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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O在此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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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人 发表于 2008-4-4 01: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妈妈"那个章节,我能理解她的感受(如果你写的不是虚构),我们家也瓦解了很多年了(哈,今天是我的自爆日).
有时候,我想哪怕只是假装,有一个地方能那样"过家家"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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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8-4-10 17: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斯万家那边/Du côté de chez Swann

还记得,一个朋友曾问我希望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回答说目标是:看起来我是个什么人和实际上我是个什么人不一样,最好能是对立的。比如小时候我去买打口盘,五道口那间黑屋里大家都长得很摇滚,就我看着跟别人不同,显得挺阳光积极,对此我就很满意----我听什么,那是耳朵的事儿,没必要套在身上,顶在脑袋上,叼在嘴里向别人显摆;至于那些穿件AC/DC的T恤,染个一头黄毛儿,满嘴你丫滚蛋YOU JERK!FUCK OFF!的姑娘,她们只是姑娘啊,再者,她们要是就画张皮一裹,倒也无可指摘。大学那会儿,我喜欢的一个男孩说我天天趿拉双大拖鞋,走路外八字,膀子晃得都快横到马路中间了,看着特流氓,一点都不像读书人;而另一个北京男孩,白白净净,还爱穿一身白衣裤(他比我黑多了!),鹰钩鼻,戴付眼镜,就被同一个观察者视为浑身透着书卷气的代表人物,事实上那小子屁书也没看过。举出这个例子来并非抱怨(当时确曾抱怨,只因无法取悦于人),而是对那时的自己表示满意。就像想起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装了俩月孙子以后,被实习老师评价为:当今年轻人中少见的吃苦耐劳!塌实肯干!我还是忍不住会得意。可叹如今水准大不如前----此次临出国居然先后几次被唤作书呆子……我心仪的是QAF里BEN那样的家伙,一身汗淋淋的大肌肉块儿,脑子里却是一锅后现代文艺,同志权益,性政治和藏传佛教的糨糊。不过话说回来,片子里演员的表现只算平平,以致他那些呆气十足的絮叨在口吻上缺乏支撑力,让人怀疑讲出这些话的人并不理解其意义,相比之下,从美国天使里面的那几个政治狂嘴里放出的厥词就大不一样了。一次我跟男朋友提到三岛由纪夫立志成为身材最性感的作家,他突然反应过来了,问我:你是也想当爱看书的人里头最壮的和壮男里最爱看书的么?回到篇首对话中,友人又问:为什么你要和你的实际不同呢?我说:DOUBLE LIFE啊!我要过双重生活。他恼道:你都已经是个死GAY了,还不够DOUBLE LIFE么?!如此说来,懵懂时期我常被超人、被希曼激动,除了垂涎他们的健硕丰美,大概也着迷于他们的双重生活吧----君不见封神榜里那些个儒雅的神仙,降妖伏魔时一抹脸儿便现出三头八臂的狰狞法相!曾听人埋怨:都是笛卡尔惹的祸,若不是他强指灵魂为车夫而躯体不过是辆被驾驭的马车,事情还没有这么复杂----好象少了他笛卡尔,人们就意识不到自己有限的肉体和无限的精神在过着两个不同的日子似的----所谓DOUBLE LIFE,那是肯定的事儿,除非你情愿无视精神的活动,情愿做一块儿能直立行走的肉。人们总说相互理解是不可能的,那是因为尽管咱这几十亿具肉体都挤在一个小小的星球上,可每个人的精神世界却都各自独立----这不是国家与国家,甚至星球与星球之间那种可以接触或终将可以接触的独立,而是平行线之间的独立。萨瓦托的地道里最让人动容的一段是这样说的:我从有记忆开始就生活在一个人的地道里,有一天,我看到了她,我以为她来到了我这里,我以为我们两个的地道有了交点,从此我们将一起生活。然而我错了,其实那只是地道里装有玻璃的一段,她在玻璃的另一边,被我看到而不能摸到,她和我的地道有这么一小段的接近,但也仅此而已。当这一插曲结束,我再也看不到她,而这种会面只能使我感到更悲哀,由于得知还有别的人存在,可他们和她一起,又都在外面。
所幸先天性孤独正是先天性自由的暗影。一个人无论是被拘禁起来----如象棋的故事里的B博士,还是被放逐到远方的荒芜中----如我这般,都仍然可以在僵死的表面下过激烈而绚烂的生活,只要他们认识到自己放开缰绳后精神的逃离便是锁不住的,乐园的大门也会在天上洞开,而飞去那里的翅膀,就是他们的信念----当然,我们最好首先向智力献去上好的祭品,让思维的牙齿有个嚼子可咬,以免遭到其过剩力量的反噬:对于B博士,那是本国际象棋棋谱;对于我,这回是几年前扔在维也纳的这套追忆似水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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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8-4-10 17: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少女们身旁/À l'ombre des jeunes filles en fleurs

台灯的光线从左侧30度桌角处射来,打在我的脸颊上,可以用毛孔感受到光的力,如同感受空气的运动----这暖洋洋的吹拂,还有它甩在你后面那道如山坡背风处的止息般的影子。左眼由于刺激过度,猛的眨了几下,我伸手过去轻拨台灯的方向,让它先去照亮我正对面的那面白墙,再由白墙柔和而均匀的反射来照亮我手里的书。奇怪的是,每个晚上我都重复这个动作,可到了第二天,台灯又会倔强的朝我转过来,坚定的瞪着我,声明是它,而不是别的灯为我贡献了这束光线。靠着墙,在书桌上,跟我视线水平的地方并列摆着两幅小画,都是非洲日落的景色,一幅上一棵旱季的猴面包树下站着一个顶着水罐的女人,另一幅则是这个女人的近身像,背光的细节都熔化在橘红的底色里,那片橘红总是我从书的轮廓边溢出的余光栖息的地方。模糊的感觉仿佛为清晰的意识打制了一圈边框,我凝视着小说里那几个从夕照下的海边走过的如花少女,可环绕她们的橘红色却来自我书桌上的那两幅画里。
若想赢得一个静止的夜晚的善待,关键是找到舒服的姿势。在肉体的各色反应消弭于精神的强震中之前,务必把它们哄得服服帖帖,阻止它们跳出来打扰需要全神投入的对接工作,直到因睡眠的无法克服而每天必需离港的太空船重新成为太空站的一个组件,电路和燃料,空气、水,和食物的供给,都畅通无碍,宇航员也得以暂时摆脱混沌中唯一认识者的身份,重返文明和理想在蛮荒中的最后据点。我向右倾,斜倚在椅子里,选择右臀、右侧的背和右肘作为受力部位。其中任何一处因受压而发麻都会提醒我弯曲的反健康性,我立刻坐直,并试图保持这种端正的美观。然而不久后,身体又会在不可抗拒的惰性的侵袭下向左边倾斜过去。有时我把脚翘到床上,要是它们仍用沉甸甸的不适来抗议自己的位置,我会为它们在桌子上腾出地方。我听到一个声音:“你身体的各个部分只是在要求平等”,便把自己放倒在床上。可当我凭借左肩胛的支撑来读书,它便对我诉苦:痛啊!要拉伤了!明天早上看你怎么用我做俯卧撑!反之,则右肩胛也会哭喊道:再多一秒钟就要脱臼了!你个狠心的主人!无奈,我仔细躺平,双手把书高高举起,但这么一来,天花板上的大灯和床头灯就会一齐出现在视野里,像是两个太阳晃着我。我翻身趴着吧,吃劲儿的肋骨又有本领招回二十几年前我那行伍出身的父亲对我的警告:趴着睡!你再趴着睡以后长成个大含胸,哪个男孩都笑话你!哪个女孩都不跟你好!哪个部队也不要你!到时候你就哭去吧!我自然不是还在害怕会含胸,我是怕被这些不甘入土的聒噪吵到。来自外部,妈妈在客厅里播放的韩剧里的哭哭啼啼和她不时发出的长吁短叹是主要的杂音源,随着注意力的集中,听觉会把它们排斥在外。此后我又会被廊厅里储物间的门把手上挂着的金属鞋拔子受气流捉弄碰到门上的声音惊动,又会被隔壁的关门声,楼上的踱步声和不知道谁家突如其来的马桶冲水声激怒,又会认为已经关闭的电脑的电源里不断发出的交流声是不可忍受的,最后觉得连呼吸和太阳穴处血管的搏动都有加以抑制的必要。
这一切难熬的调整,在现象世界的坚固边缘开始消融的那一刹那都得到了回报。当然,处于临界状态的你无法自觉,只有等你回来以后,惊讶于此次进展的神速,你跑去看了一眼客厅茶几上的钟,结果发现已经过去了5个小时。又是一个归你所有的夜晚----不管你从哪里出发都有可能到达的夜晚,在那里,你还以为只花费了短短几分钟,而你所经历的又可以是几个月,几年甚至一个人的一生,因为在那里,时间不是一条枯燥的直线。也有几次,我终于未能抵达对岸,整个晚上都在河边抓耳挠腮的干着急,咒骂这卡住我不放的处所,但我仍然强迫自己读完计划中的60页,哪怕每一页都像天书,每一句都像咒语,每一个字都像梵文。这就类似于回航的大雁有一天飞不起来了,却还要靠一双胖胖的掌蹼继续赶路。
临睡前,我会打开通向阳台的门,走出去,在当下的、现实的寒冷里泡一会儿。对面楼里有一间屋子常常在半夜3,4点钟还亮着灯,大概是间办公室或是一口鱼缸孤零零挂在夜幕之上。这白森森的立方体里漂浮着一个男人,他的大桌子、桌上的电话、还有几个文件柜构成了他的小生境;他打哈欠,伸懒腰,把脸贴在玻璃上向外张望,却不知自己正被观赏;他机灵的转身,绕着圈巡视他的领地,时而亮出他鼓动的腮,时而甩出他摇摆的尾鳍,屋里斜织的光与影也随着他的运动而泛起波纹。我养成了看他一眼再睡觉的习惯,好比外出值勤的宇航员在堕入黑暗之前总要再看一眼塔台的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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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8-4-11 04: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盖尔芒特家那边/Le Côté de Guermantes

