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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O在此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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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9-11-3 22: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安分的孩子/Les Enfants Terribles

这就得看你想要什么了。
坐在对面的他推了推快要从鼻梁上滑下去的眼镜。我很佩服的望了他一眼,等他说下去。因为每当妈妈问我:“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时候,我能做的只有摇摇头。我要……我要??一通搜肠刮肚,我倒是数出了一些大概是我不要的东西:不要星期一?不要篮球?不要谈起家里?不要胡萝卜?不要香菜,恩,我肯定,我不要香菜。香菜让我想起院子里臭椿树的叶子上趴着的臭大姐的味道,有谁要吃臭大姐呢?但是我不会“不要”臭大姐,因为它不会像香菜一样趴在我的碗碟里,被我用筷子尖驱赶着的香菜从饭粒之间不情愿的爬过去,落在饭桌上,在身后留下一条气味浓烈的线……采集树叶标本!这棵从我房间门前墙角里长出来的小树应该就是臭椿了----小学3年级的植物学家断定----它的树叶和香椿的一模一样,但是不可以吃,哪怕是在刚发芽的时候,因为……一只褐色的昆虫沿着叶脉爬到了我的手背上,它长着三角型的头和椭圆型的肚子……
你又在挑香菜了!
我不要香菜……
我在问你问题。
问什么了呢?
我问:这就得看你想要什么了。
这是个问题么?
在你看来这不成问题?
我是说,我没听出这是个问句。
那是因为你在忙着挑香菜……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我难过的摇摇头……我想,我想,我想我想既然我不要香菜,那么我想要的应当是和香菜截然相反的东西吧!香椿的反面是臭椿,香菜的反面就是臭菜……妈妈严厉的眼神从饭桌对面直不楞登的射过来,我转过脸看别的地方,失望的妈妈凝视着她那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拧着脖子的儿子,妈妈的失望会拐弯,妈妈的失望出现在转过脸的我看着的那个地方……妈妈鼓励的眼神从饭桌对面伸过来,像张开的双臂把他搂在怀里,你知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呢?他紧张的推了推他好学生的眼镜,心跳加速,脸泛潮红,忽然,他明白了,他点了点头,他回答说:这就得看你想要什么了。妈妈笑了,笑着的妈妈的鼓励站在了他的身后……
他得意的笑了笑,说:如果你能用心听我说话,你就不会那么不开窍了,我妈常说……
我羡慕的望着他----有个妈妈挺着乳房给他依偎,温暖的,曾经坚挺的,没有奶汁却依然厚实的,沉甸甸的乳房,被倚在上面的儿子的脑袋挤压,像顶瓜皮帽,扣在儿子的天灵盖上……我摸了摸自己光光的脑袋,餐馆里波动的空气戏弄着它,让它在任何位置上都不大自在,就像任何地方只要被我一看都会出现妈妈的失望……如果可以把脸埋在妈妈的乳房之间,就不会看到了……可失望的妈妈表情严厉,不,她不会允许我藏回去,除非我能够告诉她我到底想要什么……星期一,寒冷的清晨,才走出自己的房间,鼻尖就冻红了,星光下的院子摇晃着,呼出一段段白汽,我是蹑手蹑脚的蒸汽机车,推开妈妈的房门,她立即睁开眼睛,像是一整个晚上都在等着这一刻,用胳膊肘撑起半个身子,她说:我去给你煎鸡蛋,还是你要吃煮的?我小跑两步,钻进了妈妈厚实而温暖的被窝:“我生病了……头疼……好象有点发烧……”“又不想去上学了?”“我真的很难受,肯定是感冒了……一定要去上学的话也不是不可以……”“那就再睡半小时吧……妈搂着你……”……“你为什么不喜欢打篮球?”我摇摇头,“因为害怕?害怕受伤?”我摇摇头,“那是害怕出丑?害怕别人知道你不会打篮球?”我转过脸看别的地方,“那就别打了,我不会给你们体育老师写病假条,你自己想办法。”……“你为什么不喜欢打篮球?”我摇摇头,“因为他妈妈不让他打。她怕他会受伤。”“男孩子怎么能不打篮球呢?”“妈妈一个人带大的男孩子会有问题的。”我低着头,挑出碗里的香菜,“你为什么不吃香菜?”我摇摇头,“因为他妈妈不吃香菜。”……一本重得拿不动的少儿百科全书,有一千多页,开张很大,我用它来夹树叶,把院子里学校里公园里的树叶采回来,一片一片夹在书里,叶子的水分被纸张吸干以后就成了脆脆的,薄薄的,半透明的树叶标本----这些从大自然里采来的一触即碎的知识,被厚厚的,有着坚硬书皮的百科全书保护着----我是3年纪的小小植物学家,百科全书被树叶撑得胀了起来,像一张有太多知识要吐露而无法合上的嘴----“告诉妈妈,你是不是想研究植物?你是不是想当科学家?”我涨红了脸摇了摇头……百科全书瘪下去了,没有话要说了;树叶标本粉碎在垃圾桶里;妈妈攥着书脊,双臂向前展平,标准得像正在演示广播操的体育老师,书页无力的垂下,被摇晃着,大自然的知识片片飘落,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怎么?觉得我说得没道理?一副奇怪的样子。
噢?不是那样,我吃到了一根香菜梗……
服务员!刚才不是告诉了你所有的菜里都不要放香菜了么?怎么回事?全部都还有香菜!这是个态度问题!你知道么?……
“妈!等一会儿再拖这边,我在夹树叶标本。”妈妈弯着腰,用摇摆着的臀部冲着我,靠近过来:“我拖我的地,你夹你的树叶!今天土这么大……”我护着百科全书----它摊开在只比我矮半个头的书桌上----的右臂被撞开了,那么重的书砰的一声砸在地上,几片树叶标本跳了出来,落在兀自后退着的妈妈脚下。我在书旁边蹲了十几秒钟,撇撇嘴,把它小心的合上,抱在怀里跑了出去。妈妈在后面喊了一声:“你想要……”院子里呜呜的风把那句话掐断了,我握住百科全书厚厚的书脊,努力举起来,垫起脚尖,把剩下的树叶标本倒进了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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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ing 发表于 2009-11-7 20: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dionysos还在这里不知疲倦的写啊。
想起当初跟着你的推荐去听那些PROG ROCK的日子。
好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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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9-11-10 19: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我也觉得我好变态的...BM也说我好变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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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09-12-9 12: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个死于非命的男同性恋剧作家

加西亚洛尔迦(Federico García Lorca)这个名字在我国诗歌爱好者中间的认知度应该是较高的----相较于它在我国戏剧界和文化界的无闻。事实上,洛尔迦的几部剧作的影响力早已超过了获得诺贝尔奖的埃切加赖和贝纳文特,当仁不让的成为西班牙对二十世纪戏剧舞台乃至叙事文学的最重要贡献;另一方面,当年与洛尔迦结成马德里超现实主义三人帮的正是如今被捧为超越艺术门类的文化巨星的布努艾尔和达利。和贡布罗维奇,穆齐尔他们相类,洛尔迦近年来得到了西方文评界的重新估价,日前,连娱乐工业都忍不住将达利和洛尔迦的恋情搬上银幕,由当红小生Robert Pattinson(饰达利)领衔----可惜,这段传奇被拍成了一个味如嚼蜡的B级言情片。作为诗人,洛尔迦的戏剧语言是高飞的,具有古希腊经典性的悲剧内核是意象起飞的跑道而不是编织情节的起点。同时,作为格拉纳达的儿子,与众多轻飘飘无沾带的法国超现实主义诗剧作者相比,洛尔迦明显更具活力----来自于土地的支持力,是西班牙乡间生活强劲的节奏引擎般驱动着他的作品,西班牙民族性格中的浓烈炽热,语言中的泼辣幽默和景貌中的缤纷欢愉都滋养着他的创作,如同滚烫的血液滋养着健壮的肉体。属于天空的梦幻诗句和属于大地的劳作歌句在洛尔迦富有音乐性的剧作中如此和谐的交织融会,共谱一曲;精英的智慧与民间的智慧比起在布莱希特剧作中互为表里的局面甚至更进了一步,毫无嫌隙的统一起来。由马里亚娜皮内达(Mariana Pineda)出发,经过血婚(Bodas de sangre)、叶尔玛(Yerma)来到贝纳尔达阿尔瓦之家(La casa de Bernarda Alba),从表面上看,确如作者本人所言,超越的诗歌让位于纯粹的现实,其实,这是一个诗意由显性转为隐性的过程;而在深处,尖叫着要爬出来的则始终都是洛尔迦的性惶惑,生殖焦虑以及对破坏性繁殖力的恐惧。1936年,38岁的洛尔迦在西班牙内战的混乱中被保守民族主义者射杀,他的文章和他的性向都是他危害国家和人民的罪状。

乔奥顿(Joe Orton)是英国剧坛在神话年代结束之后引颈迎来的第一个捣蛋鬼----约翰奥斯本的愤怒的回顾被指为控诉体制的炸弹一枚,品特开辟出荒诞剧作的全新层面----而对于奥顿,体制谈不上出了问题因为它根本不是个问题,无须诟病讥讽,它早就是现成的笑料了;揭示道理和开发意义是无趣的也许是做不到的,用谬论搞臭道理,用虚无淹没意义才是他的得意本领。从这一点看,他和雅里(Alfred Jarry)倒是不谋而合。在披头士窜起的摇滚年代,愤怒的青年们已经不再年轻,奥顿是老朽的英国文学界对青春反文化浪潮的直接回应。在我国,男同性恋(或同人控?)影迷应该比戏剧文学读者有更多的机会听到奥顿的名字----87年拍出的那部记述奥顿生平的电影因加里欧德曼的主演而著名,请留意,将传记改编为电影剧本的Alan Bennett正是后来勇夺Tony奖的大GAY剧The History Boys(学历史的男孩)的作者。奥顿的剧本赃物(Loot)是前年冬天找到的,被我背去上海背去维也纳又背回北京,兜了一大圈,直到前些天冻感冒了发烧在家瘫倒,才拿起来翻开……我窝在捂出汗臭的被子里读奥顿,边咳嗽边爆出阵阵难抑的大笑,脊背在硬床板上腾起又重重落下,把前来探病的哥们惊得一身鸡皮疙瘩……奥顿的佯谬泥沼,让人很难不联想到最轻佻最不吝惜口才时的王尔德,只是继任者下了口味更重的作料,关于犯罪的,关于丑闻的,关于性的,关于死的。这两位的共通不仅在入狱一项----奥顿的黑色喜剧,他散发着尸臭的幽默感和他那些令人发指的阴险玩笑,都是用痰液吹起的多彩的泡泡,逐一戳破的话,最后便剩下了他干干净净的一副鬼脸。1967年,34岁的奥顿被他的同性伴侣Halliwell锤击9下头部致死,原因是同为艺术家的后者想不通为什么奥顿成功了而自己没有。

科尔泰斯(Bernard-Marie Koltès)和拉戛尔斯(Jean-Luc Lagarce)是法国剧作马不停蹄的变革传统在看似无以为继的时代的发扬者,对于“尤内斯库之后还怎么写戏?”这个噩梦似的问题,他们交出了自己的答卷。当代前沿剧作有两种倾向,一种是去文本化,向默剧和舞蹈靠拢;另一种是放弃对白,取道于独白,科尔泰斯的成名作森林正前夜(La Nuit juste avant les forêts)走的正是这条路,同流的名剧还有4点48分精神崩溃和阴道独白等等。夜游大概是男同性恋者吸血鬼生活的高点,那些浮华而腐败的夜,缓慢但不止的从眼前滑过好象没有尽头的街道和面孔,曾出现在普鲁斯特和罗兰巴特文章的最私密段落里。科尔泰斯笔下的夜游选取了底层视角,被阶级与种族的壁垒边缘化了的主体道出作者本人的疏离体验,绵延的语流带来环环相扣的诗意情境,那股生机勃勃的戾气好似西利托的周六晚周日晨遇上了电影LA HAINE,而最犀利的杀招当数孤独中“想要有一个朋友”的求索----没错,又见艾曼纽博夫(Emmanuel Bove)的阴魂!相形之下,拉戛尔斯的写作显得走得更“前”----或者说是更“后”----一种属于后现代之后的文本探索。在拉戛尔斯的独白剧现代社会之准则(Les règles du savoir-vivre dans la société moderne)中,听起来滔滔不绝的宣讲,却苦于难以传达意义,阻挡在语言和言外之意、声音和弦外之音之间的是文字----经过后现代主义往复不倦的分析,解构,整合与重塑,世界进入了一个阐释过度的时代,文字从确定的意义中解脱,词句怀疑彼此的暧昧,开放性的符号试图按照已被拆散的旧有构造组合,结果产生了过于丰富以至相互抵消的作用----其悲剧性不在于人的后现代处境,而在于文字本身被滥用后的窘迫和乏力。另一篇拉戛尔斯作品爱的故事(Histoire d'amour)居然和杜拉斯小说乌发碧眼(Les Yeux bleus Cheveux noirs)中幽灵般徘徊难遣的那出戏极像。值得一提的是,乌发碧眼描述了女人和同性恋男人之间产生的爱,灵感显然得自杜拉斯在她最后的15年里与男同性恋者雅恩安德列的伴侣关系。爱滋的恶浪卷过法国知识分子圈的时候不只带走了福柯和吉贝尔,1989年,41岁的科尔泰斯死于爱滋病并发症,1995年,38岁的拉戛尔斯死于爱滋病并发症。

