就和他们聊聊天,放小样给他们听。后来的广播台台长,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人,我就是这样认识的。每当有空的时候,我都教他弹吉他。虽然他的天赋有限,但是这已经是当时为数不多的让我感到快乐的事情了。在不停的期望情况会变得更好的幻想中以及越来越强烈的厌倦中,我进入了19岁。

有的时候,陈可从交大回来,我就对她说起我的绝望感。她就淡然地微笑,吐出一个烟圈,问我究竟想要做些什么。我能够回答她的,只有一片沉默和茫然的表情。每当这个时候,她就摸摸我的头发,说,不错,很柔软,很黑,很细,很顺,可惜只是少了点。

客厅的石英钟发出嗒嗒的声响。恍惚中我忽然感觉到有人来到我的附近。顾舒婕在沙发前面坐下来,把脖子向后仰,靠在我的手边。我伸出手去,抚摸她颈后细密柔软的汗毛和光滑的肩膀。她在黑暗中发出叹息,把我的手握在手心,贴在脸庞。老头子,我是不是有那么一点点爱上你了?可你这样的一个男人,值得我爱吗?

是啊,我这样的一个男人。我已经习惯了把心封闭起来,一个人躲藏在记忆的阴影之下,悄悄的冷漠地看着风来云去。每一次我用尽全力敞开怀抱,试图去拥抱温暖的另一颗心时,最终却在自己的绝望之中忧伤地空伸出双手,指向满是寂寞孔洞的桔色天空。而你,愿意接受一颗甚至已经几乎忘记了怎么表达疼痛的心吗?只要你将它粗糙冰冷的表壳剥开,你就会发现,那是一颗奄奄一息的脆弱而柔软的灰色的心。你需要用漫长的时间,以及接近无望的努力,去体会它身上的温度,去治愈它的创伤,去忍受和它在一起的平淡日子,这些,你愿意吗?也许,我不能给你如星辰般绚烂的生活,不能给你闪耀的珠宝,艳丽的花朵和衣着,甚至不能给你一句相许终身的誓言,我只能给你一个并不宽厚的肩膀和不算有力的臂弯,还有一双愿意倾听的眼睛,除此之外,我一无所有。即使如此,你还要投入这可能会毁掉你生命的男人的怀抱吗?

她松开我的手,转过身,伏在我的胸口,抚摸我的脸颊,然后闭起眼睛,吻上了我的唇。我想起李淑总是冰凉的柔软的唇,和杨默总是滚烫的厚实的唇。她们都已离我远去。现在,在这漆黑的凌晨,我拢起顾舒婕柔软的短发,把她拥在怀中,和她生涩的舌尖和光滑的温润的唇在寂静之中,体会瞬间的时间停滞。

杨默曾经无数次地问我,为什么我的眼神总是穿过她,看着她身后她无法看到的世界。我的回答是,你如同水晶般透明。杨默。她有着形状美好的身体和聪慧的足以看透我一切伪装的眼睛。我深深的觉得,我永远都不会带给她幸福。在我19岁的时候,我遇到了杨默,然后在我20岁的时候,永远的失去了她。我从来都不曾对她说过一句,留下来。当她第一次来到我面前,专注地看着我,然后向我伸出手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和她永远在命运的两端,虽然可以无限接近,但终将别离。因为那个时候,我正在地下室里合着自己的吉他声,小声地哼唱着这首通彻心扉的歌。

When routine bites hard,
And ambitions are low,
And resentments ride high,
But emotions won't grow,
And we're changing our ways, taking different roads.

Then love, love will tear us apart again.
Love, love will tear us apart again.

You cry out in your sleep,
All my failings exposed.
And there's a taste in my mouth,
As desperation takes hold.
Just that something so good just can't function no more.