说到《追忆似水年华》被盖了一身的诸多戳子,真正读过以后,感觉最碍眼的是“意识流”这三个字。尤其是在此书已经被当成了“意识流小说”经典中的经典,而普鲁斯特本人也被追认为该流派开山祖师之一的今天,我们更有必要提高警惕,回过头来问一句:果真如此么?
人类是善于传播的物种,一颗大树只能依靠其分泌的树脂的气味来警告周围的同类:它被虫子咬了,而我们拥有语言。一件远方的迷雾笼罩下的事物,我们是通过别人间接认识它的,而我们与直接接触者之间又往往隔着千百张嘴和千百双耳朵。我们发明了词汇,发明了从具体个例中找到抽象统一的表达方式,发明了标签,使传递直接感受,从而间接的认识事物成为了可能。然而,需要小心的是,词汇的意义外延和事物被词汇所描绘的这方面特性并不是完全吻合的,也就是说词汇在发挥传递作用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使传递偏离了正确的方向。这种不吻合应该归咎于人类感觉的不确定、无限多样、变化无常与词汇的确定、有限可数、明晰不变之间的矛盾。举个例子,我们都说红灯是红色的,它和绿色截然不同,而对于红绿色盲的人,红色----红绿灯里红灯位置上那个灯的颜色,它和绿色----绿灯位置上那个灯的颜色----很相近,对于他们来说,红色、绿色这两个词汇的意义就无法与他们的感知挂钩。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从别人口中听到,或是从书本上读到红色或绿色的描述,在他们脑中重建起来的模型,只能是他们对非色盲者的感觉的想象,由于这种感觉他们自己未曾获得,重建工作缺乏基础,认识的复制与传递到了他们这里事实上已经中断,或曰死亡了。这是个极端的例子,绝大多数的情况是似是而非,在完全等于和完全不等于之间的范围内游移。普鲁斯特笔下的叙事者对盖尔芒特一家人进行认识就经历了一个这样的过程:先是极远处的神话传说,接着是可见又不可及处的光辉万丈,然后是泛泛交往中的真相初明,最后是完全融入其圈子后的平平无奇。关于追忆似水年华的“意识流”一说之于我,也有类似的变化。
法国人评介莫里亚克的一篇文论里谈到,意识流这个词,乃是英美文评界的创造和宠儿,法国学界对这个词自来不大感冒,他们偏爱的提法仍然是“心理描写”----法国文学引以为傲的看家本领。从古典的心理描写到现代的心理描写,在法国人看来是一脉相承的,并不存在什么质的不同和彻底的革新,尽管法国作家杜亚丹(《月桂树被砍倒了》)被追封为最早运用意识流手法的人。在追忆似水年华里并不是没有典型的意识流段落存在,其中最符合该标签意义的应该是第六本《女逃亡者》中阿贝蒂娜走后(死后)叙事者的大篇幅内心独白。然而,一两处特殊技巧的运用并不能代表一部长篇作品的总体风格,比如我们确实读到普鲁斯特写出了几组精彩至极的梦幻场景,但总不能据此断言这是一本超现实主义小说吧?要做概述,就得抓住贯穿小说始终并纲领性的统筹全局的品质。在普鲁斯特身上,在追忆似水年华里,这品质又是什么呢?
我认为,应当是印象二字。第七本《重现的时光》的后半部,基本上就是一篇创作笔记。普鲁斯特一再强调,如果他的读者能够通过阅读他的书,找到一付全新的观察生活的眼镜,能够看到从前看不到的世界,能够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到不同的自己,那他也就满意了。由此看来,他的书,就是一付眼镜,一个视角,一种获取普鲁斯特式印象的方法。记得《没有个性的人》得到的赞誉中最出名的一句是这么说的:尼采用写小说的方法研究哲学,穆齐尔则用研究哲学的方法写小说。普鲁斯特在这方面和穆齐尔极像,他的小说就是他写小说的方法,就是他眼也不眨的逼视自己的方法,就是他把他的无聊带入实验室,放到解剖台上,放到显微镜下,放进培养槽,再放进反应炉,不厌其烦穷究其根本,直至榨干原料里最后一点利用价值的方法,除此之外,一切都是次要的。全书的主线便是:叙事者对现象丛林的认识之旅----随着他的前行,每一个人的画像由模糊变得清晰,每一件事的意义从表面深及内核,每一组运转的法则在反复修订中趋近完善;而这发展的起点和结果,动因和目的都是他不断变幻着的印象。小说里,普鲁斯特以其高超的艺术评论能力一再向读者指明印象派绘画的优越所在:那便是突破客观真实,进而反映主观真实,使观者摆脱事物约定形象的桎梏,得以一窥画家眼里的理想世界。他自己,在他的小说里做的是同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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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8-4-14 05: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索多姆和戈摩尔/Sodome et Gomorrhe