写到这里突然想到,或许作为一个GAY,死于爱滋病并不能算是死于非命,而应当说是死得其所……要更非命一点,有欲望号街车的剧作者田纳西威廉斯:1983年,在别人死于爱滋的1983年,72岁的他吃药时药瓶盖儿不慎落入喉中,窒息而死……在这世上做一个GAY是多么地危险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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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10-1-5 11: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紧张的马里亚娜皮内达在屋里等待快要进门的警长的时侯弹着钢琴唱了一首歌
在尼古拉斯雷的最大名片Johnny Guitar里,琼克劳馥饰演的vienna在等待快要进门的警长时也弹起了钢琴,那是片子里最经典的场面之一,不知道是不是从洛尔迦那里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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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10-1-17 18: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冠上的宝石/The Jewel in the Crown

去年,在贫民窟百万富翁捧得奥斯卡最佳影片奖之后,电影工业为一阵印度热潮所席卷,评论界惊呼:我们看到了真正的印度!仿佛一个陌生的国度自此才揭开神秘的面纱,陡然成为了西方观众瞩目的焦点。事实上,在西方文学读者的视野里,印度作为题材早已不再新鲜,20世纪最受赞誉的英文小说中就起码有两本是写印度的----吉卜林的基姆和福斯特的印度之行,而这一英属印度殖民地文学的传统还在被保罗斯各特这样的一流作家延续着。
皇冠上的宝石是斯各特的巨著《英属印度四部曲》(The Raj Quartet)的开卷之作,作者自言此书意在从福斯特的印度之行停下的地方再前进,敢于为堪称无懈可击的经典续貂,足见其野心之大。类似的故事胚胎,类似的议题条件,可培育出的物种却品貌大异----根本上的原因在于观察距离的差别,福斯特的印度,正如其书名所指,是过客眼中的掠影,而斯各特则具有经年累月的印度生活背景,他的印度是整日整夜围困着他想不看都没处躲的状况,切实可触,呼吸相闻,所以他很难如福斯特那般跳出来,以轻松的心境和诙谐的笔触提纲挈领,这就决定了前者的象征主义基调和后者的写实主义倾向。占有详尽到汗毛毕现的一手材料对于叙事文学作者来说并不一定是件好事,有时,反倒需要一定的距离,才好把握全貌,需要一定的模糊省略,才好抓住要点。不过斯各特对那起强奸案进行多角度,多线索,多层次的讲述,的确织起了以偶发事件为交点的庞大网络,在空间上,它虚构了一座活生生的城市作为试验田,在时间上,它贯穿了从英属印度的末日到独立印度的初生几十年的历史变迁,在理念上,它网罗了那场社会变革背后的道德,政治,法律和信仰的纷争----个别的暴力事件就像是暴风之“眼”,透过它,一段暧昧而混乱的图象被澄清了。当然,斯各特向福斯特的致敬也是清晰可辨的,效法印度之行中清真寺,山洞和寺院一曲三阕似的象征性处所设置,本作强调了麦克格雷戈尔府和比比加尔花园的象征意味。前者表面上是英印双方和解的地方,其实这和解建立在殖民者对殖民地摧毁/重建的基础上,建立在被殖民民族躺下来享受强奸的前提下,带有虚伪性;而后者则喻指战胜理想的欲望----因无法得到满足而燃烧到难于遮掩的占有欲,没有重建的摧毁,无法达成的理解,反噬的火焰,揭开虚饰之后的凶恶真实。由此,作者一再重申女主角达芙妮曼纳斯奔跑在麦克格雷戈尔府和比比加尔花园之间的黑暗地带的用心也就不言而喻了。应该看到,在象征手法的具体运用上,斯各特显然不如福斯特高明,有些意象与其意指的勾连令人感到牵强或是平庸。这两位作者确实合拍的方面是性向在作品中的投射:想象中的“强奸者”都是英俊的印度男人,而其“强奸对象”都是缺乏吸引力的英国女人。斯各特并不止步于代入被吸引的女性角色视点,他还写出了一个同性恋英国警察去向天神般的印度男子施虐,施虐者肌肉发达,压抑而兽性,受虐者优雅强健,失衡而无辜。
相对于福斯特,斯各特在神经类型上大概更接近于奈保尔,皇冠上的宝石中的痛感让我想到河湾----这是一种不甘,不甘于仅仅作为社会的良心还想对社会负责,不甘于仅仅提出问题还想进一步给出问题的解答。河湾是一幅被统治者的肖像,皇冠上的宝石----正如四部曲总名中的“Raj”在印地语里表“统治”之意----是一组统治者的群像,请看小说中除开一众英国人之外的几个主要的印度人角色,查特基夫人代表了在英国人到来之前的印度统治阶层,律师斯里尼瓦桑先生代表了英国人离开之后的印度统治阶层,而男主角库马尔则干脆就是由于命运的差失堕落于被统治困境之中的英国统治者。比较而言,对真正意义上的被统治者形象,比如库马尔的父亲,库马尔姑姑的大伯罗麦什昌德古普塔森这几位,作者用的是虚笔,在一部写实主义小说里显得不那么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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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10-2-13 10: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信手拾遗

重要的/The Important Thing
芭比丽娜伯爵小姐/Lady Barberina

乌苏拉勒奎因的《黑暗的左手》是我长久以来一直想读的,已经记不起来头一回叫嚣着要读它是什么时候了。我熟知它的情节,我揣测它的意义,我掌握了它的译本情况----那两种译本都是不易得到的----不易得到但确实存在,对于一本可能的爱书来说,再没有更好的状态了,我计划,我按照无形的日程表一步步接近终将属于我的那本书,我能够看到它在未来的那个确定的日子里和我相遇了,它从遥远的并不欣赏它的人手里来到我的手里,在那确定的一秒钟第一次被我翻开,我听熟了的传说终于与讲述传说的白纸黑字相遇----日程表上并非确定的普通一天里,一切都被打断了----在上海的一家书店,我一不留神就从书架上抽出了新近出版的《黑暗的左手》简体中文单行本。
我揣着《黑暗的左手》离开上海,又读着它回来,读得挺快挺顺,算是出神,可很难说是神往,算是被吸引了,可很难说是被鼓动了,不好说这本书无力,可总觉得它吃不上劲儿。也许是科幻小说作者的通病?追求是很多的,可在每一条追求的道路上都浅尝辄止;提出了很多有趣的话题,可每一项的讨论都搔不到痒处。就算是这部哈罗德布鲁姆列出的西方正典中美国科幻小说界难得的入选之作也不能幸免。再有就是作者所固守的东方哲思(阴阳调和…)和在本作中拥抱的女性主义观点(去性别评价…)都叫我大打哈欠。我信手乱翻被我扔在上海的那些书,居然在早已停刊的译文杂志《外国小说》和柳鸣九编纂的世界心理小说名著合集中拣着了两颗遗珠,田纳西威廉斯和亨利詹姆斯----这两盏美国男同性恋作家界不熄的明灯----结果还是老朋友靠得住,他们赢回了我在这个冬天读小说的信心。
《重要的》是我读到的第一篇非剧本田纳西作品,一如他的剧作,这个小短篇也带有很重的私人色彩,文中人物劳拉甚至道出了田纳西自己的创作观:我不在乎形式,关键在于尽可能真实的表达自我。不过,不要被这句口号唬住了,田纳西是个天生具有形式感的人。这篇短文写的是爱情关系中的性定式,这显然是田纳西本人对性的蒙昧、强横和破坏力的恐惧的袒露,然而其表达形式却是一连串的谜语,读者获得的美感同时来自于诚实和掩饰两方面,善于编码的田纳西总能在清晰和模糊之间找到最佳的位置。只寥寥几页的田纳西就比半本书的乌苏拉讲出了更多我想讲但又讲不好的话,掩卷,会有那么一种冲动:让这几页纸替我去向不解的他们解释我。
《芭比丽娜伯爵小姐》这个中篇作品比起其它亨利詹姆斯的名作来几乎可说是已经被人遗忘,可其品质却不依名气而显得逊色,特别是在刚读完《黑暗的左手》,兴致被挑了起来却得不到满足的时刻,来上一小篇詹姆斯,简直是久旱逢甘露。亨利詹姆斯并不是在任何评价标准下都能胜出的那种作者,但如果紧跟勒奎因出现的话,他却足以把这位女士弹飞到无影无踪处。如出一辙的詹姆斯式故事,不断复现的詹姆斯式主题,大同小异的詹姆斯式人物,这不是换汤不换药,而是汤药都懒换,为什么仍然能让人读得称心满意?詹姆斯的写法示范了:小说家的作为应该在于汤与药之间,在于情节和意义之间,对于他来说,就是在狭小且固定的格局里开掘出人际交往中无限的暧昧的隐秘的难于把握而稍纵即逝的可能性,不满足于像抖包袱那样摊开意义的计划,而在每一个可挖的地方开掘意义的新层次,使其向深度方向持续前进----这甚至无关于天赋的敏感和超常的好奇,而有关于创作观和恒心。恰恰就是在这个方面,勒奎因表现得像个小学生。

附上一段戴维洛奇(《小世界》的作者)大人的文评,题目是:Innocent abroad,编辑给出的副标是David Lodge considers three lesser known short stories by Henry James which, with their preoccupation with passion, shed light on the much debated question of James's sexuality。只选出了其中有关《芭比丽娜伯爵小姐》的段落。

"Lady Barberina" was consciously conceived by James as a reversal of the usual drift of his "international" stories, the narrative Gulf Stream that carried his American characters, often rich young women, to find their marital destiny in Europe. In this case it is a rich American man who takes his English bride back to America - with unhappy consequences. It is a comedy of manners, peopled with characters who have almost farcical names, but its conclusion has a sour flavour, especially for the hero, Jackson Lemon. He is a New York doctor who continues to practise medicine and engage in research although he possesses vast inherited wealth. This makes him a puzzle and a paradox to the English Lord and Lady Canterville, with whose daughter Barberina he falls in love. There are other cultural differences which complicate his courtship. In America young people in good society are trusted to be alone together and thus able to get to know each other well before committing to marriage; Lady Barb (as she is familiarly, and rather ominously known) is hedged about with rules of decorum that practically forbid any intimacy until he has asked her father for her hand. Nevertheless, in spite of these obstacles, in spite of the warnings of his compatriotic friends that Lady Barb will not adjust happily to life in America, and his own occasional misgivings, he accepts all conditions, determined to possess this physically perfect English rose.

The beginning of Chapter V, set in New York, gives us an instant measure of the seriousness of his mistake:

"On Sundays, now, you might be at home," Jackson Lemon said to his wife in the following month of March, more than six months after his marriage.

"Are the people any nicer on Sundays than they are on other days?" Lady Barberina replied, from the depths of her chair, without looking up from a stiff little book.

The tale opens with a picture - actually more like a motion-picture, avant la lettre - of society equestrians taking their exercise in London's Hyde Park, watched and admired by humbler and less athletic folk.

This chapter was particularly admired by James's friend, Robert Louis Stevenson, and deservedly. As close readers of the story have observed, its language is saturated with allusions to, and metaphors drawn from, horses. Lady Barberina's nickname denotes, as well as a sharply pointed object that is difficult to extract without pain, a breed of horse. The upper-class marriage market is likened to a cattle market, and Jackson Lemon, who, small of stature himself, hopes for finely proportioned offspring from his thoroughbred wife, is just as implicated as the English aristocrats in its distortion of relations between the sexes.