But love, love will tear us apart again.
Love, love will tear us apart again.
Love, love will tear us apart again.
Love, love will tear us apart again

你好,我叫杨默,我是丁湮的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在后来那个残阳如血的黄昏,我逃离她绯红色的胸口,带着锁骨上的淤痕。在更后来的那个闷热的夏夜,我流着眼泪,逃离她如锁链般的怀抱,带着锁骨上的淤痕。我从来都不曾对她说过一句,留下来。她曾经在17楼楼顶,贴在我的背上,告诉我她的恐惧。她害怕我旷日持久的沉默和深不见底的眼眸。我总是让她哭泣。虽然我爱着她,可我却没有勇气,让她留在我的身边,因为我甚至负担不起自己生命的重量。

我的手指滑过我怀中这愿意爱上我这残缺灵魂的女子如绸缎般细致的肌肤,逐寸地引燃她的火焰。她指引着我,去用我的感觉爱她隐藏已久的爱恋,她指引着我,抛弃我一切的记忆,去给予她渴求抚摸的在肌肤上盘旋已久的寂寞。让我听你心跳的节奏,她说,让我停留在你细腻温柔的抚摸之中,就算明天永不再来。叫我的名字,用你的魂灵深处的寂寞,叫我的名字。小婕,舒婕,在唇齿之间寻找那一丝爱意,顾~~舒~~婕。忘记你的身份,忘记你的冷漠,忘记你早已残破不堪的外壳,叫我的名字。在我迷失之前呼唤我,我那备受摧残的爱人,我的苍老了灵魂的启端,用你那温柔的声音和脆弱的心呼唤我,叫我小婕,叫我婕,叫我舒,叫你能想到的一切,在我的耳边呼唤我,因为我感到一切如此的虚幻,仿若是永无边缘的梦境。而我愿意永远这样在你的怀中,呼唤着你,呼唤你的吻,你的温柔,你的忧伤的面容,你纤细修长的指尖,你苍白的皮肤,我愿意这样呼唤你的爱。我相信,你一定会出现在我身边,启端,王启端,我的端,让我拥有你的一切。我要你毫无保留地爱我,在我陷入迷乱之前。

我记得在地底机场签约的那天,留在学校里的我坐在图书馆三楼离门最远的位置,看到薛嵩走入那红土地中迷宫一般的城寨,在红线手中长大成人。我还看到薛嵩走入冬季里弥漫着苦涩香气的长安,去寻找爱情。而在一个星期之前,我并不能看到自己即将在千年以后上海没有星辰的夜晚里长大成人。在黎明到来之前,一个名叫顾舒婕的女子带领我进入爱情的深处,寻找可以让我冲破躯壳的阻碍,融入另一个生命的可能。

在黎明到来之前,让我们停留在忧伤开始的地方,我要用我的整个生命去呼唤你,我挚爱的名字。我要把我所有的忧伤和绝望,埋葬在你柔软的胸膛。让我们在黑暗中,开始舞蹈,让我们在黑暗中,开始聆听生命的节奏,让我们在黑暗之中,呼唤彼此的名字。我要让我全部的记忆,在今夜死去。

在我即将22岁的时候,我拥有了生命中第一个完全属于我的女人。我决定剪掉我的拖把头,扔掉我的破牛仔裤,牵着顾舒婕的手走入茫茫人海之中,等待她毕业以后就买房子结婚,在漫长的岁月之中,只弹吉他给她听。我决定把她变成我的老婆,忍耐她的一切坏习惯,只为了可以在水般冷寂的夜晚里,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可以躲藏。我不知道,从此以后我会不会继续绝望,但是我知道,我应该把自己勇敢地交给时间,因为我所有的疑惑,最后它终将会揭开。在此之前,这个像猫一样蜷缩在我胸口熟睡的女孩,已经在我的锁骨上留下了新鲜的紫青色的齿痕,我不得不开始考虑,天亮之后去买避孕药的事情。

                                                                                                               全文完
                                                                                                             2003.09.27于非法居留的研究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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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直 发表于 2003-10-1 22: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鼓掌 中.........我喜欢这东西..

花了很长时间..
跳跃着读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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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p2222 发表于 2003-10-2 22: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优秀原创,加精华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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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nnnooo 发表于 2003-10-8 12: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决定自己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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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 发表于 2003-10-8 23: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帮着顶
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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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lico 发表于 2003-10-9 01: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喜欢你的文字,混乱,不确定,语无伦次的神经质,令我很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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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直 发表于 2003-10-17 21: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潮湿?下面上面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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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子 发表于 2003-10-24 21: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写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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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A 发表于 2003-11-1 04: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feeling so 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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