“女人有她们的戈摩尔,男人有他们的索多姆。”《追忆似水年华》第四本的这句开卷引语引出了该书的核心议题之一:同性恋。普鲁斯特藉此宣布:“从这本开始我要大张旗鼓的探讨这档子事儿了!”但紧跟着的却是一嘟噜解释:“不过大家可得拎拎清!我自己是直人呢!我只是对这档子事儿感兴趣而已,因为艺术气质相通的关系啦!你们看不出这种惊险的,犯罪的,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生活方式是有益于艺术健康的么?大大的有益!当然,请大家千万不要误会:我本人可不是死GAY哦,我喜欢的是青春少女!”有趣的是,凯鲁亚克在他的《荒凉天使》里也有类似的自白:“在最优秀的作家当中,至少有60%至70%都是死GAY----如果没有高达90%的话。当然,大家千万要搞清楚,我自己可不是!我真的是只喜欢女人的!!!相信我吧!不要以为我长得帅就会乱来!我完完全全只爱不带把儿的那一种人类啊!”然而来到今天,连维吉百科都无情的把凯鲁亚克归入了BISEXUAL WRITERS,GLBT WRITERS FROM UNITED STATES等等他若得知能给气得在棺材里翻个身的分类目录中,至于普鲁斯特,谁又不知道他就是一死GAY呢?对名人的性向研究是一门十分恐怖的科学,恨不能当了一辈子处男的亨利·詹姆斯死后被人翻出了他骚扰小男孩的信件;战后西方异性恋性学理论弄潮者D.H.劳伦斯被人翻出了他向友人坦白的信件,里面有一句:“我相信,我最接近于完美的爱情,是在16岁上,那是和一个年轻矿工”;就连写殖民地儿童冒险小说一生远离危险话题的吉卜林----他死后家人销毁了他的私人信件!还有日记!----也被人盯上了,因为他十分可疑!这个假正经,要是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他们家烧什么信啊?终于,在1989年这个大料被暴了出来:他一辈子的钟爱原来是他的小舅子!后者意外殒命后6个星期,悲痛欲绝的老吉与其姐姐成婚。想起在一堂美国对外政策课上,我们班一个美国男孩----似乎是混血,极C----在老师讲到林肯的时候怯生生的插了一句:恩,那个,有人说林肯是GAY呢……老师扔给他俩词儿:WHO CARES??我当时就想抢答:不要太多人CARE啦……事情是这样的,如果你猜哪位名人性向可能不那么无懈可击,然后你去收集资料,分析文本,重建情景那么这位被研究者----多数情况下已经死了----基本上就没什么幸免的可能了。我有预感,下一个遭难的会是海明威!一句来自菲茨杰拉德的太太Zelda Fitzgerald的评语近来被频频引用:“我丈夫和海明威他们两个人!哼,他们俩在一起的样子简直就像是一对情侣!”
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挑战了一个高难度动作,即从他自己的同性恋身份出发,揣测异性恋者对同性恋现象的认识和接受过程。坦率的说,他赋予其小说叙事者的道德出发点是相当死硬且假道学的。尽管从“斯万的爱情”结尾处算起,小说里同性恋情节层出不穷,可一直到得以在他生前出版的这四本结束,我始终可以嗅到一股刺鼻消毒水味儿----那是试图自我纠正和自我克服的味道,是使劲儿涂脂抹粉生怕露出马脚的味道,是同性恋者的恐同症的味道。不知是讽刺性的巧合还是自嘲性质的幽默,小说中两个最重要的男同性恋角色,夏吕斯和圣卢,都曾经当街殴打向他们示好的男人,而小说第四本里也有专门的段落讨论这种同性恋者的恐同心理。普鲁斯特在道德观上的陈腐和虚伪让我在读他的时候常常想念纪德的勇敢和澄净,我尤其不快的是,居然还有专门的批评是冲着我来的:叙事者嘲笑了喜欢从《会饮篇》,从西斯廷小教堂里给自己找靠山找借口的同性恋文艺爱好者。幸好这种是非判断和道德评说因为其根基的虚浮,只像是些临时找补上的补丁,并未深深植入作品最原始的、天赋的肌体本身,也未能窒息小说里同性恋角色们汲取自作者灵魂的生命力。并且,从第五本往后,叙事者固执的狭隘终于松动了----如果这种进步是普鲁斯特临摹计划中的、异性恋男人认识同性恋世界过程的一部分,那么很遗憾,这种变化在小说中显得十分突兀(在第四本中他还曾对同情和纵容夏吕斯与莫雷尔同性恋关系的人大惊小怪,可第五本中他突然表示自己也很同情夏吕斯的爱),让人猜测作者甚至缺乏蓝本,而仅仅靠自己凭空想象。这里牵扯到一个艺术诚实的问题,艺术家可以说谎,可以口不对心,但是其作品往往会自己开口说话----你谎称你很爱的鲜花在你的画上偏偏行将枯死,你谎称你看不上的那些同性恋文艺爱好者在你的小说里偏偏快活而多嘴,让人认出他们就是你自己的投影。当然,作品诚实可以有另一种表现形式,那就是移花接木,就像其他人在作品里把恋人的名字换掉一样,普鲁斯特在创作中更改了他心上人的性别----我们现在知道,小说里叙事者对阿尔贝蒂娜的爱部分源于普鲁斯特对他的秘书兼情人阿戈斯蒂耐里(Alfred Agostinelli)的爱①,阿尔贝蒂娜和叙事者分手后的骑马摔死就是阿戈斯蒂耐里的和普鲁斯特分手后的坠机身亡(1914年5月30日)。我还怀疑,叙事者对阿尔贝蒂娜的女同性恋行为的费解、嫉妒和着迷正是普鲁斯特对他年轻男友异性恋行为的类似心理反应的变形。我们可爱的作者大概认为,一个异性恋男人面对女朋友搞LES便等同于一个同性恋男人面对男朋友搞女人,这个同性恋男人正是以上述换算方法认识和重塑异性恋世界的。而这一变相诚实,或曰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对各异生命间大同共性的总结恰恰是普鲁斯特写出史上最伟大异性恋爱情篇章的根基所在。同样的化学作用也在异性恋作者的同性恋题材作品中发生,比如茨威格那本《情感的迷惘》。
《索多姆和戈摩尔》是全书七本中翻译得最差的,而且能够清楚的感觉到该卷译者并未看清普鲁斯特本就十分暧昧、曲折的同性恋观,是以他选择使用的评判性词汇就显得尺度混乱----当然,主要是用词过大。于本册中出现了两个重要提法,由于译者一知半解和作者故布迷阵双重原因,有必要在此加以澄清。第一,叙事者认为,同性恋是不正常的,这是因为基督教世界的正常就是基督教教义,同性恋也许在基督降生之前可以是正常的----由此,他认为同性恋不符合时代精神,但这一提法在第四本里闪现了几次就不了了之了。这一提法的具体解释在第五本里,叙事者谈道:“在柏拉图和维吉尔的时代,同性恋是符合时代精神,是风尚所趋所以是正常的,在希腊和罗马一个男人爱恋另一个男人,就等同于当今社会一个男人包养一个舞女,并最终与她订婚。”他进一步分析,现代同性恋者心理上普遍的不正常性,正是源自于他们行为上的反风尚,源自于他们并非自愿附庸风尚而是不自愿的屈从于无法控制的本能。第二,叙事者在第四本开篇处立论道:“男同性恋者的内心都是女人,他们只是外表看着像男人而已,他们这一矛盾的牺牲品。而这只是关于男同性恋的第一种观点,该观点在后面将得到补充。”他还说:“如果不在这里提前告知读者,那么读者中有特殊关注的那部分(即男同性恋)必将勃然大怒”----这第一种观点的补充,一直拖到了第七本里。叙述者在描绘战中的圣卢时谈到了另一种类型的男同性恋:“他们拒绝承认感情的基础是欲望。他们从异性欲望之外的地方,比如同性情谊中导出感情,再从感情中导出欲望。他们推崇战士的勇敢,骑兵部队冲锋时的激情,男人间友谊在智力和道德上的崇高,在一个纯男性的骑士会里,厌恶女性的他们可以随时为友谊牺牲自己的生命,可以用自己的死去换取战友对自己狂热的爱。”叙事者对他认为很愚蠢的这种阳刚之气还有一段讥讽的描述:

(两个军官站在他们钟爱的刚刚死去的士兵床前)到某一时刻,一切都完了:“我当时想:必须回去准备东西来擦武器(因为次日将军要来视察军容);但是,我确实不知道,当大夫松开病人的脉时,站在床前的B和我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脱下我们的军帽,那时烈日当空,也许是我们热了。”读者会清楚地感到,这两个具有男子气概的人脱下帽子,并不是因为炎热和烈日,而是由于在死亡的威严面前感到激动,可他们从未说过温柔或悲伤这样的词。