Sex itself is an aspect of marriage that James does not deal with directly in these stories, or elsewhere in his work; he was prohibited from doing so by the reticence required of English and American writers in his time, as well as by the limitations of his experience. But he turned his own sexual ambivalence into an advantage, representing this aspect of life from both sides of the gender divide. Although Edel and most other biographers believe he was a repressed and celibate homosexual by nature and choice, he understood the force that drew men and women together in love, and no novelist has surpassed him in describing the behaviour of married couples - their conversational strategies and body-language and mind games - this side of the bedroom d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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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10-3-19 12: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尔科姆/Malcolm

我不知道在这样的时刻读到这样的一本书,算不算是幸运----看见自己打出这两个字有点窘,像是没有男人会爱的丑女听见自己喊出了一句:反正妈妈很爱我的----在完败的时刻,遇上一本写给失败者的书,它并不想安慰你说失败没什么,也不会骗你说你是成功的,它要对你说的只是:你失败了,你是个失败者,现在失败了,以后也会一路失败下去……这算不算是倒霉到底后的小小反弹?刚刚过去的春节,记忆里从来没有过一个春节这么难过,被围困在雪片般飘来的关心和问题中的我原本在读冬季宿营地,企图依偎它的温暖,它写出了一帮在爱滋阴影下努力活着的巴黎老GAY,它告诉我要抓紧时间去旅行,去爱,趁时间还是我的----爱?努力?不,我不想收听这些化妆品广告;不,我的失败并没有夺走我的时间,相反,它逼迫我面对我的时间。就在重浊的我被孔明灯般炽烧高飞的美文丢下,由羞耻难遮转入烦躁难眠的那一刻,晾在床头已久的马尔科姆狡猾的拱出了一角书脊,詹姆斯珀迪走出几年来的沉默,来到我的床边,悄声讲起另一则故事:一个坐在长凳上等候的男孩,大家都想把他拉走,都邀请他一起去过幸福的日子,可等他真正离开了等候的长凳,却发现幸福都是别人的,他自己永远被关在外面。我怀疑的推搪了一下:早就不是小孩了,没必要讲些童话来哄我睡觉……可只听了一小段,我就被交给了属安宁的睡神----也许是那个世界,才一打开就已经那么坚定的冰凉了;也许是那种调子,不再有希望也不再有失望,既然被拒绝了就老老实实的待在外面----想到故事还会延续那么多个晚上,我心里满满当当的。
为什么詹姆斯珀迪在美国文学史上处于半红不黑的模糊位置?那大约要归因于他未曾搭上什么流派----不是南方作者,也不是纽约客,不属于迷惘的一代,也不属于垮掉的一代,作品里有些黑色幽默荒诞剧后现代的成分,但更多的是非池中的个人特质,不便于贴标签就不便于假潮流之力广为传播。可能正是这种私密性特质的流露,征服了多萝西派克,田纳西威廉斯和戈尔维达等一大票名作家----这几个名字排列起来似乎还传达出了特殊的意味,没错,珀迪的落寞是相当GAY的,他的代表作马尔科姆尽管并非一本同志小说,却令人吃惊的富含GAY的语汇----甚至都不能称之为潜台词了。GAY界同人爱德华阿尔比曾把马尔科姆改编为舞台剧,读过原著小说之后你会感到这不足为奇,无论是在主题还是手法层面,此书与阿尔比的创作都存在着共通。而读到书里的大富人吉拉德道出他的全名是吉拉德·吉拉德的时候,你会立刻想起第二十二条军规里的梅杰·梅杰·梅杰少校,须知,马尔科姆比军规还要早两年出版。同样是以童书的轻心步点和简明线条来折影成人世界,马尔科姆拥有一个复杂而精确的意义系统,同时它的情感触发又有着赤裸裸的勇敢的真实性,这是此类读物中那些更受追捧的所谓杰作所无法比拟的。
一个学建筑的朋友告诉我他终于读完了阿特拉斯耸耸肩的上半部,十分叹服。我问他那是本什么样的书,他说:看了以后觉得自己很没用,对,这书雄辩的证明了这一点。我想,马尔科姆对我起到了相同的作用。温总理新出炉的名言是: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我想,马尔科姆这样的书大概就是为害怕被晒晕的人预备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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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10-4-27 20: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陌生人的安慰/The Comfort of Strangers

我猜想,大多数的国内读者认识伊恩麦克尤恩应该是07年电影Atonement火遍全球之后的事儿。出版社应景的重出了赎罪的原著小说,大概是有些惊讶的体会到这位布克奖赢家不可言说的商业潜力(哪怕是在我国的图书市场),便一本接一本的把他的大部分作品介绍到了中国。的确,获得布克奖加冕的阿姆斯特丹是较早前翻译过来的,但如果不是赎罪这一役,恐怕不会出现今天书店货架上的麦克尤恩热。我的麦克尤恩经历比较特别,对这个名字的印象始于04年的维也纳,一个等着去上课的下午,我从碟包里随手抽出一张,DVD的封套留在了北京,已经不记得为什么要买来看它了,电影里那对年长夫妇是我熟悉的克里斯托弗沃肯和海伦米伦,而那对年轻情侣则是我将要熟悉的鲁伯特艾弗雷特和娜塔莎理查森。原以为就是个苦月亮一路的片子,没想到却遭遇了我平生观影体验中最大的一次惊喜。这个电影叫作陌生人的安慰,三位主创分别是:导演保罗施拉德,剧本改编哈罗德品特,原著作者伊恩麦克尤恩----有一种电影大作是不同领域的高人之间强强联手的团队艺术结果,它像是一个坐标系的原点,循着它的每一条轴摸索都可以触到一个丰饶而独立的体系的核心。稍作追究,我就发现这三位都不算是新交:保罗施拉德是出租车司机的编剧、豹妹的导演;哈罗德品特是我曾读过的荒诞剧房间的作者,他将在05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麦克尤恩呢?原来我大学时候爱上的一个电影----当时半懂不懂觉得挺古怪----水泥花园,就改编自他的另一部小说。我看了赎罪的电影,我看见了赎罪的书但没有买,我买了水泥花园的书但一直没有读,我一直等着读的还是陌生人的安慰,可是,如同金色眼睛的映像是中国出版的最后一本麦卡勒斯一样,这本最GAY的麦克尤恩也几乎是最后一本到来的----如果我还想读到斯托利的第三部小说,写工人出身的橄榄球运动员和贵族艺术家搞GAY的拉迪克里夫,那算不算是一项奢望呢?
照道理讲,由文学作品改编的电影应该是电影编导在读懂吃透原著的基础上进行的二度创作,在对文字进行图象化处理、对原义进行提炼并加以表现的同时,电影作者需要根据自己的意图对原有素材进行整合,赋予文本新的或是进一步的意义。然而,对于绝大多数的文学改编片来说,能够做到忠实的传达出原著的意味,而不因电影本身作为叙事艺术的先天局限性,以及电影从业人员的层次制约,使其平板化,庸俗化,公众化,被降格,被滥解,就已属难能可贵了----而哪怕是在这样一个较好的情况下,原先的文本从文字转为影象后其力量的衰减都是不可避免的。由品特操刀改编剧本的一系列电影,是文学改编片领域中绝对的异数,如果说他的创作具有示范性,那是指他示范了电影改编理应去做的尝试,而不是指他的具体作法能够被学习,陌生人的安慰正是他在经典时期(与约瑟夫罗西合作的三部曲)过后的力量展现。读过这部爱片的原著小说,我便更加确认了这种层面的电影改编的生命力的独立性。
小说与电影最直观的差别在人物设定上。保罗施拉德在访谈中特别提到为了取信于电影观众,罗伯特这个角色的穿着从粗野俗气被改为高档雅致----小说中此人白天穿一身白西装,晚间穿件黑色紧身衬衫领口大敞露出毛茸茸的肌肉再衬上条大金链子----可实际上,比起对玛丽这个人物的重塑,前者只算是动了动皮毛。玛丽从小说一开始就是位旗帜鲜明的女性主义者,她用现代的开化的性政治观点解释世界,对自己的性别身份高度自觉,她与蒙昧而腐朽的性政治反动派罗伯特形成两极,其余两人则是他们之间的滑动砝码,科林头一回遇见罗伯特就跟玛丽说:看来,你碰上对手了。电影里的玛丽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品特让她在片首处自述了童年的一件蠢事,那是给这个人物定调的一段话,她变成了一个没有主见,从众附和,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的傻姑娘。反倒是和科林激情一场后,她却醒了,打消了与科林成婚的念头。小说中的她有什么发展呢?科林都躺到了停尸间里,她仍然想用性政治的观点向科林解释他的死亡,只不过与开头的自以为明白相比,显得没什么把握了而已。玛丽与科林的关系在影响下发生转变是支撑这个文本的戏剧支点。小说的一个根本要点,即玛丽和科林亲近得像是连体人,在电影里被略去了----他们一上来不是习惯性的完成和谐的性爱,而是颇有隔阂距离疏远,直到受了陌生人的启发,他们才通过性爱找回了失去的亲密。而在小说中,恰恰是这外来的激烈的性模式破坏了两人间平静的亲密,所以科林向大海里的玛丽游去,却找不着她。这一关键情节,在电影里被玛丽的自我觉醒所代替。戏剧性转变的逆行必然导致文本意义的偏转。
保罗施拉德称非常赞同他从这本小说中找到的主题,那便是:再多的文明也不能消弭男女之间与生俱来的敌意。电影作者确立的这一主题的确来自于原著的意义系统,而小说的意义范畴则要较为宽广。麦克尤恩以两段引文作题记,一段关于性别政治,而另一段讲的是旅行会让人感到疏离,这提示了本书起码有两重含义。被广大评论者热议的性相关议题在小说中是浮在表面的,玛丽和科林一直在讨论,罗伯特和科林讨论过,卡罗林和玛丽也讨论过,性别地位当然是构成两对夫妇内部关系并产生彼此反差的基石,但如果只考虑到这一隅,就很难解释清楚大局方面的问题----这两对夫妇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怎么样的?“再多的文明也不能消除男女间的敌意”,因而古老男权/性统治诱惑了现代女权/性平等,不错,但这只讲到了中段,而结尾呢?难道说前者竟倾覆了后者?逝去的阶层(于昊语)以新血祭奠传统?追猎肉体欢愉的终点就是杀戮?经过毕生研究性权力模型的品特的修剪,这些意义在电影里都可以达成,可是把麦克尤恩的小说按照亨利詹姆斯(露骨版)的思路去套恐怕是错误的----单单人物背景一条就说不通,英国人在威尼斯和美国人在威尼斯可不是一回事,不要忘记在詹姆斯的鸽之翼里,英国人和威尼斯是一头儿的。那么是在警告文明于兽欲的反扑之下会有倒退乃至崩溃的危险么?麦克尤恩不是康拉德,奈保尔或者戈尔丁,威尼斯不是非洲丛林或者荒岛。那么确实贯穿全文的脉络究竟是什么呢?小说中,与玛丽的现代性思维相对应,大众旅游作为一种典型的现代行为也被作者着重书写,细节茂盛而切实并赋有寓意。旅游生活的面貌,在电影里被删减虚化了,威尼斯又成了死亡和颓败的集合地,而在麦克尤恩笔下,现代的光照和古老的暗影在那里对峙,游客们成群结队的从历史身上践踏而过,一面还在大呼小叫:历史在哪里?旅游的洪潮匆匆卷过,泥沙俱下之余,甚至不曾面对旅游的目的地。玛丽和科林是一对当下的人,他们有幸/不幸遇上了过去的威尼斯,面对“真正的”威尼斯人罗伯特和卡罗林他们总是问:为什么?他们不明白。这是现代对古老,明智对神话,清醒对梦魇的不可理解,是理性分析在不可知本质面前,社会规则在个体怪癖面前,进步的白天的集市在停滞的夜晚的角落面前的无能为力。因为不解,所以受到诱惑,因为无能,终于又回到了不解的起点。与路的尽头相类,这本小说的第一属性是后现代性,带有浓烈的反启蒙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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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10-7-6 16: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弹解千愁/Le coup de grace

