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lo的话中无疑又提出了一个话题。那就是关于音乐和文字之间的关系。
作为音乐来说,几乎是不能用语言来替代的,如果这种关系能够存在,就根本就不会产生音乐这个名词。那么,从这层意义而言,理论上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满分的乐评。既然,没有满分的乐评,那么所有的音乐文字的存在意义又是什么呢?所以,只能存在于以下方面:单纯的享受这造字和欣赏其的过程(自得其乐或期望共鸣,引起人性中的交流需求,或通过无形到有形、有形到无形的转换过程得到乐趣......);有关于音乐本体外但关于音乐的其他目的(试图引起对优秀作品的注意;期望推动音乐历史进程的发展......)和偏离着音乐的不良动机(金钱,更多的人愿意以糊口的名义;名声和地位,这在中国比较需要;与唱片公司的“默契”......)
怀揣着各种不同的心思的乐评人,很自然会带来各种不同的成品。于是,菜市场的现场就出现了:萝卜青菜,个有所爱;叫买叫卖声,吆喝声,叫好声,叫骂声.....生气勃勃的文字买卖情景。
可是,cello也提出了一个现象,就是供方的内容需求。有的太过简单,甚至是毫无任何积极意义。这样的“菜”应该出现在“菜市场”上吗?是否需要市场管理员,这管理员又将会是谁呢?
我们不要忘记,作为管理员一定是要有约束作用,并需要具备一定管理水平的。我们存在这样的监督机构吗?存在一个公认的标准吗?甚至从经济学的角度上讲,这个市场有足够的卖方来负担管理员的成本费用吗?
实际上,这个虚构的管理员角色在国内很大程度上是由各种媒体所扮演,不是说我、你或者他,还有每位豁达的看客们扮演的。也正由于卖方少,物以稀为贵的原则体现,市场管理员(媒体)因为需要这个市场,也就纵容了卖方的一切行为,如果说伤害了大多数乐迷的利益的话,那也是正常之中的事,因为卖方和监督者的默契而操纵着这个菜市场。所有,你买到“烂菜”,读到废话和bullshit那是你倒霉。
之所以要举“菜市场”和“监督员”的例子,也恰好和dakou提出的办一份杂志的想法不谋而合。因为只有人民自己翻身作主人,通过实际的做法打破这种垄断,才更有意义。否则,我们所作的,只是在扮演一个“托儿”的角色,把不该炒的炒热了,人家就没事儿偷着乐了。
如果,有一份真正有水平的音乐杂志,通过优秀的编辑群来控制乐评市场(也许只是大市场中的小市场),正常的买卖双方的目的才得以实现。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p.s.牢骚的多了,别闲烦!反正是闲人一个,就说些闲话。另,感谢jiancui, linger,我不信,你们的抬举,见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