此外,最有名的论点应该是叙事者认为从索多姆城逃出而失散的人们(男同性恋)就像是从以色列逃出并失散的犹太人,他们终将返回索多姆,重建他们的男同性恋王国!不怎么出挑的论点也彼彼皆是:什么“男同性恋的矛盾在于他们喜欢真正的男人,但是真正的男人喜欢真女人而不喜欢假女人!”,什么“这些传说中很少的特殊人种(同性恋者),其实他们常在抱怨的并不是同类太少了,而是同类太多了!”,什么“戈摩尔人(女同性恋)都彼此认识,她们相互对视一眼就能认出同类!”觉得乏味可能是因为这些话现在被用得太滥了。如果我说:“只有普鲁斯特写出来而耽美小说里没写的,没有耽美小说里写出来而普鲁斯特没写的。”不知道耽美小说迷或者普鲁斯特迷会不会生气?除了陈词滥调,情节上也如此。这部20世纪法国文学的最大名著写了一对女同性恋一边亲热一边向其中一位的父亲的遗像吐吐沫;写了一个英俊的男同性恋和一群女郎----女同性恋----保持着肉体关系,他在其中扮演清纯女性的角色被她们肆意轻薄;写了阿尔贝蒂娜在海滨更衣室里向各色女人伸出咸猪手,更与洗衣女于海滩野合,当后者舔她的脚时,她忍不住大喊:我真快活死了!;写了一战时夏吕斯男爵在他投资开设的同性恋俱乐部里请长得很希腊的水手或士兵用带刺的鞭子抽他。我想对那些声称自己读过《追忆似水年华》,却完全不知道这是一部同性恋小说的人(这种人很多)发问:您都看见了些什么啊?我还想对那些抱怨市面上买不到足够的同性恋读物的同性恋读者(这种人也不少)提个建议:不如先去买一套《追忆似水年华》,等读完了再抱怨,此书各大书店均有售。

①第七册中,普鲁斯特甚至借弗朗索瓦斯(叙事者家里的老女佣)之口向我们做出了明确无误的指示:……所以,当弗朗索瓦丝看到阿尔贝蒂娜随时随地都能走进我家,象条狗一样到处乱跑、把什么都弄得乱糟糟的,把我毁了,还把我弄得那么伤心的时候对我说(因为那时我已经写过几篇文章,译过一些东西):“啊!先生要是不接待这个女人,而是用一个教养有素的小秘书,帮助先生整理整理这些文稿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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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8-4-15 17: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囚/La Prisonnière

“出来游泳么?外面太阳很好。”在晴朗的夏天,她会接到这样的电话。她不知道该不该去。这并不是因为她的丈夫在每个夏天的早上都对她说:“今天天气不错,你去游泳吧。不过,宝贝,你要去游泳的话,咱们俩就玩完了。”她打不定主意是因为她弄不明白自己到底想不想去游泳。当然,不用出门,甚至不用看窗外一眼,她都能感觉到今天天气确实很好,她又听见了那种低哑的嘶嘶声,那是阳光啃噬混凝土建筑物外壳的声音,它激活了埋藏在她皮肤里的回忆----她还当姑娘的时候,喜欢在晴朗的夏天骑车去郊游,攀爬野兽出没的荒山,要是来了兴致还会脱光衣服跳进小河里游泳。她贪心的从太阳那里索取精力和快活,而太阳也悄悄在她的身上留了个记号,让黑黝黝的她无法隐瞒她喜欢户外运动的过去。她听说有的年轻姑娘晒太阳晒出了毛病,她们生了一种癣,外面只要一出太阳,她们身上就发痒,非得出去晒个透,根本没法安分的呆在屋里做人家的妻子;另外一些人,她们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幻听,只要她们一想找个丈夫塌塌实实的过日子,脑子里就像砸了个铁匠铺子似的叮叮咣咣吵个不停。“这些可怜的姑娘,她们可一辈子也听不到男人对她们说出那句话啦:‘你要去游泳的话,咱们俩就玩完了。’那不等于没做过女人么?”她想道:“一开始,我听了那话也觉得不习惯,甚至还争辩道:‘游泳有什么关系呢?我游游泳难道就碍着咱俩的婚姻啦?’丈夫没回答,他哭了。哭完,他又把那句话重复了一遍,口气像是在背书:‘你要去游泳的话,咱们俩就玩完了。’我只好说:‘放心吧宝贝,我不会去的。你看,我也早就不再是个姑娘了。’丈夫笑了,他吻我,我们做爱,他射精后,我看见他脸上汗迹与泪痕交错,忍不住对他说了句‘我爱你。’现在,要是有哪一个夏季的大晴天,丈夫不再跟我说那句台词,我倒会觉得戏演不下去了似的。”起初只是安慰丈夫的那句“放心吧宝贝,我不会去的。”也随着不断的复诵而孵生出了真正的含义,她渐渐觉得,自己真的不再是个姑娘了。有一天,他们做爱后睡着了,少顷,她陡然惊醒,丈夫问她怎么了,她说:“我刚才梦到入睡前忘记跟你说‘我爱你。’了,我说过么?”丈夫笑道:“宝贝你说过了。”他吻她,他们再次做爱,她又对他说了:“我爱你”,并把自己说出这句话的音调和口吻深深刻在脑子里,这才肯再次睡去。她爱她的丈夫,她爱她和他养的狗,她爱他们的房子,这房子现在就是她的生活。因为卧室,客厅,厨房和厕所都实实在在,所以这日子也塌塌实实。外面有什么?在阳光暖暖的河滩上脱光衣服的大胆么?袒露身体后听见树林中传出痴笑的刺激么?把自己扔进湍急河水里的放纵么?还是游过泳之后全身湿漉漉的难受和一个人很疲倦了可还兀自不愿回家的执拗?总之,那不是生活。因此,尽管有时她还会记起从被阳光晒热的空气中跳进树荫下冰凉的河水里那一刹那全身毛孔收缩的战栗,可她很轻松的就选择了继续呆在她的房子里,爱她的丈夫。她弄不明白自己到底想不想去游泳,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就在她的房子里继续弄不明白好了。既然不能决定为游泳而抛弃丈夫,而丈夫又说游泳和他是不能兼得的,那就抛弃游泳好了。不知该不该去的情况下,她从来都是不去的。
一次做爱后,丈夫对她说:“我希望你去漂白你的皮肤。”她不解。丈夫说:“我不喜欢你黑。”她问:“那你当初怎么……?”丈夫打断她的话:“因为我知道你会变白的。你天天在家总会捂白,但我担心这不够快,你那身黑皮肤,我看着心里很不安。”他顿了顿,“老实说,我以前也很黑。而且,老实说,我以前也是个姑娘。我也曾经喜欢在晴朗的夏天游泳。后来,我结了婚,结过两次,我做了被禁止去游泳的妻子。我的两任丈夫都跟我说过:‘你要去游泳的话,咱们俩就玩完了。’我听从了,试着约束自己,可最后总是忍不住。认识你以后,我想,这一次我应该做禁止你去游泳的丈夫,也许这样倒行得通。你看,这么长时间以来,我盯着你,不让你去游泳,我自己居然再也想不起去游泳这档子事儿了。”她点点头,说:“睡吧。”丈夫盯着她,问:“那你爱我么?”她回答:“爱。”这个晚上,她梦见,很多年过去了,她自己也长出了胡子,越来越像她的丈夫。他们两个胡子拉碴的老头儿手拉着手去电影院,看了这么一个片子:《河边嬉水的姑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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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8-4-17 22: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女逃亡者/La Fugitive