一弹解千愁到底写了一个什么故事?
随着尤瑟纳尔的作品近年来成规模的被译介到中国,我们听到越来越多的评价和赞颂。接受艺术,第一步自然是认识,接下来便无法回避的来到了理解的阶段。不幸的是,对于大部分艺术作品来说,从认识它走向理解它并不是不可回避、顺理成章的。它的门户,并不朝所有方向敞开,它的价值,并不具有普世性,它的美,并不服务于每一个驻目于它的路人。手里没有钥匙的受众,会走进无解的死胡同,或者好些,只在它花哨的表面叮叮就满意的飞走了----上面提到的“钥匙”,并不总与见识或眼力有关。比如柳鸣九这位国内译介法语文学的泰斗级人物,大概也是最早认识、研究尤瑟纳尔的中国人,就曾经当面问过后者:“……您在《阿列克西》中写主人公婚姻失败后的苦闷、矛盾和追求,究竟是要构成一种什么性质的人类图景? ”换作一位男同性恋读者,无须学贯中西如柳老,不消读上十页----就读翻得磕磕绊绊的译文而非作者签名赠予的法文原著----便会发觉那是再明白不过的事。值得一提的是,柳鸣九曾为萨德侯爵的中译作品集作序,开明而热心的点出了后者虐淫文章中的进步意义。他在阿列克西上面表现出的天真恐怕只能解释为选择性失明----同性恋超越了他愿意去面对的人类行为的疆界(而异性虐恋则在疆界之内),不能面对就谈不上领会,谈不上理解,没有人能用余光研究艺术,这是个基本的审美态度问题。
应该如何看待尤瑟纳尔的创作?或者换个问法:尤瑟纳尔的创作中必须要抓住的要点是什么?中方译介师傅把她的历史小说比作法国版的红楼梦,而我所接触到的法国读者获悉她的小说被译为中文后都立刻抗议:她写的可是真正的法文!真正的法文是不可翻译的!----这都是毫无建设性的答案。
具体到一弹解千愁这篇著名的文章,我们可以向作者本人求助。在序言中,尤瑟纳尔为我们的阅读指出了明确的方向:这是一篇关于讲述的小说,小说的第一人称讲述者----身为故事的男主角----出于自身的原因,对故事进行删改,而读者须要把握其讲述的习性,从而还原被讲述者歪曲的故事。如此说来,若想探索这一作品的艺术空间,首先要回答的是:一弹解千愁到底写了一个什么故事?遗憾的是,大多数合上书就匆匆起跑的文评者连起跑线在哪里都没搞清楚。他们抒情,他们议论,他们把一弹解千愁认作是书写战争中女性爱情磨难的经典,他们把讲述者的假故事当作真故事来把玩狎戏,当真故事有机会浮出水面的时候,他们的眼睛已经被一把眼泪模糊了。就算没有作者的提示,具备足够思考能力的读者遇上故事的这个纯爱版本也会觉得可疑:导致男女主角埃里克和索菲最终不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由头是什么呢?索菲愤然出走是为了埃里克的战友告知她的一桩战场上的复杂事件:有一位受伤的指挥官本来还有可能获救,可埃里克却断定他不行了,越过他自揽军权,结果吃了败仗----这出缺乏铺垫好似天外来客的悲剧,哪怕是在发挥决定男女主角命运的作用时都被处理得十分含糊,这实在有违小说叙事的法则,除非是作者有意留下一道突破讲述的后门。如果讲述者在这里讲了假话,那么他为什么要说谎?真相又是什么?就地寻找线索:索菲在出走前和埃里克最后的口角中说了一句令人费解的话:你还有脸把我纯洁的哥哥牵扯进来!找来找去,他俩正在讨论的事情也和索菲的哥哥康拉德扯不上干系。索菲走后,埃里克上楼到康拉德的房间去,他在讲述时道出了一个心理活动:他唯一害怕的是,康拉德来到窗边,看见他妹妹远去的背影。
康拉德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在埃里克的讲述中,他一直是个在背景里飘荡着的人物。作为男女主角之外的第三角色他应当是重要的,如果这是一部写男女主角爱情故事的小说,他就应当对两位主角的感情进程或推动,或阻碍,可是他什么也没有做,又似乎左右了些什么----男主角埃里克表明,由于害怕他难过,才没有和他妹妹同居----事实上,同居的是男主角和女主角的哥哥。我们只知道,康拉德是埃里克的发小,后者是为了前者才回到这个战区的,后者认为前者具有少女的美,后者曾设想和前者一道移居加拿大,后者对前者一向很照顾,直到他临死的一刻,后者没能亲手了结前者的痛苦(但他在小说结尾处亲手结果了索菲)。我们可以猜测,这两个男青年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同性恋引力,但这只是猜测,因为这个人物以及他和讲述者的关系都被刻意的模糊了,需要确实的证据,就得从讲述者试图讲清试图让我们相信的女主角索菲身上以及男女情爱故事里去找。
在小说的前半部,索菲为了她的心上人做出了一次牺牲性的改变:当她得知埃里克去小镇的妓院里过了一夜之后,她决心摆脱自己的清纯形象,做一个人尽可夫的妓女,以为那样便可取悦埃里克。在小说的后半部,索菲与埃里克莫名的大吵一架后出走了,她去做什么了呢?她把自己扮成了男人,加入敌军!按照索菲在故事中的行为逻辑来推断,她这么做的动机,不仅仅是要打入排斥她的男性世界,不仅仅是要报复男主角的无视,而更主要的是:埃里克居然喜欢男人!那我也要变成男人!埃里克和康拉德的同性恋情才是前者的情敌战友向索菲通风报信的内容。埃里克为什么说谎?不要忘记,这个故事是埃里克在火车站向两个偶遇的战友讲出的,被认为有损男性气概的情节不可能出现。讲述者的版本,是符合他对自己期许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他正直,强健,薄情重义,富有性的吸引力,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他的爱人美丽,热情,忘我,为他而疯狂并且是个女人,所有与此印象不符的部分都被忽略,篡改和遗忘了----可惜,真相还是会透过讲述流露出来,尤其是在讲述者努力编造,而他的内心又被相反的东西激动的时候。
如同哈德良回忆录,如同苦炼,如同阿列克西或徒劳的奋斗,如同康斯坦丁诺斯·卡瓦菲特评传,如同三岛由纪夫或无的视像等一众尤瑟纳尔的名作,若想让一弹解千愁敞开大门,无须避讳,口令仍旧是男同性恋。读通了全篇的最关键情节,其它一切疑窦无不迎刃而解:埃里克这样描述他与索菲的关系:像一个男人同他并不喜欢的男孩的交情一样;无论索菲的做派是纯洁或放荡,埃里克始终都表示出大受吸引,然而等到大宅里几乎所有男人都和索菲睡过之后,男女主角最最激情的演出,却仍然止步于那夜幕下的浪漫一吻----吻前埃里克担心索菲点亮的灯会引来敌人的炸弹,致使她哥哥康拉德丧命,吻后埃里克的心里泛起了小时候在海滨度假,手里捏着海星的恶心;埃里克杀死索菲时感觉后者太像她哥哥了,让他好象看着康拉德死了两次……当然,正确理解小说讲了什么故事,只是理解这篇小说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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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10-7-28 17: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裸体午餐/Naked Lunch

大拇指和食指间掐着一只阴虱。凑近些仔细看,它体周的足在无风的空气里划动,如若不然,倒像是扬花的穗瓣,没错,就是阴虱。
劲透指尖,企图将阴虱捏死。剪纸动画里的女人:泼道士!你卖我的虱子药不灵!我洒遍全家,那虱子却兀自猖狂!还我钱来!老道应道:你将那虱子药洒遍全家又有何用?我说那虱子吃了我的药必死无疑,你先捉住一只虱子,再逼它吞下贫道的虱子药,若它还是不死,你再来找我理论不迟。女人两指拈起一只虱子,正欲喂药,忽然悟道:既然已经捉住了虱子,还何必喂药?直接捏死了事。咯吱一声,圆点给挤成了一条黑线。
坐着。臀部碾压椭圆型白色塑料圈。双腿岔开。脚尖微踮。腹部赘肉随俯塌的腰垂落下去。每天早起例行的大便。越过顽固而丑恶如环状寄生物的脂肪山峦,在耻毛的林际线上,出现了一块未曾记录的棕色,一小块,很小很小,是色素在皮下堆积成的污点,还是泥垢在皮上堆积成的污点?
手伸向被白T紧紧包裹的胸膛。胸如女人般往后一缩。“怎么?”“不要误会。”食指和大拇指从白T上拾起一片很小的多角的棕色。“看这形状,像是扬花的穗瓣。”“呃……我看着像阴虱。”“你还得过阴虱啊!大烂人!”“第一次被操就不幸得上了。”
保定。正出神,忽然意识到手落在了耻毛的区域,隔着裤子搔痒呢----痒?临汾。怎么又在挠了?莫非长了阴虱?刚刚听人说起阴虱自己就染上了么?从概率上讲,还是心理作用的可能性比较大,只要忍住不挠,不去想它,就不会痒了。福州。果然!不再痒了。厦门……
抠。使劲儿抠。再使劲儿些。毛根处都被抠破了皮,污点仍紧紧的扒在那儿。不是粘在身上的脏东西。仔细体察,污点又相对其附着的皮肤产生微妙的独立感,也不像是斑痕。改用大拇指和食指的指甲掐住毛根处,向上撕扯,像鹰的喙在撕扯骨头上的肉----
一只阴虱卡在大拇指和食指之间,体周的足迅速划动----捏死它,揉烂它,把它搓成粉末----越过脂肪山峦,越过林际线,在丛林中搜索,棕色的记号,颜色或深些或浅些,随处可见。随处可见!用力掐,用力撕扯,用力再用力,快点快点再快点,搜索,捕获,消灭-----
痛。用力。痛!再用力些!痛痛痛!再忍一下,就一下下,就快剥下来了……用甲盖探寻虱子与皮肉间微妙的缝隙……搜索,搜索丛林的所有区域,已经搜索过的也要重新检视……痛痛痛痛痛!最强项的一只,定是阴虱的皇帝。牙签在哪里?针在哪里?将敌军首领挑落方可称胜!痛啊!!!怎么??犯犟么?!俯腰曲背到极限,身体勾成C形如玉猪龙----要是鸡巴顺势勃起的话说不定可以完成self-sucking的壮举----为的是以一双相对巨大的眼睛逼视敌人的双眼(如果敌人有的话),在气势上压垮它----那枚已被一大片淤青环绕的小小棕色,只是无辜的皮下斑点罢了。别SHOOT我,我只是个钢琴手。
“妈,那两只猴子在干嘛啊?”“母猴子在给小猴子抓虱子。”“然后呢?”“没看见吗?要仔细观察----母猴子抓着虱子全搁嘴里吃掉了。”



