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etmoli 发表于 2005-1-9 16:30:58

另:有些作品还可以的,我曾发表过一些评论,例如祖国的一张帖图。(如果有人觉得我智商低可以去看一下)一些太低的图,或者文字的东西我可能会说:差。而如果我觉得他还没上道,我会懒得评论。
我还是很欣赏好几位豁友的,其它,好像没什么可说的了。。。。

yuyu 发表于 2005-1-9 16:41:17

不要这样麻~~~不喜欢就要删ID,搞的好象白色恐怖一样....我是新人,不清楚,但听起来就好怕怕,你们地盘,咳.........

b_monkey 发表于 2005-1-9 16:43:25

别人有客观要求,我客观叙述.不过我没执行,这已经表明我的态度.

寒溦 发表于 2005-1-9 17:41:34

非谓语动词在 1-9-2005 15:42 发表:

大人,我无意与你争辩哲学与逻辑的关系,既然你高姿态的表达了自己对哲学有一定研究,却又不肯屈尊为大家解释一下,我们该怎么看待你呢?是如此得骄傲还是如此的愚蠢

"是愚蠢!!"
看完我就绝倒了!
真不知道是大小姐眼睛不好还是语文水平不好,还是偶尔义愤填膺的谦虚一回
:timid::timid::timid:

julietmoli 发表于 2005-1-9 21:50:55

我没什么可说的了,,,,,,我只说刚和西川吃过饭回来

Dacapo 发表于 2005-1-9 22:12:50

b_monkey在 1-9-2005 15:08 发表:





另外,这段时间不停的有人跟我说让我删你的ID,因为觉得你的言论很不招人喜欢,还是Q上的私人言论,我同样不愿意拿出来示 ...

无语了   真.....是大姐!服了!搞成这样....

寒溦 发表于 2005-1-9 22:20:41

julietmoli在 1-9-2005 21:50 发表:

我没什么可说的了,,,,,,我只说刚和西川吃过饭回来

咦?既然没什么好说的为什么还要说“刚和西川吃过饭回来”呢?

和西川吃饭,说明您和西川有相当的认知水平和审美情趣么?
说明那些讨厌和反对大小姐您的人是有和西川相异或相差甚远的认知水平和审美情趣么?

那么为什么至今我们只知道西川是个出了名的文人而不知道您呢?
哦!我呆呆的脑袋终于想通了!

肯定是西川在某个高智商高情商的大大云集的论坛里发了张贴说:“我没什么可说的了,,,,,,我只说刚和julietmoli吃过饭回来。”

而我们这些孤陋寡闻且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却没能够看见,以至于对大小姐您有眼无珠的误解至今!这真是件让有识之士扼腕的大事啊!!!

julietmoli 发表于 2005-1-9 23:11:32


以至于对大小姐您有眼无珠的误解至今!这真是件让有识之士扼腕的大事啊!!!


的确的确:obasan:

非谓语动词 发表于 2005-1-10 17:40:25

到此为止

希望别再吵了,谢谢

非这样不可 发表于 2005-1-10 21:22:35

julietmoli在 1-9-2005 02:48 PM 发表:

懒得答理你

我看您还是解释解释比较好

轻易给出价值判断又坚持不对自己的主张作出证明的这种烂污行为,除了先知也就是独断论者好这一口,

所以如果您是先知请事先说明

否则,如您所知,独断论之类故作高妙的论断早就不流行了,只有传说中的民间哲学家还对此十分热衷,至于对民间哲学家应该持什么态度,那就见仁见智了,至少我的意见是请他们闭嘴,当然我亦完全佩服于他们永不服输永远嘴硬的勇气,这跟我们要说的就是两码事了

非这样不可 发表于 2005-1-10 21:24:02

非谓语动词在 1-10-2005 05:40 PM 发表:

希望别再吵了,谢谢

偏要吵:irony:

dayong1978 发表于 2005-1-10 21:44:02

争吵没什么不好julietmoli也挺有水平 继续

非这样不可 发表于 2005-1-10 21:49:48

dayong1978在 1-10-2005 09:44 PM 发表:

争吵没什么不好julietmoli也挺有水平 继续


没错没错,有水平的人更得多说几句

julietmoli 发表于 2005-1-10 22:07:32

:lol::lol:大家还真是有闲情雅致,先知不敢当,不过玩民间还是很时髦的事情。

非这样不可 发表于 2005-1-10 22:14:36

julietmoli在 1-10-2005 10:07 PM 发表:

:lol::lol:大家还真是有闲情雅致,先知不敢当,不过玩民间还是很时髦的事情。

您知道,我们系里每年收到民间哲学家寄来的著作拿去卖废纸比卖报纸的钱还要多,当然咯,时髦嘛
既然您根本无力理解我们所争论的内容究竟为何,那么继续下去果然没什么意思

b_monkey 发表于 2005-1-10 22:28:19

哎呀哎呀,非这样不可和寒微,坐下喝杯茶,来听我给你们讲个小专栏,我小偶像贝小戎说:

争论

“作为对机智的一种磨练,为改正一个人的思想以及唤起新的观点,争辩确实时常对双方有利。但是,在学问上与智力上,争论双方必须差不多相等才行。如果他们中的一人学识不足,他便不能了解对方,因为他与他的反对者不在同一水平上。如果他缺乏智力,必将使他甚为痛苦,导致采取欺诈的伎俩,终至变得以野蛮无礼行事。”


所以这唯一安全的原则,是亚里士多德在论辩篇里提出来的:不要同你第一次见面的人争论,而只同你认识的人争论,你知道这些人有足够的理智与自尊,不会提出荒谬的事情;要诉诸理性而不是权威,要倾听理性并服从理性;并且,最后要深爱真理,要原意接受哪怕来自对手的道理,而且如果真理在他一方,能很公道地承认自己是错的。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100个人中几乎没有一个人值得你同他争辩。你可以让其余的人原意说什么就去说什么,因为每一个人均可自由、随意地成为一个愚人——愉快是一种权利。请牢记伏尔泰说的话:和平仍然比真理有价值。也请牢记一句阿拉伯的俗语,它告诉我们说:在这沉默不语的树上,挂着它的果实,那就是和平。


商务印书馆《叔本华论说文集》之《争论的技艺》

昨天非谓和我看到了,都觉得无比受用.

多说两句,时间是咱自己的,最宝贵.

还有,基于不同立场,要是原本就赞同她的,说什么也还是要抵死赞同她.原本就当看耍猴的,继续会搬个小板凳坐着看,笑咪咪的,多扔几个爆栗少扔几个爆栗,其实快感度相差不大.嘿嘿.

最近读版质量好高哦.嘿嘿.

非这样不可 发表于 2005-1-10 22:38:31

其实我的要求也没那么高了,快感之类完全指望不上,
名实相符即可,比如猴子得承认自己是猴子,而不是等到我拿板砖抡它才勉强同意,未免有屈打成招之嫌,也违反人道原则

b_monkey 发表于 2005-1-10 22:41:41

嘿嘿,周末有时间咱大家约会吧.

julietmoli 发表于 2005-1-10 22:48:27

故事很有道理,只是最后一句暴露了意图,,,:lol::lol::lol:
另本来就不想说什么(我申明过很多遍了吧),你们自己要和我吵,应付两句都听不出来,不知是谁有问题,另另。这里的小嘴角和bm大人有何干,
另另另,如果连民间和玩民间的区别都分不出来,你还在此想什么,

非这样不可 发表于 2005-1-10 22:52:58

你要知道,民间不过是我使用的一个描述罢了,为了不说的比较难听,原本亦可以使用庸俗,在此处亦不妨碍理解

如果你要抓住这一端来讲,未免把学术争论上升到人格争论了

另外,你迟迟 不肯给对你的论断做出解释又是何道理,你该不是希望我们理解成你没法解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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