窗帘轻轻拍打着通向阳台的门框,在房间里和外面两团空气间温文的推手中时而鼓起来,时而凹进去。沉沉垂下的大块布匹的搏动,那是夜晚的心跳----外面巴黎的夜把它血液流淌的节律悄悄透露给坐在屋里的姑娘,震颤着这个小小身体里的血液,拍子舒缓而坚定,引诱她慌乱的脉搏与自己同步。
阿尔贝蒂娜坐在床上,两条长长的腿向前伸直,两只胳膊撑着床垫,脑袋微微歪向右前方,眼神落在自己立起的脚尖上。她身边是两堆已经用包装纸或布包扎好的衣物,就等天一亮问弗朗索瓦丝要来箱子往里一塞了。她又在脑子里默想了一遍:睡衣,浴衣,梳妆衣这些确实都收好了吧?帽子,鞋子,长裙,外套这些都装好了吧?戒指,项链,耳环,束带这些都包好了吧?噢,她想起来,还有两枚戒指,此时正在香木小桌的抽屉里躺着,那是奥克达夫送她的,那个蠢货在同一家店里买了这两枚戒指,而且上面还都刻了鹰,好象生怕马塞尔不知道还有别的男人在和我交往似的,说不定他就是故意这么做的,亏好两次马塞尔问起我都回答的挺自然,而他检查了半天居然把其中一只鹰看成了是个扮鬼脸的男人脑袋。……马塞尔,现在,真到了这一步。我可怜的小卧室,我可怜的小床啊,这可是你们最后一次陪我过夜了,你们会为此难过么?我可不会。我收拾好东西。我坐着等一会儿。天亮了,我把东西装进箱子,我走了。事情很简单,想好了明天要走,那就是明天,就是这个晚上过去后天一亮的那个明天!我一点也不难过,我没功夫难过,还得忙着收拾东西呢,难过是在我决定要离开的时候,到了这会儿,我只要按决定行事就好了。我现在要做的是,坐下来喘口气,没什么可紧张的,心脏怦怦乱跳是毫无必要的,情人间分手了,男人让女人无法忍受,女人决定回娘家,都是很正常的事,明天我跟弗朗索瓦丝要箱子,我把我包好的东西装进箱子里,我跟她说再见,对了,我还要把我写好的给马塞尔的信交给她,她不会有二话的,因为她也知道这事儿完全正常,合乎情理,而马塞尔一定会睡到我离开以后的。啊还得记着带上那两枚戒指,我现在不想去拿它们,我太累了,累得心怦怦直跳,我要歇一会儿,明天出门前记得拿上就行了。可要是马塞尔明天突然起了个大早,看见我呆在这么多包裹好的衣服中间……不,不会的,绝对不会,我得有信心,我得对马塞尔有信心,他会睡到我离开之后的,等他醒过来我说不定已经登上回土伦的火车了。马塞尔不会阻止我离开的,因为……上帝啊,他自己也很清楚,我们再这样一起呆下去是没有意义的,他不快乐,我不自由。万一他恰恰拦在我走出那扇大门的路上呢?那……我向他哭诉!我恳求他放我走!我抱着他,摇晃他,亲吻他,许诺只要他让我走怎么都可以!不,我不会的。再说那也没用。我清楚得很,他是个狠心的人。我只会很轻松的对他说一句:换季了,我想整理一下衣物。然后呢?然后他会装作一点疑心都没起的样子对我说:这样好极了宝贝。然后我会把一包包东西放回柜子里。也许他会要求我和他一起去郊外,他会跟我谈起陀思妥耶夫斯基,谈起凡德伊的钢琴曲,谈起这个美好的季节,天空和大地的色彩都如此新鲜,就在这时,他会假装不经意的对我说上一句:如果您要离开我的话,您知道,我是不会阻拦的。您有您的自由,我保证。然后我会惊讶的问他:您怎么会这么说呢?又是哪个饶舌的人的匿名信让您产生了这种想法?您知道,只要您不赶我走,我是不会走的。然后我们相视一笑,在娇嫩的草地上接吻。而就在明天晚上,就在那个逃走的计划刚刚破灭的晚上,就在他以为把我牢牢捏在手里的那个晚上,我将再次逃走!并且这一次逃走是不可阻拦的!因为它将在夜晚的庇护下进行!我甚至不向弗朗索瓦丝要我的箱子就径直走出那扇门!我甚至可以不带这些衣服和首饰!是的!我甚至可以不带那两件新买来的福迪尼大衣!那些模仿维罗诺歇油画中文艺复兴时期威尼斯人物的服饰制作的美丽的大衣啊!它们本身就是活到现在的古代雍容!每一件上面都附着一位贵妇的香魂吧!跟它们分开会多么让我伤心啊?也许我可以带上蓝色的那件?仅仅带上它并不影响我在夜晚的逃跑……可还有那双山羊皮烫金面的高跟拖鞋呢!我连它也不带就逃走么?那可是照着盖尔芒特公爵夫人脚上的那双鞋订制的啊!听说夫人是从伦敦买来的,就算我以后和奥克达夫结了婚,怕是也觅不到一模一样的这么一双了!也许我可以穿着它逃跑?我穿着山羊皮烫金面的高跟拖鞋,披着深蓝色的古代威尼斯大衣,在巴黎的夜里一脚高一脚低的狂奔……也许连夜逃跑不是一个很好的主意,我还是可以等到后天的早晨,对,明天早晨的逃走如果失败,我就在后天早晨再来一回。老天……让我明天早晨就成功的逃走吧!我需要逃走!我也需要我的箱子!还有我即将装进箱子里的所有的东西!我要带着它们一起逃走!我不要和它们分开。我要是穿上这双山羊皮烫金面的高跟拖鞋在海边走上那么一圈,那些个小洗衣妹,一定会迷死的;可自从我拥有了这双鞋,我就只能穿着它在这间该死的房子里来回打转儿,用它衬着我的脚给马塞尔一个人看!我要逃出去!逃到外面去!外面在等着我!就在那窗帘的后头,在门外的阳台上喊着我过去呢!夜空绛紫色的云,从窗板后溜出来未熄的灯光,匆匆走过看不见脸的危险分子,月光下巡夜人尾巴也似拖在身后的影子,还有飞机!对了还有飞机!它们在晚上也照样起飞,虽然现在看不见,可那是因为它们飞得太高了,它们就在夜空最高处月球光芒的掩盖下藏着,就像下午我听到它们的翅膀震动发出的嗡嗡声一样,现在我也能听到它们!这些长着四只翅膀的男人,他们是人类中最接近天使的,因为他们比最快的汽车都快上10倍,因为他们的行动力无人可以束缚,在离地几百尺的高空,连鸟也到不了的地方,那是他们孤悬的王国,只有他们在那里嘲笑着地上的爬虫……
天亮了,晨光在窗帘上割出了一个明晃晃的矩形。阿尔贝蒂娜站起身来。她心慌的不那么厉害了。她拿起桌上的信,那是她留给马塞尔的。她站在房门前,对自己说:现在我要做的是走出去,对弗朗索瓦丝说:我需要我的箱子,请您帮我拿一下。等箱子到手,我把手里的信交给她,回到房间把包好的衣物装进箱子里,然后走出那扇门。当然,我会在出门前跟她说上一句:别了,弗朗索瓦丝。默念完,她一拧门把手,在走出房门的一刹那,她的脑中闪过的是抽屉里还有两枚戒指没有拿出来,等等装完箱子,务必要记得把它们带上。


注:追忆似水年华中第五本结尾处,叙事者马塞尔早晨起床后被女仆弗朗索瓦丝告知,与其同居的女友阿尔贝蒂娜已经不辞而别了.在此对阿尔贝蒂娜出走前的最后一个晚上做些遐想.玩票之作,同好者看看乐乐,勿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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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8-4-25 12: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ionysos 于 2008-1-13 01:49 发表
被我记忆里涌出来的头一个问题难倒了:辛克莱是什么时候发现他为自己画的命运肖像----由他母亲的诱惑揉合上德密安的指导而成----其实竟是德密安的母亲伊娃的脸孔呢?只依稀记得他在和伊娃会面之前便已悟到了这一点,欲再进一步,却苦思一路不得其解。


回来以后查了一下:辛克莱后来重访德密安与他母亲旅居其故乡时的住所,此二人已不在,但房东太太拿出了一本相册,上面有伊娃的照片,提醒了辛克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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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8-5-19 13: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现的时光/Le Temps retrouvé