“你好!请问这里有复方百部酊么?”表情还得再正气一点,不能露出丝毫怯色,认真的询问,逼视售货员的双眼,但同时又是无知的询问,受友人蒙骗而前来代买见不得人的药品,复方----摆布----钉,复----方白----布丁,如何停顿磕绊才能显出对此药名更大的陌生和费解呢?
“喂,能听清么?你在干吗呢?”“我长阴虱了,在买药。”“阴虱!怎么得上的?”“……”“被人操出来的吧?”……重来。“喂,能听清么?你在干吗呢?”“亲爱的,我在想你啊!”“噢,你是挨操呢吧?”……重来。“喂,能听清么?你在干吗呢?”“喂?喂!我听不大清,可能信号不好,等会儿给你打回去。”
“请问这里有复…复方----百部酊么?”“百部酊……没有。”
一般讲阴虱病有三个传染途径,……而通过性接触传染的阴虱病最常见,约占95%以上。“我前男友,那个德国佬,有一回从德国回来染上了脏病!阴虱!当时还说是宾馆的浴巾上带的,现在跟我承认了,就是出去搞了群P!这种病,根本没有什么意外。” 可是可是,人家可是真的没……应当是没有吧!在记忆中翻箱倒柜……除非经验超越了记忆的范畴----
难道是爸爸……如同继承灰指甲和口吃的菌落……爸爸的手常常落在耻毛的区域,装作漫不经心的,隔着裤子挠上一挠么?……爸爸卫生间里那条泛黄的浴巾……“哎!怎么还在厕所里?怎么了这(是在打飞机?)…这是?闹肚子啦?”使劲儿再使劲儿些……“都赖你爸!把这么恶心的病传给咱们俩!往后还怎么穿凉鞋啊?”……爸爸丰饶而勇敢的性生活……“喂!哦!记得你!现在没空,我儿子来厦门啦!过两天再…再(操你)…再说吧!”……“一…一…一一一…一一……”“你这是怎么了?”都赖你的爸爸。
难道是那条浴巾?那张床单?那床被子?那只马桶圈?那块地毯?那把椅子?那片草地?那级台阶?可究竟是哪一条?哪一张哪一床??哪一哪一哪一???那些布面麻面毛面绒面木料面塑料面泥土地面水泥面,那些屁股的吻伴儿们被回忆的手搅得雪片般狂舞……
“请问这里有复方百部酊么?”摇头。疑问的脸。趁问题发射出来之前逃离。
痒。……虱嘴叮咬和注入唾液时才发生瘙痒。阴虱在吸血时注入唾液是因为唾液能防止血液凝固,有利于吸血。阴虱每天吸血数次,故瘙痒为阵发性的。痒!是心理作用。……阴虱的繁殖能力很强,每天可以繁殖40-50个……找个厕所躲进去!搜索,捕获,消灭,快点快点再快点……虫子快乐的繁殖,速度之快超越了恶心而产生卡通效果,跃动的黑点蔓延开来,覆盖裸睡的毒鬼全身,恐惧得痉挛的手挠了几下就不挠了,朝水面方向高高举起像绝望的同时又为超越的快乐所充溢的圣徒,毒鬼被可卡因虫淹没……“由银翼杀手作者的小说改编么?那恐怕相当晦涩吧?”
“胖子!”“我又不像你!肚子里还养了宠物。”……如果遭到袭击,被开肠破肚,肚子里饲养经年的蛔虫会激射出来咬死敌人么?……覆盖全身的阴虱,以血喂养,翼护入睡的主人……阴虱的虫卵一般都紧附在阴毛的毛干根部上,呈淡红色或铁锈色的椭圆形,类似于点状血痂。已经搜索过的区域也要重新检视,仔细,再仔细些……蛔虫的虫卵,则偏好宿主的肛门,在肛毛和皱摺间散落……“啧啧……小嘴儿还一张一合的……喜欢么?舒服吧?我正用舌头叩开你的后门呢。瞧你那骚样儿!”不可见的虫卵,在黑亮的肛毛和红润的皱摺间散落,在舌尖,嘴唇和咽喉间散落,乘着唾液之舟,驶向应许之地……“喜欢吃哥哥的脚么?喜欢让哥哥舒服?还是喜欢脚的味道?对,宝贝儿,用心的舔,每一根脚趾……”对,用心的舔那双穿不了凉鞋的脚。
“请问这里有复方百部酊么?”“百部酊?那是什么?”百部酊治阴虱病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大概是一种洗液吧?”“治什么的?”“……”“?”“……”“你去医院问问吧。”
“你好。”“你好。哪里不好?”“痒得厉害。”“哪里痒?”“鸡鸡痒”……重来。“下身痒”……重来。指指胯间……重来。脸害羞的别向一边,手轻轻落在耻毛的区域,隔着裤子:“这儿……”“脱掉!”“转过身趴在桌上!”?“阴虱也会在肛毛中寄生。彻底检查是必须的。”??“放松!使劲儿夹住屁股干吗?彻底检查是必须的。”……重来!“不告诉你我哪里痒。反正是长阴虱了。”“呃……脱掉!”……
“哪里不好?”“最近总感冒。低烧不退。身上还长了一些乌斑。挺大块的那种。”随处可见!“上一次检查是什么时候?”“两个月前。当时是阴性的。我这几个月来从没发生过不安全的性行为。确切的说,这几个月来我都没有过性生活。但我很怕,因为长了一回阴虱。”“阴虱是不会传染艾滋病的。”“没发生任何性行为却染上了阴虱,这是不是如同玛丽亚处女怀孕一般的神迹呢?”“阴虱可能是……”“在没有针管的年代,玛丽亚是不会处女怀孕的,除非那是神迹。”“可能是……”“根本没有意外。”
雄鲸搁浅在沙滩上。勃起的阴茎足有一米多长,因将死而无法缩回。被驱逐又被拒绝的雄鲸卡在大海与大地的界线上,使劲儿,使劲儿,再加把劲儿,只要再向前一点点就到了,被长着猥亵的腿的陆生物种围观,无论到达高潮抑或死亡都是有尊严的。
使劲儿使劲儿再加把劲儿----“怎么还在厕所里?长马桶上啦?”屁股舍不得马桶圈,背对镜子扭过头一瞧,屁股上留下了粉红色的椭圆型跑道。无头无尾的一个圈。
痒。脑袋顶上突然痒起来。挠挠。是给太阳燎的?是汗滴将干时抓紧了头皮?还是心理作用?只要忍住不挠就不会痒了……痒!阴虱如不及时治疗可能蔓延至肛毛,头发,腋毛,胡须,眉毛甚至睫毛中……痒!痒!痒!肛周,腋下,脸颊,下巴,眉梢,眼睑----每一处被可能性搔到的地方,每一个毛囊都过了弱电似的轻颤着呼应耻毛区的暴动,手不经意的落在每个地方,搜索,捕获,消灭,留下淤青的圈和无辜的痒点,而它们只是突然想痒上一痒……
“哪里不好?”重来!百部酊。百部酊就是酒精泡百部,用其津液为百部酊,可用于阴虱病、疥疮的治疗使用。百部酊治阴虱病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但百部酊治阴虱还是容易复发……不要但是。停止在但是之前----百部酊。只要是信我的都有福了。复方百部酊。各大药店均有售。远离忠于科学或者崇尚人本的医生,在那临街的,隔着柜台的,金钱和药品的交易所里,对话变得如此简单----“请问这里有没有一种药叫作‘复方百部酊’?”“有啊。”取适量医用棉球蘸复方百部酊涂于患部,干后再涂,连涂3次,每天早晚各治疗一次,3天为一疗程。你将那虱子药涂满全身又有何用?须得逼那虱子吞下贫道的药……
“请问这里有没有……”没有!摇摇头。摆摆手。疑惑的脸。不解而张大的眼睛。上下滚滚却不发出声音的喉结。药店、药店还是药店。步道。街角。人行横道。马路。黄线。白线。红绿灯。白天里熄灭的路灯。给晒得打蔫儿的树木。楼房窄短的影子。需要进和不用进的门。马路。实线。虚线。车甩下的轰鸣和人甩下的笑语。响与静,白与黑,有与无的斑马线。有而其实无与无而将会有的斑马线。节律平稳的滑过脚下的斑马线。“请问这里有没有复方百部酊?”“复方什么?请问作者是谁?”“作者?”“书名,作者,出版社----如果您知道的话。”……“你猜我今天买到了什么?十多年来一直想买的!”“?”“我买到了复方百……”重来!“我买到了裸体午餐!”可是没能买到百部酊“裸体午餐是什么?”“凯鲁亚克替巴勒斯想出来的名字。讲的是肉在刀尖停顿的赤裸一瞬。”痒痒痒!我一头栽进厕所,反锁上门,扯下衣服,踹开裤子,赤身裸体一屁股坐上马桶圈,俯腰曲背到极限,身体勾成C形如玉猪龙,双腿劈开,脚高高翘起蹬在隔间板门上,使劲儿使劲儿再加把劲儿,派眼睛去搜索,派手指去捕获,命令舌头、嘴巴同喉咙组合成消灭机器----吃掉逮着的虱子!勇猛如被大爱充溢的母猴……“喂,能听清么?你在干吗呢?”“我操,我忙着呢!”“你操?你是挨操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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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10-9-29 15: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旧地重游二三回

下午茶时的访问/A Visit at Tea Time
常青藤缠绕在台阶上/Ivy Gripped the Steps

现代英国人似乎特别愿意写旧地重游的故事。并不像好莱坞电影里那样,满头白发的老人颤巍巍回到曾经战斗过的地方,纪念过去的牺牲与荣光,颂扬人性的坚毅与崇高;在英国的故事里,年富力强的男子汉回到自己少年时玩乐的所在,溯寻青葱岁月的留影,用过于粗大的双手扑捞流逝之河水中的月亮。
伊夫林沃的重访布莱兹舍德自然是此类小说中的翘楚,但前日里读的这一小篇下午茶时的访问却也不让前者专美。约翰韦恩作为愤怒青年的代表作家对中产阶级生活深表怀疑----念旧的男主角发现,他回忆中美好的故居被新主人的虚伪作势和附庸风雅所淹没,联系其纯真童年的山毛榉树被砍掉了。他想着或许可以找着那棵在他出生时种下的树留下的树桩,却在花园里撞见新主人的儿子正独自玩耍,两人合伙与想象中的爱斯基摩人斗智斗勇。在这动人的一幕中,仿佛儿时纯粹的欢乐又被找回来了,然而前文悄悄指出,这个小男孩再过几年也将获准和父母同桌进晚餐(幼儿要在厨房同保姆一道吃),从幽秘的花园步入亮堂的饭厅,重走那位来访者的老路,掉进“成年”的陷阱,再也找不回他的赤子之心。
读罢此文,忽然想起着迷伊丽莎白鲍恩那会儿,曾读到过她写的一篇此类文章,叫作常青藤缠绕在台阶上。不过在鲍恩的世界里,闪耀的过去和痛切的失去留下的可就不仅仅是缅怀和惋惜那么简单了。战争结束后,长大成人的男主角来到破败的海滨小镇度假,他八九岁时曾在那里爱上了他母亲的密友。昔日的女主人早已不在了,她的房子被茂密纠结的常青藤爬满。如今,男孩成长为阅人无数的男人,却惊讶的发觉仍然无法对做男孩时的心结付诸一笑----不是相关于具体对象的沉溺,而是那执迷的渴求得不到回应而产生的不满足感,那种饥饿,那种荒匮在羞耻的打击下存活下来,在阳光照不进的房子里,经过那么多年的滋长繁殖,怨念的藤蔓死死缠住他的心脏,绞杀了他的青春,不经意间,他成了只和过去的鬼魂打交道的老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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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10-11-1 11: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背叛/Betrayal

2010年是中国的品特年。2005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品特并没有如同库切、莱辛和勒克莱齐奥那样被秋风扫落叶般全线翻译过来,成吨成吨的印出精美大套集摞在书店货架上,挑战孱弱的外国文学读者们的臂力。这几年来我闷着头四处搜集散落在各种期刊,剧作合集,现代派作品选中的品特剧本,不想却在今年被两本横祸般飞来的品特剧作选砸醒。与此呼应,品特戏剧节在北京拉开大幕,国内一众戏剧人(甚至文化界名士)纷纷抒表自己的品特观,争先恐后,好不热闹。但是,看过一场排演得囫囵吞枣、散乱无章的《回家》,再读过于丹交出的一篇完全与品特无关的品特论(还要有孟京辉开声对她的“观点”深表赞同)之后,我对这一派热闹景象产生了怀疑。与莎士比亚不同,与萨特不同,由于品特的创作追求的特殊性,一知半解会将排演主创和评论者诓入荒唐的死角,更何况是任性胡解呢。当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在书店里随手拾起品特的剧本并对其脱帽致敬时,我怀疑这种敬意的诚实性。难道品特不应该只被足够渴望读到他的人读到么?我那受到伤害的自私心啊……
《背叛》是品特的最大名作中来得最晚的。就是这出1978年首演的戏,在1986年便作为品特及英国当代戏剧的代表被法国《读书》杂志选入“理想藏书之史上最棒49本剧作”。法国人对这出戏的褒扬并未到此为止,Francois Ozon这位法国新生代电影旗手在2004年拍出的好评之作《5x2》照搬了背叛的分段回溯式结构。我看《5x2》的时候,感觉其结构颇为讨巧,等读了品特的原型版本,才体会到这种逆向展开的承载能力与震撼性效果----男女之间的两种过程,婚姻和偷情,从枯竭消寂的尾巴向洋溢希冀的发端倒推,如同葬仪中的追思,一词一句皆透着沉痛。经过与约瑟夫罗西合作的银幕实践,品特在《背叛》中流露出了电影的影响----不仅仅是在舞台造型和场面感的方面----剧中有一场餐厅戏,丈夫罗伯特点了意大利火腿和甜瓜,而情夫杰瑞则只要甜瓜拒绝了火腿,这看似悠闲的一笔事实上戏谑的点明了罗伯特的双性恋取向。还记得1960年的好莱坞大片《斯巴达克斯》里经典的性暗示台词么?克拉苏调戏他的贴身男仆:你喜欢吃牡蛎还是蜗牛?我是两样都喜欢吃的。
国内外许多剧评人都喜欢对品特自己的声明断章取义,抓住《背叛》的“反道德批评”表征不放,否认该作的道德性。然而,不进行传统意义的道德说教或反道德申辩并不代表作品便不具有道德性了,文学作品的道德倾向是读出来的,恐怕连作者本人的否认都作不得准。道听途说的剧评家们指出,这段三角恋中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受到作者的批判,大家各有理由也各有悖理----这种所谓人性化所谓公平所谓深刻的“反道德批评”的标签,只适用于《情迷六月花》(Henry&June)里的三角恋,只适用于《廊桥遗梦》(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里的婚外恋。在《背叛》里,得知被妻子和最好的朋友背叛的丈夫独自跑到小岛上读叶芝,他读着读着就不再在乎了,于第一时间爬出了是非的泥淖;情夫与丈夫曾经常一起打壁球,一起冲澡,一起喝酒,一起吃午餐,还不准许妻子们旁观;情夫去幽会途中路过一个公园,心情清爽怡然,可当他投入爱巢,却看到他最好朋友的妻子正围着围裙给他做饭呢,他再也没有力气打壁球了;背叛的情夫与被背叛的丈夫(已知情)仍然会一起吃午饭,男人们除了打壁球还要相互结伴去纽约公干,妻子哭了;情夫与妻子过家家似的幽会完结之后,情夫告诉丈夫,他也在读叶芝了,丈夫告诉情夫,咱俩的关系一直没有变。就算妻子的职业是画廊经理人,她仍旧沦为庸常的化身。这不是一个亚当与夏娃在伊甸园里遇上蛇的故事,却是亚当与亚当在伊甸园里遇上女人的故事。当异性恋的幸福幻象如肥皂泡般自然破灭,当异性恋男人间的相伴给女人搅和得走进死胡同,品特为我们留下了男性同性恋这个出口----丈夫说:我喜欢他(情夫)甚至超过了喜欢你(妻子)。也许我自己倒应该和他(情夫)发生点儿关系的。
与品特早年剧作的晦涩模糊相比,《背叛》一剧在笔触上显得实在而切近,语言依然简略却不再玄奥,由日常闲话中凝练而来,直奔人际交流中各处深埋的痛点而去,令受者被深度卷入难以跳脱。不过,毕生热衷于抽象构造的品特总能轻取立足的高度,信手一拈便拎出意义的线索。对比其写实的手法,该剧的主题是简明而模型化的,而它对男性情谊的抽象甚至是浪漫的。男同性恋在品特负责改编剧本的电影如《仆人》(The Servant),《陌生人的安慰》(The Comfort of Strangers),《侦查》(Sleuth)等等里面,常常作为一种政治手段而出现,而在《背叛》里,男同性恋成了一种理想。这让我产生了一个离奇的联想:D·H·劳伦斯!《背叛》的自传背景令人很难不把它当作是只吃甜瓜的品特向男性同盟寄出的一封致歉信。而我们呢?爱吃意大利火腿的我们……当我们忘了叶芝,甚至也忘了壁球,而只记得琼瑶,只顾着过家家的时候,再来面对品特,我们能不汗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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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10-12-3 10: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婚男人/The Married Man

他是一名得以在魔都供职的女秘书。他幸运的拥有一位已婚的男朋友。婚男的妻子是另一名女秘书,她从来都不在场。不要谴责他(们)的道德修养,要谅解,他(们)是一个(对)同性恋者呵。每周一到周五,他都在魔都实现自我,他写信,接电话,派文件,糊纸箱,担心会被秃头上司捏屁股。到了周六和上帝也要休闲的星期日,他会约婚男见面,谈一谈男人和男人之间爱情的问题,或者像今天这样,开车去X地----驾驶席上的婚男,副驾上的他,如同丈夫和妻子一般,带着后排座上给晃得啪啦啪啦踩来踩去但拒绝趴下的狗狗----再拐几个弯的话,它也许就要吐了,他提醒婚男:“开得稳点。”婚男温柔的说:“对不起。”他把手伸到后座,安抚的握握狗狗湿湿的长鼻子,婚男对他总是好温柔,还会帮他开副驾的车门呢,婚男告诉他,曾经有一个女人告诉自己:会帮女人开车门的男人才是好男人。他不晓得那么多,他从来就搞不懂车是怎么回事。妹妹打来电话,得知他们又出发去X地了,大叫:“你们简直过上中产阶级的生活了呢!开车出去度周末!两个人和一条狗!”狗狗同车子一样,都是婚男的,婚男告诉他:狗狗是咱们两个人的!你知道嘛?狗狗是同性恋者的孩子。婚男曾经告诉他,想和妻子生个孩子。他很生气,却又不大明白自己气什么,只好教训婚男:你太不负责任了!你搞清楚生孩子是个多重大的事情没有嘛?你这是在剥削你的老婆!婚男的反应是:我……为什么不可以……别人都……完整……生命的延续……人的天性……老了以后……想玩小孩嘛……经过一通累人而伤心的大讨论,他们心照不宣的把这颗地雷同“何时离婚”一起用被子裹起来塞到床底下。他想:婚男大概是忘了这事吧?还是以为我忘了我的反对呢?应该是大家都装作忘记了。不。应该是大家都忘记了。狗狗的鼻孔前气息急促。世事无完美嘛。关键的是,如果周末来了他突然迫切的需要离开,背对魔都,向前方再前方----只要是前方就好----奔去,那怎么办呢?他可是从来就搞不懂车是怎么回事的。
他从假寐中回过神儿来,发觉车子停在路上,眼前是一个黑暗中被打亮的巨大卡车屁股。婚男说:“堵车了。”好不容易消停了一会儿的狗狗闻声立刻蹦起,激动的把鼻子伸到两个男人中间。他下车,到路沟里撒了泡尿。赶路的车已囤起一条长龙,一辆辆都瞪圆了白花花的眼睛,趴在那儿呼哧呼哧的喘粗气,颤抖着流溢出使不上的劲儿。卡车司机们快乐的从驾驶舱里跳下来,胖墩墩的身子在路沟的草坡上颠来滚去,像是跌落的土豆。他正想多看两眼,只觉胯部被顶了一下----婚男从车里打开了副驾的车门----他一哈腰钻进车里,拉上车门。婚男笑笑说:“卡车司机哦!”他摇摇头说:“他们只是……”婚男打断他:“装!再装!你看你!眼珠都快掉出来咯!”他说:“只是土豆罢了。”婚男没听见:“一瞧见他们你就冲下去了。”他疑惑的问:“真的么?”婚男喟道:“你怎么就这么色呢?”他凑趣的接下去:“不可能吧!我才没有!”
狗狗不知看见了什么,突然冲着窗外狂吠。他拧过身去拍拍狗狗的脑袋,才转向邻座,口中便念道:“好啦宝贝儿不闹不闹!”狗狗呜呜了几声趴下了,又不停的把毛茸茸的脑袋顶往他的手掌心里送。婚男温柔的看着他俩的交流,说:“生怕咱忘了它还在呢----说起来,咱那个宝贝儿呢?很久没有动静。”“他啊,”他笑了,“幸福还来不及,他找了个小朋友。”婚男讶道:“就他?还找小朋友?他自己还是个小朋友呢。”他宣布:“小朋友现下决心长大。成天哭着喊着要努力挣钱养活他们家宝贝!”婚男抗议:“可他自己还是咱俩的宝贝儿呢!”“他今天问了我一件重要的事,”他蹙眉,“对了,他问我要怎么样才算靠谱,怎么样才算可以依靠,怎么样才能让宝贝如意幸福。我又怎么晓得?他准备买一处房子,把宝贝接来一起住,可他的宝贝说,他更喜欢有车的男人。我让他去请教你。你这个家伙,居然教宝贝儿去抽烟!你是个坏影响。”婚男兀自费解:“可是,宝贝儿应该找一个男人来照顾他才对。”他说:“你的宝贝儿啊,要去照顾他自己的宝贝啦。他说要跟小男友结婚。还说要男男繁殖呢!‘我们要生一个小孩,他会同时拥有我的智力,和宝贝的美貌。’”婚男无奈道:“急着做个丈夫,他也太小了吧!”做丈夫。做妻子的丈夫。做男朋友的丈夫。做女秘书的丈夫。做孩子的丈夫。做狗狗的丈夫。做房子的丈夫。做车子的丈夫。做卡车的丈夫。做床上的丈夫。做餐桌上的丈夫。做谈判桌上的丈夫。做魔都的丈夫。做社会的丈夫。做时代的丈夫。做命运的丈夫。做个男子汉大丈夫!“还记得我之前的男朋友么?”他说,“听说他也跑去做丈夫了。”婚男直挠头:“可他不是你的前妻吗?”他说:“他是啊,但是这回他也找了个小朋友,当然比我小,比他也小得多。据宝贝儿说,这个小朋友通知自己的妈妈:‘我是个同性恋者呢,我交了一个男朋友。’他妈妈的反应是:‘那么他,你男朋友,他有房吗?’”婚男不胜唏嘘:“这些个小朋友啊。”他塞了一张碟到车载唱机里,九寸钉吼出《妖夜荒踪》里那首The perfect drug,车厢内地动山摇。婚男说:“还真应景,公路电影哦。”只是,在电影里,夜路上的白虚线从车轮间呼啸而过,此时,一截白线大概正在左车轮的左侧安静的伏着吧,他被婚男挡住了视线,看不见。
由于之前的堵车,无法到达X地。见婚男一支接一支的抽烟,他提议在路边睡一觉。车子驶入休息站,已经是下半夜了。他去旅馆询问,幻想着会因为是两个男人要一起住店而被恐同的老乡拒绝。他会被打么?或者须要当众接吻才行。他会感到人家在背后指指点点么?他会领到一张不怀善意的笑脸么?他会听到那些传说中的蔑称么?死玻璃?屁精?兔儿爷?庄稼汉对同性恋者的蔑称有哪些?他会遭遇已婚农妇的尖叫么?他会被穿开裆裤的儿童当作怪兽么?他会被蹬一双大皮靴的墨镜小胡子高速公路巡警按倒在地么?----没有人拒绝他,旅馆的前台没有人。他清清嗓子,冲着空荡荡的楼道说:“请问,有人么?”楼道尽头有一支明灭不定的日光灯管,两侧是两排刷成绿色的木门,每扇门边墙角都蹲着一只尿盆。他再次清了清嗓子,却终究没有问出第二句话。他想他听见了从门的上方打开的气窗里传出来的卡车司机的呼噜声,他想这是一间空无一人的旅馆,他想,没错,听闻城里的同性恋者即将到来,农民们收拾家当,关张闭户,扶老携幼,跑了个干净。放弃险恶的服务业,逃回他们来的地方----庄稼,畜生,农田,飘着炊烟和粪香的农田庇护了它的小孩……他并未去探查尿盆是空是满,便扭头走了出去,反手把门撞上。他的心砰砰直跳,一时间忘记了还有星期一。
婚男在草丛里溜狗。狗狗在前头猛跑,婚男在后头狂追。他叫婚男,婚男没听见,于是他吹吹口哨,狗狗闻声奔来,婚男随即赶到。他问:“你追它干吗?”婚男上气不接下气:“怕…怕它跑丢咯。”他问:“那把它拴上不完了?”婚男说:“想让它跑跑啊。”他拍拍婚男的脑袋说:“傻呵呵的。”婚男问:“旅店怎么样?”他说:“里面贴着一张告示,以下人等不予接待:一、同性恋者,二、同性恋者,三、……”婚男吻断他的话。狗狗看习惯了,不再觉得男人和男人亲热有多诡异,无聊的趴下。他望望四周,并没有任何人冲过来打他。他们决定睡在车里。把椅背放倒的时候,婚男说:“幸好是俩男的,要是跟我老婆出来,住不上旅馆,可就麻烦了。”他赌气的说:“我从前的女朋友可没那么多事儿!让怎么样就怎么样,都听我的。”婚男赔笑道:“咱俩之间也都听你的呵,宝贝……”他们照规矩一一列举了周围女友和直男朋友的失败婚恋,最后他总结道:“找女的跟找男的一样,没什么更靠谱的”;婚男附议:“决不能更靠谱,我看男人啊,还是找个男的好。”
他在很深的地方,很深却仍未到底,挂在睡与梦中间的地带,被不适的睡姿挂住,一次次发力下坠----一阵遥远但不可忽略的窸窸窣窣----小时候住平房,夏日凌晨,老鼠从凉席上蹑手蹑脚的爬过去……他睡着的凉席!----却把他拽了上来。他拼命将眼皮撑开一条缝,是婚男在四下摸索,轻轻的,可显然很心焦。感觉到他已醒来,婚男不忘温柔的说了句:“对不起。”与此同时,车里被婚男触到的部件却纷纷报以较为夸张的反响。当遮阳板几乎被婚男一把扳下来的时候,他问:“怎么了?”婚男说:“钱包不见了。”一片惨烈的“砰砰!”“咣!”“吱扭!”“呲啦!”“嘎巴!”声催促他开动脑筋:“会不会在草丛里?你溜狗的时候……”婚男推开驾驶舱车门,蹿了出去,兴奋的狗狗也跟着婚男往外蹿,幸好被他拦腰抱住,不然就要被婚男甩回来的车门撞扁鼻子了。从车后窗里望出去,只见婚男在草地上一圈一圈的飞奔,开始还在这里那里稍停,低头看看,用脚扒拉扒拉草丛,到了后来简直像在练长跑了。狗狗趴在后窗沿上,抻着脖子,支楞着耳朵,吐出长长的舌头,看得好开心。主人一回来,狗狗就投怀送抱,又亲又舔的表示祝贺:这下跑爽了吧!婚男一挥胳膊,狗狗“呜”的飞回后座。
“亲爱的…我没带现金出来…”他忏悔。“我不想说这件事了。对不起。”婚男取出一支烟,点上。……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你知道吗?。任何事?我看你连烟都不会为我戒的。看着吧!我这就戒了让你瞧瞧!任何事!你知道吗?!没有那个必要…亲爱的,你怎么抽得越来越凶啦?我记得你说过要戒烟的。是你说没有必要的啊……这么说,你是那种结婚的GAY咯?我是结过婚。结过?那你现在离了?不,我是说我在婚。再婚?我是说我的婚姻状态是:我在婚姻中。那么,他告诉你他结婚了?恩,他是已婚男人。你不在乎?我叫他离婚呢。那他离了么?你听到他说了,他在婚姻中。我离婚呢。离婚呢?我正在离婚呢!离成了么?他说过了,他在婚姻中啊。……宝贝儿,我不明白。不明白什么?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是特别愿意跟我亲热,总显得冷冰冰的。我…有的时候,我搞不清你到底爱不爱我。我当然…我甚至搞不清你到底是不是一个GAY,你看,我是一个男人,一个健壮热情的男人,如果你是一个GAY的话…我是的呀!有的时候,我都搞不清楚你到底是不是哺乳动物,哺乳动物都是渴望跟另一只哺乳动物亲热的!皮肤相亲!你懂吗?得不到接触,皮肤就会饥渴!你就不觉得?这是最最根本的需要啊!你这个妖怪!知道我为什么养狗吗?抱不到你,我就抱它!哈,宝贝儿,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你根本不懂得……婚男默默的抽着烟,一支接一支,车厢里已经很呛了。他打开车窗透气。婚男却用驾驶位的控制键把车窗关死,说:“不能开窗,会丢东西。”他想,他可以尝试这么说:狗狗会被呛到的!香烟对狗狗的健康不利啊!而婚男会回答:你真以为它是小孩么?他打开车门走出去,他需要新鲜空气,狗狗不跟来也无所谓,它本来就是婚男的,他向X地徒步走去,或者回头,在属于轮子的跑道上,与车赛跑。他鼓动如簧巧舌,搔婚男的痒处,解婚男的心结,请婚男摇下窗户,劝婚男开车前进,求婚男变回丢掉的钱包……他!从草丛里刨出婚男的钱包,只要它没有被狗狗吃掉。他大哭一气赚取收路费的和加油工的同情。他爬上一辆卡车,卡车司机们有钱包么?卡车司机们抽烟么?他终究一个字也没说,一根指头也没动。好吧,这就是结局了,两个人,丈夫和妻子,带着他们的狗,关在车里,卡在路上,没有地方可去,只有吞不完的烟。婚男猛咳了几声。他猜:连婚男自己也被呛到了吧。如果真的是丈夫和妻子就好了……夜不见底,他设计了一个很有发展空间的梦来做,如果不存在阻碍,如果大家都自由……才试了两下,他又觉得好可怕,黑洞洞的空间呐没着没落,若还想坠至睡梦的谷底呵,一定要坚守两道防线:一、婚男“在婚姻中”!二、他们是一对同性恋者嘛!在公共场合接吻可能会被打哦。
早晨,他一睁眼就说:“我会去取钱。”婚男愣了:“去哪儿取钱?这里哪儿都不是啊。”他说:“去最近的村子。我会一路问人。”婚男说:“那我呢?”他说:“你留在这里,看好车子和狗狗呀,不能扔下它们。”婚男说:“我去取钱吧,你看车。”他回答:“可是我不会开车啊。你清楚没有别的办法。不用担心,我去去就回。”婚男尽力压低音量:“我怎么能不担心?!你告诉我!我怎么能?”“试试吧,亲爱的。”他拍拍婚男的脑袋补了一句:“傻呵呵的。”他翻过路边的护栏,跃过沟渠,爬上高高的隔离墙,终于看见了封闭的路外边的风景。一如他的想象,郁郁葱葱随风起浪的庄稼长得多起劲呵,或纵或横的排排树木为农田划界,看不见的牛羊愉快的对答,当然,少不了粪香阵阵飘来。不同的是,他并未发现哪怕一间农舍,炊烟在哪里呢?农民又在哪里呢?埋伏在青纱帐里等着收拾他么?他这个城里来的同性恋者。他能找到那个被他称为“最近”的村子么?他还能回来么?回到哪里?等他回来的时候,大概婚男正坐在旅馆门口的台阶上看书呢,摊开健壮的身躯,晒着暖暖的太阳,狗狗在草丛里兜圈,他这么想着,跳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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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10-12-10 12: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ionysos 于 2009-3-12 00:45 发表
提起所谓后现代艺术,后现代文学,我们首先想起的总会是美国。50-60年代,由旧大陆舶来的现代主义观念,在美术和小说的领域里,成了新大陆的先锋们用来说“不”的靶子。然而,如果谈及相对后发的戏剧的后现代化 ...