我有跟你提起过你和我第一个男朋友很像么?他问。没有,我想没有提起过。你知道我在说谁吧?他问。我想……就是大连那小子,练武术的,比我大一岁。他追了一句。我想我知道你在说他。恩,你们很像,当然我不是指长相,事实上你们长得完全不同。他比你矮一个头,留小胡子,身材很瘦,结实,你知道,他是练武术的,他说他常蹲马步,他的腿很粗,但他喜欢让自己很瘦,事实上就在我努力把自己变壮的时候他在努力把自己变瘦,我想他并不崇拜你和我都崇拜的那种男性身体美。听说他现在已经不吃肉了,是的,只吃素,信佛,目的在于剔除自己身体里的情欲,对,他认为动物性的欲望来自动物性的食物。我想在这一点上,你和他是完全相反的,他说。可你刚才说……是的,我说你们很像,但是我还没有想出来你们到底哪里相像。我说你们很像,是刚才突然涌到舌头上的一句话,我的思维还没有跟上我的感觉,我的分析机能还没有跟上我的条件反射,你看,我是个靠本能生活的人,我也靠本能说话,我刚才一定要说出那一句:我有跟你提起过你和我第一个男朋友很像么?因为话到嘴边了,我非把它说出来不可,然后我再思考这句话的含义,它从什么地方滋长出来?它又指向什么地方?它为什么要挑选这个时机跳出来吓我一跳?你相信偶然的必然性么?你相信直觉的预言性么?你相信服从一个无因的念头就是服从宇宙间终极的真理么?我要告诉你,没有任何一个突发是毫无意义的。现在,我要考虑的是:我刚才为什么问你:我有跟你提起过你和我第一个男朋友很像么?他说。如果不是外表相似,那或许是精神方面相似吧。不,如果说在外表上你们还有一个共同点----都又黑又壮,那么在精神上你们简直毫无交集。他走的是苦行修士的路子,他热爱自我限制也就是画地为牢;对自己和对别人都过分严苛,对探求和对消受都过分克制;他的趋势是不断收敛的,持续内向的和逐渐关闭的。你和他完全相反。他回答。我需要我的注意力不受干扰的集中在这个问题上。他说。那就是你和我在一起的感觉让你想起了他?绝非如此。他断言。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感到非常凝聚,我们像两个虔诚的小孩跪在教堂里,仔细的检查自己身上每一处不适于结合的突起,精心把它磨圆,每牺牲掉一部分有害的自我都是一次提升,都是向着既定目标迈出的一小步,都会受到幸福感的回报和美好前景的祝福;而当我和你在一起,我整个人是膨胀的,所有的感官都贪心的张开了,所有触角都放肆的伸出去了,外面,也就是你所在的那个位置是什么呢?没有力量的支撑,甚至没有声波撞击到实体的回馈,只有缄默的收听,只有表情统一的允许,只有空!空寂一片!他说道。我说我得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问题上,你没有必要再给我任何线索了。这没有用。他说。那么也许是我的谈吐……他哈哈大笑。我承认,你是一个逻辑性很强的人。我甚至可以说,如果你愿意,你的逻辑性优势能帮助你成为一个谈吐风趣的、有吸引力的人。然而你的问题是,你的逻辑性损害了你谈吐的天然纯粹,切断了你的谈吐和你是个什么人之间的联系。这就是我说与你的谈话像是在与无生命的深渊谈话一样的原因,也是我在你面前会一个人说个不停而不愿听你说的原因。他说。这一点,他和你可是完全相反的。说完这些,他好象产生了些许不安,抬起左臂往我们中间的桌子上一摊,像是要挥去什么突发的扰人的念头。我趁机握住眼皮底下那只手。也许是我跟你身体接触的感觉让你想起了他?他用力把手抽了回去。不。他否认。也许是我的吻?我探身过去吻他的脸颊。不。他否认。我将他一把抱住,他双臂挂在我的肩膀上,随我站了起来。不。他否认。我吻他的额头。我吻他的眉毛。我吻他的鼻子。我吻他的耳朵。我吻他的脖颈。我用嘴唇把他钉在地上。把他吞下去的前一秒钟,我停下来问他:现在呢?他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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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发表于 2008-6-5 01: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噢也,真清净。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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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8-6-12 21: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紫罗兰姑娘/Prater Violet

克里斯托弗·衣-修-午-德,我藏在心间的隐秘大爱。我认识你,那是在一本发了霉的世界文学上----从你笔尖下飞起的那个萨莉·鲍尔斯,你捧在手心的当家花旦,你十分清楚,只要她露一小脸就没有不为之倾倒的城池。有些作者的文章就是富有麻醉剂般的药性,中招者对其中招过程毫无自知;读罢,只有拍着大腿叫好的份儿,而对“怎么好?”“到底喜欢哪点儿?”这类恼人的问题却完全无从招架。在美国,这叫菲茨杰拉德式的作家,《了不起的盖茨比》一类的作品;在英国,由福斯特的轻盈高洁回落地面,再褪去伊夫林沃的讥诮多谋,我刨出了你那颗砰砰跳着的火红的心脏。《会饮》里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命定的另一半,在黄金年代,我们曾与另一半结成一体,那是一种四手四脚,两个脑袋两个性器的超级存在。我能确信并负责任的告诉爱书的大家的是:每个读者都有一篇属于自己的读物,它就藏在只能被诚心揭穿的重重虚像背后,等着主人来到;通过它,读者会结识到自己命定的情人,那便是在时空大裂谷的彼岸,以伏案这一枯燥身姿散射思想荷尔蒙的作家了。
我迫不及待的和妹妹分享了接驳你我的导体,你的障眼法在她身上未尽全功,被电流通过之余她尚可发现丝丝隐迹----“这叙事者和女主角(萨莉)之间的关系有些奇怪,不大像是正常青年男女之间会发生的,莫非他或说这作者是GAY?”当时也就是一句笑谈。后来我看二十世纪戏剧指南,读到你和大诗人W·H·奥登合写过几出诗剧,小哥儿俩结伴访问了38年的中国,留下一本传奇性的《战地旅行》(Journey to a War),又一道移居美国,心头不禁一动再动。紧接着,我便在三角出版社那份最佳同志小说书单里找到了你的大作《再见柏林》,而我之前读过的《萨莉·鲍尔斯》正是其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篇章,它曾以单行本作先期发表。好奇心大炽之下我找来英国现代文学史查证,即便是我国学术权威编写的教材书,也还是涨红着脸说出了实情:关于你的性向,关于你在性向影响下的创作选材。我兴高采烈的向妹妹祝贺她如有神助的GAYDAR的又一次胜利,不幸的是,她竟已彻底忘记萨莉·鲍尔斯乃何方神圣了。不久前,我进一步查实:你那形影不离的密友W·H·奥登也是一位旷世名GAY。
告别了柏林,相隔了一场世界大战,你的复出名篇再次以德意志民族的地标为题----普拉特公园啊,离我在维也纳的住处只有十分钟的路。园内大道两旁的橡子林中,每到春天就会长出高高的野韭菜,引来三三两两携刀带铲的中国人,母亲说那儿是我们的菜园。读过茨威格那篇《普拉特的春天》,母亲评论道:写得很美!很像你石阿姨给海外文摘投稿的那篇《醉人的普拉特》!积极发言的还有伯恩哈德,他在《历代大师》里写道:普拉特公园曾是文人雅客悠游之所在,现如今,蓝领无赖占领了那儿,如果你没在普拉特被迎面冲过来的醉汉砍上一刀,就算你走运了!----当然,德国,德奥国人,德语德文,柏林,维也纳,普拉特,希特勒,战争,战争前后这些都是你的魔障。而在二战刚结束的45年,力量的决斗似乎导出了胜者的正义,这情形对于早已正确的先觉者反而成了陷阱。创作者的诚实,在顺境而非逆境中,当阻力成了助力,反而更难坚守。所幸,你的精彩是在细处,你的丰美是在天成的肌体而不在自然的骨架,你的侵蚀性来自与阅读节奏趋同的写作节奏,你攻克防线依仗的是向心而去的偷袭。是以,尽管这回在坑坑洼洼的土地上你未能找到特立的高点,你站得摇摇晃晃,脸上神情在笑与哭之间偶尔会晃过一片模式化的僵硬,可爱着你的我仍旧朝你亮出满分,因为整整一本书那都是你啊!你没让缺点淹没,你淹没了缺点。
卞之琳大人早在解放前就将《普拉特的紫罗兰》译介到了我国,初译发表在杂志上。他当时认为全文末尾出现的爱情观大感言与故事主线完全脱节,所以将之删去未译。几年后借单行本发表之际,他才把这一部分译出补回原来的位置。他和一众异性恋读者怕是很难理解到:那一段正写出了你决定直面同性恋者残酷生境的关键性心理转变----在对自己的身份点头之后,还要学会对自己的命运微笑。


奥登和衣修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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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8-6-23 15: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仙号上的黑家伙/The Nigger of the 'Narcissus'

事情发生以后,那个早晨,我去理发馆剃了个脑袋,有人问你干吗剃得跟刚放出来一样,我说省得我给逮进去了,看管所里的人还得费劲给我剃头。
那个晚上,我去159中游泳,脱上衣时发现左臂有一大片淤伤,像是被人发狠劲儿扯了一把。脱掉袜子,发现脚上有伤,也有没想起来去洗掉的血迹,伤很浅,血迹却很扎眼,像是多足而不祥的虫形纹身----沿着流散的路线,血干掉后的颜色从暗红到褐再到尿黄,呈现出领先于记忆的褪变----那不是我的血,那是曾一脚踩进血泊地狱的记号。我走进没至脚踝的冷水池,弯下腰顶着刺鼻的漂白粉味儿搓了搓脚,可完全无用,痕迹坚持按照自己的步伐离开,既不快一点,也不慢一点。
回家的地铁上,接到一发小儿的电话,他兴奋的问:听说你让人给开瓢儿了?我说:我操,是我开了别人的瓢儿!他问:那你丫就没落点儿疤?我说:我一点儿没事儿!那傻逼一进门就被我一酒瓶子给拍晕了!他有问:拿什么瓶子拍的?我说:操!二锅头瓶子!大二!要是一啤酒瓶子丫就死了!他赞道:没给咱哥儿几个丢人!明儿晚上出来喝一个!我说:噢啦噢啦。
连醉一星期后,和几个朋友去了密云。我和他们一起看鼹鼠的故事,我和他们一起骑上车在黑夜里瞎逛,我和他们一起在小河里游泳,我和他们一起在院子里晒太阳,我和他们一起安慰刚失恋的女友,我和他们一起吃刚失恋的女友煮的巨型鱼头,我和他们一起又喝醉了,我和他们一起又疯笑了----我和他们道过晚安后回到暂居的屋子,爬上沙发床,同榻的友人打起了小呼噜,我翻开随身带来的康拉德,开始读它,我知道我需要读它了。
“恐怖啊,恐怖……”黑暗的心如此作结。水仙号把它那团黑包袱抛进了大海,乘风回港,不想却驶入了更为凶险的一大团浓黑。人心的空洞是世界的空洞的忠实折影,越努力看就越瞎,越往里走就越找不着方向。就是那个指出我患有眼疾的友人说:你是个有骄傲的人,所以你的骄傲会被没有骄傲的人利用。我听了觉得恶心,生理性的恶心,胃里翻江倒海。我希望无视规则的信任,不被当成笑柄和弱点的依靠,不同个体间的开放性和可接通性,没有任何人在侧时对自己的审视,超越利益的自我要求,还有稳固牢靠的自我承担这些特出,在人的身上,起码在男性的身上是可以存活的。事实上,它们的确存在,只不过如同行将灭绝的远古细菌,它们失去了传染性。而在新的黑暗里,就算以通行底线去度测,以基本良心去捉摸,都是蠢行之始,除了冷笑博不到任何回声。具有传染性的恰恰是那些黑斑,我能清楚的看到我的戾气,我的恶念,我深埋的“恐怖”被黑棉絮似的火苗燎着。恶心到自己的反射性动作,照镜子会觉得反胃,丑陋,骇人的丑陋。而且,你看,上面这几句,难道不正是自我承担决口后的我变着法儿推卸责任的明证么?妹妹说:“要是不认识你的话,现在在大马路上碰见你,我会躲得远远的。”从前的女朋友说:“我觉得叶海兴不管做什么事,都是个善良的人,可现在,经过这件事,我有点不大确定了。”我不懂什么是善良。我也不认为我会入戏到为了一起事故性情大变。我只是被早晨由窗帘缝隙钻进房间里的光线刺醒了而已----我周围这些身形,它们不是人而是偶,尽管它们比我所认识的人更经常聚拢在我身边,可它们遵从的是物理定律,与人之道并不相关。又或,问题在于:我早就过了还能结识真正的人的年龄。好了,现在,停止抱怨,像个男人,背起自己的过去所为,当下所想和将来所能,在咆哮的海里,做一艘勇于沉没的船,在昏沉的港口,做一个拒绝下船的水手。
此刻,自广州离弦径直射向北京的火车上,20天的南游告终,书已读完,伤已愈,发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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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8-7-18 18: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女佣的屁股/Spanking the Maid

从玛沁去花石峡的大巴上,我骑着烈马般扑腾的上铺,读完了库弗这篇标题耸动的名文。没承想,它并不是《贞洁的厄运》,《穿裘皮的维纳斯》或者《血橙》那样向肉体道德宣战的畸情檄文。经由对循环难破的同一场面斑马条纹似的双角度交替讲述,它引出的是现代解放之后理性和智力面临的全新绝境----这在《路的尽头》中是理解的死胡同,在《熵》里是秩序的无望,而本文对以上两者形成反论:认识实现了,规律被掌握了,上演的却又是一出自由和创造性的悲剧。事实上,它的确更接近于境遇剧而非后现代小说。在库弗的地狱里,被禁闭的三者是:教条,它的执行者(主人)和他的造物(女佣)。并且,其中阶级格局明确而牢固,尽管库弗如致敬般提了一句热内那出《女仆》的核心要义:换位扮演,但随即便否决了。----当然,煎熬于摇摆的只能是遭夹击的、有知的创造者一个。因为他服从的是抽象而无知的法则,所以当他麻木催眠了女佣的知,使其彻底交权给了他的具体支配,他自己的知便成了悬浮于无知中的孤独。对模式产生厌倦后,他试图行使可能的自由,试图革新创造的游戏,可他的能动却被造物和教条间达成的默契消解了。----他放弃了曾用来鞭打屁股的公牛阳具,掏出自己的阳具与屁股做爱。然而屁股的回应仍是一如既往的“谢谢您,先生。”他想吻屁股前面腰背肩膀前面那个脑袋上的那张嘴却失败了,只得撒泡尿结果自己的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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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sloduale 发表于 2008-7-24 10: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记得这本是不是有看过了。
印象中 有一本书 讲 女佣 常在主人床下  发现 用剩下的性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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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sloduale 发表于 2008-7-24 11: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罗兰姑娘 是在旧书店买到的,不过一直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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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8-7-28 00: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品彻·马丁/Pincher Martin