读过海纳米勒的另一重大作品 任务Der Auftrag 之后才发现,原来 电梯里的男人 是任务此剧中的一段独白.
操...和上下文一衬,更加强大了!

在厦门的书店里惊讶的发现了一本土耳其小说,Murat Gülsoy写的伊斯坦布尔之仁慈七日,居然是以马克斯恩斯特的Une Semaine De Bonte为蓝本写出的!版图还在不断延伸啊!

昨天重听电梯里的男人的唱片,发现其实内页里已经注明了这段文本是来自于海纳米勒的剧作the mission.小时候翻过去,直接忽略了.
连濮存昕在林兆华的哈姆雷特1990复演收场时,都不忘要念上一段哈姆雷特机器来为全剧作注脚,尽管濮错把海纳米勒的名字背成了海勒,尽管再攀高枝也救不了林大人失败的哈姆雷特,但听到那些凌厉的句子,还是挺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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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11-1-25 14: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ionysos 于 2010-11-1 11:02 发表
2010年是中国的品特年。2005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品特并没有如同库切、莱辛和勒克莱齐奥那样被秋风扫落叶般全线翻译过来,成吨成吨的印出精美大套集摞在书店货架上,挑战孱弱的外国文学读者们的臂力。这几年来我 ...


无独有偶,在萨拉凯恩的剧作清洗Cleansed当中,也用一对男同性恋情侣来展示爱情神话的极限----被砍手砍脚剪舌挖眼也要爱的那种...

萨拉凯恩的早期三部曲
从摧毁到菲德拉的爱再到清洗,都有用到男同性恋元素哦.
在摧毁里,搞GAY是政治力的展现
在菲德拉的爱里,搞GAY是女人无法理解的男性奇异行为
到了清洗里面,搞GAY终于成了L!O!V!E!的化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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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11-3-2 09: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丹麦文学四种

艾琳霍姆/Irene Holm
终于读到了赫尔曼邦!那是个忙乱的周末,在廉价航班上博击乱流,在滚烫的电褥子和冰窟般的被窝之间恶疾发作,我将囤藏年余的世界文学丹麦特辑里那小小一篇赫尔曼邦一口一口嚼了吞掉。我想不出,如果不搞同性恋的话,会不会得知这个镇守在丹麦文学走入现代的关口上的名字。我能想到,他应当与德莱叶电影Mikaël(根据邦的同名小说改编)里那位建筑大师极像:趋向美,为了接近而弯曲自己的轨迹,在抵达之前被美背叛----只是,邦看上去远不如建筑大师(Benjamin Christensen饰)那样堂皇气派,一抹浮夸而滑稽的小胡子装饰不了那双过份张大如深井般渴望着的眼睛造成的突兀,普通的绅士体面掩藏不了特异的病态阴霾,这是一位更加促狭又更加远的普鲁斯特。
再没有谁比男同性恋作者更了解被好年华抛弃的女主人公了,在田纳西威廉斯那是白兰芝,而在邦,就是艾琳霍姆----一名未获成功的芭蕾舞女,跑到泥泞的小镇上开办形体训练短期班。19世纪的哥本哈根,丹麦芭蕾舞学派如日中天,每晚都有盛大的演出,舞台上数不清的美人如火如荼的蹦啊跳啊,每场演出都有可能飞起一颗闪亮的明星。艾琳熟谙每一个细节,远去的她忍不住还会去关心哥本哈根的夜晚,老去的她偶尔还会找找青春的舞步,她曾经那么接近,可她的梦想,她对美的追求甚至她对美的知识都成了笑话----而笑话她的,正是美本身。现实主义挂帅的邦的作品无意于制造耸动的效果,若说读了他的故事便无法自持,那是假话。发疯的白兰芝让你揪心,而转去下一期培训班的艾琳呢?她让我好象吃下了一颗酸掉的土豆。
另及:文中一处写到:艾琳变成了血和泪交织而成的悲剧女主角芬尼娜,这个芬尼娜忽然间两腿一软跪了下去,一头载倒在地,可怜的芬尼娜。译者对此未能给出注释。我查了一下原文,这里的Fenella极有可能就是1828年法国歌剧La muette de Portici(波尔蒂契的哑女)中的那个哑女。这一角色在歌剧中由不开腔的舞者扮演,最后投身于火山口中。

犯罪/Forbrydelse
彼得阿斯穆森这个名字,相比安徒生或者克尔恺郭尔自然是陌生的。但在我手里这本丹麦当代戏剧选里,它却是最亲切的----每一个与我同代的电影观众都不会错过他的作品:破浪----只不过爱电影的大家只记住了拉斯冯提尔和Dogma 95,没有人会意识到,这部电影的征服力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它背后的剧本作者。读过阿斯穆森的代表作,2002年被搬上舞台的犯罪,再回想一下破浪,这才明白,那股启示录式的强悍与暴烈正是阿斯穆森的创作特质。
这出两幕剧分别由两段审讯引出两段审问者的生活场面。案件如下:三名男子在圣诞夜领回家一个男孩,按照三王来朝的故事将他扮作耶苏以供淫乐,玩到兴起处,他们把男孩虐杀了;一名维和士兵杀死了四个奸杀妇女的男人,他曾试图去保护一个丧夫的女人,却以猥亵/强暴这个女人的四个女儿告终----她们,最大的只有9岁。审讯者是同一对男女,他们被第一起案件惊得紧紧相拥,女人被第二起案件所感动,去拥抱了那名士兵。在他们自己的生活中,女人的听觉和视力渐渐衰退,男人提醒她,他们有一个小女孩,女人最后觉悟到根本没有什么小女孩,她打碎男人的头,准备离开,这时,她听见了小女孩的哭声。
那两宗挑战底线的案件,令人想起萨拉凯恩,然而这里框式结构的运用,却使文本产生了别样意义。建立不安全的框比无框的直面更为扰人。框内的,远离观众的罪恶神话受到拷问,接受裁判,竟然令框外的,与观众齐平的生活场面显现出更为巨大的恶性。向其他个体的亲近终究异变为伤害,那么两个人的稳定平安的孤独又能去到哪里呢?见血的,迅速的谋杀,是应该控诉和制止的;那么不见血的,缓慢的杀害呢?这种残忍无从控诉,这种恐怖无从挣脱,它是绝对的绝望。从宗教的或者人道主义的大爱里,都孵生出了令任何人类都无法容忍的大恶,那么去审问这非凡大恶的中产阶级现实呢?这一标尺,这一被公认的正常,这一被热爱与呵护的普世性的幸福,它本身是否也有接受审问的必要?你是否甘愿为它而聋掉瞎掉?当你害怕了,决定离开,你还走得了么?
假想中的小女孩带来了对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芙的联想,可读到后来,却是品特的处男作房间的造形浮出了水面。阿斯穆森的道德介入是品特式的,但相对于品特的瓦解消散,阿斯穆森是凝聚的,坚固的,压倒性的,他的终极疑问以不容置疑的强势抛出。丹麦人欢呼他们的剧场迎来了一位真正的天才,他们有权欢呼!阿斯穆森的剧本证明了新千年的戏剧依旧可以激动人心。

尼禄/Nero
70后丹麦作家的代表耀孔若德与57年生人的阿斯穆森相较要轻得多。他的成名剧作尽管用上了尼禄和卡门的名字,却并非要进行后现代式的解读重构。名字是符号,熟悉的名字和熟悉的名词一样附带形质的晕彩,投入受众的脑中,会荡起些额外的涟漪。剧中卡门多少还保留了传奇中卡门的性格特点,而剧中的尼禄则沦为一具文明的尸身,与传奇中肆虐的暴君鲜有瓜葛。或许可以把尼禄,卡门和詹尼三人之间的纠缠看作是智性,激情和美之间的博弈与滋养。但应该看到即兴在若德创作中的重要性,写作时即席闯入的遐思被认真捕捉,作者倾心于一个未经他深思熟虑便快乐的运转起来的机制。若非说这是一种模型化的结晶创作,恐怕它的结果也是自然生长、多瓣繁复的雪花而非钻石。这种诗人式的轻盈叫人想起奥尔菲(戏剧)里的科克托。毫无疑问,尼禄一剧的人物构造承袭自萨特的禁闭(地狱就是他人),萨特的地狱由一对异性恋男女和一名女同性恋者筑成,而若德将女同性恋者换作男同性恋者,争夺对象就此转为健壮美男----剧中人不时抱怨天气太热,这些从禁闭里搬来的台词显然是在提示:他们其实互囚于萨特式的存在主义地狱。不过,若德的囚徒终获开释,在最后一场里,被卡门杀死的詹尼得以离开逼仄的斗室,走入哥本哈根的傍晚,他呼唤尼禄和卡门,没有人回应,他诵出长篇独白,描绘周遭近乎于科克托电影奥尔菲里的地狱景象。末了,詹尼第三次闭上了眼睛----第一次闭眼,爱他的尼禄自杀了,第二次闭眼,他被爱他的卡门杀死,而这一回,什么也不会发生,因为他是一个人了,等他睁开眼睛,他仍然是一个人醒来。

格雷/Gray: et skuespil om at søge tro og tillid
穆提韦斯基在2002年写下独白剧格雷,以王尔德那位美绝当世的道林格雷作为蓝本。这是他2004年殒命前最后的创作之一,或可视作他一生的注脚。
在道德劝喻奇情故事的外衣下,道林格雷是一则关于美与审美者,艺术原形与艺术,瞬间与永恒的神话----这都是唯美主义者王尔德的最爱。韦斯基的格雷有一条副标题:一出关于寻找信仰和信任的戏。格雷的独白,无疑是后现代式的出发,从王尔德的终点再向前,从表现走向表达,从影子走向本体,从木偶演出走向演员剖白,生发出自我形成和身份认同的新主题。当美被审美者发现,当艺术原形被艺术界定,当瞬间的形式被永恒的形式留存,这种尖锐的意识插入美人的身体,血肉喷溅出来,留下不能愈合的空洞,并且,很少有能用伤口夹住拔出的凶刃的。我们很少听到故事的这一侧,走入画中的美人还怎么发声呢?格雷提醒我们美人也有信念问题,美人能信任审美者么?美人能信任美人么?美人能信任美么?他的美是审美者的胜利,他的神性是其信仰者的财产,这些与他有关么?美人,既然是其信仰者们而非上帝的创造,他还能信仰创造么?如果不去信仰创造,那么被创造对于他来说又意味着什么?韦斯基的格雷怀疑自己“根本没有被发现”,他猜想还是得遇上那“能使我成为人”的人吧?然而最终,他孤单的“突。然。失。去。知。觉。”
韦斯基年少时曾搬去和诗人保罗·伯荣同住,后者比他年长30岁----兰波与魏尔伦之歌的丹麦重奏么?韦斯基称:伯荣教会我说话,而海诺毕尔格森(另一个老男人)教会我爱。剧中,格雷叙述,他在印度果阿海滩,被两个男人----他的创造者----施以变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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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11-4-28 10: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胜利/Victory