品彻马丁是本堪称伟大的小说----既然出自堪称伟大的戈尔丁的手笔,这并不出奇;令我乍舌的是,此人的写作在这一役竟披露出一股逼得人不寒而栗直淌冷汗的生命力。这惊悚性的强韧,居然让我联想起土生子中的理查赖特。要说这书还是上大学的时候买到的,从没想到它能是本一吃上劲儿就轰隆隆疾驶到终点,想停都停不下来的书!这个夏天,在青海东奔西窜的那些日子,长途车车厢里激荡着“青海姑娘我爱你!”“这是一条天路啊嘿!”“坐上火车去拉萨!带我去看布达拉!”“下辈子再也不做女人!”这几句叫人头皮发麻的咒语,连塞耳机都堵不住它们的肆虐。可只要我一翻开这书,便会立时被其中涌出的咆哮充塞每个毛孔,简直像是随身带了两个大音箱!戈尔丁的意识流新用,除了潜游向个体经历的深渊,更将书中人所感知的现象弧纤毫不落的嵌入读者体内。例如那个注意到一双鼻翼将视野割为三块的潜层视觉体验,被作者点出后便如幽灵般遣之不去。
激爆戈尔丁小宇宙的,正是这出一个人的戏剧的唯一主角:PINCHER精神。它就是龙虾那夹住便不松开的救命习性;就是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中誓为最后适者的决心;也就是以竞争结构的人类世界上为实现自我、获得空间无一招手软难出、无一刻舍予倦怠,把自身姿态定格为往上蹿爬的弓形,永远对更高处、对可以脚踩于更多人头顶之上的位置两眼放光的强者之魂。说起来,人体内这种源流朴素的原始驱动力,以及其追求器官性满足的反应核心,在生产力和工具、产品和被占有品都被神化了的现代社会也被一并神化了。如果由生产而消费成了人的唯一意义,如同由觅食而喘气作为兽的唯一意义,那么崇拜一双钳子般的男性的手,便如崇拜一双钳子般的妓女的大腿一样成为了必然。戈尔丁在蝇王里道出:就算是未受污染的人,被封闭在环境中,最后也必将滋生出绝对的恶。这一次,戈尔丁更进一步,对上回的悬念给出了明确的解答:这必然而绝对的恶,就是人的生之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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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8-7-28 00: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触sloduale 于 2008-7-24 10:57 发表
不记得这本是不是有看过了。
印象中 有一本书 讲 女佣 常在主人床下  发现 用剩下的性用品。

对的,还会有各种死的动物,碎的玻璃瓶啥的。
紫罗兰姑娘很好看啊,真地真地,我评得乱七八糟,因为那段时间过得乱七八糟,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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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sloduale 发表于 2008-7-28 12: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不过要明年才能回家找找看了。

谢谢推荐啊。

引:“我评得乱七八糟,因为那段时间过得乱七八糟,啊啊”        那你得有空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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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8-8-15 00: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基姆/Kim

先来一个书中欠奉却关乎理解的注释。我们多次读到,作者将基姆及其特工同人所参与的斗争称为“大游戏”,这并不是个笼统的比喻。对国际关系具有常识性了解的读者都会知道,所谓Great Game,是一个意义特定的词组,它是指从19世纪开始,英俄两国在印度北部、阿富汗、直至西藏一线的帕米尔--喜马拉雅山区展开的,旨在争夺南亚次大陆控制权的旷日持久的角力。经过两次世界大战,英国退出超级大国之列,沙皇俄国易帜为苏维埃共产帝国,可上述地区的战略重要性却没有丝毫的削弱,对弈双方分别由美苏两国继承,而这片最接近天空的土地尽管遥远、荒芜而贫瘠,却成了冷战时期最热闹的所在之一。在“大游戏”的历史上,英国发动的三次阿富汗战争,以及苏联在1979年的入侵阿富汗都可看作是标识性的出手。不过那只是冰山一角,漫长而暧昧的和平期里,惟有间谍战的潜流在地下激涌。“大游戏”从来就是文艺再造的热门题材。商业化如好莱坞的《西藏七年》,都间接的反映了英美以个人探险或地理研究为名,从喜马拉雅山南坡向西藏渗透其影响力。而吉卜林发表于1901年的《基姆》正是第一部把“大游戏”这个当时新出炉的国际关系术语介绍给主流读者的文学作品。9·11之后,国际格局发生了剧烈震荡和重构,国际关系理论也随之进入新纪元,福山的历史终结说于冷战结束后十年间曾占据的统治地位就在世贸中心倒塌的那一刻不攻自破。然而不依潮流而动的是,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部队应激进占阿富汗,虽名为反恐新招,可稍有敏感的人都能察觉到其背后仍旧包藏着根深蒂固的“大游戏”思维。之前看过几篇推介《基姆》的书评,并无一人提到它的“大游戏”背景,结果陡然读到,倒叫我着实雀跃了一阵。
吉卜林的政治观点一向是因为保守强硬而受到大家围攻的,可对于“大游戏”里的英方人员,他并没有几句溢美之辞。他们只比可怜的俄法情报工作者幸运一点,其行径间流露出的狭隘荒唐未能得到作者的姑息。当然,也不能因此就认为小说结尾处,作者以佛教对超脱的追求来化解“大游戏”的重重机心及功利痴迷便是当真作数的劝道之言。与从少年视角戏说“大游戏”一样,吉卜林写出轻松诙谐版的藏传佛教、红衣喇嘛种种,也不过是图好看的游戏之笔罢了。事实上,就连基姆在各方面影响的较量中成长这条主线的发展,甚至包括本应关键的惊险情节的推进,都是松散不工、慵懒随意的。一切都消弭在吉卜林笔下生出的那片鲜活丰盈、葱郁荫人的现象丛林之中了。就像无解的印度谜团以恐怖的消化能力将泊来物一一改头换面,纳入自身组织那样,小说中光怪陆离又亲近可闻的印度即景也模糊了旁的影像,抢尽了观者的眼球。很难指本作为成功结构的长篇叙事佳作,但它却不失为风俗志范畴中的上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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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8-8-22 00: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勿失良辰/Seize the Day

有一回在法兰克福机场转机回北京,国航的航班一晚就是好几个小时,我只得找了个空闲的泊位,坐在候机厅的落地窗前,望着外面的大雨天发呆。这时,忽然有位老先生走过来一屁股坐到我身边,还没扯上两句关于天气的废话,他便自报家门了:原来是个澳籍犹太人。此公话匣子一开就语流激涌,浩淼无边,为我奉上一堂犹太民族兴衰史的大课。不用无礼的看表,光听广播里的登机提示我都隐约意识到他这一咧咧似乎过去两个多小时了----这两个小时因为有他的话来充塞而变短,他的话却因有这两个小时来界定而显得更加漫长。当然,他也讲到了二战间纳粹屠犹的事儿;当然,他也神秘兮兮的向我透露:“你知道么?希特勒本人其实是犹太种啊!这就是他为什么要杀我们犹太人的原因了!”这话,我头一次听说是在那部犹太非常的二战电影《欧罗巴,欧罗巴》(Europa Europa )里……他那套浑然一体、无懈可击(让我完全无从插嘴)的宏论的落幅是这样的(不知是否因谈话对象而异):“中国人和犹太人是最聪明的民族!其它人都是大傻蛋!”我趁他话锋欲转而未转的一顿赶紧连声表示赞同,谢过了他的客气,作闻道而欢喜状,并一脸抱憾的告辞开溜了。不过话说回来,犹太人某些民族性层面上的集体情怀,确实能让其中国观众照单买账----这不只是读懂,而是到了心领神会的地步。例如贝娄在《勿失良辰》中所展示的父子关系模型便大异于希腊的俄狄浦斯情节,而与我们所熟捻的故事套路相近----父亲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老去的男性躯体的统治力量,他更代表了身兼终身审查和最后评判二职的智力权威。由此,在男性血统传承双方的社会位置竞争当中,儿子要完成的不是打死父亲,而是在父亲死前赢得他对自己的认可,所以旧约里才会上演雅各骗取父亲的祝福那一出儿。我读《勿失良辰》时总是会默诵卡夫卡那短篇《判决》(Das Urteil)的名字----荒唐的父亲判处儿子死刑,顺从的儿子竟应声跳楼而亡。小时候读罢掩卷,便惊得全身汗毛倒立。之后数次与书友谈及此文,大家都如被鬼手拍背般面面相觑,倒吸凉气。类似的情况大概只会在聊起《1984》时出现,这两篇,分别从国事与人伦两路,点正了我国读者的死穴。不要忘记,那卡夫卡大人,他也是犹太出身。假若各位同好感到这类读物毒性过强,那也无须着慌,解药便在三步之内----同为犹太知识分子型作家的美国后辈菲力普·罗斯写下两个短篇《犹太人改宗》(The Conversion of the Jews)和《信仰守护者》( Defender of the Faith ),虽未涉及狭义父权,却都是破除千年迷信,挑战僵死正统的振作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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