关于康拉德的晚期作品《胜利》,有过这么一篇论文,叫作Silence and Secrets in Joseph Conrad's Victory(作者Robert Hampson),无缘拜读此文,不过读罢《胜利》,总会想起这一论著的题目。自问世以来,《胜利》就备受争议,起初人们把这归因为紧随一战而至的它名字取得过于刺激,如今,面对愈见难解的《胜利》,起码有一点共识形成:这本小说藏着太多沉默和秘密,它们来自于留白的讲述方式也来自于精心的迂回和编码,而这么多的沉默和秘密导致了小说意义的高度复合性。
即便是熟读康拉德早期小说的读者,阅读《胜利》时都会感到陌生。这不单是因为讲故事的大师康拉德这次实验了更加复杂的叙事手段,最为显著的变化是,以“男人的作家”著称,专写孤独的男人,男人间的情义和男性群体的康拉德,这一回竟写起了男欢女爱。于是乎,一大票评论家竞相宣布:“我懂了!”他们指出这是一部救赎小说,全文的主旨便是“积极的力量,如爱情,忠信,正义等等战胜了虚无,怀疑等消极的力量”;女主角莉娜用女性的奇迹拯救了无能避世的男主角海斯特,让他对生命重燃信心云云……当甲板上男人王国的游吟诗人忽的唱起荡气回肠的爱情主旋律,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爱情,陆上的围观者终于能够底气十足的喊一嗓子:“我懂了!”,因为他们懂得,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爱情更伟大了。据说康拉德曾当众朗诵莉娜为爱情献身,中弹殒命的那一章,在场听众纷纷潸然泪下----我不知道他们听到最后一句:“(莉娜)在死亡的荫蔽里等待他(海斯特)的顾盼。”时是否了解海斯特随后便自焚身亡了,反正我读到那句话时只觉得毛骨悚然----这绝不是什么重燃他对生命的信心,而是全部吞噬了他对生命的信念。海斯特为什么寻死?便是这感动得一众善男信女都落泪的一章里写得清清楚楚:首先是将死的莉娜宣告她的胜利“我的亲亲,你到底整个人都属于我了!”然后她问她的爱人:“谁还会像我这样舍身救你?”海斯特“掩藏不住绝望的喃喃答道”:“天底下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了。”最后她努力从死亡的床榻上撑起身子,原本不敢碰她的海斯特连忙俯身抱起她,这一抱并未将坠落的她从死神手中抢回,却把自己也搭了进去。就算忽略了所有这些提示,小说全文特别是到了结尾处的情绪走向总该是无法忽略的吧?《胜利》终了于戴维森船长的一句评语:“(我们对这件事)无可作为了。”这让人忆起《黑暗的心》著名的结束语“恐怖啊!恐怖!”时隔十几年,《胜利》不啻为一本更加黑暗的《黑暗的心》。然而,便是在那一团漆黑的尾声中,众多读者却独独抓住了海斯特死前说的一句:“人若不趁年轻学会去希望,去爱----并且相信人生----哀哉!!”仅仅由于这是一根稻草----只怕还是虚妄的:尽管叙事者戴维森船长----一个粗人(也代表了广大读者的心愿)将海斯特的悲剧归咎于他成长中父亲的消极影响,可考虑到前文两次提到的,海斯特父亲死时的安详,便不难看出,本来秉承父亲避世观点的海斯特恰恰是因为被教会了希望和爱才惨死火海。有些人见康拉德写莉娜时不吝溢美之辞便指此书为向女性致敬的献礼之作;有些人见康拉德将同性恋角色琼斯先生写成僵尸般的恶棍便指此书为贬低男同性恋、攻击男性情谊的歧视之作。读小说不是念标语,如果读者只会按照只言片语的字面意思来捕风捉影,而没有把握全篇整体理解的能力,真可说是小说家的悲哀了。
一部小说意义的实现,靠的是小说全部字词的合力,每一位人物,每一起事件,每一幅场景,每一条线索都对最终意义的实现负责。出于对爱情的信仰而对《胜利》中爱情的因素过分注目,便错失了其他因素,使小说的意义系统失衡而歪斜。在《胜利》经通篇酝酿终至爆发的悲剧冲突里,人物分成两派以对偶的方式保持平衡,一边是代表善良的海斯特,他的追随者莉娜,他的仆人阿王;另一边是代表恶的琼斯先生,他的追随者里卡多,他的仆人彼得罗。如果这部小说的主旨果真如天真的爱情至上者所言,是“积极的力量”战胜了“消极的力量”的话,那么人物关系的重心就偏转到莉娜与琼斯先生之间了----莉娜的爱情将将战胜海斯特的逃避是不够的,她的爱情,她的善,她对生命的信心必须战胜消极的极点琼斯先生----若想达成上述意义,可做如下改动:莉娜的死令海斯特打消怀疑,亲手结果罪魁祸首琼斯先生,在心里暗暗向莉娜起誓:我一定会积极乐观的活下去……可康拉德并没有这么写。琼斯先生并没有受到审判,他被自己的欲望吞噬了,他的自溺与海斯特的自焚相映成趣,海斯特葬身于大火,而以火指代失去控制的欲望是再通俗不过的了。善与恶徒具对决之势,却未曾交锋,反而互为对仗,彼此应和,组成合唱。既然趋善或趋恶都不成问题,那悲剧冲突的双方是什么呢?海斯特与琼斯先生都是“上等人”,都是智性的化身,正如前伎女莉娜和前水手里卡多都是本能的化身。里卡多对莉娜说:咱俩是一路人;琼斯先生对海斯特说:你不知道,其实咱俩有很多共同点。里卡多是琼斯先生一句话从船上带下来的,莉娜是海斯特一句话从伎乐团里带出来的。里卡多不懂琼斯先生,莉娜不懂海斯特。琼斯先生被里卡多骗了,他对海斯特说:你不知道他们这个阶层的人能干出什么事儿。海斯特被莉娜蒙了,他对莉娜说:我知道你仗着你的本能行事赢得了胜利,但是请你谦卑一些,不要太过得意。琼斯先生杀死了背叛自己的里卡多,莉娜虽然死于琼斯先生射失的子弹,然而误以为她与里卡多私通的海斯特的愤恨才是附在那颗子弹上的怨念。最终,被琼斯先生杀死的里卡多带走了琼斯先生,而因海斯特而死的莉娜带走了海斯特,康拉德用对称的两条线索完成了一出智性沦亡于本能的大悲剧。将小说读成爱情救赎故事的读者,显然是将小说主体部分的这种对偶性结构理解为对决式了。如果搞清了小说这一部分的结构特点,看到即使是同性恋关系中的至恶一类,被拿来和异性恋关系中的至善一种比照后,结果居然是不相伯仲,不满此书对男同性恋持歧见的读者也会释然了吧。更何况,莉娜和海斯特异性恋爱的预演是莫利森船长和海斯特至善的同性情缘;而整本小说又被框在戴维森船长对海斯特高风亮节的同性凝视之下。
哪怕读到这份儿上,仍会有人强辩:《胜利》是一曲爱情和人性的挽歌。在他们看来,这是一出古希腊式的悲剧,一出莎士比亚式的悲剧,尽管到头来爱情和人性遭到了打击和毁灭,可作者是在肯定它们的价值,悲剧性收场是它们在另一层面的胜利。这里涉及到一个悲剧意义的实现问题。比如俄底浦斯王,神谕指出,他将弑父淫母,而他也终究落入厄运的陷阱,结论是:命运对人性残酷迫害和人性可贵;海斯特呢?他早被警告了人性的不堪,而他也终究成了人性的祭品,那么,人性究竟是获褒扬还是遭厌憎的?比如罗蜜欧与朱丽叶,他们的爱情与他们的宿命不相容,爱情最后被宿命扼死,结论是:命运残忍和爱情可贵,这是一出爱情的悲剧,莎翁哀悼早夭的爱情;海斯特呢?他,一个超群的人,与他的宿命,也就是爱情以及世人的其它必由之路不相容,最后他被爱情扼死,那么爱情是获褒扬还是遭厌憎的?这又是一出什么的悲剧?康拉德也是在哀悼爱情和人性么?
《胜利》这部小说中遍布康拉德的性别意见。我们不妨以莉娜夺刀一段的几处暗示为例,来稍做浅析。海斯特向莉娜抱怨自己手无寸铁,莉娜决定色诱大猫儿似的里卡多,伺机骗取对方的刀子。色迷心窍的里卡多果然依莉娜的设计乖乖将刀献出,以此向莉娜展示自己的威风。莉娜手握刀子,却不知该如何使用它,宁可赤手空拳的和里卡多搏斗,她将刀子滑入自己双腿之间的裙褶中,努力将双膝并拢,将刀子藏在那里,之后汗如雨下。莉娜中弹后,凭空出现的戴维森船长拣起落下的刀子,问海斯特:她是被这刀子伤到了么?莉娜充满敌意的请戴维森将刀子还给自己,并把它交给海斯特,说:送给你,不要杀人。海斯特答道:晓得了。又将刀子轻轻置于莉娜的胸上。如果按照故事的情势来看,这一段里有颇多不合逻辑之处,既然琼斯先生的手里还有枪支,夺下里卡多的一把刀子并不算是怎样决定性的胜利吧。可如果从象征的层面考虑,一切莫名皆合情合理。海斯特实际上是在向莉娜抱怨自己失去了男性的侵犯性。刀子明显代表阳具,莉娜将刀子藏入裙褶中之举完全是交媾的拟态。莉娜,作为女性,自然能够将男性力量握于掌中,也自然不知如何使用它。她害怕这费解而可怕的力量落入其他男人手里,只将它许给爱人海斯特,但她不忘告戒他不要杀人----侵犯性,攻击性是男性力量的第一本质,因此答应不会杀人的海斯特如同将阳具上缴给女人的男人一样,他无法去仇恨,去报复恶的代言人琼斯先生,只能自焚于再也得不到满足的爱的欲焰中。当然,对照前文中海斯特说莉娜是“与天地同寿”的造物而自己则“晚近得多”那一处,莉娜不会使用刀子而宁可肉搏也可解释为:刀子是文明的产品,文明属于男人,而女人则驻留在远古本能里。在我看来,这本貌似讴歌女性伟大的作品中的性别话语,事实上仍然是蔑视女性的,一如《黑暗的心》:女性是男性悲剧的局外人,她们不能参与,甚至不能充当观众,男性还得负责哄骗女性呆在她们啼笑交织的小角落里。
如同戈尔丁由《蝇王》出发走到《品彻马丁》,康拉德由《黑暗的心》出发走到《胜利》,人心里原初的黑暗物质在《胜利》中被明明白白的显了影:那就是行动的欲望。莉娜和里卡多是本能的动物,他们行动,并为行动而被杀;海斯特和琼斯先生具有智性,深知行动无益,只是最有限的被善念或恶念驱动一下----琼斯先生说他作恶是闷得慌找点乐子;海斯特破例行善后也坦承:从未这样好玩过----就算如此,他们还是被卷入了行动本能的浊流,终归双双自杀,善或恶不过是行动的不同方向;只有海斯特的父亲,彻底屏除了行动的诱惑,独自站在世事洪流的岸边终老,离去时平静得像入睡的孩子。可悲他的智性难以为继,它终于在打着爱情的旗号,打着善良的旗号,打着正义的旗号的行动本能面前败下阵来。所谓胜利,大获全胜的是欲望,是占有的欲望,是混沌中被一丝朦胧的意识点醒的猿无论如何也要动上一动的欲望。它大快朵颐,我们对此,无可作为。
一部作品完成于作者之手,但所谓艺术作品中的艺术二字却应该完成于作品被欣赏者认识、把握的一瞬。艺术说到底是一种传达,作品是传达的桥,赏者和作者在桥上会面,携手赋予作品生命----即其艺术性。艺术的价值并不是客观存在的,同一件作品带给不同赏者的艺术体验可以天差地远。诚然,不同的艺术体验之间并不存在高下之分,解读艺术作品的意义也不存在正确与错误的清晰分野,误读----会见假面也是一种“会面”。只是,倘若理解的方向不在作者意图的轴线上,艺术的力量便失去了最佳的力矩,艺术的作用便在可能的范围中又划出了局限,艺术的表现就会因聚焦不准而含糊不明。是以,我同情那些将海斯特的死等同于罗蜜欧与朱利叶的殉情,等同于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殉情的读者----在他们紧紧抱住伟大的爱情的同时,他们错过了伟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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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eetlife 发表于 2011-5-5 16: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容我打断一下,对你献上深深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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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onysos 发表于 2011-5-18 12: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啊,辞职出来玩拉!!!杭州城站网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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